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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早上五点零五分,婴儿落地,是个男孩。婴儿身长二十英寸,重七磅九盎司。剪断脐带抱走之前,阿西玛匆匆瞥了第一眼,那是一个全身包着厚厚一层白色黏液的小生命,肩上、脚上和头上沾着一块块的血,她的血。扎在她腰背部的一根针,使她自腰至膝都失去了痛觉,却也令她在生产的最后阶段头痛欲裂。一切都结束之后,她开始剧烈地颤抖,像是发着高烧。她盖着毛毯,昏昏沉沉地抖了半个小时。她腹中已经空了,而外形却依然不成样子。她想让护士帮忙把染血的袍子换成新的,可是说不出话来。她喝了无数杯水,而嗓子依然焦干。护士让她坐在马桶上,再用一只瓶子往两腿间喷温水。终于,护士拿海绵吸干净了她的身子,给她套上新袍子,把她安放在轮椅上,推进了另一间病房。室内的灯光暗得柔和而舒适,她的床边另外只有一张病床,暂时还空着。艾修克到来时,帕蒂正在给阿西玛量血压。阿西玛背靠在一堆枕头上,手里抱着孩子,孩子包得像一个长长的白色包裹。床边是一个摇篮,别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男婴甘古利”。

“他在这儿。”她静静地说,抬头看看艾修克,虚弱地笑了笑。她的皮肤有些蜡黄,唇上也失去了血色;眼下有一弯黑晕,而头发已经散乱,仿佛好多天都没有梳理了。她嗓音嘶哑,像是得了感冒。他拉过一把椅子,在床边坐下来,帕蒂便帮忙把孩子从妈妈怀里转到爸爸那儿。这当儿,孩子短短地哭了两声,撕破了室内的宁静。父母两人都慌了手脚,而帕蒂则对婴儿赞许地笑了。“你看,”她对阿西玛说,“他已经认得你了。”

照帕蒂所教的那样,艾修克伸出双臂接过孩子,一手托着脖子,一手托着屁股。

“抱一抱,抱一抱,”帕蒂催促道,“他要你抱紧些。他可比你想象的结实。”

艾修克把那小小的包裹搂得高一些,靠近他的胸膛。“像这样?”

“对,就是这样,”帕蒂说,“你们一家聚一会儿吧,我出去了。”

艾修克第一眼看到那尖尖的脑袋、肿大的嘴唇、脸颊上的小白点以及明显盖住下唇的肉乎乎的上唇,便有一丝惘然,倒并没有太喜欢。婴儿的皮肤比阿西玛和他自己的都白一些,透明得可以看见太阳穴下细细的青色血管。头上是一撮绒绒的黑发。他试着数了数看有几根睫毛。隔着法兰绒布,他轻柔地抚摸孩子的手和脚。

“都有呢,”阿西玛望着丈夫,说道,“我都检查过了。”

“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不睁开呢?他睁开过眼睛吗?”

她点点头。

“他能看见什么吗?看得见我们吗?”

“我想能吧。但是不会很清楚。而且不是全色的。还没到时候呢。”

他们静静地坐着,三个人都石雕般一动不动。“你觉得怎么样?没有问题吧?”他问阿西玛。

没有回答。艾修克的目光从儿子脸上抬起,见她也睡着了。

他低头接着端详孩子的时候,孩子的眼睛睁开了,盯着他看,一眨不眨,眼仁黑得像头上的细发。睁开眼睛,脸就不一样了。艾修克从没见过比这更完美的东西。他想象自己在儿子眼里,必定又暗黑又粗糙又模糊。想象自己作为父亲在面对儿子。他又一次记起了那个几乎丧命的晚上,那几个小时的记忆永远在脑海里摇曳沉浮。从破碎的火车里获救,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奇迹。而现在,托在臂弯里的孩子,轻得几乎什么都没有却将改变一切,乃是第二个奇迹。

除了父亲,孩子还有三位客人,都是孟加拉人。玛雅和迪利普·南迪,一对住在剑桥的年轻夫妇,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几个月前在至纯超市认识的。另一位笈多博士,来自德拉敦,在做数学博士后,五十多岁还是单身汉,是艾修克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大楼楼道里结交的。到喂奶的时候,三位男士,包括艾修克,都退了出去,到走廊上说话。玛雅和迪利普送给孩子一个拨浪鼓,外加一本育儿手册,手册中留有足够地方让父母记下孩子成长的所有细节。书中甚至还有个圆圈,可以把婴儿第一次剪下的头发粘上几缕。笈多博士送给男孩一本插图漂亮的鹅妈妈摇篮曲。“你可真幸运,”艾修克叹道,一边翻着装订精美的书页,“才几个小时大,就已经有书了。”他想,跟记忆中自己的孩提时代比,这真是天渊之别。

阿西玛也这么想着,不过是出于别的缘由。虽然她心中十分感谢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的陪伴,但这些熟人却只是一种替代而已,真正应该围绕在身边的人不是他们。祖父母、父母、叔叔伯伯、姑姑婶婶,一个都不在身旁;于是婴儿的出生,就像在美国几乎所有别的事情一样,总觉得有点草草了之,只有一半是真实的。轻抚儿子、给他喂奶、仔细端详他的时候,她不觉可怜起他来了。她不知道有谁是如此孤独、如此无助地来到这个世界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两家,都没有装电话,他们给家里联系只能通过电报。艾修克给加尔各答两边都发了电报:“托福,母子平安。”至于名字,他们早已决定恳请阿西玛八十多岁的外婆给起一个,六个曾孙都是她取的名字。她听说阿西玛怀孕的消息,想到可能要给家里第一位“萨依卜”[8]取名,还感到特别的紧张呢。于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同意,先不管医院要求填写的出生证申请表格,等信来了再说。阿西玛的外婆是拄着拐杖亲自去邮局把信寄出来的。十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出家门。信上有一个女孩名字,一个男孩名字。两个名字,她都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

