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27年,查士丁尼一世成了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
他是个塞尔维亚的农民(来自乌斯库布这个在前次战争中备受争议的铁路枢纽),没读过啥书,因此不懂得尊重知识。正是在他手里,主张古典哲学的雅典学派消沉下去。曾经有一座埃及神庙,在信仰基督教的僧人占领尼罗河谷之后,已经持续了好几个世纪的香火了。也正是在他手里,这座仅存的埃及神庙关闭了。
神庙坐落在菲莱[1]小岛上,不远处就是尼罗河的第一大瀑布。在人们记忆中,这座庙是供奉伊希斯[2]神的。不知什么原因,非洲、希腊和罗马各路神仙相继黯然凋落之后,这位女神依然香火不断。直到公元六世纪,这座岛成为研究古老而神圣的象形文字的唯一场所,为数不多的教士们还在从事着胡夫统治下的埃及其他地区早已忘却的工作。
而现在,这位目不识丁的“国王陛下”大令一挥,这座寺庙和邻近的学校全部收归国有,里面的雕塑和画像都被运往君士坦丁堡的博物馆,教士们和书法家进了监狱。随着他们中最后一批人在饥寒交迫中绝望地死去,象形文字这种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艺术瑰宝便失传了。
真是可惜啊!
查士丁尼真该死!如果他那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采取类似诺亚方舟的方式放走一两个象形文字专家,那么如今的历史学家的工作将会轻松得多。尽管(在天才商博良[3]的努力下),我们可以勉强读出这种稀有而古怪的文字,但想要真正理解这些文字传递给后人的内在含义,仍然是件艰难的工作。
其实,在古代世界的其他国家,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
那些留着大胡子的古巴比伦人,给我们留下了卷帙浩繁的宗教卷册。当他们虔诚地疾呼:“谁能理解天神的旨意”时,他们在想什么呢?他们不断祈求神灵,奋力解读神灵制定的律法,将他们的旨意刻满圣城的花岗岩柱上时,巴比伦人对神灵到底是什么态度?他们忽而极为宽容大度地鼓励教士们去探索天文地理,忽而又极度残忍,用酷刑惩罚那些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值一提的违反宗教礼仪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
其中的奥秘,我们一直都搞不明白。
我们派人考察尼尼微[4],在西奈半岛的沙漠里挖出了数英里长的楔形碑文,并成功破译。不放过美索不达米亚[5]和埃及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竭尽全力,寻找打开神秘智慧宝库大门的钥匙。
东西方相遇
突然间,我们偶然发现,宝库的后门一直敞开着,任由我们进出。
但这扇小小的方便之门没有设在阿卡得[6]或孟菲斯[7]的附近,而是在丛林深处——它就藏在异教寺庙的木头柱子后面。
我们的祖先为了侵略的目的,去和他们乐意称作“野人”和“蛮族”的人打交道。
双方的初次会面并不融洽。
可怜的异教徒们,会错了白人的意,对他们矛箭相击。
而这些来访的人们也毫不示弱,以枪炮回击。
从那以后,双方很难再有机会心平气和、开诚布公地交流想法了。
野蛮人大都被描绘成又脏又懒、一无是处、整天游手好闲的家伙,并且崇拜鳄鱼、枯树之类的东西,对什么都逆来顺受。
直到十八世纪,西方世界才涌现一种新的思潮。卢梭开始怀着一丝怜悯之心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同时代的人深受他的影响,纷纷掏出手帕,跟他一起掉眼泪。
无知蒙昧的野蛮人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在他们眼里(虽未亲眼见过),野蛮人俨然成了周遭不幸的牺牲品,同时又是集万千优点于一身的代表,而这些优点已被三千年来腐败的人类文明制度所剥夺殆尽。
今天,经过对这个特定领域的调查研究,至少让我们有了更透彻的认识。
我们像研究高级动物一样研究原始人,两者并无多大差别。
通常情况下,只要我们付出辛劳,总能得到回报。野蛮人便是我们在恶劣境遇下的自我体现,还好我们得到了上帝的感化。通过仔细研究他们,我们了解了尼罗河谷地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原始社会;通过透彻认识他们,我们也可以窥见隐藏在礼仪和习惯那些薄薄的外壳下的人类天性,而那些礼仪和习惯是我们这种特殊的哺乳动物花了五千年的时间养成的。
这些发现并不值得我们总沾沾自喜。相反,我们侥幸逃脱了悲惨的命运,欣赏我们取得的丰功伟绩,认识到这一点,只会给予我们新的勇气,继续我们手中的工作。如果还有别的什么的话,那就让我们对待我们落后的异族远亲更加宽容一点。
这不是一本关于人类学的手册。
这是一本献给宽容的书。
但“宽容”这个主题太过广泛,很容易离题。一旦我们偏离正道,天晓得我们会在哪儿打住。
既然如此,我就用半页纸的篇幅来准确、具体地阐释我所理解的“宽容”吧!
