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私分明”到“大公无私”[8]
哈贝马斯在当今西方知识界堪称最具影响力的一位思想家。但关于他的具体定位一直很有歧议,这显然是由其思想的综合性和混杂性所造成的。算起来,哈贝马斯虽然早在1960年代初就已崭露头角,但出于种种学术政治的原因,他未能“少年得志”,倒是有些“大器晚成”的味道。国内早就翻译过来的两部有关20世纪西方哲学的名著,《哲学主要趋向》和《当代哲学主流》,对他不是只字未提,就是一带而过,即是明证。事实上,直到1980年代初,哈贝马斯作为一位哲学家、社会理论家的地位才得以确立;1990年代,他的政治哲学巨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问世,人们又冠其“民主斗士”的雅号。1994年,哈贝马斯正式退休,德国的重要刊物和报纸纷纷予以报道,至此,他才最终被供奉到了德国思想史的伟人祠。
不能否认我国学者的敏感性。1980年代,哈贝马斯的学术地位刚刚确立,国内就已有强烈反应;进入1990年代,哈贝马斯在西方的影响如日中天,我们对他的重视也随之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说哈贝马斯在国内目前红得发紫,恐怕一点儿也不为过。不少出版社正在着手准备大规模地出版他的著作,他的一些关键词,如“交往理性”、“对话策略”等更是成了一些人手中继“解构”、“颠覆”、“后新”之后的又一王牌。
总的来讲,我们对哈贝马斯的热衷是“掐头去尾”。所谓“掐头”,是指对他的早期学术思想重视不够,特别是对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未能作详细介绍和深入研究。萧瑟先生在《读书》杂志1996年第10期上发表的文章,也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这一点。萧先生认为,“哈贝马斯赋予?ffentlichkeit(公共领域)这个概念以新的含义,并把它引进了他的社会批判哲学”。而且,哈贝马斯的综合分析方法,即“他在论述过程中所展现的广阔视野和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他对于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建筑学等各方面材料的运用自如的能力”,使得其研究既具有“深刻性”,又充满“文化性”。
但我在这里还是不揣冒昧,就萧先生的文章提出两点小小的异议,一是萧先生认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是使他(哈贝马斯)赢得批判理论家声誉的成名之作”,这样说恐怕不甚确切。众所周知,真正为哈贝马斯在学术界争得一席之地的是他的另外两部重要著作,即《理论与实践》和《认识与兴趣》。概而言之,哈贝马斯在《理论与实践》一书中着重从方法论的角度确定了自己的批判方法,在《认识与兴趣》中则偏重从认识论的层面上阐释他所谓的与批判方法相对应的解放兴趣。关于这一点,我们如果多参考一些西方有关哈贝马斯的研究著作,就会一目了然。
再一点异议就是萧先生认为哈贝马斯当时所持的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立场,这一点“影响了他的结论的科学性”。在文章中我们读不到萧先生所提供的证据,也不能看出他是从哪个角度界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其实,简单地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经济决定论的观点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起码是对马克思原意的曲解。这点,哈贝马斯本人的立场最能说明问题。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批判,其可贵之处就是有效地把历史学和社会学研究统一了起来,从而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只是,马克思的批判语境是垄断资本主义,而如今我们所面对的是晚期资本主义。批判语境变了,批判方法自然也要有所调整。换言之,必须从现实语境出发,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加以重建,而这样做的关键又在于意识形态批判(工具理性批判),如此看来,哈贝马斯明明是在批判和否定“经济决定论”;再说,要求哈贝马斯的结论具有科学性,本身就有悖于他的兴趣。哈贝马斯一再强调,他所作的是介于“科学与哲学之间的批判”。
话说回来,尽管萧先生的文章中存在着上述两点值得讨论的地方,但他提醒我们注意和重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还是有其独到眼光的。对于哈贝马斯而言,他的这本书可以说是历经波折,其后隐藏着诸多的是是非非,这大概也是哈贝马斯后期对之格外重视的原因,一点儿“私心杂念”吧。
1954年,阿多诺寄予厚望的达伦道夫一怒之下离开了研究所,迁居英伦,使得法兰克福学派的接班人出现了真空。于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便着手物色人选,先是相中了弗里德堡,然而使两位大师为难的是此公虽在经验研究上略胜达伦道夫一筹,可是理论功力明显不足。正因为如此,一年后,当哈贝马斯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觉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不但从这位后生身上看到了达伦道夫所具有的集经验研究和理论分析于一体的长处,更为难得的是,哈贝马斯的学术兴趣竟然和他们不谋而合,即同样关注现代性的症候学。据说,阿多诺私下曾表示,哈贝马斯有三方面的长处使他心动,即文笔了得、(附和他)批判海德格尔、批判实证主义和唯心主义。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弄清哈贝马斯当时是故意唯两位大师是从,还是他们果真趣味相投。不管怎样,哈贝马斯总算列到了法兰克福学派门下。
哈贝马斯自己把《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看做他进入学术公共天地、建立自己学术空间和理论立场的开山之作,更是其交往行为理论的萌芽。我认为这本书的重要性在于哈贝马斯不但建立起了自己独有的、跨学科的内在批判这一方法论模式,而且还找到了批判现代社会的一个契机,这就是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公共领域”,从而使得他能够沿着自己的思路建构其社会进化模式,即社会交往模式。哈贝马斯毫不讳言,他所要寻找并论证的是一种“市民阶级公共领域”(Bürgerliche ?ffentlichkeit),一种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哈贝马斯认为它在资本主义初盛时期曾经繁荣过那么一阵子;可是,到了19世纪末,随着工具理性张扬到极点,物化精神的不断挤压,这片空间消失殆尽了。
根据哈贝马斯的定义,西欧曾经拥有过的这种“市民阶级公共领域是一种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范畴。不能把它从肇始于欧洲中世纪中期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史中抽象地剥离出来,更不能把它当做一种普遍理想类型,随意转用到另一历史阶段”。
对待这种市民阶级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一方面强调其中应当“公私分明”,公共领域不允许被私人化和专制化;另一方面又明显感到公和私的二元紧张模式有悖于其交往动机,于是又提倡“大公无私”,想使公共领域成为一个中介机制,用以调节自我与他者、个体与团体、国家与社会:
市民阶级公共领域可以首先被视为个人集合而成的一个公众的领域,但他们很快就要求这一原本自上而下进行调整的公共领域归属他们,以对抗公共当局本身,并且促使他们讨论有关调整那些基本上属于私人,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的领域中各种关系的一般规则。
哈贝马斯所描绘的这种公共领域中洋溢着公共讨论(das ?ffentliche R?sonnement),因而也是一个社会文化领域,其作用是双重的,它不仅使得现代科学研究、艺术创作以及各种社会科学(伦理学、法学、政治学等)探讨从传统的、服从于少数特权阶级、服务于神学家或统治者的自身需要的禁锢中解放了出来,还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理性的商讨方式构建着现代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尚未发表,已受到广泛的赞誉。达伦道夫、松特海姆(Kurt Sontherheimer)等纷纷撰文,予以高度评价。可惜,哈贝马斯的导师并不领公共舆论的情,未能做到“大公无私”,坚决不予搭理,从而使得哈贝马斯未能在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获得答辩的机会。哈贝马斯似乎对导师的这种“公私不分”的做法也相当不满。万不得已,他只好另谋高就,投身到马堡大学的阿本德罗特(Wolfgang Abendroth)教授门下。和《大学生与政治》一样,该书也是在卢赫特汉特(Luchterhand)出版社出版,书前书后,也好像一点儿不关社会研究所的事。1961年,哈贝马斯在马堡大学获得了教职。后几经辗转,最终才又重回到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而促成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改变主意、召回哈贝马斯的直接原因,则是弗里德堡在1962年的离去。
虽说人回到了导师的身边,但过去的曲折却并未随之而去。看得出来,哈贝马斯对此是牢记在心的。综观其写作历史和理论发展,在近30年的时间里,他对《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几乎是三缄其口。细读他在此期间发表的文章和专著,很难找到该书的影子,好像压根没有这本书似的。
斗转星移,到了1980年代末,随着世界局势的骤变,尤其是“东欧事变”之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被人们“发掘”了出来。1989年,该书第一个英文译本问世,旋即在英语世界引起了一场“公共领域”热潮,几乎波及了所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同年9月,为了配合该书英译本出版,英语世界还举行了颇具规模的“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主题研讨会,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就该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哈贝马斯本人也一改以往的沉默,在会上作了全面的答复。也就是在此次研讨会上,哈贝马斯第一次公开声明他对《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的重视,指出该书乃是其思想体系的“入口”,舍此别无其他进路。会后,哈贝马斯觉得意犹未尽,在《水星》(Merkur)杂志上发表了“民族主权作为程序:公共领域的规范概念”(Volkssouver?nit?t als Verfahren.Ein nornativer Begriff der ?ffentlichkeit)一文,进一步对公共领域加以规范和解释。在新近出版的巨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该文又被大量扩充,附于书后。总的来看,“规范概念”一文在坚持其原初立场的基础上更加向政治理论靠拢,并且由突出“公私分明”转向强调“大公无私”的彻底民主立场。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全球范围内引起重视,同时也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战,其中最值得介绍的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女权主义和神学界的挑战。他们认为,女性和宗教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中不是被置之不理,就是遭到彻底否定;并由此指出,哈贝马斯作为德国精神史乃至西方精神史的传人,仍然固守着“西方中心论”和“阳性中心论”,而这违背了他的交往理性。从女权主义发起攻击的首推莱恩(Mary P.Ryan)。从神学角度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范畴批判得最为有力的要数查莱特(D.Zaret),他通过对英国历史的分析,指出宗教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萌芽和高涨之时,并非毫无作用,而是始终在公众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哈贝马斯否定宗教绝不是无意识行为,而是“别有用心”,即为了建立纯粹的乌托邦的理想类型。费洛伦查(F.Fiorenza)则认为,哈贝马斯对教会作为一种社群所具有的公共制度特征的否定是很成问题的。所有这些质疑促使哈贝马斯后期思想发生转折,即所谓的“神学转向”和“多元文化转向”。这是一个大课题,值得我们重视。