信是七月间发出的,已经一个月了,可是至今还没收到。阿西玛和艾修克倒不是特别担心。毕竟,他们都知道,婴儿并不一定需要名字。他需要喂养和祝福,需要一些金银饰物,喂完奶以后需要轻轻拍背,抱的时候需要小心托着脖子。名字是可以等的,在印度,父母们都不着急;花上几年时间来决定一个合适的、最好的名字,是常有的事。阿西玛和艾修克都说得出好些例子来,他们的堂兄弟、表姊妹,有的到六七岁注册上学的时候才有正式的名字。这些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最是清楚不过。当然得等,他俩一致同意,等儿子外曾祖母信里的名字到来。

再说了,用小名先凑合一下总是可以的:在孟加拉,每个人都允许取两个名字。孟加拉语中,小名这个词是daknam,字面意思就是朋友、家人和别的亲近的人在家里和私下无人时叫的名字。小名是童年永不退色的记忆,让人感到生活并不总是那么严肃、那么正式、那么复杂。小名还提醒人们,并不是什么都得让别人知晓。人人都有小名。阿西玛的小名是默奴,艾修克的是米修,即便他们都成人了,两家都还是这样叫他们;敬慕他们、责骂他们、思念他们、关爱他们,用的都是小名。

每一个小名,都跟随着一个大名,一个bhalonam。大名是外面世界分别彼此用的,所以会出现在信封、文凭、电话号码簿和所有公共的地方。出于这个原因,阿西玛的母亲在外面信封上写着“阿西玛”,而里面信纸上写的却是“默奴”。大名常常代表高贵、乐观向上的品质。“阿西玛”的意思就是“无限、无极的女子”,而“艾修克”,曾是一位君王的名字,意为“超越悲伤的人”[9]。小名就没有寄予这样的志向。小名不会正式记录在案,只是口头上叫、心里面念的。不像大名,小名通常没有什么意义,不是故意弄得傻乎乎的就是说反话,甚至只是象声而已。一个人还是婴孩的时候,经常是叫他什么他都不知不觉地答应,弄出几十个小名来,后来才会慢慢固定在一个上。

所以,当孩子一度鼓起粉红的小皱脸,认真地看着这一小圈仰慕自己的人时,南迪先生便俯下身,叫他“卜罗”;在孟加拉语里,这意思就是“老头”。

“他叫什么?卜罗?”帕蒂欢快地问道,又给阿西玛带来一盘烤鸡。艾修克揭开盖子,把鸡肉拨开。现在,那些产科护士都正式管阿西玛叫“果冻加冰激凌小姐”了。

“不,不,那可不是名字,”阿西玛解释道,“我们还没选好。我外婆在给他选呢。”

帕蒂点点头。“她马上就来这儿吗?”

阿西玛笑了,生完孩子后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了。她的外婆,一位出生在上个世纪,已经萎缩的老妇,身穿白色寡妇装,不肯起皱的皮肤生着褐色老人斑,居然要坐飞机飞到剑桥来,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无论你多么欢迎、多么盼望,那都是荒唐可笑、完全不可能的。“不,不过有封信会来。”

那天晚上,艾修克回了一趟家,去看看信来了没有。三天时间就这样转眼过去了。护士教阿西玛换婴儿尿片,又教她清洗脐带头。他们让她泡盐水澡,这样破皮和缝线的地方就不会太痛。他们给了她一长串儿科医生的名单,无数有关母乳喂养、培养亲子关系和免疫接种的小册子,还有婴儿香波、棉签和护肤霜的试用样品。第四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阿西玛和孩子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出院了。坏消息是,医院管出生证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告诉他们,必须给儿子选个名字了。他们知道在美国,没有出生证,婴儿是不能出院的。而出生证需要一个名字。

“可是,先生,”艾修克争辩道,“我们不可能自己给他取名字。”

韦尔考克斯先生身材瘦小,头也谢了顶,他一点也没觉得好笑,看了一眼这对满脸焦急的夫妇,再看了看那个没有名字的孩子。“哦,”他说,“那么原因是——”

“我们在等一封信。”艾修克道。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地讲了。

“哦,”韦尔考克斯先生又说道,“的确不幸。那么我们恐怕只好写上‘男婴·甘古利’了。自然,等名字想好了,你必须修改永久记录。”

阿西玛期待地看着艾修克。“那我们是不是就这么办?”

“我倒不主张这样做,”韦尔考克斯先生说,“你们必须面见法官,还得交费。手续烦琐得很。”

“天哪。”艾修克说。

韦尔考克斯先生点点头,接着是一阵沉默。“你们没有准备几个应急的吗?”他问道。

阿西玛皱眉。“应急?什么意思啊?”

“嗯,就是放在那儿备用的。万一你不喜欢外婆选的名字呢?”

阿西玛与艾修克都摇头。他们从来没想过要去质疑阿西玛外婆的选择,这么做是藐视长辈的意愿。

“你总是可以用你自己的名字,或者家里先辈的名字,给他命名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建议道,他承认自己实际上叫霍华德·韦尔考克斯三世。“这是个好传统。法国、英国的国王都这么做。”他补充道。

但这是不可能的,阿西玛和艾修克都心想。儿子取父亲或祖父的名字、女儿取母亲或外婆的名字,孟加拉人没有这样的传统。这种欧美式的尊敬方式,这种传承和血胤的象征,在印度是会遭人嘲笑的。孟加拉家庭里,每一个名字都神圣不可亵渎,根本不是用来继承和分享的。

“那就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如何?一个你们非常景仰的人?”韦尔考克斯先生说,眉毛满是期待地扬起来。他叹了口气。“想想吧。我过几个钟头再来。”说着,出了房门。

门关上了。就在这时,艾修克忽然心里一动,仿佛他一直就这么想着的,一个绝好的小名冒了出来。他记起了那片揉成一团紧紧攫在手心的书页,记起了提灯来到眼前时炫目的光亮给他的悚然一惊。然而,没有恐惧却充满感激地回想起那个时刻,在他这是第一回。

