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对他人说“NO”,因为我们没有义务满足所有人的任何要求。但是,如果我们承诺了,我们就要尽一切努力去兑现诺言。生活中会有很多突发事件影响我们兑现诺言,但是,这正好应该成为我们慎重承诺的理由而非食言的借口。否则,我们就得准备承担被责备甚至被轻视的后果。
给人承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为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给人留下虚伪的印象。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你原来可以轻松地做到的事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你轻易承诺下来,会给自己以后的行动增加困难,对方会因为你现在的承诺而导致将来的失望。
某高校一个系主任,向本系的青年教师许诺说,要让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评上中级职称。但当他向学校申报时,却出了问题,学校不能给他那么多的名额。他据理力争,跑得腰疼腿酸,说得口干舌燥,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他又不愿意把情况告诉系里的教师,只对他们说:“放心,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一定要做到。”
最后,职称评定情况公布了,众人大失所望,把他骂得一钱不值。甚至有人当面指着他说:“主任,我的中级职称呢?你答应的呀!”
而校领导也批评他是“本位主义”。从此,他既在系里信誉扫地,也在校领导跟前失去了好感。
成功的人会很注意承诺这个细节。他们不会轻易承诺某一件事,即使有把握,也不会轻易承诺。而在我们身边,还会有这样的一些人,他们喜欢轻易许诺别人,不给自己留下丝毫的余地,本来三天可以做成的事情,非要拍胸脯说一天就可以完成;本来无法准时赶赴的约会,非敷衍说马上就到;本来难以完成的事情,非要许诺说没有问题。海口一旦夸出,做不到也无法挽回,天长日久,周遭的朋友便不再轻易相信他的信口开河,他做人的威信也一扫而光。
在你没有完全把握的情况下,就应该把承诺的话说得灵活一些,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有较大灵活性的字眼,能给自己留一定的伸缩和回旋余地。
你可以试着对对方说:虽然我没有百分百的保证,但我会尽力去做的。这样,如果完美地做到,可以在对方不抱有希望的情况下,给他一个出乎意料的惊喜;即便没有能力做到,对方也不会因此而怪罪,毕竟我们是尽了力的,如果他要怪罪倒显得他不近人情。所以,即使是自己能办的事,也不要轻易承诺,不然一旦遇上某种变故,让本来能办成的事没能办成,这样一来,你在别人眼里就成了一个言而无信的伪君子。
有些事情,当时的情况认准了,可是由于时间长了,情况会发生变化。那么,在你承诺中可以采用延缓时间的办法,即把实现承诺结果的时间说长一点,给自己留下为实现承诺创造条件的余地。如果你所做的承诺,不能自己单独完成,还要求别人帮忙,那么你在承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
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不会心存希望,更不会毫无价值地焦急等待,自然也不会有失望的惨痛。相反,你若承诺,无疑在他心里播种下希望,此时,他可能会拒绝外界的其他帮助,一心指望你的承诺能得以兑现,结果你很可能就会毁灭他已经制订的美好计划,或者使他延误寻求其他外援的时机,一旦你让他的希望落空,那将是扼杀他的希望。
如此一来,你的形象就会大跌,别人因你不能信守承诺而不相信你了,别人也不再愿与你共事,不愿再与你打交道,那么,你只能去孤军奋战。有些人在生活或工作上经常不负责,许下各种承诺,而不能兑现承诺,结果给别人留下恶劣的印象。如果承诺某种事,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不愿去办,就不要答应别人。
比如:你承诺帮朋友办理家属落户的问题,这涉及到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更恰当一点:“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户口,而且你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帮忙。”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符合有关政策”等对承诺的内容做了必要的限制,既见自己的诚意,又话语灵活,具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也要求别人),真是一石三鸟。
承诺不可随意为之。明智者事先会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做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因此,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要轻率许诺,许诺时不要信口开河、斩钉截铁地拍胸脯,应留一定的余地。当然,这种留有余地不是给自己的懈怠、不努力寻找借口。须知,有了承诺,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兑现,千万不要乱开“空头支票”,不然不仅会伤害对方,还会毁坏自己的声誉,使你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处。
一个人的诚实与信誉是他获得良好人际关系,走向成功的基础,而能否兑现承诺便是一个人是否讲信用的主要标志。
“你的承诺和欠别人的一样重要。”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当你要应承别人某一件事情时,你一定要三思而行,以严肃而审慎的态度去对待承诺:
1.对把握性不大的事情,可采取弹性的承诺。
2.对时间跨度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
3.对不是自己所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