二是左派的挑战。早在1972年,左翼代表耐格特和克鲁格就针对哈贝马斯出版了《公共领域与经验——对市民阶级公共领域和无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分析》(?ffentlichkeit und Erfahrung.Zur Organisationsanalyse von Bürgerlicher und Proletarischer ?ffentlichkeit)一书。当时影响不大,最近则随着《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道走红。他们全面地提出“无产阶级公共领域”范畴,其新颖之处在于:用人的实践经验对公共领域的不同类型加以衡量和区别。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公共领域”除了具有一般的历史哲学作用之外,还有两点重要意义,一是就政治意识和政治组织而言,他们批判阶级意识和政党的抽象概念,指出“无产阶级公共领域”是这些因素的有机组成;另一方面涉及对法西斯主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他们指出,工人运动之所以失败,原因就在于未能有效地占领市民阶级公共领域和建设“无产阶级公共领域”。
三是汉学界的挑战。这一方面以美籍华人学者黄宗智为代表。他认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可以包含两个空间概念,亦即,公共领域既是“处于国家与社会的、充满张力的关系之间”,国家与社会在这个中间地带互动而形成公共领域的各种形态;另一方面,“公共领域又是与国家对立而非介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空间”。黄宗智认为,后者对研究中国问题更为可取。因此,他建议,把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这个独立空间称为“第三领域”,使之不带有任何价值判断的目的论色彩。借助这个“第三领域”概念,黄宗智对从清末到当代的中国社会历史作了概要的清理,涉及司法制度、行政管理、公共事务以及企业制度。尽管黄宗智的研究有许多值得商讨的地方,但它无论如何都为我们进一步运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和借鉴。对于我们来讲,来自德国左翼和美国汉学界的挑战更具有切身意义。眼下,美国汉学界所发起的挑战正在向汉语世界本土渗透,或许,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现代化进程之中的空间,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既是前所未有的挑战,更是意想不到的“新大陆”。
除了学理价值,《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命运在学术规范方面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历史效果。无论是阿多诺,还是霍克海默,或是哈贝马斯,都是极守学术规范之榜样。虽然哈贝马斯一度不得已背叛师门,但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并没有因此而永远将他革除。同样,尽管哈贝马斯曾遭到老师的不公正对待,但他对老师依然保持尊敬。到了1990年代,在纪念霍克海默的文章中,他不计前嫌,对霍克海默恭敬有加,追念不已,与此同时,哈贝马斯也吸取老师的教训,对自己的学生十分宽容。他的几位高足相当“调皮”,老是对他的理论挑三拣四,如霍耐特为权力批判辩护,魏尔默替后现代讲情,更出格的是,奥佛的晚期资本主义概念与哈贝马斯的理论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张力。然而,哈贝马斯并没有效仿自己的老师,而是坦诚地与学生们对话、争执,并且大胆地汲取他们有价值的见解。看来,师生之间也要讲究些“大公无私”。不过,首先还是“公私分明”的好。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及其他[9]
按照我们的祖训,为人应当以天下为公,而个人修炼之最高境界当为大公无私。作为一种思想范畴,“公”与“私”的辩证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本来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大概是由于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的原因,人们一想到“大公无私”这个多少带有口号味道的词,就不免有些尴尬,以至于我们几乎快要把它的中国思想背景遗忘殆尽。
1990年,在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终于同意再版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旋即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公”和“私”的大讨论,在汉语世界也反响强烈。不过,这种舶来的“公”和“私”的概念可不是我们传统思想范畴中的概念所能比拟和对付得了的,因为它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思想史范畴,而成为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仅仅从某个角度根本不足以把它们阐释清楚。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中文版已经由学林出版社推出,我在这里不想鹦鹉学舌一般地简单复述其内容,也不想越俎代庖,强为读解文本,相信每个人读完后会有自己的理解。故此,我只想就书里书外所引起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该书的问题意识和问题范围,可以说,这也是该书的一个元问题。眼下,国内外有一股热潮,倾向于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仅仅局限于政治层面,或者单纯追溯其“政治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一直上溯到古希腊),或者仅仅关注其当代政治效果(用以解释东欧的所谓“纠补革命”和拉丁美洲的政治变迁)。“公共领域”/“公共性”作为一个综合范畴,被单一化为政治范畴,“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所开出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被还原成政治问题,这样做,恐怕不合哈贝马斯一贯的交往理性批判思路。按照哈贝马斯的原旨,“公共领域”/“公共性”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思想史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由此引发出来的不光有现代政治运动,更多的还是现代社会动员、现代社会变迁以及意识形态转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这一点,在该书的基本结构上反映得一目了然。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在明确了“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的历史起源之后,分别沿着社会结构、政治功能以及意识形态等路线对“公共领域”/“公共性”的现代转型线索逐一加以追问,问题之清楚,思路之明晰,结构之严谨,逻辑之严密,引证之广博,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更何况,哈贝马斯当年才刚刚出道,初试身手即大露锋芒,难怪日后十分了得。
在为新版所撰写的序言中,哈贝马斯反复强调该书对于其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进程的基础意义及规范作用。我们都知道,在当代思想语境中,哈贝马斯的理论首先是或主要是一种现代性话语,是一种试图从社会和思想两个层面上澄清现代现象和现代本质的学说。如果说《交往行为理论》还是其整个现代性理论的导论的话,那么,《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则是一份提纲。提要性而非体系性是该书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该书比较难懂的根本原因。
其次是思想背景问题。众所周知,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极其复杂,加之他主张跨学科研究,这就给阅读、理解、翻译和解释他的著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哈贝马斯在写作该书时的身份还比较简单,说白了,还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小学徒”。虽然他当时已经发现批判理论从规范到方法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他对批判理论的基本精神是予以充分肯定的,也是坚决捍卫的。因此,就《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而言,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远不及后来的《交往行为理论》那么复杂,也没有《后形而上学思想》那么凌乱,更没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那么模糊,而是相当单纯,基本上还是以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经过其导师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加工后的批判马克思主义)为主。他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区分、对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明确以及对政党意识与民众意愿的分析,都具有浓厚的马克思主义色彩。把这个时期哈贝马斯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色彩淡化或抹杀掉,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如果说哈贝马斯当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是方法论上的规范化和抽象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突出之处表现为“社会批判”(外在批判)与“意识形态批判”(内在批判)的紧密结合。在该书中,哈贝马斯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方法掌握得可以说炉火纯青。一方面,他从资本主义历史进程当中抽取出一种理想型的“公共领域”/“公共性”,另一方面又把这个理想范畴当做规范,对社会福利国家中的公共生活方式加以批判。他比较强调“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因素,这就导致他对其实践因素的忽视或轻视,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乌托邦内涵被他放到了一边。因此,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概念具有非常强烈的非历史和理想化特征,因而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最终只能限于规范层面,而未能达到预期的历史高度和社会深度。其实,综观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进程,这种非历史和理想化的特征或多或少地一直有所表现。这或许也是人们宁愿叫他“当代的黑格尔”,而不太情愿称他为“当代的马克思”的原因所在。
