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先说一件小(?)事:继被削除了一些书内段落文字后,这回我的45章直接因为搞黄色被击毙了(悲)
我想象过很多次自己的书被封的情况,但是我就没猜到能因为搞黄色被封——说到底,我这书它哪里有黄色啊?
下面进入正题。
比赛方式:
比赛方式有旗帜战与歼灭战两种,其中歼灭战分为常规歼灭战、争夺战和攻防战,抽选规则视具体情况决定。
如果是进行歼灭战,是以先行将对方全员打击至战斗不能为目的。
如果是进行旗帜战,则是将对方队伍预先决定的将旗战车打击至再战不能算是胜利。
在攻防战中,如果攻方突破核心点或击毁守方全部车辆则算作胜利,反之,如果守方击毁攻方全车辆或成功守卫核心点9个小时则算作胜利。
在争夺战中,双方沿用常规歼灭战机制,但是在战场上添加一个由联盟指定的争夺点,夺取方需对争夺点进行防守,在夺取并持续保护该点两小时后,本场比赛算作该方胜利。
战车数量限制:
联盟会决定比赛时每队的比赛车辆数,不得超过该数量上限。
但若有出现一队车辆数不足上限的情况,比赛也依然可以进行。
如果应用全规模大演习机制(60辆及以上),应应用附加规则以降低比赛混乱程度和破坏程度。
竞技场:
比赛将在联盟决定的场地中的指定区域内进行。
关于竞技场,其规定场地的地图(比赛区域),经纬度,天气状况等资料,将会在赛前72小时向参赛双方公布。
参赛者在得到提示后可以以各种手段对比赛场地进行确认与勘查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资料,但是竞技场在发出提示前72小时内完全封锁。
如果对竞技场有任何异议,可以在提示后24小时内用正式文书向联盟提出。联盟会在该异议提出24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议,确认有误的情况下会尽快对其进行修正。
参赛战车:
可以参赛的车辆必须是在1945年8月15日前完成设计,或者已经在着手试造的,以及使用同期预定搭载的材料部件的战车。
满足以上条件的话,本来不存在的材料部件的搭配也是被允许的。关于尚处于计划阶段的战车的个别情况,须向联盟申请协议。
但是如遇到部件无法正常筹集而使战车再现出现困难的话,也可以在联盟允许的范围下进行改造。
加装装备:
参赛战车必须要搭载联盟认可的判定装置。而且为了保护乘员,战车必须装载包覆联盟认可的装甲板,以满足安全措施的条件。
使用炮弹:
炮弹使用联盟公认的实弹,不允许擅自对弹头火药进行加工。
丧失再战资格的条件:
判定装置认定该战车无法继续战斗的情况
全部参赛者投降放弃比赛的情况
裁判认定该战车无法继续战斗的情况(即使判定装置认为可以战斗,但裁判认定损伤程度已不可能再战的情况)
裁判认为其有犯规行为的情况
被判定无法继续比赛后,停止之后的一切操作。在比赛裁判下达指示前待机,下达指令后迅速执行。
禁止行为:
使用除联盟弹药外任何一种额外爆炸物。如使用的是火箭弹改装件,则应提前向联盟申请该种火箭弹的弹药。
自行脱离指定战斗区域
直接对人开火
故意攻击无法继续战斗的战车
对裁判,参赛者的无理举动
被判断为毫无真心出力的比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