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准备好了吗?”
七七的微博被一个网名叫‘连晨决’的人艾特,同时留下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其实,像这样无离头的话在半个月前那人就留过一次,内容是“你的时间不多了。”
这样的恶作剧真是令人作呕和反感,也不知道这个‘连晨决’到底是何方黑粉,竟要这样来捣乱。七七也曾让人查过,可就连有名的黑客高手也回复说没有追踪到这个人留下的任何信息。真是白日见鬼!
七七倒不是很在意,只是偶尔想起时,会觉得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忙,那就是今晚七点半将在工人体育馆召开的本年度的第六场个人演唱会。
“七七,这是你今晚要用到的衣服,我已全部给你烫好备好了哦。”说话的是七七的闺蜜顾璟妍,她除了是七七最好的朋友外,也是七七今晚的领舞。她们已在舞台上合作了好多年,早已默契得如同一个人。
“谢谢亲爱嗒。”七七正坐在化妆镜前,任由化妆师给自已做造型。
“客气啦。”顾璟妍说着,也在她旁边的化妆镜前坐了下来。明亮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光洁而白晰。
“璟妍,你素颜的样子好娇媚啊,瞧你那双狐狸眼,怕不是妲己转世,专为偷男人心而来?”七七开玩笑的说。
“如果我是妲己,你就是马皇后。”顾璟妍拢了拢自己那头带着波浪卷的长发,举手投足间,充满了风情。
“为什么我要是马皇后?”
“你脚大啊。哈哈……”两人笑起来,肆无忌弹,完全不像是一对站在公众视线最高层的明星。
七七从镜中看到化妆师拿着粉扑停下来,于是连忙紧绷了脸:“不笑了,不笑了,粉要笑掉的。”
她这一句话才出,倒是把化妆师也逗乐了,就连旁边在试光的摄影师也一并乐了起来。七七是个没有架子的一线明星,他们觉得跟她合作,没有压力,很是畅快。
“你们在笑什么?这么开心。”张质捧着牛奶过来,递给七七,低头在她的额上印上一吻:“宝贝,辛苦你了。”
“璟妍说我脚大,亲爱的,我脚大吗?”七七又忍不住笑起来,伸出脚,给张质看。
张质是七七的经济人,更是七七的男朋友,昨天,他已经向七七求婚了,不过,七七没有当场答应,她决定要在今晚的演唱会上给他一个惊喜。
“那是顾璟妍眼睛小,我家七七的脚才不会大呢。再说了,脚大江山稳,那可是有好福气的。”张质半跪下来,捧起七七白嫩嫩的脚,帮她穿上了缀着亮片的高跟鞋。七七的每一双舞台用鞋都由张质亲自挑选,穿起来高贵而又不失舒适。
他不仅细致稳妥,而且耐心十足;他高高大大,帅气逼人,眉眼里全是说不尽的柔情蜜意。七七就那样坐着,从高处看着他,看着他干净的鬓角,看着他整洁的衣领,还有从敞开了两颗领扣里露出的结实的胸肌,她想,这就是自己的男人,真帅!
“对了,宝贝,你确定你真不认识那个叫‘连晨决’的吗?”张质并没有马上站起来,而是继续半跪着,轻轻的用手指按压着七七的小腿,给她做着放松按摩。
“不认识啊。”七七摇了摇头,喝了一口张质给她端来的冰牛奶。多年来,这是她最佳的解压饮品。
“那真是奇了怪了。”张质一对好看的眉拧了起来:“刚刚他又莫名其名的留了一句。”
“什么话?”七七伸出两只手,捧起张质的脸,拇指轻轻的按压着他的眉心,顺着眉骨,往两边轻揉。
张质站了起来,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点开微博,递给了七七。
连晨决:你该走了。
居然还被置顶,处于显眼的头条位置。
“神精病,装武侠风都装不像,还‘连晨决’,是连‘城’字都不会打吗?起个这样的名字,哗众取宠罢了,不理他。”七七将手机丢回给张质,大口大口的喝着杯里的牛奶。
“不用管,这样的黑粉多得很,光去在乎这些,还不累死啊。”顾璟妍拍了拍七七的肩。
七七回握着她的手,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爱人在身边,闺蜜在眼前。
晚上的演唱会出奇的成功。全场达到了沸点,几乎所有人都在高呼着七七的名字。
七七扭头,她看到了站在舞台边上的张质,他捧着红玫瑰,像无数个接她下台时侯的样子,眼里溢满的,全是宠爱。
七七高举双手,在舞台上向全场致意:“亲爱的朋友们,我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向大家宣布。”七七对着话筒,认真的等着全场安静下来。
“谢谢大家的捧场。”七七将话筒摘下来,放到了嘴边:“这件事将是我人生当中最最最重要的事,也将是我最最最幸福的时刻,同时,我也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
场馆里很安静,只有无数的LED灯在闪烁,大家都在屏住呼息,等待七七宣布。
“我要结婚了。”七七幸福的,安祥的,一脸甜蜜的一字一顿的缓慢说完,将手伸向了张质,并向他走去,在聚光灯的指引下,将他拉到舞台的中央,将手递给他,双目含情的望着他:“张质,你愿意娶我吗?”