不过,哈贝马斯在方法论方面的“失足”,却为我们批判和运用他的理论留下了余地、提供了方便。当代中国处于急剧转型过程当中,现代性的冲击一波强似一波,政治变革、社会变迁、文化认同的危机以及个体信念的矛盾,都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也是我们的传统理论资源所难以解释和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共性”规范批判为我们从事当代中国的社会批判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当然,这绝不意味着我们要唯他是从,而是说他的批判精神和批判技巧值得我们借鉴和落实。
最后是书名翻译问题。该书原名为Strukturwandel der ?ffentlichkeit。问题出在“?ffentlichkeit”一词。目前汉语世界的理解比较杂乱,有说成是“公共领域”,也有说是“公共论域”,还有的认为应当翻译成“公共空间”。其实,这个词涉及两个不同的层面,即社会层面和思想层面,这和哈贝马斯的一贯思路是一致的。从思想层面来看,“?ffentlichkeit”指的是个体和共同体(包括社会和国家)的一种特殊观念,是一种韦伯式的理想范型,兼有批判的功能和操纵的功能;就社会层面而言,“?ffentlichkeit”指的是一个话语空间,它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充当二者的调节器和修正仪。在这个空间内部,个体的地位比较独特,他既属“私”(个人),也属“公”(公民);在这里,“公”和“私”不是截然分离,而是高度统一的,也就是说,大公不是无私,而是有私。按照我的理解,思想层面上的“?ffentlichkeit”可以翻译成“公共性”,而社会层面上的“?ffentlichkeit”则应当翻译为“公共领域”。
虽说哈贝马斯在该书中主要是在思想层面上作意识形态批判,但鉴于他是从(资产阶级)社会变迁角度入手,对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ffentlichkeit”加以提炼和抽象,因此,我个人主张,书名还是译成《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好,而不能叫做《公共性的结构转型》。这就权当我的一点私见吧,不知道能不能为公众所接受,不过,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大公有私是绝对允许的,也是绝对必需的,那么,学术的私人性大概也不会为天下所不容吧。
在权力与话语之间[10]
记得是一个初冬,有出版社想推出吉登斯(Anthorny Giddens)的《第三条道路》(Der Dritte Weg),把我们一伙人召集起来在北京大学开一个会。会前,朋友们在一起聊天,自然就聊到权力与话语之间的关系问题。记得当时有一个观点很有意思,大意是:在西方,现在有话语权力化的趋势,学者涉足政治已是司空见惯,而且很有效果。比如吉登斯吧,“第三条道路”就比布莱尔畅通无阻,惹得德国总理施罗德眼红得不得了,为了贯彻他的所谓“新中间路线”(die neue Mitte),不惜牺牲“革命战友”拉封丹(Oskar Lafontaine)、放逐“政治智囊”霍姆巴赫(Bodo Hombach)。而在中国历史上,基本上都是权力话语化,所谓“士为知己者死”是也。如果套用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来理解中国知识分子的话,可以说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了御用文人的知识分子,一种是想做御用文人而未得的知识分子。
这是引语,话说得可能也有些极端。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德国社会民主党(SPD)有一个文化论坛,设在柏林的“勃兰特之家”(Brandt-Haus)。论坛定期约请一些学者和专家,就某些重大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以及文化问题进行探讨,主要目的实际上就是要为社会民主党出谋划策。我略微翻阅了论坛的会议记录,发现几乎所有德国当代知名左派知识分子都曾光顾过这个论坛,甚至有些其他国家的左派知识分子也在名册当中,比如我们所熟知的美国的本哈比(Seyla Benhabib)、瓦尔策(Michael Walzer),英国的达伦道夫等,可见这个论坛非同小可。
不过真正让这个论坛为世人所瞩目的,还是1998年6月的一次特殊讨论。这次讨论自然也邀请了不少知名人物,但唱主角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当时的总理候选人施罗德,再一个就是当代著名社会理论家哈贝马斯了。论坛的主题是“包容他者”(die Einbeziehung des Anderen),主要探讨的是后民族国家结构以及民主的理解和制度安排问题。按照主持人的设计,首先是由哈贝马斯就这个问题进行报告,然后由施罗德进行回应,最后大家展开讨论。但从发表的资料来看,施罗德的回应显得有些脆弱,而且“文不对题”。德国传媒说施罗德本来就不应该去回应什么,而只要“认真地听,认真地记,认真地领会”就行了。所以德国传媒一边说这是思想家与政治家的高峰会,一边又不无嘲弄地说这分明是哈贝马斯在给施罗德上课。
哈贝马斯报告的题目是“后民族格局与民主的未来”(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 und die Zukunft der Demokratie)。文章很长,包括前言在内,共有六个部分。其中有历史介绍,也有现实分析;有理论命题的阐述,也有对具体问题的解剖;有世界眼光,但更多的还是对德国社会和国家的关注。不难看出,哈贝马斯是相当看重这次论坛的,文章自然也是认认真真准备的。
哈贝马斯的出发点是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挑战。他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对民族国家的类型和特征进行了归纳,认为现代民族国家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产物,既是官僚国家,又是税收国家;不仅具有一定的疆域,更具有具体的民主制度安排——尽管这种民主制度可能是不成熟的,甚至是假冒的;既有民族特征,也不排除多民族共存的状态;而最突出的一点还在于民族国家中的文化认同与种族认同。在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类型的民族国家,这就是作为民主法治国家的社会福利国家。根据这样的理解,哈贝马斯指出,民族国家的基本原则是领土主权原则。国家观念和国际观念在民族国家中是分得很清楚的:对外,民族国家捍卫自己的领土主权;对内,则保护人民的民权和人权。
随着全球化的来临,这种民族国家已经充分暴露了其弱点和弊端。所谓全球化,在哈贝马斯看来,不是一种终极状态,而是一个正在展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族国家的法律安全、管理效率、领土主权、集体认同以及民主合法性等都要受到冲击,因此都必须进行调整,甚至要彻底转型。
哈贝马斯所指出的趋向就是所谓的“后民族格局”,在这个格局中,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民主制度等都要重新进行安排。具体内容包括:从合理性以及现实性的角度改革联合国;在欧元启动的基础上实现欧洲政治一体化;对欧盟进行改革,使之具有立法功能和执行功能;发挥文化认同在全球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文化包容和文化融合;在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失败之后,建立新的跨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新的社会道德体系和公正体系;在社会的开放和闭合之间取得平衡;积极捍卫“生活世界”(Lebenswelt),把民族国家的内部政策和外部政策(国际政策)有机地统一起来。
我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详细介绍哈贝马斯的观点,好在他的这篇文章已经翻译成中文,即将出版,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参阅。这里我想归纳一点,即哈贝马斯的这篇文章有一种明确的语境主义特征,也就是说,他在展开论述之前,已经为自己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社会民主党执政之下的联邦德国。他当时就曾坦言:“如果我不希望社会民主党获胜,我就不会坐在这里。”他还说他相信施罗德有能力推行左派知识分子所主张的第二种现代化、真正实现社会公正。哈贝马斯虽已退休,隐居山林,但他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一片苦心和一片善意跃然纸上,真真切切。
可惜,哈贝马斯的一片好心并没有得到好报。施罗德没有直接接着或针对哈贝马斯的发言展开回应,而是把哈贝马斯在1986年的那场“历史学家争论”(Historikerstreit)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宪法爱国主义”(Verfassungspatriotismus)当做起点,来阐述他对于全球化、民族国家以及民主制度等的看法。他认为,构成和维持社会的基础,不是哈贝马斯所说的价值共识,而是通过合法程序和权力运作建立起来的政治共识。宪法爱国主义不仅是政治商讨和政治共识的基础,更是德国基本法的基础。
施罗德用哈贝马斯的概念来展开自己的观点,一方面是为了表示他对哈贝马斯是充分尊重的,另一方面则有些用其人之盾来接其人之矛的意思。他认为,全球化虽然构成了挑战,但还没有严重到足以彻底摧毁民族国家的地步。首先,国家的同一性不是由国民和国土构成的,而是建立在正当的法律原则基础上。现代早期兴起的税收和官僚制的国家在19世纪发展成为民族国家,进而在20世纪演变成为社会福利国家,这既说明民族国家是一种合理的民主体制形式,也说明自身内部有着调节和革新机制。其次,无论民族国家如何演变,民主和国家都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全球化不是使民族国家失去作用,而是给民族国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使命。民族国家的政府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宪法爱国者的社会,以保障共和制的基础;以及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以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否定了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原则,实际上也就彻底否定了哈贝马斯的观点。这点是再清楚不过的。接着,施罗德把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全球化区别了开来。他承认,经济全球化不仅是事实,而且影响深远,但还没有导致政治全球化。那种因为世界经济已经连为一体而否定民族国家功能的观点,在他看来有些言过其实。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民族国家将依然还是国家的主导形式,也是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
