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则不立
鱼离开水就会死亡,人没有礼仪便无法生存,而不讲诚信则会受到炼狱的惩罚。
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姑娘外出游玩,不小心掉进了井中,正巧遇到一个青年人路过,将她从井中救了出来。姑娘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就与他私订终身。
订下婚约后,却没有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青年继续他的行程,而姑娘则回到家中开始等候。
正当姑娘还在痴心地等待时,那个青年却在异地结了婚,并且生了两个小孩。
没多久,青年的两个小孩,一个被黄鼠狼咬死,另一个则在井边玩耍掉进了井里。
这个时候的青年,想起了他和姑娘的订婚和证婚的黄鼠狼和井。他如梦初醒,和现在的妻子离了婚,回到了痴心等他的姑娘身边。
这个故事就是用来告诫人们不要背信弃义。一旦你置契约于不顾,那么你就会得到上帝给予的严厉惩罚。
在犹太人看来,诚实是支撑世界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两个是和平与公正。
犹太人认为诚信经商是商人最大的善,所以在犹太人的生意场上最为看重诚信。对于不诚信的人,他们是无法原谅的。在犹太人的内部,他们之间极为重视诚信,极为重视契约,一旦签订了就必须遵守,绝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不履行契约。
在犹太人的经商历史中,他们尤其注重契约的履行。别看他们在谈生意时斤斤计较,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可以和对方争论不休。不过一旦与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不管是书面上的还是口头上的,犹太人都会竭尽全力地去完成。有的时候为了达成契约上面的要求,即使吃亏也照样完成。这是犹太人走遍世界各地都受到欢迎,让犹太人获得巨大财富的生命之源。
每一次生意都要保持警惕
对每一次生意都重视有加,这样做起码有两大好处:其一是不会因为自己对对方的先入之见而掉以轻心,相反,可以有足够的戒备防止对方可能的一切手脚。其二是可以保证自己第一次辛辛苦苦争取得到的赢利,不至于在第二次生意中为顾念前情而做出的让步所断送。
犹太人的经商法则有不少初看之下毫不起眼,细细推敲下来,却足以发人深思。“重视每一次生意”,就是这样的一条重要的法则,它包含了犹太人丰富的处世经验和智慧。
要说明这个道理,我们先看一下一个故事。
有一天,日本商人小泉三郎请犹太画家拉法德上银座的饭馆吃饭。宾主坐定之后,拉法德乘等菜之际,取出纸笔,给坐在边上谈笑风生的饭馆女主人画起速写来。
不一会儿,速写画好了。拉法德递给小泉三郎看,果然不错,画得形神皆具。小泉三郎连声赞叹道:“太棒了,太棒了。”
听到朋友的奉承,拉法德便转过身来,面对着他,又在纸上勾画起来,还不时向他伸出左手,竖起大拇指。通常,画家在估计人的各部位比例时,都用这种简易方法。
小泉三郎一见拉法德的这副架势,知道这回是在给他画速写了。虽然因为面对面坐着,看不见他画得如何,但还是一本正经摆好了姿势让他画。
小泉三郎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看着拉法德一会儿在纸上勾画,一会儿又向他竖起拇指,足足坐了10分钟。“好了,画完了。”拉法德停下笔来,说道。
听到这话,小泉三郎松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欠身过去,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拉法德画的根本不是小泉三郎,而是他自己左手大拇指的速写。
小泉三郎连羞带恼地说:“我特意摆好姿势,你……你却捉弄人。”
拉法德却笑着对他说:“我听说你做生意很精明,所以才故意考察你一下。你也不问别人画什么,就以为是在画自己,还摆好了姿势。单从这一点来看,你同犹太人相比,还差得远啦。”
到这时,小泉三郎才如梦方醒,明白过来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看见画家第一次画了女主人,第二次又面对着自己,就以为一定是在画自己了。
你看,正是基于对类似于这位日本商人所犯的错误,犹太人才对每一次生意都重视有加,这样做,起码有两大好处:
其一是不会像日本商人那样,因为自己对对方的先入之见而掉以轻心,相反,可以有足够的戒备防止对方可能的一切手脚。
其二是可以保证自己第一次辛辛苦苦争取得到的赢利,不至于在第二次生意中为顾念前情而做出的让步所断送。生意毕竟是生意,容不得“温情脉脉”,否则第一次就没有必要斤斤计较。
这两条好处这么写白了放在面前,看上去实在平淡得很。但犹太人深知,由于它们作用的是人的潜意识层面,往往在人们的漫不经心中被忽略了,先人之见的厉害之处在于它会使人都想不到去纠正它。直到事情结果出来了,大失所望甚至绝望之余,人们才不无懊悔地察觉自己的疏忽。
在今日社会上发生的诸多合同诈骗案中,有很多“善良的人们”就是因为单凭一张熟人甚至仅仅一面之交的熟人的面子或者一次小小的“成功”而上了别人的圈套。这些人难道不应该把“重视每一次生意”作为自己经商活动中的座右铭吗?