“喂,果戈理。”他轻声道,俯身望着儿子高傲的小脸和那紧紧包裹起来的身体。“果戈理。”他重复几声,很满意。小家伙转过头,做出一个极其惊愕的表情,接着打了个呵欠。

阿西玛也颔首同意,她感到这个名字不单是儿子生命的符记,也是丈夫生命的象征。她熟知车祸的故事,这个故事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是带着新婚时礼貌的同情;但是现在,特别是现在,一想到它,她就冷汗直冒。多少个夜里,她被丈夫低沉的尖叫惊醒,又有多少次在地铁上,丈夫因车轮敲击铁轨的节奏而突然变得忧郁和冷漠。她从来没有读过果戈理的小说,但她愿意把果戈理放在自己心灵的书架上,与丁尼生和华兹华斯同列。再说,大不了一个小名,不必太认真的,不过是为了临时填出生证,好出院而已。等韦尔考克斯先生带着打字机回来,艾修克便向他拼读了这个名字。就这样,果戈理·甘古利被录入了医院的档案。“再见了,果戈理,”帕蒂在他的肩头亲了一口,然后帮阿西玛依旧穿上那件皱巴巴的丝绸莎丽,一边说道,“祝你好运。”那个灼热的深夏之日,笈多博士给他们照了第一张全家福,虽然有点曝光过度:果戈理是毯子包着的模糊一团,安静地躺在疲倦的母亲怀里。她站在医院台阶上,直望着照相机,阳光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丈夫在一旁提着妻子的衣箱,低头微微地笑,像是在旁观这对母子照相似的。“果戈理出生留念”,他父亲准会用孟加拉文把这几个字写在照片背后。

果戈理的第一个家是一套家具齐备的公寓,走路十分钟即可到哈佛,二十分钟到麻省理工。公寓是一幢独立房屋的底层。这幢三层楼的房子,墙面覆盖着橙红色木瓦,周围是一圈齐腰高的铁丝网围栏。房顶色如烟灰,与人行道和街道十分协调。街边永远排着一长溜计时停泊的汽车。街角有一家小小的旧书店,进门得下三步台阶。书店隔街对面是一爿霉味扑鼻的便利店,售卖报纸、香烟和鸡蛋。让阿西玛觉得有点恶心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黑猫在货架上到处乱窜,他们竟也不管。除了这些小店,周围还有好多这种贴护墙瓦的房子,外形、大小都差不多,都有点老旧了,漆成薄荷蓝、粉蓝或丁香紫的颜色。十八个月前那个二月下旬的晚上,艾修克从洛根机场接到阿西玛后,就是来到这所房子的。黑暗中,透过出租车的车窗,因时差而特别清醒的阿西玛几乎什么也分辨不清,但见地上零星散落着一堆堆乱砖头似的残雪,发着幽蓝冷白的光。第二天早上,她穿着艾修克的袜子,套上自己的薄底便鞋,出外转了转。新英格兰刺骨的寒冷从耳朵和嘴里直透进去,直到此时,美国她才真正看了第一眼:满目秃树,枝条结满坚冰。雪堆染着狗尿、嵌着狗粪。街头空空荡荡,阒无一人。

公寓共有三间屋子,连成一串,没有过道。客厅在顶前头,一扇凸窗临街,中间是对穿的卧室,最后面是厨房。这与她原先的想象完全不一样。她曾跟弟弟和表姊妹去灯塔影院和大都会影院看过《乱世佳人》和《七年之痒》,里面的房屋跟这个根本不是一回事。冬天,公寓四面透风,夏天又热得受不了。沉郁的深棕色窗帘挡在老厚的窗玻璃前。浴室里甚至还有蟑螂,夜里从瓷砖的裂缝里爬出来。然而对这些她都没有抱怨。她把失望藏在心里,不愿惹恼艾修克,也不想让父母担心。相反,她给家里写信,讲炉灶上的天然气如何充足,一天任何时候打开,四个炉子火苗都蹿得高高的;又讲热水龙头的水如何厉害,能把皮肤烫起泡来,而冷水则干干净净的,可以直接饮用。

上面两层住的是房东蒙哥马利夫妇,丈夫是哈佛大学的社会学教授。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个叫安珀,七岁;一个叫克萝芙,九岁。她们都长发过腰,却从来不扎。后院那棵独树上绑着轮胎秋千,如果天气暖和,她们会在那里一玩玩上好几个小时。阿西玛和艾修克初次和教授见面时,称呼他蒙哥马利教授,而他则让他们称自己艾伦。他棕红色的胡子根根硬挺,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得多。他们曾看见他穿着磨得快穿洞的裤子和带流苏的羊皮夹克,趿着双塑料拖鞋朝哈佛园走去。在印度,黄包车夫都比这儿的教授穿得好,艾修克常常这么想,但他还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与导师一起参加会议。蒙哥马利夫妇有一辆暗绿色的大众面包车,上面贴着好些标签:质疑权威!拒绝冷漠!解放乳房!和平!他们有台洗衣机,放在地下室,艾修克和阿西玛可以使用;他们的客厅里还有一台电视,声音透过天花板清晰可闻。四月份的一个晚上,艾修克和阿西玛吃晚饭的时候,就是透过天花板,得知小马丁·路德·金被暗杀的消息的,而刚刚不久前,又传来罗伯特·肯尼迪参议员同样的死讯。

有时候,阿西玛和艾伦的太太朱迪一起站在后院晾晒衣服,把衣服夹到衣绳上去。朱迪总是穿着蓝色牛仔裤,夏天一到就撕成短裤。她的脖子上总戴着一条小海贝项链。包裹她稀疏黄发的是一条红色棉头巾,质地和色泽都跟她两个女儿的一样,总是在后颈处打结。她每个星期在萨默维尔一家妇女保健合作机构干几天。朱迪得知阿西玛怀孕的消息时,十分赞同她打算母乳喂养的决定,而听说她要去医院分娩,把自己拱手送入那个当权医疗集团之手,又不免有些失望。朱迪的两个女儿都是在家里生的,只请了保健机构的接生员来帮忙。有些晚上朱迪和艾伦出门去,把安珀和克萝芙扔在家里,无人看管。只有一次,当时克萝芙正在感冒,他们才请阿西玛上去照看一下。阿西玛想起他们家的景象,总觉得后怕——不过隔了层天花板而已,竟是判然两重天地,他们屋里东西堆得到处都是,书成堆,报纸成堆,橱台上的脏盘子堆成山,餐盘大小的烟灰缸里积满了掐灭的烟蒂。两个女孩一起睡在衣服成堆的床上。她在艾伦和朱迪的床边坐下来歇一歇,不料才一坐下,便往后摔了个仰八叉,她大叫一声,惊魂稍定,才发现里面灌的竟全是水。冰箱上头,放的不是麦片盒和茶包,而是威士忌和红酒,瓶里大都还剩那么一点点。光站在那儿,阿西玛都觉得有点醉晕晕的。