最后,施罗德肯定哈贝马斯的一个论点,那就是,如果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浪潮中真的没落或消亡的话,有一个因素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就是各个民族的文化认同。由此,施罗德认为德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个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之上的民族国家。德国民族首先是一个文化民族。从这个角度来看,德国并不是像普莱斯纳(Helmuth Plessner)所指出的那样,是一个“迟到的民族”(die versp?tete Nation)和“后发的国家”,恰恰相反,德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建立在启蒙传统基础上的“成熟的民族”。施罗德还强调,德国统一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政治方面,而在于重新树立文化认同。
施罗德的观点让我们想起当年的德国浪漫派,特别是德国的一批保守主义社会理论家。文化优越论导致种族优越论,再到国家主义,这是德国思想中的一个逻辑,曾经被不同的政党和理论家翻炒过,已是冷饭一盘。哈贝马斯对此自然无法接受,因为他当年在“历史学家争论”中所要批判的就是这个论调。更何况,施罗德一直将权力和话语区分得一清二楚,反复强调理论家的观点不能代表政治家的观点,作为政治家,“政治行为比什么都重要”。
既然话语与权力之间没有沟通的可能,既然权力高于话语,哈贝马斯也就只有保持沉默了。这次论坛之后,人们给哈贝马斯一个新的称号“政治——哲学家/哲学政治家”(Poliphilosoph/Philopolitiker),并且都说他在平衡权力与话语之间取得了成功。但我不这么看。从当时的讨论来看,哈贝马斯和施罗德之间显然没有真正形成什么默契或共识。因此,哈贝马斯后来把他的报告修改收入政论文集《后民族结构》中,在前言里对此事只是一笔带过,没有声张,更没有新的评论。
不过,我们如果把哈贝马斯的这份报告和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比较一下,还是能够看到其中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纲领性质十分突出。不管吉登斯如何否认,《第三条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看做英国工党的执政宣言的,起码吉登斯是照着这个路子来写这本书的。哈贝马斯的动机虽然没有吉登斯那么直接,但也是比较清楚的。也就是说,他当时的确想为德国社会民主党执政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指导,甚至是一些具体对策。哈贝马斯在论坛开始之前接见记者的时候,对施罗德的那番褒扬的话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论坛之后,哈贝马斯对施罗德的印象有了大改变,施罗德没有“认真地听,认真地记,认真地领会”倒在其次,我想更主要的一点恐怕还是在于施罗德根本就没有接受哈贝马斯的观点。
我不敢向哈贝马斯直接问及此事,怕有哪壶不开提哪壶之嫌。一次私下闲聊中,便换了个方向问他在总理施罗德和外长菲舍尔(Joschka Fischer)之间究竟更赞赏哪个。哈贝马斯倒是直言直语,说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施罗德,对菲舍尔则是充满夸奖之辞,甚至引以为骄傲。哈贝马斯对施罗德的批评早在关于柏林大屠杀纪念馆的讨论中就已经有所显露,这当然不能说完全是由于论坛对话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直接导致的,此外应该还有他对施罗德上台后的政绩不甚满意,他们之间的理念和个性本来也不是十分投合的这类因素掺杂在其中。
哈贝马斯对菲舍尔的偏爱,固然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理念比较切合,但他们之间多年的师生情分也不能低估。有人说,如果离开哈贝马斯,菲舍尔的政治传记恐怕不是改写,而是要重写。看来,哈贝马斯与施罗德和菲舍尔之间的关系还告诉了我们一点:权力与话语要想有效地结合起来,虽然离不开规范的力量,但更需要一个中介。这个中介就是“情感”。
哈贝马斯:出位之思[11]
德国南部是一片高地,风光迷人,在群山和湖泊之间,密布着神秘的黑森林。天空很低,浮云从头顶掠过,有触手可及的感觉。阳光透过丛林,点点滴滴,静静地洒在翠绿的草地上,勾画出一幅变幻无穷的奇妙图景,引人遐思。难怪海德格尔和哈贝马斯这样的思想家会选择这块土地作为他们的栖居场所。
在哈贝马斯教授的盛情邀请下,我有机会重访了一次南德,在观赏山水、领略风情的同时,去领教哈贝马斯的思想。
在哈贝马斯家里做客,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因为他宽厚仁和,言谈之中有时甚至会透露出一些童真。然而,我们谈论的话题却是颇为沉重的,因为涉及刚刚过去不久的科索沃战争。准确地说,是涉及哈贝马斯的那篇支持科索沃战争的文章。
战争爆发的时候,我正在德国小城曼海姆集训。记得那天早晨,德国老师克劳斯·卡格(Klaus Karger)先生用沮丧的语调对我们说:“我很遗憾,德国政府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战争曾经给德国人民带来的灾难,竟然参与了科索沃战争,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充当了急先锋。”卡格先生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语言教师,连他都能认识到科索沃战争的非正当性、非均衡性,及其对西方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可能会带来的危害。然而,作为一位具有世界影响的思想家,哈贝马斯却对这场战争持肯定态度,而且在报纸上公开表明自己的立场,在战争期间以及战争之后,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反响。一时间,“哈贝马斯与战争”成了热门话题。作为一位思想家,哈贝马斯直接介入作为国际政治事件的战争,显然是属于“出位之思”,那么,哈贝马斯究竟在哪些地方“出位”了呢?原因又何在呢?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哈贝马斯在这篇文章中究竟说了些什么。他的这篇文章题为“兽性与人性——处于法律与道德临界点上的战争”(Bestalit?t und Humanit?t),发表在1999年第18期的《时代周刊》(Die Zeit)上,译成中文后刊载在《读书》杂志1999年第10期。
文章本身其实并不长,但分量实在不轻。究其原因,起码有这么几个:首先,这篇文章发表在《时代周刊》上。众所周知,《时代周刊》是德国的一份重量级刊物,政治色彩和党派倾向性都很浓,在很大程度上引导甚至左右着德国公众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观点。其次,这篇文章还刊登在了该刊物的显著位置,即政治版面上,其隐含的政治动机和政治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文章发表不久即有评论说,哈贝马斯的这篇文章是德国内阁三个主要人物(施罗德、菲舍尔和沙尔平[Rudolf Albert Scharping])叠加起来也难以写出来的,分量之足由此可见一斑。再者,文章是在科索沃战争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发表出来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篇文章并不仅仅表明了哈贝马斯本人的立场,更多地还体现了西方左派政党和左派知识分子,起码是德国的左派政党和左派知识分子的共同立场,因而很有代表意义。
哈贝马斯开宗明义,一上来就直言不讳地声明自己对于战争的支持立场。他先是对科索沃战争从概念上进行界定,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这场战争和历史上任何一次战争相提并论。原因在于,北约轰炸南联盟,既不是政治和经济意义上的“侵略行为”,也不是地缘政治和文化意义上的“防卫行为”,而是人权意义上的“保护行为”。战争的目的是“保护”——保护阿族人的人权;战争的手段也是“保护”,高空打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为了保护塞尔维亚人。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科索沃战争的所谓“保护”性质,也就决定了它具有相当程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尽管不排除战争期间所带来的平民伤亡和民用设施的破坏,但在哈贝马斯看来,这些只不过是技术尚不完善的结果,而不是人为的后果,起码不是蓄意造成的。
接着,哈贝马斯指出,科索沃战争对于西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作为西方社会一员的德国则更加具有特殊意义。德国国防军的正式参战,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它标志着“德国人从两次世界大战的阴影中摆脱了出来”,意味着德国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以及西方趋向意识的进一步成熟。从此,“内向性”(Zurückhaltung)不应该再作为德意志民族习性的代名词。更何况,参与战争还把德国人真正带回了国际社会(实际上是带回了欧盟和北约),使得德国人从此不再在“特殊道路”(Sonderweg)上徘徊和处于“孤立状态”,从而“真正实现与国际社会融为一体”。
可以想见,作为思想家和理论家,哈贝马斯自然不会停留在经验材料或感性情绪的层面上,去替战争以及德国的参战“说情”。他不仅能够而且善于不失时机地把“说情”提高到一定的理论层面,具体说是提高到政治哲学的高度,使之成为“说理”,因而读起来似乎也就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比如对于德国参战这一点,我们知道,德国参战最初并非一帆风顺,在国内国外都受到了相当多的质疑。德国外长菲舍尔战争期间在绿党党代会上所挨的“泼墨”就是最好的说明。有消息说,哈贝马斯撰写此文,与菲舍尔当时的尴尬处境大有关系。这点我们暂且不管,还是来看看哈贝马斯究竟是怎样来替战争说理的。
哈贝马斯文章的关键之处在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所谓“法律和平主义”(Rechtspazifismus),以此来为战争开脱,为菲舍尔和沙尔平开脱。哈贝马斯指出,“法律和平主义”和“现实和平主义”有所不同,它“不仅想从民权的角度,而且也想在一个合法的全球秩序中,把主权国家之间潜在的战争消灭在萌芽状态”。
哈贝马斯的这个概念当然不是什么新创,而是对从康德到凯尔森(Hans Kelsen)的政治哲学理论的转化,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德国政府没有忘记过去,也没有违背传统,更没有违背基本法,相反,他们是成功地把古典政治哲学中的合理内涵给付诸实践了。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德国人参战,不是作为单纯的“德国公民”去干预南联盟的内政,而是作为“世界公民”去帮助同样作为“世界公民”的科索沃阿族人,以及作为“世界公民”但“处于独裁统治之下的塞尔维亚人”。
于是一个新的问题就出来了,这就是:我们究竟应当如何来理解“民权”和“人权”呢?哈贝马斯认为,这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不但经济问题要放在全球化的角度来思考,政治问题(特别是国际政治问题)、法律问题、文化问题等,所有这一切都要纳入全球化的思维框架中。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哈贝马斯从全球化的角度对民族国家和民主制度提出了一整套的看法。这本是他和德国总理施罗德在1998年的文化论坛上讨论的主题。对于这次讨论,我们在前面已有介绍。这里暂时把这件事交代出来,或许会有助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哈贝马斯此次“出位”的现实原因。
