任何一种精彩的规则,无不体现“公平地制约”。违反规则者能够受到相应的制裁——此为公平;掌握权力者无法公为私用——此亦为公平,只有这样的规则才能真正担负起它的使命。
奖励本来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方法,但如果这种方法运用不当,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比如有的企业在“评优秀”、“评先进”中采用“以官论级法”、“以线划档法”等,就会使评奖的公正、公平性得到践踏,使荣誉的“含金量“大打折扣,那么榜样的示范作用也会同时大打折扣,这就会使奖励的激励作用尽失。
有一家生产电器配件的私营企业,由于公司在奖励机制上的不透明,使得员工相互猜疑,老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都在不停地流失,而且在岗员工也大都缺乏工作热情。尽管该公司努力调整了员工的工作条件和报酬,但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
这家公司有把员工分为三个档次:“在编职工”、“工人”和“特聘员工”。“在编职工”是和公司签过劳务合同的员工,主要是公司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工人”是通过正规渠道雇用的生产工人;“特聘员工”专职兼职都有,是外聘来的高级技术性人才。每当公司卖出一大批配件或签下一大笔订单,将要发放奖金时,“工人”和“在编职工”的奖金是通过薪资表格公开发放的,而“特聘员工”的奖金则是以红包的形式发放的。由于“特聘员工”都是些高级人才,所以他们的奖金通常是“在编职工”的数倍。
但是,让管理者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奖励措施却极大地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由于领导者没能公开宣布“特聘员工”的特殊贡献,所以在一些“工人”和“在编职工”在得知“特聘员工”的奖金是他们的几倍后,都认为公司不能公正地对待他们,引起了他们强烈的猜疑和不满。
与此同时,“特聘员工”也非常不满,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认为发放给自己的奖金太少,所以认为公司不承认他们的价值,把他们当外人看。甚至有的人还误以为“工人”和“在编职工”肯定也收到了这种红包,而他们是公司的“自己人”,数额肯定比自己多得多。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公司公正的认可。结果,这家公司付出重金奖励的手段,不仅没有换来员工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反而涣散了人心。
由此可见,在企业里,奖赏机制一定要公开、公正、透明,因为当员工发现自己付出的代价和所得的报酬之比与其他人是相等的时候,就会感到自己所受的待遇是公平合理的;反之,如果领导者有一些偏心,就会产生不公平感。
【经验锦囊】
在缺乏公平感情绪支配下,员工就会产生不满,采取减少付出、要求加薪甚至放弃工作等消极行为,最终会使我们前期的激励措施功效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