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会儿,叶蓁蓁便逛到了小吃街。
看着街边的叫卖的声音,叶蓁蓁停下了脚步,一眼望去,街上的小吃应有尽有。
扛着跑的是糖葫芦,在锅里炸的是鱿鱼蚂蚱,冒着白烟的是包子和馒头。
逛了一圈,这小吃街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炸土豆,不得不说,余欢这小子虽然调皮,但在经营这方面,还是挺在行的嘛。
如果在这边摆个摊炸土豆,再炸个烤肠什么的,生意肯定火到爆。不仅如此,就连小萝卜说的串串香也可以拉来卖,我去,发财了!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中叶蓁蓁竟来到了成衣铺。看着满目玲琅的店铺,叶蓁蓁脚步一顿,就在这时,她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她来古代这么久了,竟然还没有买过一件衣服。
艹,亏她还是女人,瞧着日子过得,比男人还粗糙,胭脂水粉一样没有就算了,就连衣服都是别人不要,她在捡回来改造的。
等等,改造,想到这里,叶蓁蓁低头一看,随即,她表情一僵。似乎从穿越过来后,她就没怎么注意自己的仪容,倒不是她不注重仪容,只是她没仔细看自己的身材。
乖乖,怪不得原主要去捡衣服穿,原来是因为胖,成衣铺没有她穿的号,再者,她身上没钱,所以原主就放弃买衣服了。
可叶蓁蓁穿来后,每天忙于空间和现实的奔波,她也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要不是今天来到成衣铺,她怕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是女的这回事儿了。
一想到这个,叶蓁蓁身体一震,想她前世,虽身为杀手,光是美貌就不比别人差,更不要说其他了。
卧槽,不行,我得减肥!想着想着,叶蓁蓁在心里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减,必须得减,不然,别说别人了,就连她自己都会嫌弃自己。
逛累了,叶蓁蓁将身上仅有的六十五钱一挥而空,等她提着东西来到城外时,李叔已经在车上早早等候。
看着李叔,叶蓁蓁连忙上前,道:“不好意思啊李叔,我逛的有些久了。”
“没事儿,女孩子嘛,多逛逛也没事儿。”看着叶蓁蓁,李安一脸怜爱着道。
“嘻嘻,没想到李叔很懂女孩子哦!”见此,叶蓁蓁眉毛一条,道。
“哪有,你林婶很喜欢逛街,所以,我才知道你们女孩子都喜欢逛街的。”提到自家媳妇儿,李安心里一暖。
但又想到自己没有找到活做,她心里又忍不住叹气。
看着李安微微叹气,叶蓁蓁知道,李安肯定是没有找到工作,不过,她也不好直接问,直得装作不知道,笑道:“哦,原来如此,那林婶上街,李叔可没少等吧!”
“看李叔这样子,估计已经是等习惯了,若是换成村里其他人,估计早就发火了。”
这话叶蓁蓁倒是没有说假,在他们村子里,男人大都是大男子主义,他们别说等女人,就是与女人一起上街都不愿。不过,李叔但是个好男人,他和林婶,是村里出了名的模范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