哈贝马斯一方面充分肯定,民族国家作为现代政治的行为主体,曾经为现代性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和扎根,民族国家已经在现实秩序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在某些方面甚至对现代性的自我超越和自我转换构成了障碍,比如,对于民主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以及民主制度转化过程中民权和人权的实现和保护,等等。因此,民族国家向“跨民族国家”转变,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向以“跨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的转换,便成为当务之急;与此相配套的就是,民权必须转变为世界公民权,对人权的保护也就必须从全球的角度着眼,也就是说,人权问题已经远远不是“主权国家内部的事务,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事业”。
厘清了哈贝马斯的思路,再来结合科索沃问题,哈贝马斯的结论也就一目了然了:北约的军事打击也好,经济制裁也好,都不是古典意义上对一国内政的干涉,而是一次“正义行为”。这次行为既有行为合理性,也有手段合理性,更有目的合理性。因为“从古典意义上说,北约的行动的确是对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事务的干涉,是对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的破坏;但是,在现代人权政治前提下,这种军事干涉应当可以说是一次庄严的使命,因为它得到了民族共同体的授权(尽管没有得到联合国的同意)。因此,科索沃战争可以说是古典的国家民权向世界公民社会普世权利的一次飞跃”。
哈贝马斯所说的“得到民族共同体的授权”,其中的民族共同体是指欧盟。那么,对于北约行动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授权这一点,哈贝马斯又是如何解释的呢?按照哈贝马斯的跨民族国家理论,联合国本来应该是一个现实的载体和美好的理想形态,而且,当初成立联合国的根本宗旨,也就是要克服民族国家所存在的一些弊端,以便更好地维持和平稳定的国际秩序,以及在国际范围内保护人权。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现实中的联合国已经无法承担构建跨民族国家的使命,因此,从机制上来看,联合国应当在现有的安理会之外,再加设国际刑事法庭以承担司法解释的任务,加设由各国政府作为代表构成的国际议会,以代表各国公民同时也是世界公民的权利。
哈贝马斯的这一联合国改革方案,实际上就是要让联合国由一个国际组织变成一个西方宪政意义上的国家。哈贝马斯认为,要让联合国实现“实体化”和“国家化”,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有漫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北约就应当而且也已经承担起了“自己的使命”。由此看来,在哈贝马斯的理解当中,欧盟成了改造联合国的榜样,北约部队则成了国际维和部队。世界只要跟随欧盟、听从北约,就可以迈入所谓的“世界公民社会”(Weltbürgergesellschaft)。
在为用北约和欧盟来超越甚至取代联合国进行解释的同时,哈贝马斯还提出了一套新的国际政治理论。内容比较简单:
一是要让国际政治从道德范围进入法律范围。通常情况下,国际政治间的事件是以道德评判为基础的。对于民族国家内部的违宪现象、人权问题以及民族问题等,国际社会所能做的仅限于道德监督和道德指责。哈贝马斯认为,仅仅停留在道德监督和指责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国家关系法律化(权利化),也就是说,“国际社会在有权指责的同时,也应当有权干涉”。
二是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不是由三个世界构成,而是由两个世界构成。哈贝马斯在这里用所谓的“两分法”代替了我们所熟知的“三分法”。按照他的划分,以美国和欧盟为核心的西方国家属于“第一世界”,其余的则属于“第二世界”。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悬殊和民主上的差异,而且,“第一世界”中的国家能够把自己民族国家内部的利益和国际利益多多少少结合起来;“第二世界”中的国家则不是处于政治上的独裁统治,就是处于经济上的贫困状态,或者还处于社会和经济转型时期,因而无法逾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去关注世界公民社会层面上的国际问题。
但愿我们已经把哈贝马斯文章中的思路和观点基本交代清楚。其实,我们在复述文章的同时,已经潜在地把哈贝马斯涉足战争的基本原因交代了出来。在和哈贝马斯讨论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没有和他就文章谈文章,也没有过多涉及其中的一些敏感问题,比如,这篇文章是否果真如舆论所说,是应菲舍尔之邀而写作和发表的;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民权和人权;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是否真的就是全球化,换言之,全球化在经济层面上的推广能否足以证明它在政治和文化以及个体信仰层面上的有效性;民族国家作为国际政治的主体是否已经失去意义,等等。而是从他的基本理路出发,指出他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出位”现象:首先,哈贝马斯的战争观点和他一贯主张的交往理性显得有些不相吻合,甚至有一些矛盾的地方。比如说,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最高追求,归结起来就是要用“话语合理性”取代“目的合理性”和“手段合理性”。因此,哈贝马斯用所谓“目的合理性”和“手段合理性”来为战争辩护,也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更何况,他历来都主张要把人类引向一个理想的言语环境(ideale Sprechsituation)当中,那里不应当存在强权,更没有诉诸武力的冲突,自然也就没有冲突的极端形式——战争。用战争来规避战争的做法,显然不应该是哈贝马斯的理论兴趣和实践理想。
其次,退一步讲,作为思想家,哈贝马斯用自己的理论对这场战争作出充分的解释,并且持同情或支持立场,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哈贝马斯应当充分考虑到他自身的影响力,以及他的文章可能会导致的舆论导向后果。不管哈贝马斯意识到没有,他把自己的观点在报刊上发表出来,一定意义上都对战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按照哈贝马斯自己的理论,作为公共领域载体的新闻传媒有两种基本功能,除了批判功能之外,更有一种操纵功能:“在操纵的公共领域里,随时有准备欢呼的情绪,一种舆论氛围取代了公众舆论,受到操纵的主要是社会心理学上计算好的提议。这些提议诉诸潜意识倾向,唤起预定的反应。”于是,“喝彩”自然也就代替了“批判”,“人为的公共性”则代替了“合理的公共性”。哈贝马斯当年对这种“操纵的公共性”是持彻底的批判态度的,但在对待科索沃战争问题上他却刚好掉到了舆论的操纵圈套中,成了一个公共性的操纵者。
再者,作为思想家,按照哈贝马斯的理想,他应当在思想领域里自由驰骋,而少关心现实政治问题(注意不是政治理论问题)。当年,海德格尔的那桩牵涉学术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公案,曾令他耿耿于怀,以至于他几十年未曾对海德格尔表示出丝毫的宽宥。而今,他自己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与政治越走越近,不仅开始关心现实政治问题,而且开始涉足现实政治事件,这点难免会让人产生一些想法,甚至是猜测:他一直捍卫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否还行之有效。尽管哈贝马斯在文章中一再声明,他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思考这场战争的,但其中所透露出来的现实政治关怀和政治倾向毕竟还是比较明显的。
针对我的问题,哈贝马斯当时没有给予正面回答,而只是略微解释了一下他的战争立场和他一贯的理论立场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当我进一步把他的战争立场提高到学术与政治、话语与权力之间关系的高度加以追问的时候,特别是当我把他的文章标题与另一个敏感人物卡尔·施米特的那句名言“所谓人性,就是兽性”之间的呼应关系提出来的时候,他显得有些激动,无奈之中对我说了一句:“无论如何,我的文章是在中国使馆被炸之前撰写和发表的,我也承认,美国轰炸中国使馆,即便不是故意的,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不知道如果美国轰炸中国使馆不是发生在5月初,而是发生在4月初,哈贝马斯是否还会撰写和发表这篇文章。但我深知我的问题让哈贝马斯感到有些难堪,于是便赶紧提出告辞。在驱车送我下山赶火车的路上,哈贝马斯一再强调他一定会针对我的问题作出一些必要的解释,让我耐心等待,并且希望在适当的时候实现他访问中国的愿望,以便就这些问题以及其他理论问题与中国学者广泛交流意见。望着哈贝马斯的车子缓缓绕山返回,我心里暗暗在想,解释固然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出位之思”的确要不得,但愿今后也不要再在像哈贝马斯这样的思想家身上发生,也但愿我们的学者能从这次西方左派政党的纷纷“出手”和左派思想家的普遍“出位”当中吸取一些教训,千万不要忘了马克思的教导:社会批判和意识形态批判。
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12]
2002年1月1日,被告带有侵权图案的欧元正式进入欧元区12国的流通领域。从此,欧洲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就在欧元区人们还沉浸在放弃旧货币、开始使用新货币的悲喜交加的复杂心情中的时候,早有激进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按捺不住了,他们把一个建立在欧洲经济一体化(准确地说,是欧洲货币一体化)基础上的政治一体化设计抛到了人们的面前,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惊呼和争执,这就是德国外长菲舍尔和哲学家哈贝马斯分别提出的所谓“欧盟立宪方案”。
关于欧洲立宪问题,或者说,关于欧洲在制定一部宪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化的问题,讨论实际上由来已久。远的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欧洲人就曾进行过统一大业的规划;近的是在20世纪末期,哈贝马斯曾和联邦宪法法院大法官、著名公法学家迪特·格林(Dieter Grimm)教授就“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展开过激烈的争论。
远的就不提了,这里单说哈贝马斯和格林的争论。1995年11月,格林在《欧洲法学杂志》(European Law Journal)上发表了题为“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Braucht Europa eine Verfassung)的文章,从宪法学的角度对欧盟的现状和未来进行了分析和诊断。文章认为,在宪法学意义上,欧盟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欧盟是一个跨国组织,其基础是按照现代国际法原则签署的有关条约,因此,欧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政国家,这就意味着,欧盟既没有内部主权,也没有外部主权。但另一方面,欧盟现有的各种机构又在履行着一定的立法职能和执法职能,不断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用来约束所有的成员国。在这个意义上,欧盟又被赋予了一定的主权。但欧盟的主权带有虚构成分,既缺乏法律和政治的基础,也缺乏社会和民意的基础,由此导致人们对欧盟民主不足的指责。