笈多博士有车,承他的盛情,他们搭他的车回家。他们又坐在那蒸笼似的客厅里唯一的电风扇前了,忽然就成了一大家子。家里没有沙发,倒有六张椅子,都是三足便椅,蛋圆的木靠背,三角形的黑坐垫。再次回到阴暗的三房公寓,阿西玛出乎意外地开始怀念起医院的嘈杂,怀念起帕蒂,还有定时送到她身边的果冻和冰激凌来了。她在房里慢慢踱着,见厨下还码着脏碟子,床也没有整理过,忽然间生出些厌倦来。到如今,她已接受现实,知道在她累了、烦了、想家了的时候,是没人拖地,没人刷盘子,没人洗衣服,没人买菜,没人做饭的。缺少这样的温馨体贴正是美国的生活方式,这她也认了。可是看看眼下,孩子在怀里哭闹,乳房溢满奶水,全身壳似的裹着一层汗,大腿根还痛得根本无法坐下,她一下子就觉得受不了了。

“我干不了。”她对艾修克说,当时他正给她端来一杯茶。这是他能想到的为她做的唯一的事,而她根本就不想喝。

“过几天你就摸到窍门了。”他说着,希望能让她情绪高点,却不敢肯定还该做点什么。他把茶杯放在她身旁油漆剥落的窗台上。“他怕又要睡了。”他看着果戈理,加了一句,只见果戈理正含着妻子的奶头,腮帮子有节律地一鼓一鼓。

“我不会。”她固执地坚持道,眼光既不在孩子身上也不在他身上。她把窗帘拉开一点点,又松手任它落回去。“不是这里。不像这个样子。”

“你在说什么,阿西玛?”

“我在说你快点吧,快点读完学位。”她略顿了一下,然后冲动地第一次袒露心思,“我在说,我不想一个人在这个国家把果戈理带大。这样是不对的。我想回国。”

他看着阿西玛,她的脸消瘦了,五官比结婚时轮廓分明多了。他知道,她在剑桥跟他过日子,做他的妻子,已经付出很多很多了。不止一次,他从大学回到家里,见她郁郁不欢地窝在床上,一封一封读父母的来信。多少个清晨,他感觉到她在无声饮泣,于是伸手把她搂在怀里,却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她。他只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不该和她结婚,不该把她带到这里来。他突然想起了戈什,他在火车上的旅伴,就是因为妻子才从英国回去的。“回国,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就在死前几个小时,戈什曾这样向艾修克坦言。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传来,打断了他们,是艾伦和朱迪、安珀和克萝芙,他们都来看望婴儿了。朱迪手中托着一个盘子,上面盖着格子花布,说她做了一个西兰花乳蛋饼[10]。艾伦放下一垃圾袋安珀和克萝芙用过的旧婴儿衣服,打开一瓶冰镇过的香槟。酒泛着泡沫,溅到了地上。他们把酒倒进杯子里,共同为果戈理举杯。阿西玛和艾修克只是做出抿酒的样子。安珀和克萝芙一边一个地站在阿西玛身旁,果戈理一手抓住一个人的手指,惹得她们兴奋不已。朱迪从母亲怀里把婴儿抱起来。“你好,小帅哥。”她嘴里咕咕地叫着逗他。“呃,艾伦,”她说,“我们再生个这样的吧。”艾伦提议去地下室把女孩们的小床搬上来,接着他和艾修克便在大人的床边把它安装了起来。艾修克出门去了趟拐角的店里,于是妆台上阿西玛全家的黑白照片便被一盒随用随扔的婴儿尿布取代了。“那个乳蛋饼要三百五十度烤二十分钟喔。”朱迪对阿西玛说。“需要什么,喊一声就是了。”他们临去的时候,艾伦又加了一句。

三天以后,艾修克回麻省理工,艾伦回哈佛,安珀和克萝芙都回学校了。朱迪也同往常一样去那个保健机构上班。阿西玛第一次一个人与果戈理剩在了这幢寂静的空房子里。她睡不着觉,比最坏的时差反应都厉害得多。她坐在客厅凸窗前的三角椅上,整天地哭。她哭着喂孩子吃奶,哭着拍他睡觉;果戈理睡醒哭叫着要吃奶的时候,她仍在流泪。邮差来过以后,她因为没有加尔各答来信而哭泣;电话打到系里找艾修克,碰巧他没接到,她也会哭。一天她去厨房做晚餐,却发现米已经没有了,她一下就哭了起来。她上楼敲艾伦和朱迪的门。“你自己拿吧。”朱迪说。可惜朱迪罐子里只有黄糙米。阿西玛礼貌地要了一杯,下楼就倒掉了。她打电话找艾修克,要他回家路上买一包。这次,肯定那头没人接以后,她站起身,洗脸,梳头,给果戈理换了衣服,再把他放进从艾伦和朱迪那儿继承来的深蓝色白轮童车里。第一次,她推着孩子穿行于剑桥宜人的街道,前去至纯超市买一包长粒白米。这次出门比往常花的时间长些;在大街上,在超市的货架间,总有素不相识的美国人突然注意到她,微笑着过来向她道贺。他们好奇地、满怀欣赏地往童车里瞧。“多大了?”他们问。“男孩还是女孩?”“叫什么名字啊?”

