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物产丰富,地大物博,京城官家子弟更是家境优渥。
而我,虽然生在楚国太师府上,却连街边的野草都不如。
我出生那年,大雪纷飞,街边尸骨成堆,母亲没想过我会活下来,就给我取名方欢。
意思是我既然扛过最艰难的一道关,上天一定舍不得再折磨我,会让我欢乐的活下去。
母亲说:“欢儿,活着是最幸福的事情,所以,往后你不论遇到什么事儿,都一定要活下去。”
每每听到这话,哪怕前一秒我还在和野狗抢吃的,后一秒一定会在脑中幻想,母亲说的最幸福的时光。
但后来我才知道,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和母亲在一起。
每当我把从厨房偷来的饭菜端回,母亲都会搂着我哀叹:“欢儿,你本该是太师府尊贵的七小姐,母亲没用,讨不到太师欢心,你才落得如此,是母亲对不起你。”
我窝在她怀里:“我不要当什么七小姐,只要能和母亲在一起,我就心满意足了。”
母亲微笑着给我梳头,眼泪却不自主的流下,我透过铜镜望着那个哀怨的女人,心中各种感情交织在一起。
那时我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恨,恨那个高高在山的方太师——我从未见过的父亲!
自我出生后,母亲的第一身新衣服是在除夕送过来的,下人端着架子,更是对我不屑一顾:“狗娘养的下贱胚子,还不快让你娘把衣服换上,随夫人进宫见见世面。”
本属于我的饭食都被他克扣,我自然对他没好气:“你这是嫉妒吗?也对,我娘就算是下贱胚子,那也是能进宫见贵人的,不像你,连下贱胚子都比不上。”
那奴才朝我扇了个巴掌,被我灵活的躲开,他插着腰,指着我骂道:“狗娘养的,你别落在我手上,不然我一定让你脱层皮。”
我爬上高高的房顶,对他做鬼脸:“你就消消气吧,万一气坏了身子,你口中的夫人,可不会帮你请大夫,到时候一把老骨头丢到乱葬岗去,野狗可不会养你,而是把你啃的连骨头都不剩!”
我虽然命如草芥,但也是方太师名义上的女儿,只要不嫁人,往后就算是死了,那也能葬进方家的祖坟。
每回我一提起不嫁人的想法,母亲就是抱着我哭,她说:“我的好欢儿,你一定不能让你爹掌管你的婚事,不然他定会把你送进皇宫换取荣华富贵,皇宫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我不懂母亲说的“吃人不吐骨头”是什么意思,但大抵是不好的,可是我从小跟着野狗一起长大,又有谁看的上我呢?
第一次反抗,我十二岁,母亲活着跟夫人进宫,回来时却只剩下一副棺材。
我哭着求夫人让我见母亲最后一面,她一把推开我道:“哪里来的小乞丐,就凭你也敢偷进方府?来人啊,还不快把她给我打出去!”
我是在方府下人房被母亲养大的,夫人不认识我也很正常,我就跪在她面前,说自己是方府七小姐方欢,求她告诉我母亲是怎么死的。
夫人把我打量了一遍,无比温和的嗓音在我听起来却无比刺耳:“还能怎么死?得罪了贵人,被乱棍打死的!那不知死活的东西,幸好没连累方家。不然,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她谢罪。”
说完,笑的好不得意。
我在她面前跪求了将近半柱香的时间,夫人除了羞辱我,什么事情也没做。
一直偷偷接济我和母亲的元嬷嬷突然冒出来,把我拉到一边:“宁姨娘得罪的是宫中的贵人,七小姐别再问了,不然连你的小命也保不住!”
我咬上元嬷嬷的手臂,恶狠狠的看着她:“贵人又怎么了?贵人就可以草菅人命吗?!”
元嬷嬷捂着牙印后退两步,还是想劝我别管此事,我见她一直冲我摇头,就上前道:“我知道嬷嬷不愿意冒险,但母亲是我唯一的亲人,您可以不管不顾的活下去,但我不行。我若是不为她讨回公道,那她就真的要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七小姐,你还有爹,方太师会……”
“他不是我爹!七小姐这三个字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耻辱!只要能替母亲讨回公道,我什么都愿意做,哪怕要了我的性命!”
我的话像刀子一样,一刀刀的刮在元嬷嬷的身上,我知道她不让我追究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也知道,我不能、也不可以苟且偷生。
元嬷嬷张张嘴,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突然把我推进屋子,从母亲的梳妆盒的夹层里拿出好几百两银票交给我:“这是姨娘留给你的嫁妆。”
我怔怔的捏在手心,元嬷嬷转身离开,我瞧着她的背影带着落寞,还听到她喃喃道:“你想干什么就去干吧,再惨也不会比留在太师府惨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拿给守棺的奴才,奴才答应带我见母亲最后一面,可是满屋子的血腥味,让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母亲浑身上下,除了一张脸,没有半处好肉,绽开的皮肉和衣服黏连在一起,滴滴答答把整个棺材都给染红了。
母亲说过,她不愿留在太师府,我想完成她的愿望,把尸体带出去安葬。
守棺的奴才听了直摇头:“她是府上的姨娘,只能由太师府安葬。”说完连看都不看我,就把我赶了出去。
不知道是不是奴才把此事告知了夫人,母亲当晚就被秘密处理,棺材从后门运出去,丢在京城郊外的乱葬岗,别说墓碑,连个坟堆都没有。
我买了几个包子给住在破庙的乞丐,让他们帮我在隔壁山头挖了个坑,把棺材埋了进去,墓碑是我用木材写的——宁妍之墓。
元嬷嬷找到我的时候,我刚窝在坟堆旁睡着,她对我招手:“七小姐,太师命奴才来找您回府。”
我没理她,头一扭跑开,元嬷嬷的叫喊声在背后响着,我却充耳不闻。
一直跑到宫墙外,我用从未有过的平静塞给登记名册的公公一百两,成功混进了宫女选拔的队伍。
既然母亲是在皇宫出的事儿,那我就去皇宫查个一清二楚。
夜里,领队白公公派人把我带去他的屋子。
我刚进门,就见他搓着手,细细打量起我来:“这么标志的美人,怎么想不开要进宫呢?不如跟了咱家,咱家保管你吃香喝辣,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