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诺诺接过慕容卿的手机,和一伙人玩起了贪吃蛇。
玩了一会,她就觉得无聊,放下手机,问旁边朝天仰卧的慕容卿:“哥哥,我们家旁边为什么没有人住?”
慕容卿顿了顿,他也不太清楚,但他知道自己妹妹经历了什么,他真不想提。
“额,可能是这块地区太贵了,很多人买不起……”
“那我们为什么来这里哦?”慕容诺诺问。她不知为何的很喜欢这里。
“那因为你哥我喜欢这里,你也喜欢。”慕容卿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慕容卿和她说过,她小时候比较笨,记事比较晚,而且总是走路摔倒,把脑子摔坏了。
刚开始她也是不相信的,可后来,他们班级里真的有个人摔坏脑子了,记性不好了,她真的相信了。
“嗯......”
“哥哥,我好喜欢这里哦,这里的一切一切我都好喜欢......”
慕容卿听着她的话,不由想起来了,那一模一样的话,
她曾说过:“卿啊,我好喜欢这里哦,这里的一切一切我都好喜欢......”
那时他背着她,他就拍了她的屁股一下:“能不喜欢吗?全是你挑选的?”
她也不甘示弱,在他背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怎么?不服?”
他疼得直吸凉气:“你厉害你厉害,服了服了。”
“哥哥?”慕容诺诺又看了会手机,发现自家哥哥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从楼上拿下一条毛巾被给他盖上,怕他冷。
慕容诺诺也回到屋里,预习一下这边的书本,两边教材不同。
翻开书,发现好多他们早就学过了,有点点小高兴,这样她就可以每天和哥哥去逛夜市了,她好喜欢夜市。
“呼,热死我了......”慕容卿大汗淋漓的醒过来,被热醒的。
看到被调到三十多度的空调,身上的毛巾,他知道了,是他的小妹干的。
他从冰箱拿出一支雪糕,打开,吃了起来。
他想想,他真是好久没回家了,他们刚来时,隔壁还没有人,他们搬来了半年左右,隔壁来了人,也就是老叶家,那时他才五岁,准备上小学了,因为姐姐被这边一所很好的初中提前收了,所以一家人就搬到了椔州。
他一点都不开心,他在凌泽有自己的朋友,为何要跟着他们一起来?
慕容复给他挑了这里很好的小学。当班主任问要不要住校时,他说他要。
慕容复也没有反对,支持了他,毕竟男孩子,还是早些独立的好。
慕容悠悠上了初中,也就按照学校规定住校了。
渐渐地,在学校里,他认识了无敌一干人,当数和无敌关系最好,两人上下铺,教室里是前后桌。
无敌和慕容卿关系越来越好,无敌的父母人很好,慕容卿就常跟着去他家过周末。
半年后,他回到家,发现家里多了个小娃娃,被顾清浅抱在怀里,睁着黑黑的大眼睛,四处张望着,看到他时,咯咯的笑了,向他张开手。
接过小小软软的一只,慕容卿感觉十分自豪,他也是有妹妹的人了。
他还发现隔壁搬来新邻居了。慕容复告诉他,他们搬来两三周了。
他跟着慕容复,前往叶家,去介绍一下。
在林家,他认识了叶北辰,他叫他大哥,因为他知道的很多。
后来一次在学校里,他寄出了一封信,就是给叶北辰的。
两个人都喜欢上了用书信交流,每周都要往来书信。
即使只有十几二十步的距离,他们也坚持书信往来。
时光在邮票贴上、扣下的瞬间里远逝。
他的小妹儿四岁了,还有一年就可以上小学了,而这一年,也注定是不凡的一年......
慕容卿不敢再往下回想,他怕自己失控。
那一年后,小妹不在了,他也很少回家了,隔壁的叶家也搬走了,他和叶北辰再不有书信往来。
一切,都在一夜之间被改变。
他吃完雪糕,走上楼去,看到慕容诺诺在看书,想要叫她,却被抢了先:“哥哥,我发现好多我们都学过了,以后你可以带我去夜市吗?那里真的好好玩。”
“好,小二诺早点写完作业,每天带你去。”
慕容卿摸了摸她的头。
几个人悠悠闲闲的过了五天,诺卿阁装修好了。
慕容卿拉着慕容诺诺的手说:“以后,我们就是这的老板了,我是大老板,你是二老板。”
“嗯。”
“老板哎,这装修的真不错,花了不少钱吧?”叶北森说。
“是啊,这架势,感觉真霸气。”顾秋初说。
“哎呀,老李,咱们厨房的环境终于得到改善了。”林大叔说。
“是啊,当时那个环境真是,一言难尽。”李叔说。
“小王姐,我觉得老板肯定连餐具什么的都换新的了,毕竟要有个新气象。”小张姐说。
“是啊,我觉得老板应该换了。你觉得呢,孙哥?”
“我觉得......”不一定,老板每天和我们聊天,哪有空去买?
“好了,我们快进去吧,站门口发表感慨,人家看我们的眼光就像......”慕容卿打断说。
“就像在看神经病一样。”叶北森迅速给接上。
“......”骂自己骂这么嗨,合适吗?
“额,老板,这是?”顾秋初进屋后问道。
“我也不太清楚,反正都要换新的,快,我们把它们打扫出来。”慕容卿递过来几个烂吃吃的扫把说。
夜幕降临,几人坐在一张桌子前,唯一没有参与的慕容诺诺给大家倒水。
之后,坐在慕容卿旁边,她的对面是叶北森。
慕容诺诺一直盯着他看,总觉得他越看越好看,想和他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就那么看着他,对着他笑。
叶北森也看到了她,这小闺女他越看越觉得顺眼,甚至觉得自己曾经和她见过。她笑了,笑的很甜,让他的心有些错乱,他听顾秋初说过,喜欢一个人,见到她就会心跳加速。
这就是所谓的喜欢心跳吗?
人都散了,叶北森和顾秋初回到楼上。
“外,顾秋,你说,什么是喜欢?什么又是爱呢?”躺在床上,看着头上的屋顶问。
“哈?你问这干啥?难不成这千年老铁树开花了?”顾秋初半笑着回答。
“你曾有,喜欢过一个人,和我说说,那是什么样的感受?”
“呵,你知道的,我不过是瞎了眼而已......要说着喜欢,就是你见到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心跳加速......”正如他见到她一样,她比他大,穿着校服,却让他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