她开始为自己感到骄傲了,这件事是她独力做成的,后来更成了她的日常工作。像艾修克那样,一周七天忙于教学、研究和毕业论文,她也找到一些事情,把自己的时间占得满满的,非得全力以赴、耗尽精力不可。生果戈理以前,她的日子看不出规律来。她会一连好几个小时在家里打瞌睡,生闷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读那五篇孟加拉文小说。可是如今,曾经慢吞吞的时光,突然间变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同样的几个小时,都耗在了果戈理身上,耗在抱着他三个房间来回转悠上了。现在她六点钟醒来,马上把果戈理抱出小床喂头一次;随后半个小时,她和艾修克躺在床上,把婴儿放在中间,欣赏赞叹他们做出来的小人儿。十一点到一点,果戈理还在睡觉,她就把晚餐准备得差不多了——这个习惯她将会保持好几十年呢。每天下午,她带孩子出去,在大街上来回闲逛,不是买这个买那个,就是去哈佛园坐坐。有时母子俩会来到麻省理工校园,坐在一张长椅上等艾修克,带给他一些家里炸的咖喱角和一罐新烧的茶。有时候,她盯着孩子仔细打量,从他脸上看到了她家人的影子——母亲的亮眼睛,父亲的薄嘴唇,弟弟的斜嘴微笑。她找到一家卖毛线的店,开始织些冬衣,给果戈理打了小毛衣、毯子、手套和帽子。每隔几天,她就在厨房的瓷洗碗盆里给果戈理洗个澡。每周一次,她把果戈理的手指甲、脚指甲都仔细地修剪整齐。推着孩子去儿科医生那里打免疫针的时候,她就站在外面,用手指堵住自己的耳朵。一天艾修克带了架傻瓜相机回来,给婴儿拍了些照片。在果戈理睡着的时候,她把那些带白边的正方形照片粘到相册的塑料膜下面,再在遮蔽胶带上写好说明贴上去。为了哄他入睡,她哼着母亲曾为她哼过的孟加拉歌曲。她陶醉于他的皮肤散发的甜甜的、牛奶似的芳香,陶醉于他呼吸里的黄油香味。一天,她把孩子高举过头,张着嘴朝他笑,这时,才喂的尚未消化的奶从他嘴里呼地涌出,泼进了她的嘴。她一辈子都将记得,那股温暖的酸酸的液体扑进嘴里时,吓了她一大跳,那味道让她一天都咽不下任何东西。

她的父母写信来,丈夫的父母写信来,叔姑舅姨、堂兄弟表姊妹、亲朋好友写信来,每个人都写信来,似乎唯独阿西玛的外婆没有信来。那些信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衷心祝福和美好愿望,而写信的文字,在他们一生多数时候都围绕他们身边,报纸、广告牌、天篷上随处可见,然而现在,他们只能从这些珍贵的浅蓝色信件上看到了。有时一个星期会来两封信,有一个星期还来过三封。在十二点到两点之间,阿西玛总是支起耳朵等着,等着门廊下邮差的脚步声,然后是门上邮件口的轻轻一响。父母的来信中,先是母亲一大块潦草的笔迹,然后是父亲龙飞凤舞、优雅美妙的书法,而信的页边,经常装饰着父亲画的动物。阿西玛便把这些信页贴在果戈理的小床上。“我们特别想看看他,”她妈妈写道,“这几个月最关键了,孩子每个小时都有变化。记住啊。”阿西玛回信,细细地描绘了儿子一番,他第一次怎么笑的,哪一天翻身打滚的,第一次高兴地尖叫有多好玩。她写信说,他们在省钱,准备明年十二月等果戈理满了周岁就回一趟家。(她没有提到儿科大夫对热带疾病的担忧。他曾警告说,要去印度的话,需要做一整套新的免疫接种。)

十一月份,果戈理得了轻微的中耳炎。阿西玛和艾修克看到儿子的小名打印在抗生素处方的标签上,看到它出现在免疫记录的顶端,就觉得很不对劲;小名本不应该这样公开使用的。可一直没收到阿西玛外婆的来信。他们只得认定信寄丢了。阿西玛打算给外婆写封信,说明情况,请她再一次把名字寄过来。就在第二天,一封来信到了剑桥。虽然是阿西玛的父亲写的,边上却没有装饰画给果戈理的大象、鹦鹉和老虎。信是三个星期前写的,从信上他们得知阿西玛的外婆中了风,右半边身子永久性地瘫痪了,头脑也迷糊了。她不再能嚼东西,只是勉强能吞而已。八十几年的日子,她几乎都记不起,认不出了。“她还和我们在一起,但是坦白地说,我们已经失去她了,”阿西玛的父亲这么写道,“阿西玛,你得有思想准备啊,也许你再不能见到外婆了。”

这是来自家里的第一道坏消息。艾修克几乎不认识阿西玛的外婆,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婚礼上触摸过她的双脚;而一连几天,阿西玛伤心得不能自持。这个时节树叶开始枯黄零落了,她和果戈理坐在家里,看着天色迅速而无情地暗下去,回想起她飞往波士顿的前几天,最后一次看到外婆、她的“娣妲”时的情景。是阿西玛去看望她的。为那次的远行送别,已经十几年没再下厨房的外婆,亲自入厨掌勺,给阿西玛焖了一小锅山羊肉土豆浓汤。她还亲手喂阿西玛饭后甜点呢。不像父母或别的亲戚,外婆倒没有告诫阿西玛到了波士顿别吃牛肉、别穿裙子、别剪头发、别忘了家之类。外婆并不害怕这类背叛的征兆,她是唯一一个准确预言阿西玛永不会改变的人。离开外婆家之前,阿西玛低头站在外公遗像之下,祈求他保佑一路平安。随后她弯腰跪下,前额轻碰她的娣妲的双脚。

“娣妲,我就回来。”阿西玛说。孟加拉人在分别时总是这样说的。

“好好去吧。”外婆的声音如雷鸣般响亮,使阿西玛振作不少。她颤抖的双手捧着阿西玛的脸,拇指擦去阿西玛滚滚而下的泪水。“做我永远做不了的事。那绝对是值得的。记住啦。去吧。”

