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是指对父母中的一方存在性依恋,而对另一方则是嫉妒。他将这种现象归咎于生物学定律。但是,父母的照顾让孩子的身体需求获得满足,也可能是一种诱因。实际生活当中,各人的家庭环境并不一致,这就导致个体丛渴望并不相同,进而导致俄狄浦斯情结有着种种变异。这是因为“力比多”发展的阶段不同,在质上也就形成了差异,对父母的生殖器欲望是这些欲望的最高体现。
因为这种个体丛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所以在各个方面都有它的影子。这一假设又延伸出另外两个与之密切相关的假设。首先,弗洛伊德并未在大多数健康的成年人身上发现有俄狄浦斯情结,因而就假设,在这些人身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已经被成功地抑制住。正如麦克杜格尔所说的[27],这一结论对于那些不相信俄狄浦斯情结的生物学性质的人来说,其说服力等于零。其次,弗洛伊德通过大量观察发现不少母女、父子的关系很特别,于是提出应将这个概念进行扩大,扩大后的概念指出,同性间的逆向俄狄浦斯情结与正常异性间的俄狄浦斯情结的重要性是同等的。依此观点我们举例,女儿对母亲的依恋也预示着将来必定对父亲依恋。
弗洛伊德笃信,俄狄浦斯情结具有普遍性,其依据基础就是“力比多”理论给出的预先假定。如此一来,但凡人们接受了“力比多”理论,就意味着必须也要接受俄狄浦斯情结的普遍原理。正如前文所述,“力比多”理论认为追根溯源本能冲动才是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
如果在子女同父母的关系方面运用这个理论,似乎就能得到这样的推断:是口腔混合欲派生出了子女以父母为榜样这一现象;对父母的依赖表现,很可能是口腔组织被强化了的原因[28];儿子对父亲的顺从,或者女儿对母亲的顺从,极可能都是被动同性恋或性受虐倾向的表现;反过来,儿子对父亲的叛逆、女儿对母亲的叛逆,倒成了内心抵抗同性恋欲望的表现。概而言之,所有子女对父母的爱与情,都可定义为性欲目标受抑的反应;恐惧的主要源头是害怕因违反禁欲(如乱伦、自慰、嫉妒)而被惩罚,然而这种害怕又对肉体获得满足形成阻碍(如怕被阉割,怕遭受冷落);最后,对父母的敌意要么是源于本能冲动受抑,要么就是性竞争的终极表现。
由于实际家庭关系中确实存有这样的情感或态度,正如所有的人际关系中都有它们的影子一样,对于“力比多”理论的信徒们来说,这就足够光辉俄狄浦斯情结的形象了。后期患有精神神经质或精神病的人与父母之间固然有着密切的关系,无论这种关系的本质是性欲的还是非性欲的,弗洛伊德能够“力排众议”解读出这样的含义的确功不可没,然而依然存有疑问,是生物学上的原因导致孩子对父母的固恋呢,还是某些可以描述的环境导致的?我是坚持相信后者的。大致说来,有两组环境条件可以造成子女对父母的更深依恋,虽然它们不一定有关联,但的确都是父母造成的。
简单来说,第一个环境条件是父母带来的性刺激。这可能是由于父母对待孩子时采用了一种错误的性态度,也可能是由于父母的爱抚带有了性的意味,还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间太过亲密甚至暧昧,或者是有不公平的偏袒和疏离。父母的这些态度,不排除他们有感情上的危机或者性生活的不和谐,而且,根据我的经验来看,还可能有更加复杂的原因,但是这些都超出了我们所要讨论的话题,因此不再赘言。
第二个环境条件与第一个环境条件的性质截然不同。在上一个环境情形里,孩子对性刺激确实有反应,但是在这一个环境情形里,与任何自发的或诱发的性欲都无关,而只与孩子的焦虑有关。后面我们将会看到,是需求,以及内在的冲突倾向导致了焦虑,而典型的引起孩子焦虑的冲突就夹在它们俩的中间:过分依恋父母—孩子的孤立感和恐惧感加剧—敌视父母。引起孩子敌意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得不到父母的尊重;被父母下了禁令或被无理要求;被压抑或被批评;父母没有做到公正或者不讲信用;父母以爱的名义做出上述行为;为满足野心或获得特权而虐待孩子。如果孩子一方面依恋着父母,一方面又害怕父母,并因此感到抗拒父母是种危险的举动,那么焦虑就会在这种充满了矛盾的敌意中产生。[29]
恰恰,减轻这种焦虑的其中一个方法就是依赖父亲或母亲当中的一方。如果孩子因此能够得到那一方的安慰,他必然会这么做。这种出发于焦虑的依赖,很容易让孩子误认为就是爱。这样一来,虽然未必一定会,但却很容易带上性的色彩。神经质情爱所需要的各种特点它都带有,换句话说,这种需求是由焦虑主宰的对情感的需求,正如成年神经质患者所表现出的:他会把依赖、贪婪、妒忌或者占有欲等指向所有干扰或者可能干扰到他的人。
这些特征所描绘成的图画,看上去几乎与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俄狄浦斯情结没有任何区别,都是狂热依恋一方而妒忌另一方,或者妒忌任何对他的独占欲构成威胁的人。然而,我所知的绝大多数经验里,孩子都是依恋父母的。虽然这种依恋在神经质患者的身上都有体现,也都属于此种类型,但是它们的动力结构却完全与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不同。依我看,与其说它们是一种性现象,毋宁说它们是神经质冲突的初期表现呢。