七七话一出口,全场更是安静得怕人。
“啊,女神,你不可以嫁人,你是我的!”终于,有人打破了宁静高喊,捧着花束向舞台上冲来,只是他冲得不够快,被两名牛高马大的安保人员在半道就拦截住了。
张质将七七揽在怀里,一副生怕她被人抢走的样子:“七七,七七,你真的愿意嫁给我?”他激动的喊,七七甚至看到他眼里闪现的泪光。
全场沸腾,有哭有喊有祝福。张质拥着七七和工作人员一起快速的从后台准备离开,就快要走到保姆车时,迎面走来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瘦高个子,将帽沿拉得极低的人,他凑近七七,压低了嗓子:“到时候了。”
然后又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的在安保人员的拦截中几步便钻了出去,很快混在外围的人群里,再也不见。
“是他!”七七猛的醒悟过来。
“谁?”
“连晨决。”
十年后。
夜
漆黑的夜
七七知道,再不离开这里,只怕再也不能离开这里了
早在上元节的时候,七七就已经听到了关于皇上将在自己登基的第十年,也就是今年的盂兰盆节上大操大办,并且已下令,要选三百名童女来对先祖进行祭祀和大宴群臣。
七七来这里九年多了,不用掰手指头,七七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在这漫无边际的水域上生活了九年零两百一十天了,在这里经历的每一个日子,都无比的煎熬、恐惧与痛苦,七七怎会不记得呢?
春来时,这湖里最先冒出头的,就是菱角的嫩芽,时有蜻蜒飞来,立在上头,再有就是野鸭子,它们在刚刚解了冻的湖水里扎猛子,再出水的时候,嘴里偶会叨着小鱼小虾。
夏天来时,湖面微风轻漾,吹皱这八百里水面,抬眼,只能看到远处的群山如水墨画一样时浓时淡。如遇暴风雨,那湖面上便会掀起大浪,有时,能有一人多高,那建在水面上的木房子,经常被湖水拍得湿渌渌的。这是七七最不喜欢的季节,因为在每一个夏季,除了要遭受蚊子的叮咬外,至少还有大部份的时间会被水浸泡着过日子。
每一个装两脚羊的笼子都会被瀑涨的湖水淹住,浅的时候到脚踝,深的时候甚至能到大腿。七七在这里也只是一只两脚羊,并没有因为她上一世的辉煌而逃过命运的折磨。
秋天是所有人都比较好过的时候——这里负责给这些两脚羊喂食的人会趁着这个时节给她们贴膘,以备渡过严酷的寒冬和准备上元节的献祭。
当北风再次呼啸,鹅毛大雪再次纷飞,湖面再次冰封时,七七就知道,一年又过去了。
七七在这个狭窄的木笼子里已经住了很久很久了,这木笼子里每一道手腕粗细的木条她都无比的熟悉,在木笼子靠近投食口的木条上,七七再一次郑重的用指甲划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迹。这痕迹,是七七活着的证据,也是无边等待及充满希望的痕迹。
当第九个春天来时,七七就知道,自己必须要离开这里了。因为在每一年最热时节的盂兰盆节上,都会有数十个和自己一样养在这里的女童被带离这一间间的像鸽子笼一样充满着臭味的小隔间,并且再也没有回来。
每到这个盂兰盆节的时候,那些看守她们的士兵就表现得特别的兴奋,七七知道,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绝好吃人的日子。
是的,没错,吃人。
七七依然还记得自己亲眼目睹张质和顾璟妍像两条蛇一样缠绕在一起在自己的喜床上翻滚的场景,那一道道的白混着喜庆的红,是那样的刺眼而又令人挖心般的疼痛。
她没有想到,自己深爱的他会和自己的闺蜜联合起来用丝巾将自己勒死。十年来,那场景一直像恶梦一样,不断的在她的脑子里重复着,她甚至记得清楚那个渣男和那个贱女人在咬着牙,吡着目各执丝巾一头用力拉扯时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透露出胜利者姿态的表情。
拜这对狗男女所赐,自己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