孩子一天天成长,他们的孟加拉朋友圈也在一天天变大。通过南迪夫妇——他们也要生孩子了——艾修克和阿西玛认识了米特拉夫妇,又通过米特拉夫妇,认识了班纳吉夫妇。推着果戈理在剑桥的街道上漫步的时候,不止一次地有孟加拉单身汉朝阿西玛走过来,忸忸怩怩地打听她是哪里来的。像艾修克一样,这些单身汉一个接一个地飞回加尔各答,回来时都带着老婆了。仿佛每个周末都有一户新的人家要去拜访,都有一对新的夫妇要去认识似的。他们都来自加尔各答,就冲这一个理由,他们就都是朋友。大多数人都住在剑桥,近在咫尺,走路就能到。丈夫们都是教师、研究人员、医生或工程师。思乡而又迷惘的妻子们都来找阿西玛要菜谱,请她指点;于是她告诉她们什么去中国城可以买到鲤鱼,用麦乳牌热食麦片做“哈尔瓦”[11]。周日下午,他们互相串门。他们喝加糖加炼乳的茶,用平底锅炸虾片吃。地板上他们团团围坐,在迪利普·南迪簧风琴的伴奏下,传递一厚本黄色布面的诗歌集,唱着伊斯拉姆[12]和泰戈尔所作的歌曲。他们激烈地争辩里维克·吉哈塔克与萨耶吉特·雷伊导演的影片、印度共产党(马)与国大党、北加尔各答与南加尔各答孰优孰劣的问题。他们一连几个小时地争论美国的政治,虽然这儿谁都没有选举权。

到二月份,果戈理六个月了,艾修克和阿西玛也认识了足够多的朋友,可以像模像样地请一次客了。眼下倒也出师有名:该给果戈理办米庆仪式了。孟加拉婴孩没有浸礼,没有上帝眼中的命名仪式。他们生命中第一次正式的庆典,则是围绕在进食固体食物一事上。艾修克和阿西玛请求迪利普·南迪扮演阿西玛的弟弟,抱着孩子,喂他有生以来第一口米饭,第一口孟加拉人生命所依赖的食物。果戈理穿着加尔各答的奶奶给他做的浅黄色旁遮普式宽松衣裤,打扮得像个孟加拉小新郎官。随包一同寄来的孜然的香味,熏染了那套衣裤,氤氲不散。阿西玛用纸做了个帽子,饰以铝箔,然后用绳子套在了果戈理的头上。他的脖子上还戴了一条14K的细项链。她折腾了好一阵子,才在他的小额头上,用檀香膏做成六个小小的米色月亮,浮荡于眉毛的上方;然后又在他的眼睛周围打了些许眼影膏。他的名义舅舅坐在铺于地板的床罩上面,前后左右都围着客人,他却在名义舅舅怀里扭动不安。食物盛在十只碗里,阿西玛有些遗憾,堆米饭的碟子是仿瓷的,最好是银器或铜器,至少也该是不锈钢的。最后一碗是“佩耶西”[13],一种温热的米糊,旁边是一片西式蛋糕。那种米糊,阿西玛将会年年生日做给他吃的;就算他长大成人后,也一样会的。

果戈理在人群中找寻妈妈的脸,引得给他拍照的父亲和朋友们直皱眉。她正忙着安排自助餐。她穿着银亮的莎丽,内衫的衣袖长及肘弯。这是一件新婚礼物,第一次穿出来的。他的父亲穿着透明的白色旁遮普上装,罩着下面的喇叭裤。阿西玛分发纸盘子,那些纸盘子需要三只叠在一起,才能承受得起她花了一个星期备办的食物的重量:“伯耶尼”饭[14]、酸奶鲤鱼、扁豆汤以及六种不同的蔬菜。客人们站着或盘腿坐在地板上吃。他们还上楼请了艾伦和朱迪,两位一如既往地穿着牛仔裤,且因天气转冷,又穿了厚毛衣、皮凉鞋和羊毛袜子。朱迪盯着餐台,嘴里动着,忽然咬到什么了,仔细一看,原来是虾片。“我原以为印度人该是吃素的。”她向艾伦低声道。

果戈理的进食礼开始了。这只不过是触碰一下,做出一种姿态而已。没有人指盼男孩会这一口吃进一粒米、那一口喝下一滴扁豆汤的;这一餐饭纯粹是一个序幕,只为了开启随后而来的一生的进食,那几万顿不加纪念的餐饭。仪式开始了,一群女人呜呜地叫着。人们不停地拍一只螺壳,把它传来传去,可是屋里没有人吹得响它。草叶束和油灯盏举到了果戈理头上,灯头的火苗细长而稳定。孩子整个被吸引住了,他没有扭动不安,没有扭头避开,每一道食物送过来,他都顺从地张嘴。他吃了三次甜米糊。见果戈理的嘴热切地张开,迎候着调羹,阿西玛眼里噙满泪水。她不禁顿生热望,要是自己的亲弟弟在这儿喂他、自己的父母手抚他的头给他祝福,那该有多好!接着是压轴戏了,他们全都盼着这一时刻。这是要预测果戈理未来的生活之路。一只盘子,上面放着一块后院挖来的冰冷的剑桥土、一杆圆珠笔、一张一美元的钞票,托到了果戈理面前,以此预见他将来会是地主呢,学者呢,还是生意人。多数孩子都会抓上一样,有时全都要,可是果戈理什么也没碰。对盘子没有丝毫兴趣,他转过头去,很快把脸埋进了名义舅舅的肩膀里。

“把钱放进他手里!”人群里有人喊道,“美国男孩得有钱才行!”

“不!”他父亲不乐意了,“笔,果戈理,抓那支笔。”

果戈理满是疑惧地打量着那只盘子。几十颗长着黑发的头围绕在他身边,期待着。旁遮普式睡衣裤开始擦伤他的皮肤了。

“来吧,果戈理,拿点什么嘛。”迪利普·南迪说着,把盘子拉近点。果戈理小脸一瘪,下唇颤抖起来。才六个月大,就被逼迫面对自己的命运了。于是,他开始大哭。

又是八月天。果戈理满一岁了,他会抓东西,会走一点点路,两种语言的单词都会跟着重复了。他叫母亲“妈”,父亲“爸爸”。如果屋里有人说“果戈理”,他会转过头来朝你笑。每天他睡一通宵,再加上中午到三点。他已长出七颗牙了。他总是捡起地板上哪怕再细小的纸片、棉绒什么的,都往嘴里塞。艾修克和阿西玛正在计划他们首次的加尔各答之行,安排在十二月份艾修克放寒假期间。而这即将来临的旅行,也促使他们给果戈理想个大名,好为他申请一本护照。他们找孟加拉朋友出主意。许多个漫长的夜晚,他们都花在考虑用这个名字还是用那个上。然而总是找不到满意的。到那时,他们已经放弃希望,不再等阿西玛外婆的来信了。他们也不指望她的外婆记得住那个名字,因为据说外婆连阿西玛都不认得了。不过,他们还有时间。加尔各答之旅将是四个月以后的事情。因为无法走得早一些,赶不上杜尔嘎节[15]的庆典了,阿西玛对此颇有些遗憾。可是等艾修克取得资格休年假,还需要再熬几年,于是十二月的那三个星期便是他们所能支配的全部时间了。“就像圣诞节都过了几个月了,你才回家一样。”一日在晾衣服时,阿西玛对朱迪解释道。朱迪则回答说,她和艾伦都信佛教。