语言是人类最不靠谱的发明,任何定义都是任意的。因此,对于学识尚浅的学生而言,最好选择操这种语言的大多数人广泛认可的权威解释。
我指的是《大英百科全书》。
在第26卷第1052页写道,
宽容,源于拉丁文“tolerare”,是对别人行为或判断自由的宽恕,对个人或普遍认可的理由、观点的不同意见的容忍。
也许还有其他的定义,但就我写这本书的目的而言,我还是选择这个定义吧!
既然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不论好坏),现在不妨回到之前提到的蛮荒时代,我将告诉你们,在我们有记录以来的最早期的社会中,我所发现的宽容。
现在的人们依然普遍认为,原始社会相当简单。原始语言不过是几句简单的叽里咕噜,原始人也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只不过这种自由随着世界变得“复杂”而消失了。
但半个世纪以来,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深入到中非、极地和波利尼西亚[8]的土著居民中进行调查,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原始社会其实非常复杂。原始语言的形式、时态和变格比俄语和阿拉伯语还要复杂,原始人不仅自己是奴隶,他的先辈和后代也永远都是奴隶。简而言之,这些可怜的生灵生于忧患,死于恐惧。
这可能与人们想象中的那些红皮肤勇士无忧无虑地游荡在大草原上,追捕水牛和战利品的画面相去甚远,却更接近真实。
那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我读过许多关于奇迹的故事,但它们漏了一个,那就是人类存活下来的奇迹。
到底这种手无寸铁、最无助的哺乳动物是如何抵御了细菌、乳齿象的侵袭,又挺过了严寒与酷暑,并最终成为万物主宰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不想多说。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不是一个人的功劳。
为了生存下去,人们不得不将自己的个性融入部落的复合特性之中。
因此,原始社会只能被一种思想所主宰,那就是压倒一切的求生欲望。
但求生很难。
所以,其他所有想法都必须服从于这个最高要求——活下去。
个人是微不足道的,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部落就是一座移动的堡垒,一切靠自己,一切为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的,排外是保证自己安全的唯一方法。
但问题比刚开始出现时更加复杂。我刚说过的仅仅适用于有形的世界,而在当时,和无形的世界比起来,有形的世界简直微不足道。
要充分理解这一点,我们要记住,原始人跟我们大相径庭,他们根本不懂因果规律。
如果我不慎落入毒蔓之中,我会先责怪自己疏忽大意,然后派人请大夫,并让我的小儿子弄走那东西,能有多快就多快。因为我能辨别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我知道这些毒蔓会引起麻疹,然后大夫会给我开些药止痒,而清除毒蔓可以避免这种痛苦的经历再次发生。
但面对同样的情况,野蛮人的反应却不是这样,他们根本不会把引起麻疹跟毒蔓联系在一起。他们生活的时代,过去、现在和将来盘根错节,纠缠不清。首领死去了会变成神,邻居死了会变成幽灵,他们会成为部落里看不见的成员,不管走到哪里都陪伴着活着的人,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还帮忙看守大门。与他们套近乎,并搞好关系是他的职责,如果没有做到,便会立即受到惩罚。但他不可能懂得怎样一直取悦神灵们,于是他便整日处在神灵报复的恐惧之中,惶惶不可终日。
因而,他会将任何不寻常的事情都跟幽灵神明扯在一起,而不是寻找根源。当他注意到胳膊上的疹子时,他不会说:“该死的毒蔓!”而是喃喃道:“我肯定是触犯神灵了,是神灵降罪于我!”于是他跑到巫医那里,不是要膏药解毒,而是去求一枚“符咒”,这枚“符咒”的威力要比恼怒的神施加给他的更厉害才行。
至于那棵给他带来痛苦的毒蔓,他却任它在那里继续枝繁叶茂。如果有一天,碰巧有个白人带着一罐煤油把它烧掉了,他反而会恼羞成怒,诅咒他多管闲事。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是由看不见的神灵一手操纵,那么这个社会想要维持下去,就必须绝对服从能平息神灵怒火的律法。
在野蛮人眼里,这样的律法是存在的。他的祖先们制定好了,传授给他,而他这一生最神圣的职责便是保护它完好无损,并将其原原本本地传给下一代。
当然,这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无稽之谈。我们相信进步,相信发展,深信世界处在不断完善之中。
但“进步”是一个新近产生的字眼。所有那些处在低级社会阶段的人们,认为自己所处的世界已经够完美了,无需再做什么改变,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其他的世界是什么样。
假设这些都属实,那么一个人如何阻止既定社会形态以及律法的改变呢?