将它与另一情形,即主要由性刺激诱发的性依恋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最大的不同点所在。在主要由焦虑引起的孩子对父母的依恋中,有关性的因素并不是本质的,它可能存在,也可能完全不存在。另外,由焦虑引起的性依恋,其目标只是安全感,而在乱伦性依恋的情形中,目标却是爱。所以,在前一种类型中,孩子会去依恋父母中更为威严有力的一方,因为赢得了他或她的爱,就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大程度的保护。而在后一种类型中,孩子所依恋的对象,却是父母中能够引起其爱意或性欲的一方。关于前一情形我们举一例子,一个女孩在与丈夫的关系中隐约表现出了早先时候她对专制的母亲的那种依恋味道,难道是说女儿认为丈夫代表了母亲吗?显然不是。我给出的分析是,女孩童年时期依恋母亲是因为内心焦虑的原因,而现在焦虑仍未减轻,所以又把这种依恋转嫁到了丈夫身上。
上面的两种依恋类型都称不上是生物学现象,而应看作对外部刺激的一种反应。俄狄浦斯情结本质上并非生物学原理,人类学方面的观察似乎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观察的结果表明:出现这种情结与家庭因素的整体效应有关,例如父母的威严效力,家庭对外界的开放程度,家庭规模的大小,对性的禁忌程度,以及与之类似的因素等。
还有一个亟待解疑的问题:排除外部刺激或焦虑的干扰,正常情况的孩子会否自发产生性情感?虽然我们的了解仅限于有精神神经质的孩子和成人,但我还是觉得,并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生来就有性本能的孩子不会对他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产生性意念。人们当然可以质疑,若没有其他因素存在,这种性意念能否在强度上与弗洛伊德在俄狄浦斯情结所描述的那种强度相对等。弗洛伊德认为一旦性欲觉醒,所表现出来的威力极为强大,甚至足以引发恐惧和妒忌,唯有压抑自我才能消除这些恐惧和妒忌。
俄狄浦斯情结理论为当今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正面的影响是,为人父母者在它的帮助下可以认识到,过分放纵情欲,诱发孩子的性欲,过分溺爱孩子实行“温室栽培”,或者将性神秘化令之成为禁忌话题,这些都会对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负面的影响是,它可能会误导父母,让他们以为启蒙孩子的性意识,宽容孩子的手淫行为,不体罚他们,大人享受性爱时隔绝孩子的耳目,不让他们过分依赖父母,只要做到这些就万事大吉了。这些想法的危险之处在于缺乏全面考虑,即便一丝不苟地将它们做得滴水不漏,也可能为以后患上神经质埋下祸根。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呢?答案是,许多因素被认为微不足道,不值得引起重视,然而事实上它们与孩子的成长密切相关。这与回答精神分析治疗法为什么效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的答案是一样的。不过,我在这里还是要说,父母的这种态度确实是真心关怀孩子,并且尊重他们,是一种温暖的照拂,他们的这种品质是无私可靠的。
不过,这种片面的性倾向并不像原先想象的那样能给孩子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最起码精神分析家为教育家们提供的建议就非常有用,也是非常合理的。因为这些建议有一个重要功能,那就是劝导人们如何避免某些细节性错误的发生。但是像前面那些涉及了一些重要因素的建议,虽然能够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可是具体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因为它们需要有质的改变。
俄狄浦斯情结被认为是有价值的,这主要是因为这种情结对后期的人际关系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弗洛伊德认为,在以后的各个成长阶段当中,对待他人的态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俄狄浦斯情结的反复重现。若依照这个逻辑,我们不妨举例:某个男子对其他男人不屑一顾,这可能就暗示说,他正在抵制曾经对父亲或兄弟产生的同性恋倾向;一位妇女不能自然地对自己的女儿表达母爱,就意味着她将自己与女儿等同了起来。
这种观点的漏洞将在以后涉及重复强迫理论时一并讨论。这里我只想说:既然认为孩子对父母的性依恋是儿童期的正常现象——这一观点并没有确凿的依据来证实——那么又把孩子长大后的各种怪癖归结为儿童时期的性依恋,以及针对这种依恋的反应,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这一类解释有一项功能就是能够为解释者增添底气,令他坚信俄狄浦斯情结发生的频率非常之高,并且能够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但是用这种模式提供证据,在逻辑上就好像是在循环论证吧?
如果我能够脱离俄狄浦斯情结的理论含义的束缚,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也就不存在了,剩下来的倒是一个纯粹的妙理:人早期的整体人际关系在塑造人格之时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后期对待他人的态度,便是来自于这种在童年阶段就打下了基础的性格结构,根本不是什么早期经验的反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