阿西玛日夜拼命,以极快的速度给父亲、公公、弟弟和三个最相得的叔叔每人织了件毛背心。它们大都一模一样,鸡心领,松绿色,都用九号棒针,五针下两针上织成。与众不同的是她父亲那件,以正反针织出,前襟直下是两道粗粗的绞花花样和一溜纽扣。父亲觉得开襟衫比套头衫好,而阿西玛也没忘了加上衣袋,给他放那副从不离身的扑克牌,以便随时玩翻牌游戏。除了毛衣,她还照父亲在信中给出的号码,从“哈佛合作社”书店给他买了三支貂毛画笔。虽然贵得离谱,比她在美国买过的任何东西都昂贵,可艾修克看到账单时什么话也没说。一天阿西玛去波士顿市中心买东西,推着果戈理,在乔丹·马尔西商场的地下层盘桓了好几个小时,把钱花得一分不剩。她买了些不成套的茶匙、细棉布枕套、五颜六色的蜡烛和吊绳香皂。在一家药杂店,她给公公买了块“天美时”手表,给表姊妹们买了毕克圆珠笔,又给妈妈和几个姨妈买了绣线和顶针。回家的地铁上她又兴奋又疲惫,情怯怯地盼望着回乡之行。地铁里挤得厉害,她起初站着,又要提包又要扶住婴儿车,还得抓牢头上的吊带,十分费劲。终于有一位年轻女孩给她让座。阿西玛谢了她,心怀感激地缩下身子坐到座位上,接着把袋子都塞到了腿后面。果戈理睡着了,她也渐感困倦,于是头斜靠在窗上,闭上眼睛想家。她在心中描绘着父母家窗户上的黑色铁栏,又想着果戈理穿着美国式的婴儿衣服和尿片,在吊扇下父母的四柱大床上玩耍的情景。她又想象父亲缺了一颗牙后的模样,据妈妈来信说,是最近下楼时摔的。她想象外婆认不出自己来,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她睁开眼的时候,只见地铁已经到站停稳,车门大开着。她一下蹦了起来,心扑扑直跳。“对不起,请让一下。”她说着,推起婴儿车,从密密的人缝中钻过去。“夫人,”就在她使劲挤出,正要走上站台的时候,有人叫道,“你的东西!”而等她醒悟过来,车门已砰然合上,随后列车缓缓地滑走了。她站在那里,望着最后一节车厢消失在隧道里,一直到站台上人都散尽,只剩下她和果戈理。沿马萨诸塞大道回家的一路上,她推着果戈理,一边抑制不住地啜泣;她深知已经没有钱再回去买这些东西了。整个下午她都对自己气恨恨的,一想到除了毛衣和画笔,只好两手空空地回加尔各答,就觉得万分羞愧。艾修克回来,给马萨诸塞州交通局的失物招领处打了个电话。第二天袋子都送回来了,连一把茶匙都没丢。不知道为什么,这件小小的奇迹,让阿西玛感到自己与剑桥有了一种关联,以一种从前觉得不可能的方式,与它的例外,同时也是它的常例,发生了紧密的关系。晚餐会上她总是要讲这个故事。朋友们听着,惊奇她有这么好的运气。“也就是在这个国家。”玛雅·南迪说道。

之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他们睡得正熟,这时电话铃响了。他们马上惊醒,心咚咚乱跳,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同样吓人的梦。不待艾修克接电话,阿西玛就知道是从印度打来的。几个月前,她的家人来信要他们在剑桥的电话号码,回信中她很不情愿地给了他们,她清楚,只会有坏消息这样传过来。艾修克坐起来,取下听筒,声音疲倦而暗弱地说着话,阿西玛便暗暗地做心理准备。她推下小床的围栏,安抚被电话铃声惊得开始躁动不安的果戈理,心里想着眼下的情形。她的外婆八十多岁,卧病在床,近乎全然的痴呆了,不会吃,更不会说话。据阿西玛父母最近一封信上说,外婆一生的最后几个月是很痛苦的,不单是她自己,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揪心不已。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得下去?阿西玛想象母亲站在邻家的客厅,缓缓地把这些话吐进邻家的电话里。她心下想好,准备听到噩耗,接受这样的现实了:果戈理将永远见不到他的外曾祖母,那个给了他丢失了的名字的人。

房里冷得令人很不舒服。她抱起果戈理,回到床上,钻进毯子里。她紧紧搂着婴孩,让他贴着胸膛,以期获得力量。她记起了跟外婆一起去买的开襟羊毛衫,现在还放在壁柜里的购物袋里。她听见艾修克肃穆地说,“好吧,我明白了。不用担心,是,我会的。”他嗓门高了起来,让她不免担心会吵醒楼上的艾伦和朱迪。有一阵子他不说话,只是听。“他们要跟你说话。”他对阿西玛说,一只手在她肩上拍了拍。黑暗中,他把电话递给她,然后犹豫了一下,起身下了床。

她接过电话,准备亲耳听到噩耗,准备抚慰母亲。她忍不住想知道,有一天她自己的母亲去世了,消息也这样传来,在午夜,把人从睡梦里揪醒,那会有谁来安慰自己呢?尽管心中忧惧,她还是感到了一股激动的震颤;这将是近三年来她第一次听到母亲的声音。自从她在达姆达姆机场离别家人,将第一次有人叫她默奴。不料那头却不是她的母亲,而是弟弟拉纳。他的声音很轻,仿佛被拉成了细线,从电话听筒的小孔里钻出来,很难听得真切。阿西玛首先问那边是什么时间。她得把问题重复三遍,几乎是喊着才能让对方听清。拉纳说现在是晌午了。“你们还是打算十二月份回来吗?”他问道。

她的胸口一阵发酸;这么长时间了,今日又听到弟弟称自己“娣娣”[16],她忍不住要掉下泪来;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唯一能用这个词的人呀。这时她听见厨房水响,丈夫打开橱柜在找杯子。“当然要回来,”她说,而听到她的回声微弱而不肯定地重复这句话时,她自己也不很确然了,“娣妲好吗?她没啥别的事吧?”