格林通过诊断,最后得出结论:“欧洲联邦论者”要求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民主制度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制定欧洲的法律有损于民族国家的行为能力,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民族国家的主权构成危害。此外,一般的法律欧洲不需要,一部宪法也就更没有必要了,在格林看来,欧洲不需要一部宪法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欧盟“尚不具备形成欧洲范围内同一的公民意志的现实前提”。而且,“只要没有高度同质化的欧洲人民,用以树立一种民主的意志,就无须制定出什么欧洲的宪法”。
格林对于欧盟现状,特别是欧盟民主缺乏的分析和诊断,哈贝马斯基本上表示赞同,但他对格林的结论则断然否决,疑义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哈贝马斯认为,格林所提供的超越欧盟现状的可能性并不充分。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格林属于“欧洲怀疑论者”之列,和他们针锋相对的是“欧洲联邦论者”。前者要求坚持民族国家的框架,保持欧盟的“抽象性”,使之永远作为一个补充民族国家不足的附设机构;后者则认为,欧盟决策能力与欧盟的合法性之间存在着剪刀差,而这是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所无法克服的。
哈贝马斯虽然对“欧洲联邦论”持同情立场,但认为两者的基本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即都没有摆脱“地域主义”的局限,只不过前者坚持的是“国家主义”,后者主张的是“联邦主义”。哈贝马斯认为,要想发现欧盟所面临的深刻的危机,并寻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超越现状的途径,就必须放弃“地域主义”的观念,而采取一种全球化的视角。所谓全球化的视角,就是要充分考虑到民族国家的活动空间与世界范围内一体化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紧张关系。
其次,哈贝马斯指出,格林没有从规范的角度充分证明民主意志形成所必需的功能前提。哈贝马斯这里所说的规范证明,实际上涉及对于欧洲集体认同的理解问题。在格林看来,一个经验理由就足以证明欧洲根本不需要宪法,也根本不可能制定出什么宪法:迄今为止,还没有同一的欧洲民族。格林把民族认同与民主进程挂起钩来,这样一种经验性的论证让哈贝马斯十分不满。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不是建立在共同的语言、出身、血缘以及地域等基础上的种族认同,而是一种开放的交往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文化,概括起来,就是一种“政治公共领域”。欧洲如果有了这样一种“政治公共领域”,就可以建立起一种跨国的民族认同,其特点在于“民族多元性中的同一性”。
哈贝马斯这里的表达很容易就让我们联想到他的理性观:“多元声音中的理性同一性”。不管哈贝马斯多么强调和突出差异性及多元性,但最终都旨归于同一性,因而难免会夹杂着普遍主义和中心主义的成分。这是题外话,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哈贝马斯的疑义再没有得到格林的有力回应,交锋也就不了了之了。哈贝马斯和格林之间的交锋虽然没有继续下去,但这并不等于说“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或消失了。相反,这次交锋的中断在某种意义上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尖锐性、复杂性和敏感性。
事隔五年后,“欧洲宪政化”这一话题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不过,这次的始作俑者不是思想家,而是政治家。争论的层面也从思想界转到了政界。2000年5月12日,应柏林洪堡大学的邀请,德国外长菲舍尔发表专题演讲,讨论欧盟的东扩和改革问题。归纳起来,菲舍尔的演讲主要有这么四个方面的内容:
(1)尼斯会议提出了一揽子的欧盟改革措施,以便迎接即将加入的新的成员国。但是,这些改革措施还很不到位,也就是说,即便这些改革措施全部得以落实,也不能使欧盟充分应对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因此,欧盟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下去。
(2)欧盟进一步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欧洲联邦。而且,这个联邦不是形式性或象征性的,而是实质性的,必须选举产生一名欧洲的总统和一个欧洲的政府。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也不能再做橡皮图章,而应当名副其实,真正成为欧洲联邦的立法机构和议政机构。在完成现有欧洲议会改革的基础上,菲舍尔提出设立欧洲上院和下院的设想。上院可以由直接选举出来的议员组成;下院则主要由各国议会的议员组成。欧盟的联邦化就涉及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的问题。欧洲如果真的需要一部宪法,那么,欧洲议会的改革则又成了问题的关键。总之,在菲舍尔看来,欧洲实现联邦化,说到底是一个宪法的问题。
(3)建立一个欧洲联邦,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消灭欧洲的所有民族国家。相反,在欧洲联邦和世界舞台上,欧洲的民族国家还应当扮演重要的角色,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就出现了如何处理各民族国家与欧洲联邦之间关系的问题。按照菲舍尔的建议,应当以相互协助为原则,明确民族国家和联邦之间的主权分配以及权责分配。
(4)如果欧盟成员当中有暂时不愿意或不同意建立欧洲联邦的国家,那也不要紧,可以给它们充分的时间去观察和思考;但不管如何,对欧洲联邦持赞成立场的国家都要先行一步。这样做,可以为那些暂时还在观望或犹豫的国家做出表率。此外,未来的欧洲联邦对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应当是开放的。
菲舍尔的思路很明确,也很实际:所谓欧洲联邦,就是一部成文宪法加上一个强有力的议会,还有一个灵活的开放性原则。一石激起千层浪。菲舍尔的演讲一发表,立刻在欧洲范围内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要们的强烈反响。2000年6月27日,法国总统希拉克在联邦德国议会发表演说,阐述了法国政府对于欧盟未来的主张;随后,比利时首相(2000年9月21日)、西班牙首相(2000年9月26日)、英国首相(2000年10月6日)等分别在不同场合发表谈话,阐明本国政府的立场。这其中,当然也不乏保留态度和批判意见。
面对应声四起的局面,菲舍尔更是信心倍增,先后又在不同的地方(2000年7月6日于欧洲议会、2000年11月14日于布鲁塞尔、2000年12月21日于联邦议会以及2001年1月24日于伦敦)就自己的主张进一步作了阐述,并将自己的立场归结为:“鉴于目前面临的挑战,欧盟不能只停留在尼斯峰会所确定的主题上,欧盟一体化进程必须朝着制定一部欧洲宪法、建立欧洲民主方向发展。我认为,欧盟下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发展步骤是,建立民族国家的联邦。”德国总理施罗德也于2001年1月19日在“贝塔斯曼国际论坛”上发表谈话,支持菲舍尔的欧洲联邦计划,从而使之由个人意见变成了国家立场。
我们在前面说过,对于菲舍尔的建议,舆论并非一片赞许,其中不乏异议。政治家当中首先亮明反对立场的是法国内政部长让——皮埃尔·舍韦内芒(Jean-Pierre Chevènement)。德国的《时代周刊》和法国的《世界报》曾联手把德法两国政府的部长请到了一起,对他们进行访谈。当然,媒体这样做,更多地还是想让他们当面“对峙”。
在“对峙”过程中,舍韦内芒倒也当仁不让,丝毫不给菲舍尔情面,直指菲舍尔的主张实际上是想“复活日耳曼罗马帝国”。菲舍尔坚决予以回击:“眼下,我正在研究1776年之后早期美国的宪法历史。当时还没有什么政党。其实,今天的欧洲也没有什么政党,有的只是对待欧洲的不同立场。美国早期可以说是既有联邦主义者也有共和主义者。我们欧洲今天也是一样。”两个人唇枪舌剑,争执不下。下面我们就把访谈的一些精彩片段引录过来:
《时代周刊》/《世界报》菲舍尔先生,不久前,舍韦内芒对您关于欧洲未来的演讲作出了回应,认为“德国一直都在做神圣罗马帝国”的美梦,德国“还没有走上正轨,历史上最出格的越轨行为,当然就是国家社会主义了”。对此,您有何想法呢?
菲舍尔 舍韦内芒先生低估了1989年以后发生的事件……德国始终没有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传统,可以成为民族依附的对象。所以,我们一直坚持一种种族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是在威廉二世之前形成的。1848年选举产生的第一届议会如果取得成功的话,也就是说,如果能转变成为国民大会,并用武力彻底动摇封建君主的权力的话,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种族主义的德国了。德国也就可以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和民主革命意识的国家。可惜,这些在历史上都没有成为现实。
直到1989年,我们的历史才在和平的革命中彻底走向终结……历史的悖论在于,我们现在尽管有了自己的民族国家,但欧洲古典的民族国家己经不再那么伟大而有力,可以主宰欧洲民族的命运了。我们如果想让欧洲在21世纪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就必须把一体化原则付诸实施。这样我就想问舍韦内芒先生,您所说的“倒退到神圣罗马帝国”究竟是什么意思?眼下再也没有哪个国家像德国这样反对帝制了。
舍韦内芒 我的意思其实是说,由于德国还没有放弃对民族的崇拜心理,因此,它才会想躲到后民族结构中,并在其中做着美梦,发现一种联邦形式,可以把不同的地域尽可能地拢到一起,就像神圣罗马帝国那样。
菲舍尔 可这和今天的欧盟没有关系啊!
舍韦内芒 今天的欧盟就让我想到了神圣罗马帝国。
与法国内政部长舍韦内芒形成鲜明对照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法国总统希拉克和总理若斯潘。上文提到过,2000年6月27日,就在菲舍尔的建议发表不久,希拉克曾应邀到德国议会发表演讲,阐明法国政府对于欧盟改革的立场。演讲当中,希拉克表示坚决支持菲舍尔的欧盟改革方案。2001年5月28日,法国总理若斯潘也在德国议会发表演讲,一边支持德国的欧盟改革立场,一边号召把“欧洲的生活方式”纳入欧洲政治建设大业当中:
直到不久之前,欧盟的努力都集中在建立货币联盟和经济联盟上……然而,今天需要的是一种更加宽阔的视野。要不然,欧洲就会蜕变为一个单纯的市场,就会在全球化中一败涂地。因为,欧洲绝不只是一个市场,而是一种在历史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社会模式。
看得出来,个别政治家的反对意见对菲舍尔的建议没有构成太大的挑战。或者说,尽管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同看法,但欧洲政界对菲舍尔的建议在总体上还是给了很髙的评价和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德国和法国在欧盟改革问题上形成的轴心格局,大大推动了菲舍尔建议的落实。2000年12月7—11日,欧洲理事会在尼斯举行会议,就“欧盟的未来”发表声明,拉开了欧盟改革的序幕。2001年6月,欧洲理事会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全面描述和分析了成员国、加入国和欧盟机构对于改革的看法和设想。2001年12月14—15日,欧洲理事会在布鲁塞尔再次发表声明,把为欧洲民众制定一部宪法作为欧盟改革的基本措施,并指出,欧盟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扩大欧盟的行为能力。与此同时,欧洲理事会还责成法国前总统德斯坦领导一个欧洲制宪委员会,完成欧盟制宪的前期准备性工作。