订合同要防止存有漏洞
对于订立合同要谨小慎微,思虑周密,决不允许出现漏洞。商场如战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和别人签一个即使很小的合同时,也一定要留神,否则很容易被对方钻空子。
犹太人认为在一个法制国家里,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缺乏法律意识,必然会在生意场上栽跟头。犹太人具有极强的法律意识。就拿商品贸易中签订合同来说,如果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就可能会在合同中造成一些漏洞,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从而使自己受损失。
一则犹太人的故事说,有个贤明的富翁,他把儿子送到很远的地方去学习。一天,他突然染上了重病,知道来不及同儿子见上最后一面,就留下了一份遗嘱,上面清楚地写着:家中所有的财产都让给奴隶,但要是儿子想要的话,只能选择其中一件。
这位富翁死后,奴隶很高兴地向死者的儿子报丧,并把遗嘱拿给他看。儿子看了遗嘱后非常伤心,也非常吃惊。
办完丧事后,儿子左思右想,觉得自己的父亲不应该将财产留给奴隶,于是就牢骚满腹地去找拉比。拉比看完遗嘱后,盛赞他父亲的聪明和对他的爱。
儿子却对父亲的做法非常生气,认为父亲对他“一点关怀的意思也没有”。
拉比要他好好动动脑筋,只要仔细分析遗嘱就可以知道,父亲把全部财产留给了自己。拉比告诉他,父亲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儿子又不在,奴隶可能会带着财产逃走,连丧事也不报告他。因此,父亲才把全部财产都送给奴隶,这样奴隶不仅不会逃走,而且还会急着去见儿子,并把财产保管好。
可是这个儿子还是不明白父亲的用意。拉比只好给他挑明:
“你不知道奴隶就是主人的财产吗?你不知道奴隶的全部财产都属于主人吗?你父亲不是说给你留下了一样财产吗?你只要选奴隶就行了。这不是他充满爱心的聪明之举吗?”
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出,那个犹太人在遗嘱(也是一种合同)中实实在在地玩了个“圈套”,给奴隶吃了个“空心汤圆”。虽然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给了奴隶,但其儿子只能选择一件财产。这里暗含着一个前提未写出来,奴隶不会注意到,甚至连死者的儿子也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奴隶的全部财产都属于主人。这是一个惯例,其实也是一个无需说明的前提。那么只要前提一变,一切权利皆成泡影,这就是这个犹太人计谋的关键所在。后来,正是在拉比的指点下,年轻人才终于解开这个活扣,既没有违背父亲的“遗嘱”,又没有违约,因为犹太人从不违约。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钻合同的空子。
这则故事充分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犹太人对于订立合同谨小慎微,思虑周密,决不允许出现漏洞。商场如战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和别人签一个即使很小的合同时,也一定要留神,否则很容易被对方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