“还活着,”拉纳说,“不过还是老样子。”

阿西玛靠到枕头上,长舒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她都会再见到外婆了,哪怕只是最后的一面。她吻了吻果戈理的额头,又脸贴脸地亲他。“谢天谢地。让妈妈听电话,”她说着,一只脚架到另一只脚上面,“我要跟她说说话。”

“她这会儿不在家。”一阵嚓嚓的杂音之后,听拉纳说道。

“爸爸呢?”

又是好一阵噪声,他的声音终于传来:“他不在。”

“噢。”她想起两地的时差了——父亲一定是去《印度》杂志社上班了,母亲想必在集市,手里拎着麻布袋,在买蔬菜和鱼呢。

“小果戈理好吗?”拉纳问她,“他只讲英语吗?”

她笑了。“他才多大点,还说不来什么呢。”于是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她如何对着照片教果戈理认外公外婆和舅舅,如何教他念“娣妲”、“达都”[17]和“妈姆”[18]。可是又一阵干扰声打断了她的话,这次的杂音持续得更久。

“拉纳?听得见我说话吗?”

“娣娣,我听不清,”拉纳说,他的声音越发微弱了,“听不见了。我们再聊吧。”

“好吧,”她说,“那就再聊。快见到你了。就快了。给我写信啊!”她放下电话,弟弟的声音让她情绪高涨。随即她就感到狐疑而有些恼怒了。为什么费这么老大劲打电话过来,只是问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专等父母都出门的时候打电话?

艾修克从厨房回来,手里端着一杯水。他放下水杯,拧亮床前的小灯。

“我不困了。”艾修克说,虽然因为疲倦,声音仍然很低。

“我也是。”

“果戈理呢?”

“又睡着了。”她起身把果戈理放回小床,拉上毯子盖住他的肩膀,然后又回到床上,冷得哆哆嗦嗦的。“我觉得好奇怪。”她对着弄皱的床单,摇头道。“为啥这个时候,拉纳要自找麻烦给我们打电话?那么贵,没道理呀。”她转头盯着艾修克,“他说什么啦?到底说什么了?”

艾修克只是来回摇头,身子往下缩。

“他一定告诉你什么事了,你不肯说。快告诉我,他说什么了?”

他还是摇头不语。少顷,他摸到床上她这一边,紧紧抓住她的手;他握得那么紧,都有点令人生痛了。他把她摁在床上,趴到她身上去,他的脸扭向一边,身体突然颤抖起来。他就这样抱着她,好一阵子。她以为他要关灯,爱抚她。然而他却告诉她拉纳几分钟前所说的事情,拉纳不忍心亲口在电话上对姐姐讲:昨天晚上,她父亲在床上玩翻牌游戏时,心脏病突发而去世了。

六天以后,他们就启程去了印度,比原先的计划早了六个星期。当天早上,艾伦和朱迪醒来就听到阿西玛在抽泣,便向艾修克询问缘由;得悉消息以后,他们在阿西玛门前留下了一大瓶鲜花。那六天忙得焦头烂额的,完全没有时间给果戈理想个大名。他们获得一本特快护照,“果戈理·甘古利”几个字打印在美国国玺之上,由艾修克代替儿子签了名。启程前一天,阿西玛把果戈理安放在婴儿车里,把给爸爸织的毛衣和买的画笔装进购物袋,便朝哈佛广场的地铁站走去。“对不起,”她向街上一位男士求助,“我必须赶上地铁列车。”于是那位男士便帮忙和她一道提着婴儿车下了台阶。阿西玛在站台上等车,只待列车一到,就马上折反,回中央广场去。这一次,她非常清醒。车厢里只有五六个人,不是把脸遮在《环球报》后面,就是在埋头读平装本小说,要不就是眼光直愣愣地穿过她,什么也没看。列车刚慢下来要停站,她就站起身,准备下车。那购物袋她看也没看一眼,故意留在了座位下,不回头地下了车。“嘿,那位印度女士忘了东西。”车门正合上的时候,她听见有人这样叫道,而当车缓缓离开时,又听到有人用拳头敲玻璃窗,然而她并未停步,推着果戈理沿站台走了。

次日晚间,他们登上泛美航空公司的班机飞往伦敦。他们将在那里停留五个小时,再乘另一班飞机去加尔各答,途经德黑兰和孟买。飞机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等待起飞。阿西玛扣上了安全带,她看着手表,用手指计算着印度的时间。然而这一次脑海里并没有浮现家人的影子。她拒绝想象很快就要看到的情景:母亲发间分路处的朱砂没了,弟弟一头浓密的头发也因服丧而剃掉了。飞机启动了,巨大的金属翅膀轻轻地上下扑动。阿西玛看了一眼艾修克,他正在核查护照和绿卡,确保没有闪失。她看着他调整手表以待到达,那暗淡的银色表针剪刀似的铰动着。

“我不想去了,”她说着,转头面朝那黑暗的椭圆形舷窗,“我不想见他们。我做不到。”

艾修克把手放在她的手上,这时飞机开始加速了。波士顿倾斜着退去,他们轻易地升到了大西洋暗黑的夜空里。飞机轮子收了进来,他们努力往上攀爬;穿过第一道云层时,机舱摇晃了一阵。虽然果戈理耳朵里塞了棉花,他还是在悲伤的母亲怀里哭叫起来。这是他第一次飞越世界;而此时,他们还在往更高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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