如果说欧洲理事会的一系列举措是对菲舍尔建议的政治回应的话,换言之,如果说欧洲理事会明确把“欧洲宪政化”作为欧盟改革的政治纲领,这一点算是菲舍尔建议的实践结果的话,那么,菲舍尔建议背后还潜藏着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这就是哈贝马斯的“后民族民主”(Postnationale Demokratie)概念。
所谓“后民族民主”,是哈贝马斯在其《后民族结构与民主的未来》一书中集中阐述的一个核心范畴。按照哈贝马斯的解释,所谓“后民族民主”可以看做对经济全球化的一种政治回应。因为在市场全球化的压力下,民族国家越来越失去其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社会福利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甚至威胁。由此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经济动力与民主过程怎样才能重新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
哈贝马斯给出的解答是:“治理”(Regulieren)与“再分配”(Umverteilen)。要想对全球化的经济进行治理并转移支付,以便使社会保持公正,就必须建立一个跨民族的管理体制,一方面维护世界市场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则对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就业政策施加影响。按照哈贝马斯的规划,这个跨民族的管理体制应当独立于各国政府之外,把各国自身的利益从一种竞争状态引入合作过程当中。
哈贝马斯这样规划的理由很简单:在全球化的冲击下,整个世界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风险共同体。人们在这个风险共同体当中要想同舟共济,就要开动脑筋,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建立一种新型的跨民族管理体制,具体而言,就是一种“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内政”(Weltinnenpolitik ohne Weltregierung),其基础是建立在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基础上的全球公民社会。
针对菲舍尔的建议,结合自己的“后民族民主”范畴,哈贝马斯旧话重提,再次就“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展开论述。短短时间内,哈贝马斯曾先后在巴黎、罗马、马德里、伦敦、上海、汉堡等地发表演说或举行座谈,中心论题只有一个,就是“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如此多的地方,就同一个主题进行报告,这在哈贝马斯个人的学术思想发展历史上大概是罕见的,由此不难看出,哈贝马斯对这个问题的执着。但此时的报告没有了上一次同格林争论的火药味,言谈之间多是些建设性的观点。哈贝马斯的报告成文之后,还是以“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为题,收入了他近期出版的政论集《过渡时代》(Zeit der überg?nge)。
该文首先阐明了继续讨论欧洲一体化设计的理由和意义,接着对欧洲怀疑论者提出的两个关键问题作出了回应:欧洲是否具备了建立联邦制欧盟的条件,以及究竟谁能用政治手段从宪法学的角度把这样一种联邦制方案付诸实现。如果说哈贝马斯在同格林争论时强调的是一个欧洲政治公共领域的重要性的话,那么,这次哈贝马斯看到了欧洲生活方式对于建立欧洲政治公共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哈贝马斯最后指出,欧洲在走向联邦化的过程中,重中之重在于捍卫欧洲的生活方式。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欧洲生活方式的核心内涵既包括物质的生活条件,也包括受教育和休闲的机会以及社会活动空间等。这其中,社会活动空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有了这个空间,私人自主才具备使用价值,民主参与才成为可能”。
在哈贝马斯看来,目前对欧洲生活方式的最大威胁不是来自外部世界,而是来自西方世界内部,具体来说,就是正在抬头的新自由主义思想:
人的人类学形象:人被当做一种作出合理决策的经营者,剥削自己的劳动力;
后平等主义社会的社会道德图景:这个社会容忍边缘化、拒绝和排斥;
民主的经济学观念:把国家公民还原为一个市场社会的成员,把国家重新定义为向当事人和顾客提供服务的企业;
一种策略性的要求:除了自发形成的政策之外,再没有更好的政策了。
以上四点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世界观的基础。在哈贝马斯的理解当中,它们和欧洲人现有的主要的规范自我理解可谓格格不入。由此哈贝马斯断言,欧洲人如果真的“希望消除日益加剧的分配不均所带来的社会不良后果,也希望对世界经济进行一定的整顿”,那么,他们就必须“在全球活动范围内,建立起具有政治行为能力的欧盟权力机制”。也就是说,只有在欧洲一体化的意义上,才可以迎接新自由主义的挑战,从而捍卫欧洲的历史遗产和现实成就。
有学者曾把哈贝马斯和菲舍尔两相比较后指出,尽管他们都强调一部成文宪法是解决欧洲一体化问题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但是,他们的观点还是有着很大差别的。因为,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一部宪法会对欧洲民众的认同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它所发挥的动员力量和团结力量是血缘、语言和传统等所无法比拟的。哈贝马斯所谓的欧洲认同,实际上就是要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民族国家,因而难免带有某种幻想的成分。而菲舍尔则着眼于现实,主张对欧盟进行改革,但不能因此损害民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无论国家还是民众,不是通过所谓的欧洲认同,而是通过两院议会进入欧洲层面,改革的结果则是建立一个由若干民族国家组成的欧洲联邦。
其实,在我看来,问题并没有这么复杂。表面上看,哈贝马斯和菲舍尔在讨论欧盟宪政化问题时的确有着很大的不同,但这种不同并没有构成紧张关系,而是形成互补格局。具体而言,菲舍尔是从国家和实践这两个层面上讨论欧盟的宪政设计,而哈贝马斯的着眼点则先是在于宪法学,后来又转向社会层面上。换言之,如果说菲舍尔提出的是一个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层面上的欧盟改革方案的话,那么,哈贝马斯所阐述的就是一个符合现代宪政传统和社会运动传统的欧盟发展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哈贝马斯的理论思考可以说恰恰构成了菲舍尔的行动指南。在“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这个问题上,哈贝马斯和菲舍尔不是在唱对台戏,而是在说双簧。
在“战争”与“和平”之间[13]
法兰克福书展因其历史悠久、规模宏大而举世闻名。随着中国出版事业的快速发展,法兰克福书展越来越被中国出版界所看重。但是,我们一般关注的多是书展当中的商业活动,而忽略了其背后的文化氛围。比如,由法兰克福书展协会设立和颁发的“德国书业和平奖”(Friedenspreis des Deutschen Buchhandels),长期以来,就一直是书展上的重头戏。
“德国书业和平奖”在德国有“小诺贝尔奖”之称,自1950年设立以来,每年在法兰克福书展期间颁发一次,奖金为2.5万马克。获奖者有各国政要名人、知名学者以及杰出作家,甚至包括国际组织。我们比较熟悉的有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瓜尔蒂尼(Romano Guardini)、布伯、黑塞、雅斯贝尔斯、豪斯(Theodor Heuss)、蒂利希、魏茨泽克(Carl Friedrich von Weizs?cker)、马塞尔(Gabriel Marcel)、布洛赫、米切利希(Alexander Mitscherlich)、米尔达尔(Gunnar Myrdal)、弗里施(Max Frisch)、科拉科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约纳斯(Hans Jonas)、伦茨(Sigfrid Lenz)、哈维尔、瓦尔泽(Martin Walser)以及“罗马俱乐部”等。
经过认真评选,“德国书业协会”(Der B?rsenverein des Deutschen Buchhandels)早几个月前就正式宣布,2001年度的“德国书业和平奖”将授予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消息一出,反应四起,使得今年的颁奖活动一开始就成为舆论焦点,也为今年的书展增添了一道风景。在一片期待声中,终于,2001年10月14日,像往常一样,“德国书业协会”在法兰克福保罗教堂(Paulskirche)举行盛大颁奖典礼。大大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德国内阁倾巢出动,从总统约翰内斯·劳(Johannes Rau)、总理施罗德到副总理兼外长菲舍尔以及各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和议会主席等,一起出现在颁奖典礼上。难怪有人评说,这次颁奖已经变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活动。一直沸沸扬扬的舆论更是借机造势,把哈贝马斯抬称为“波恩共和国的思想家”、“联邦德国的黑格尔”等。不过,这些称呼到底有些模糊,还是哈贝马斯的弟子、外长菲舍尔来得干脆,他对媒体强调指出:
哈贝马斯是我们的国家哲学家,他一直左右着我们德国重要的争论,他是我的榜样,学生运动时期是这样,现在依然如此。
本来,哈贝马斯荣膺“德国书业和平奖”,既是众望所归,也合乎逻辑。毕竟,像他这样成绩卓著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在当代德国乃至整个世界已经为数不多了,或许应说绝无仅有。就像汉堡社会研究所的所长、批判理论的忠实追随者莱姆茨玛教授(Jan Phipp Reemtsma)在主持颁奖典礼时所说的那样:
哈贝马斯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最杰出的思想家,他的著作当中贯穿着一条主导观念,就是融洽原则,他把历史哲学的主题成功地转化和重建为社会科学的主题。
然而,哈贝马斯获奖的时机可谓特殊。眼下正值战火纷飞的时期,而且,这样的战争亘古未有,战争何时才会结束也不得而知。因此,哈贝马斯作为“和平奖”的得主,自然会让舆论界觉得大有文章可作。哈贝马斯显然是个聪明人,早有先见之明,他在答谢致辞中全力阐释对于时局的看法,虽然隐晦,但切合主题,而且立场鲜明。致辞主要涉及两个问题:恐怖主义的挑战以及人类胚胎学所提出的伦理道德难题。恐怖主义猖獗表明,世俗社会与宗教之间有了巨大的鸿沟。恐怖主义滋生地文化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是导致恐怖主义的根本原因,因为传统生活方式的解体,让当地人难以忍受,又难以解脱。故此,哈贝马斯在致辞最后呼吁宗教与科学展开建设性的对话,也呼吁西方人进行自我反思,以捍卫理性的底线。
当然更精彩的,还是德国书展协会特地为哈贝马斯举办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记者招待会。当有记者问到如何评价美国“9·11事件”时,哈贝马斯作了细致的回答。他说,纽约世贸大厦遭到攻击的时候,他正在美国作系列演讲。他的许多同事目睹了惨剧发生的整个过程。震惊之余,夜不能寐。但是,哈贝马斯高度评价了美国国民的反应,他说,纽约街头除了人们高举着爱国主义旗帜之外,没有什么仇恨的反应或报复的冲动。哈贝马斯还指出,恐怖主义和原教旨主义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真正新鲜的是灭绝人性的意志和效果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更新鲜的还有,恐怖者制造的可怕场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世界的每个角落。哈贝马斯说这简直就是恐怖分子送给全球媒体的一次免费午餐。
