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会有向全世界宣告的冲动。这个恋情越是像王子与灰姑娘式的不般配,公之于众的渴望也就越强烈。那些古今中外的爱情传奇,常常与主流社会脆弱的神经过不去。人们的惊诧和愤怒不过是想让你和他们一样死守平庸。
所谓奇迹,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和普罗大众赌气。
你们想象不出我那种炫耀的心理有多么迫切,我像怀揣和氏璧的匹夫一般,想让所有人都来见识我的珍宝,分享我的幸福。我都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告诉我的女友。我知道以她的脾气,不会给我祝福,给我打成猪头还差不多,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了爱情,不妨偶尔客串一下猪头。不过我很怀疑她在韩絮这个争夺者的全方位碾压下,还有没有对抗的信心。
当优美被对方占尽,你背靠正义也难免胆怯。我那时有个很愚蠢的想法,如果情敌各方面都比我优秀,我会心悦诚服潇洒放手。现实很快教育了我。看看后来我写的诗句,已经示弱到底:
我从没有告诉过你,爱人/一个穷困潦倒的胖子/唯一的珍宝就是爱你
……
我们这些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小人物,连浪漫都带着计算。作为在当地小有清誉的名记,我最终克制住了自己的孟浪念头,咬牙切齿地跑到论坛里发泄。没几天工夫,全论坛都知道那个大胡子版主恋爱了。还是时髦的网恋。
风粼率先表示了鄙夷。这厮当版主比我早,网恋也比我早。那年月做写手,你若不一网打上来个把情人,都不好意思说混过坛子。他那个女友也是我的QQ好友,一个长着蒜头鼻的女孩,有几分聪明乖巧,把风粼迷得五迷三道。爱情这东西有什么可比性吗?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爱情最牛逼,看到别人也从怀里掏出同类型的货色,定然要明里暗里地嗤之以鼻。
风粼与我玩得好,因此并未掩饰他的不屑。我才懒得与之计较。你不秀出来,别人怎么衡量你的爱情的品质?有时爱成传奇不如写成传奇。我以花痴的面目在版面上公开风花雪月,每篇文章都频繁使用第二人称,仿佛满屏都是我的恋人。写作本来就是给全体读者写情书,让每个看到你文章的人,都以为你在为他而写。我修炼多年,也饥渴多年,一旦爆发,简直春潮泛滥。女主人公韩絮自然陶醉如梦,连许多不相干的女子也对我报以青眼。女人是种奇怪的动物,你越是钟爱某人,她们越对你有兴趣,你要说俺孤单寂寞冷,她们则对你不屑一顾。
我的滥情状态让清水颇有微词,她在风粼一篇文章的跟帖中,婉转地批评了我,意思说我们身为版主,不要总置顶自己写的帖子。我充耳不闻,依旧我行我素,反正我已不迷恋她了。过了几天,清水对我说,你网情加我了。我说哦。清水说,要不是看你面子,我根本不会加她。我说哦。清水说,我不看好你们这段感情,你好自为之。她跟我说话总是这么简明扼要。我更简明扼要。我说了第三个“哦”。
我之前告诉过清水我和现实里的女友正在谈婚论嫁,还把她当成知心姐姐一般倒了一肚子苦水。我若没有向她透露过我的信息呢,她何来跟我摆臭脸的资格。我愿意与所有人谈论韩絮,唯独不愿和清水聊到她。
这个女人总给我一种印象,仿佛一眼能看透我暗藏于内心深处的卑微,那些连我自己都不愿面对的阴霾。我一直欣赏她,喜欢她,却始终对其怀着三分忌惮。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让我羞于启齿的原因。
清水从天涯舞文拉来一个女写手,叫折荷女,但并未向我们推荐她。我无意中发现这个天外来客,立时就为之倾倒。这没什么可感到羞耻的,爱屋及乌纯属正常心理。我迷恋过很多当代女作家女诗人,比如刘索拉、迟子建、陈染、林白、伊蕾、尹丽川、巫昂、路也等等,还有人爱余秀华呢,我也爱余秀华,但我自问无法将这种爱升华为爱情。可有时这种源于作品崇拜的迷恋和爱情是难以分清的。
折荷女是我上网二十年碰到的写得最好的人。她如今在文坛已大名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