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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昨日重现

吕新圆从东厢房走出来,吕瀚眠和胡铭天跟在后面。

“这么晚了就别走了。”

“不行爷爷,明早还要去工地,不能迟到。”

吕瀚眠看着吕新圆包扎起来的手指:“你这个样子也没法开车啊。”

吕新圆俏皮地翘起手指摆出握方向盘的姿势:“不碍事的。”

“不行,我还是不放心。”

胡铭天说:“吕爷爷,我送新圆回去吧。”

“好,小贺,你送送她。”

“爷爷,不用。。。”

“小贺送你我放心。”

胡铭天扶起吕瀚眠:“爷爷一会儿别忘吃药,睡前把奶喝了。”

“记住了,快走吧。”

两个人出门,吕瀚眠笑着转身回屋。

胡铭天开着车,吕新圆望着包扎的手指。

“想不到你还会包扎伤口。”

“军人的必修课,战场上每一名军人都是自己和战友的医生。”

“感觉当兵的经历令你很难忘。”

“人生中最好和最坏的时光都在军营里度过。”

从胡铭天的语气中能够感受到那段经历对他的影响,吕新圆又何尝不是,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会留下一段或长或短难以忘怀的记忆,而对于车里的两个年轻人来说却是格外的刻骨铭心。

吕新圆沉默片刻问:“你说你会画画?”

“已经封存在记忆中,不会再画了。”

“为什么?”

“可以不回答吗。”

吕新圆瞥了下嘴不再追问。

“刚才在厨房你在想什么呢,(抬起手放在鼻端)这是什么意思?”

吕新圆笑了笑:“我也不想回答。”

胡铭天点了点头。

“这是你第一次来北京吗?”

“小时候来过,长大后第一次,你呢,去过上海吗?”

“和你一样。”

“看来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路口红灯,车停下。

吕新圆歪头望着胡铭天的侧颜,霓虹闪映下一张俊朗的面庞,此刻林晓晓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在她的脑海里萦绕——“想办法让他在一掌近的距离看你这里,这儿是女人最有味道的地方,感受他的气息,如果变得急促,就证明他也喜欢你。”

吕新圆鼓起勇气轻轻将头扭向自己一侧的车窗,耳后45度的方向对着胡铭天,胡铭天望着她的秀发,吕新圆感受到胡铭天的气息。

“窗外有什么吗?”

吕新圆故作镇静:“多美的夜色啊。”

“我怎么没觉得。”

“魔都的你哪懂得帝都的美。”

这时,后面车按喇叭,信号灯已变成绿色,车开走了。

吕新圆和胡铭天同时按向多媒体按键,胡铭天收回了手,吕新圆按下。

扬声器里传出了清亮如水的旋律和柔柔似缎令人心醉的女声演唱,是一首经典英文歌曲《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这首由卡伦·卡本特创作并演唱的金曲影响了全世界八九十年代的青年人,传到中国更是家喻户晓,九零后的吕新圆很喜欢听这些经典老歌,常被林晓晓取笑是外表年轻时尚内心早已朽去的老古董,或许是受童年的经历和爷爷的影响,吕新圆对“老东西老事物”格外情有独钟,喜欢怀旧与经典,虽然时光流逝情感变迁,可这样一首犹如旧友的老歌总能给她带来无限的温馨与慰藉,而歌中流露出的哀怨和伤感,使吕新圆回想起过往美好或心碎的经历。

When I was young(当我小时候)

I'd listen to the radio(聆听收音机)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等待着我最喜欢的歌曲)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当歌曲播放时我和着它轻轻吟唱)

It made me smile(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and not so long ago(那时的时光多么幸福且它并不遥远)

Every shalala every wowo still shines (每一个shalala每一个wowo仍然光芒四射)

。。。。。。

胡铭天默默聆听着,两个人像是相识了许久的旧友无需多言非常了解彼此此刻的心境。

不知不觉汽车开了很远,吕新圆望着窗外:“怎么来这了?”

胡铭天把车停在路边,开门下车,吕新圆不明所以来到车外。

胡铭天来到胡同口:“这儿,你一定很熟悉吧。”

吕新圆四下望着,胡同口亮着一盏昏黄的路灯:“这。。。”

“还记得一周前的那个黄昏,你在这条胡同里遇见的一个人吗?”

吕新圆吃惊地:“那个人。。。是你?”

“那是我来北京的第一天就在这遇见了你,当我在吕家大院再次见到你的时候,惊叹缘分是如此美妙。”

“世间真有这么巧合的事?”

“很多浪漫的故事都是从一个巧合开始的。”

吕新圆故意压抑着喜悦之情回道:“你的口才也是在部队里学的吗?”

