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今天是个好天气,早晨朝阳似火已经露出地平面,仅仅一个多小时,又下起绵绵的春雨。密密麻麻,雨水如同断线的珠子,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向来以雾都据称的山城重庆,自然是被迷雾重重包围。行人打着花花绿绿的雨伞在雨雾中行走,远看,那小小的花伞宛如一只只飘舞的蝴蝶,在雨中,甚是起眼。相反,伞下的行人倒是被它们遮住,看不清谁是谁,只是依稀可以听见他们的言语声。
有同龄女伴的嬉笑声,有粗暴男子的咒骂声,大概是在咒骂天气。呵!真是,老天是上帝,它可以主宰人的一切,你有什么资格反对?还有情侣的莺莺燕语。
“豪!你看,我的长发都让该死的雨水打湿,发型都毁了,待会见到你的爸爸妈妈,他们一定认为我是一个很邋遢的人,其实我不是,我……”一个焦急中带着对雾雨不满的娇嫩女音,在这比较安静的雨雾中,有点引人注目。
“雨!不要这样,我爸爸妈妈很好说话,你不要太紧张,今天只是一起吃饭而已。”她的男友柔声安慰她,语气中带着宠爱。
看来又是要去见公婆的女生,对这一切的害怕和紧张。她这样在乎自己的形象,也许她爱他爱的很深。就像我自己一样,他们的甜蜜话语渐渐勾起了我的回忆。抬眸望着窗外,盯着因断线而坠落的雨珠,我的记忆里出现这样一幕。
那日正好是周末,没有其他事,于是我拽着他上街来买东西,谁知刚走到一条小巷里,突然淅淅沥沥下起了秋雨。虽然雨不是很急,但淋久了还是会生病。没有带伞,我们只好去买伞,真是巧,那里商店不多,唯一一家就只剩下最后一把,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合撑一把伞。
为了不让我淋雨,他和我相偎着缓步走着,而且尽量把伞往我的身边靠,我偷偷的瞄了一眼,他衣服已经湿透。突然间见了,感觉很过意不去,甚至开始心疼他,因为当时我们正处于热恋中。
我疾步走上前,一头扎进雨中,开心的大叫:“啊!淋雨的感觉好舒服,撑着伞,我走路都快睡着了。”
“丫头,淋雨会生病,不要顽皮!”他无奈的冲着我笑了笑,跨步上前,又将雨伞撑在我的头上。
“才不会呢!我可是淋雨长大的哟!很喜欢在雨中狂奔,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享受着雨水的洗礼,感觉真的很棒哦!”的确,我从小就喜欢雨,心情不好的时候,坐在窗前听听雨,或者去雨中敞开双臂,尽情的允吸纯洁的甘露,先前的阴霾就会一扫而光。
对上他的眼睛,深沉的眸子带着宠溺的淡笑。见我要淋雨,他随手扔掉雨伞,和我冲进雨里,一起在雨中嘻嘻哈哈的游玩,那爽朗的笑声很吸引人吧!不然,小燕子怎么会停在屋檐上看着我们呢。
有人说,学生时期的恋爱就像是浪漫的雨季一样,处处洋溢着浪漫的味道。和自己喜欢的人在雨中漫步,那种感觉好惬意,好幸福!淡淡的幸福充满了诗情画意。
“云洛,你喜欢什么天气呢?”
“阴天!”
他的回答我也不是很意外,像他这样很冷漠的人,自然是喜欢比较阴沉的天气。虽然我很想劝他不要喜欢阴天,但我也明白,习惯成自然,有些事一旦有了规律,就不能更改。
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只要对他动心了,慢慢的,你就会喜欢上他,甚至无药可救的爱上他,视他为生命中的唯一。爱的太深,对他的爱已经刻苦铭心,自然忘不了,放不下。一旦被他伤到,就会被伤的遍体鳞伤,再也不能继续往前走。就像他后来伤了我一样……
“小师妹,我们为什么要来咖啡厅?”突然一道询问的声音拉回了我的思绪,淡淡的回头笑笑,看了一眼郑海,独自抿着咖啡,没有言语。他是市局中心闻风队的成员,和我一队,这次我们出来是为了调查最近接的一件案子的资料。
温馨咖啡厅是这座城市最盛名的一间咖啡厅,这里服务周到,环境幽雅,咖啡的质量也不错,所以生意很红火。
莲花状的水晶灯,即使是在白天依旧亮着,所以咖啡厅里的每个角落都看的清清楚楚,甚至每个人的面容都能瞧见。柔和的轻音乐淡淡的响起,清香的咖啡弥漫在四周,每一个顾客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好一副温馨的画面。
“怎么,秦大警官第一天正式上阵,就摆出了大警官的架子?”见我没有回答,郑海忍不住挖苦我。
是啊!本来还要半年才能毕业出来工作,但因为去年我一直在外面实习,成绩不错,所以我成为几十年来的一个例外,提前给我颁发了毕业证书。今天接手的案子是我以闻风队中队长的身份,正式独立接手。
我搅拌着咖啡,扬扬眉头:“师兄,你难道忘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
“嘿嘿!明白了!小师妹,厉害!”郑海接过我的话,向我竖起大拇指。
咖啡厅是个浪漫温馨的场所,一般来讲贩毒的贩子绝对不会来这里交易毒品,他们一定会去K歌厅等娱乐场所。但,狡猾的一干人同样会来这里,这里太危险,同时也很安全。
然而我们在这里坐了大半天,并没有目标人物出现,这让我感到不解,难道高估他们了?