答案很简单。
靠及时惩罚那些拒绝将公共法规视为天意的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靠一个不宽容的体系。
但如果我据此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人种,我并没有诋毁之意,还要在此赶紧补充一句,在他生活的那个特定的环境下,不宽容是理所应当的。他有上千条规矩来维持部族的安全和人们内心的平静。如果他允许别人干预那些规矩,部落的生活可能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是罪不可恕的!
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仅仅是一小撮人,怎样来维持这样一套口耳相传的复杂律法体系呢?要知道在现代,即使我们有成千上万的武装力量,但想要推行几条普通的法律都还那么困难呢!
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野蛮人要比我们聪明得多。他通过精确的算计,做到了靠武力做不到的事。
他发明了“禁忌”。
也许“发明”这个词用得不当。但这绝不是灵光一闪就能想得到的,而是靠长年的发展和试验总结出来的。不管怎样,非洲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就是这样构想出了禁忌,由此省了一大堆麻烦。
“禁忌”这个词起源于澳大利亚,我们都或多或少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禁忌,也就是不该做、不该说的事情。例如,不能在吃饭时谈论最近刚做完的手术;喝咖啡时,不能把小匙留在杯子里。但我们的禁忌没有那么严重,它们只不过是一些礼节罢了,不会影响我们的个人幸福。
但对于原始人来说,禁忌却至关重要。
禁忌
它指那些超然于世界的某些人或物,(用希伯来语讲)它们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只要谈论或触及便会招致杀身之祸,或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对于胆敢违背祖先意愿的人,应该受到重罚,毫不姑息。
究竟是祭司发明了禁忌,还是祭司就是为了维护禁忌而产生的,这个问题至今悬而未决。因为传统要比宗教的历史久远得多,禁忌应该在巫师和巫医之前很早就有了吧!但当后者一出现,他们便立即成为禁忌的坚实倡导者,他们使用禁忌的伎俩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以至于“禁忌”成了史前的“禁物”标志。
当我们第一次听到巴比伦和埃及的名字时,这两个国家还处在禁忌占据上风的蒙昧状态。它们的禁忌并不像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禁忌那样原始粗糙,而是以庄严否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行为准则的戒律。它们都使用“汝不能……”这一类的字眼进行命令,就如我们所熟悉的基督教的“十诫”里的前六条一样。
无需多言,在那样的时代,在那样的国度,宽容的概念还不为人所知。
我们有时看到的宽容,其实是无知导致的漠不关心。
我们还从来没有发现哪一位国王或是教士允许别人享有哪怕一丁点的“行动或判断自由”,或“对异于自己或传统观念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态度的诚意,而这些都已经成为我们现代社会的共同理想。
因此,除非需要从反面举例论述,这本书的兴趣不在于研究史前历史,这也不是什么古代历史书。
对宽容的追求在人类个性发现之后才开始。
而这项最重大的现代发现应当归功于希腊人。
注释:
[1]原是埃及东南部尼罗河中的一个岛屿,有许多古代庙宇和纪念碑的废址。
[2]古代埃及司生育和繁殖的女神,其形象是一个给圣婴哺乳的圣母。
[3]商博良(1790—1832),法国学者,对释读埃及象形文字起到重要作用。
[4]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亚述的首都,遗址在今伊拉克北部的摩苏尔附近。
[5]西南亚一地区,亦称“两河流域”,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平原,在叙利亚东部和伊拉克境内。
[6]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一个地区,在今伊拉克的中部,是古巴比伦文明的北区(或西北区)。
[7]尼罗河西岸的古埃及地位显赫的城市。
[8]位于中太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