胡铭天会意地笑了:“我们回去吧。”

这时,一个单车少年从不远处飞奔而来,吕新圆躲闪不及险些摔倒,胡铭天一把拉住吕新圆的手,单车少年从两个人身边驶过。

“没事吧。”

吕新圆松开他的手:“没事,谢谢。”

车行驶在路上,吕新圆依偎在座椅上,耳畔再次响起林晓晓的声音——最后就是牵手了,如果他主动牵你的手,你有种过电的感觉,恭喜你,这个男人已经属于你了。

吕新圆的手慢慢攥起,胡铭天神情淡然地开着车。

深夜,帝都三傻公寓的三间卧室里情境各异。

林晓晓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胡铭天的身影和充满磁性的说话声,最后用被子盖住脑袋睡去。

吕新圆睡得格外香甜,仿佛在梦中还在哼唱着那首《Yesterday Once More》。

何子枫的房间里亮着灯光,四周摆满了大红色的各类漆器,何子枫坐在电脑前打着字,输入“贺斌”,点击搜索按钮,弹出来对话框:无符合条件的身份信息。

何子枫看着手机上胡铭天的照片,眯起眼睛。

熙熙攘攘的菜市场里,胡铭天在一处处摊位前买着东西,不时跟商家讨价还价。

不远处,何子枫在人群中望着胡铭天。

胡铭天提着袋子走着,何子枫跟在后面,可三转两拐突然不见了胡铭天的身影,何子枫焦急地四下张望,身后不远处的胡铭天望着何子枫的背影露出一丝诡笑,转身走开。

一年一度的演出季就要到了,下个月团里要在国家大剧院演出一场现代舞剧,林晓晓和孙梦莎究竟谁是A角仍没有定论,团领导和艺术总监要综合考虑两个人近期的状态而做出决定。

孙梦莎势在必得,这次母亲王旖旎来北京就是为她鼓劲的,只要演出成功孙梦莎基本可以确立国内一线舞蹈演员头牌的地位,广告商希望邀请孙梦莎代言的合同堆得老高,更有某导演和制片人抛来橄榄枝希望孙梦莎跨界出演新剧的女一号,王旖旎已盘算好,演出结束后自己来做女儿的经纪人,全面打理孙梦莎的商业合作项目。

林晓晓在排练时却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坐在台下的艺术总监不时地摇着头,林晓晓很清楚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六神无主,林妈妈自然知道这次演出的重要性,梦寐以求的户口问题也许在此一举,林爸爸充当大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备战高考时的状态,何子枫看出了林晓晓的异样,这天下班后和吕新圆一起来到团里探班。

后台化妆间,林晓晓卸着妆,吕新圆坐在旁边,由于她经常来这里,算是团里的一名编外人员,所以吕新圆对团里的一切都很熟络。

“这两天怎么没见你回家?”林晓晓用卸妆棉擦着脸。

“有贺斌在我终于不用那么担心了。”

“是啊,他这个保姆不但负责吕爷爷的生活起居,还时常给你送饭,真是体贴入微啊。”

“是爷爷让他送的。”

林晓晓摘下耳坠:“这么急着解释,欸,他是不是真对你有好感啊?”

“哪有,别听子枫乱说。”吕新圆的脸颊微微泛红。

“那是你对他有感觉喽。”

“你不是说上海男人不是我的菜吗?”

林晓晓刚要说什么,吕新圆又说了句“但我觉得贺斌是个非典型上海男人。”

林晓晓哼了一下:“已经开始替他说话了,别忘了我的提醒。”

“没忘,(小声地)我已经让何子枫偷偷调查他了。”

林晓晓皱了皱眉。

“真相查清之前,我不会有任何表态。”

林晓晓摘着另一侧的耳坠怔住了,这时何子枫从外面走进来。

“你俩说什么呢?”

“说你呢。”林晓晓回道。

“说我?”何子枫满脸蒙圈,“先听听我的劲爆消息吧。”

吕新圆和林晓晓都以为是有关贺斌的,透过镜子望着何子枫。

“我刚才偷偷混进隔壁的排练厅,看见你们团领导和李总监在角落里跟丝袜小声说着什么,估计与选角有关。”

吕新圆轻呼了一口气,林晓晓不屑地说:“人家是团里的红人,领导们当然会围着转,还有别总叫人家外号,没礼貌。”

“不是你起的吗?”

“屁话,你起的好嘛,别往我身上按。”

说起孙梦莎的外号还有一段有趣的往事,那是吕新圆和林晓晓大学毕业那年年底最后一次参加学校演出社团的演出,已经在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上班的何子枫前来探班认识了林晓晓,当时孙梦莎和林晓晓为争夺团里唯一的名额明争暗斗,虽然林晓晓以专业课第一名的成绩已被团里录取,但王旖旎多方托关系走后门终于让女儿孙梦莎如愿以偿,林晓晓的初恋男友也被孙梦莎抢了去,因此两个人无论在团里还是在生活中都势不两立,孙梦莎的着装风格以前卫奔放著称,无论冬夏打底丝袜和短裙是其标配,何子枫见了孙梦莎后随口说了句“这不是丝袜诱惑嘛”,加之南方有个做丝袜的品牌叫梦莎,林晓晓听后笑了足有三分钟,至此“丝袜”就成了帝都三傻对孙梦莎的昵称。

“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何子枫说。

“做好你该做的事,别的事少管。”林晓晓把耳环扔在首饰盒里,何子枫自然知道她所说的正事是什么。

吕新圆起身打圆场说:“今晚我请客,火锅还是日料晓晓你挑。”

“我没胃口,你俩去吧,今晚我回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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