就我所知,现在中国有三个庞大的贩毒集团,高氏集团排名第三,排名第二的是朱氏集团,排名第一的是龙氏集团。
这三个庞大的贩毒集团一直是警方的着力目标,但到目前为止,除了高氏集团在一年前被我和他联手破解,朱氏集团才刚刚有了眉目,龙氏集团一直无从下手,还在等待时机。
高氏集团占领中国南部,朱氏集团占领北部,排名第一的龙氏集团位居世界,和其他国家亦是有联系。现在光是一个高氏集团就让警方费力调查了好几年,不知道这个排名第一、位居世界的龙氏集团还要多久才能把它瓦解。
而我们现在要破的正是朱氏集团,朱氏集团处在北部地区,我们市局中心在南部,一时到那边无法展开拳脚,于是只好从南部入手。虽然高氏集团的老总被抓捕,但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这些鱼一定会再去联系同为三大集团之一的朱氏集团和龙氏集团,我正好借此机会,放长线钓大鱼。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我也打算放弃的时候,一群处事谨慎的家伙勾起了我的注意。侧头瞧瞧,如果我记得没错,其中一个正是昔日高氏集团一名小将。还有两个陌生的男人,他们围坐在一张桌子上,交头接耳,即使是故意压低声音,但我还是听清楚了他们的话。果然没有错,这中间有两个人是朱氏集团的成员。
拿着照相机,在他们离去的时候,咔嚓拍下他们,本来我要失望,以为只能拍下他们的背影,谁知在他们走到门口处,他们突然回头,庐山真面目被我捕捉到。
“走!师兄!”收起照相机,我们跟去。
郑海熟练的驱动车,紧紧跟着,也许是因为发现有人跟着,在一条比较幽森的巷子里,他们停车,却没有下车。我们的车也停在后面,看看他们到底耍什么花样,让他们发现我们,这在我们计划之中,并没有感到诧异。
“下车,小心老子要了你的狗命!”老熟套的恐吓声,我有点不满,难道他们就不能骂句其他的?似乎黑帮的人一直就是骂这句话。
“请问有什么事吗?”郑海保持着他的绅士风度,临危不惧。
“跟踪老子,还问老子有什么事,你******是不是真的活腻了。”我撇头正好看见拿枪对着我的男人的手臂处,纹着一条好似竹叶青的小蛇。我记得我在查询朱氏集团资料时,曾了解到这三大集团各自的成员都会有一个标志。高氏集团是一只鹰,朱氏集团是一条竹叶青,龙氏集团是一条龙,看来朱氏集团已经在慢慢爬向诱饵。
“他们是警察,快干掉他们,离开这里!”高氏集团的那名小将记性还不错,既然记得我和郑海。
朱氏集团的两个人闻言,惊恐的瞪着我们,随即扣动机板。
我嘴角勾出一抹自信的浅笑,只要你还没有扣动机板,我一样有机会从你的枪口下逃离。弯身避开,疾步跨到他的身后,反手扣住他的双手,夺过他手中的枪。他的同伴被这一幕吓到,当他反应过来,准备向我开枪,已经没有机会。自己随身携带的枪已经低到他的后脑勺。
高氏集团的小将郑海也已经解决,一切只是刹那间。在办案的时候,我们的机会也只有一刹那,错过了,失败的就是自己。
与此同时,警笛声已经将小巷子覆盖,他们带走这三人,郑海跟去。我仰头看看天,突然想起要去一个地方,借此机会,我匆匆的离开。
来到那片开满荼靡花的山坡上,独自漫步步入荼靡花丛中,红白相间的荼靡花点缀着青山绿水的山坡。蒙蒙的细雨洒落在我的衣服上,我的一件黑色的大风衣已经湿透,长长的发丝更是紧紧的贴在我的脸上,伫立在雨中,我的身影是那般的落寞、孤寂,只因我的生命里没有了他。
淅淅沥沥的春雨打在荼靡花瓣上,那原本开的很艳丽的花朵,在慢慢的枯萎,花瓣一片一片的凋零。我闭上眼睛,任由雨水打在我的脸上,一滴滴水很急,不是说春雨绵绵,为什么这雨这么急?
荼靡花开,春已尽,而爱……
沈云洛,你当真要负我?
习惯躺在花丛里的大石板上,闭上眼,回忆起我们在这里的初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