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及其后果是人们追问哈贝马斯的又一个主题。哈贝马斯认为,恐怖主义在全球已经建立起严密的组织和网络。消灭恐怖主义,的确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美国眼下用军事手段打击阿富汗,对还是不对,结果又会如何,一时还难以评说。哈贝马斯说,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事后才会有诸葛亮。
对待阿富汗战争,哈贝马斯显然谨慎了许多,至少和他对待科索沃战争的态度比较起来是这样。最后,哈贝马斯极力呼吁西方世界应当尽快和伊斯兰国家展开对话,而且必须寻找到行之有效的对话方式。为此,西方世界首先应当拿出一些诚意来,和伊斯兰世界保持沟通,让伊斯兰世界充分意识到,西方的生活方式和政治观念——一句话,西方的文明——没有把他们敌对化和妖魔化。
据说,颁奖期间,也出现了一些戏剧性的场面。比如,在保罗教堂外面,就有德国工会组织的游行示威,抗议联邦政府参与美国军事打击阿富汗的行为。而在记者招待会上,同样作为和平奖得主,哈贝马斯却拒绝对诺贝尔和平奖被授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一事发表任何评论。但值得我们欣慰的事,哈贝马斯高度评价了他的中国之行,指出中国各界给予他的礼遇,特别是高校学生给予他的热情,让他难以忘怀。
哈贝马斯的纸片[14]
“二战”之后,德国的思想文化始终面对着第三帝国这个历史的他者而无法逾越。对于德国人来说,这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历史罪责,他们注定要在道德忏悔与文化反思中重建自己的民族文化认同。
但是去年有一部电影,似乎在有意识地挑战人们的记忆和反思。这就是上海国际电影节上热映的《帝国崩溃》(Der Untergang)。该片由德国著名导演西尔施贝格尔(Oliver Hirschbiegel)执导,主要描写的是希特勒和第三帝国最后几天的灭亡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影片没有展示苏联红军最后瞬间包围柏林摧毁第三帝国的宏阔场面,而是把镜头对准了希特勒那岌岌可危的地下工事,用他的贴身秘书容格(Traudle Junge)的第一人称视角,力图真实地展现鲜为人知的帝国历史内幕。
据说,《帝国崩溃》在德国上映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尝试从“正面”来描绘希特勒的影片,并有一定的纪实性。其次,这是德国战后第一部由演员饰演希特勒的影片。德国60年来政治文化中有一个不容突破的禁忌:举凡电影里的希特勒形象,都只能以纪录片的形式来展示。但西尔施贝格尔这次一反常态,精心挑选了在《柏林苍穹下》(Der Himmel über Berlin)饰演主角的演员布鲁诺·冈茨(Bruno Ganz)来扮演希特勒,令人为之震撼。而最关键的恐怕还在于,《帝国崩溃》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刻画希特勒形象时,不是像以往那样着力揭露其作为战争狂人的小丑本质,反而有意无意地努力展现他对身边随从人员的关爱,对周围女性的彬彬有礼,让人觉得电影试图告诉人们,希特勒虽然恶贯满盈,但到底也还是有“人性”的一面。因为以上几点,《帝国崩溃》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其激烈程度甚至远远超过同时出炉而且还摘得金棕榈奖的《华氏911》。
电影先搁置不谈,我们这里关注的是电影背后隐藏着的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重要人物,以及这个人物在2006年掀起的阵阵风波。这个人就是2006年9月12日刚刚辞别人世的费斯特(Joachim Fest)。费斯特于1963年成为北德电视台的主编,1973年开始担任德国最有影响的报纸《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的主编,前后长达20年。费斯特不仅仅是一个出色的传媒人,更是一个颇有影响的历史学者,以顽固的保守主义立场著称。他对德国历史特别是第三帝国的历史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先后出版了《第三帝国的面目》(Das Gesicht des Dritten Reiches)、《希特勒传》(Hitler)以及《帝国崩溃:希特勒与第三帝国的灭亡》(Der Untergang.Hitler und das Ende des Dritten Reiches)等书。这些著作长期占据西方畅销书的前列,在为费斯特赚取丰厚经济收益的同时,也使他赢得了隆隆的学术声名。电影《帝国崩溃》主要就是根据其同名著作改编而成的。
众所周知,2006年的德国文化界被所谓的“格拉斯事件”闹翻了天。2006年8月11日,在接受《法兰克福汇报》采访时,君特·格拉斯爆出了自己半个世纪之前的纳粹身份:15岁的格拉斯出于对家庭的叛逆,报名参加了第三帝国的潜艇部队,由于年龄不够而遭到拒绝。次年,他应征加入了党卫军冲锋队。1945年,格拉斯在战争中受伤成为美军的战俘。1946年,格拉斯离开战俘营,摇身一变成了和平主义活动家和出色的作家、艺术家。盛名之下,他作为党卫军冲锋队成员的历史也就被深深地掩埋了起来。这段往事,像一颗定时炸弹,引发了一场文化地震。尽管格拉斯勇于自曝历史,充分证明了他的非凡勇气,但世人的反应还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费斯特自然不会放过介入“格拉斯事件”的良机。他觉得,格拉斯的坦白无论如何来得都太晚了。正是由于成功地隐瞒了历史,人们才把荣誉的花冠加到了他的头上,将他作为德国的良知与楷模,而他也时常以道德批判者自居。如今,由于迟到的诚实,格拉斯必须归还世人所赋予的一切荣誉。在接受德国《图片报》(Bild)采访时,费斯特连挖苦带讽刺地指出:
我真的无法理解,一个人竟然在长达60年的时间里对自己的民族问心有愧,而且恰恰是在纳粹问题上——直到现在才承认他自己曾深深地卷入其中。……格拉斯的行为对我来讲是一个巨大的谜团,实在说不清楚。……哪怕是他用过的老爷车,我也不会再买了。
然而,费斯特在2006年的德国思想文化界掀起的最大波澜,或许既不是作为电影脚本的《帝国崩溃》一书,也不是对格拉斯的冷嘲热讽,而是一张我们永远也找不到下落的发黄纸片。当然,主题还是同一个:与纳粹帝国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和“格拉斯事件”一样,这次也是一本自传惹起的,那就是费斯特的自传。费斯特去世不久,他的自传《我没有》(Ich nicht)由罗沃尔特(Rowohlt)出版社出版。在快要结束叙述的时候,作者别有用心地讲了一个小故事:第三帝国行将就木的时候,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人物正担任希特勒青年组织的负责人。他不仅忠于帝国,而且全身心地投入于纳粹运动之中。1945年初,面对帝国节节败退的危局,他发出了一份署名通知,呼吁青年人和他一起行动起来,为保卫帝国、迎接最后的胜利而战斗。到了1980年代,他当时的一位同伴不经意间发现了这个通知,重新归还给了这位重要人物。然而,出于恐慌和为了消灭证据,这位重要人物竟然不顾一切地吞下了发黄的纸片。在费斯特看来,这个重要人物这样做,其实是“一种清除弊端的方式”,是“对自身历史包袱的一种摆脱”。
费斯特言语虽然尖锐,但始终没有点明这个重要人物究竟是谁。要不是布施(Jürgen Busche)一语道破天机,人们恐怕永远都只能猜测而已。布施先后在《法兰克福汇报》(1972—1987)、《汉堡晨报》和《南德意志报》任职,后为自由撰稿人。布施与费斯特不但是工作上的好搭档,也是学术思想上的同路人。费斯特的自传刚刚出版,布施便在德国著名政治文化刊物《西塞罗》(Cicero,2006年第11期)上撰文“哈贝马斯有没有吞掉真相?”(Hat Habermas die Wahrheit verschluckt?)对故事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明确宣布主人公不是别人,正是鼎鼎有名的哲学家哈贝马斯先生。他还说,那个保存通知到发黄并交还给哈贝马斯的人,就是哈贝马斯的同乡和挚友、德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魏勒(Hans-Ulrich Wehler)先生。
布施认为,哈贝马斯和魏勒不但在中学时就加入了纳粹青年组织,而且在战后上大学的时候,一个选择了罗特哈克(Erich Rothacker)和贝克尔(Oskar Becker)作为导师完成自己的哲学博士论文——众所周知,罗特哈克与第三帝国关系暧昧,而贝克尔则是海德格尔的学生中唯一一个加入纳粹的;另一个跟随了席德尔(Theodor Schieder)学习历史,而席德尔战后为了在高校中找到位置,不惜大肆修改自己的简历。布施言下之意,哈贝马斯和魏勒二人从思想渊源上就“不干净”。发生“纸片事件”,可谓情理之中。布施还对纸片上的内容作了大胆的猜想,认为这上面肯定不是什么国家机密,也不会是什么关乎法律的内容,很可能有一个问候,而且是一个标准的“德意志问候”:“Heil Hitler”(希特勒万岁),以及哈贝马斯的签名。否则,哈贝马斯不会那么不顾一切地急于吞掉纸片。
费斯特的自传出版后,哈贝马斯和魏勒或许已经看出是针对他们的,但费斯特既然没有明说,他们又何必附会呢,因此并没有作出什么反应。但布施的文章发表后,他们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哈贝马斯致信《西塞罗》杂志的主编魏玛(Wolfram Weimar),对布施的文章提出严正抗议,并为自己作了详细的辩解:
由于身体缺陷,我早在青少年时期就已经失去了认同主流世界观的机会。我也没有像编辑所认为的那样,“对最后的胜利深信不疑”。我当时想做医生,所以也就加入了希特勒青年组织(这个组织其实是当时每一个人都必须加入的),成了军医助理,自己还主持了一个培训课程,召集那些自愿者来接受培训。汉斯——乌尔里希·魏勒也参加了这个培训课程。1960年代,我们有了进一步的交往,他提醒了我他也曾参加过我的培训课程。当时,他还把一直闲置的“证据”邮寄给了我:这是一个当时常见的“通知”而已,也就是一张印制的纸片。我当时发出这个通知,目的是想把参加培训的人组织起来。
……所以,到了1970年代,我对这件事已经基本没有什么印象了,当我重新拿到这个证据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辨认出来。除了扔到纸篓里,我还能把它怎么样呢?我夫人肯定也是知道这点的,所以,当乌尔里希问我们收到没有的时候,她才给出了一个玩笑的回答:“他吞了它。”[15]
魏勒也在《时代周刊》(2006年11月2日)上发表文章“哈贝马斯没有吞掉任何东西”(Habermas hat nichts verschluckt),针对布施的质疑,就纸片的内容及相关细节情况进行认真的澄清。魏勒认为,哈贝马斯作为一位严肃的哲学家,没有任何理由要隐瞒他在纳粹帝国时期的任何行为。有关“纸条事件”的一切说法都是谣言,造谣者可谓居心叵测。在魏勒看来,费斯特传记中的相关叙述没有一句是可靠的:哈贝马斯根本不是什么希特勒青年组织的负责人,而是一名军医助理,当时刚满14岁,虽然由于身体缺陷遭到歧视,但他还是想成为医生。说他不仅忠于帝国,而且全身心地投身到了纳粹运动之中,这纯属荒唐的捏造。所谓的纸片,其实就是一个明信片大小的通知。根本就不像费斯特他们所说的那样写于1945年初,而是写于1943年。上面的内容,也不是费斯特他们所说的:“忠于领袖,坚决等待最终的胜利。”
按照魏勒的说法,纸片的真相是这样的:他和哈贝马斯本是同乡,从小就在一起,和当时所有青少年一样,都加入了“少年队”(Jungvolk)。魏勒报名参加了哈贝马斯开设的军医课程,但由于体育比赛几次缺席,魏勒接到了哈贝马斯发给他的所谓“通知”,内容很简单:你在××月××日没有参加培训,希望你能尽快重新参加培训。签名是有的,但并不存在所谓的“德意志问候”。1970年代的一天,魏勒在哈贝马斯家里做客,晚上一起闲聊时说到了如烟的战争岁月。魏勒无意之中提到了那张“通知”。回家后,魏勒翻箱倒柜,竟然在自己的日记本里找到了发黄的“通知”,便随手寄给了哈贝马斯。后来,他们两家又在一起度假的时候,魏勒问哈贝马斯有没有收到那张“通知”,哈贝马斯夫人在边上不无幽默地说,收到是收到了,但“你是了解尤尔根的,他把纸片给吞掉了”。魏勒强调说,哈贝马斯夫人说的纯粹是一句玩笑话,逗得他们四个人开怀大笑,没有谁会想到跟什么销毁证据有关。度假结束后,他还把这个事情当做玩笑讲给了他的两个同事听。再后来,他们就彻底忘记了这件事。或许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故事在若干年后又重现学界,渐渐流布开来,而且还有了新的发挥,这就是我们在费斯特自传中所看到的内容。
不管哈贝马斯和魏勒怎么解释,都已经无济于事了。原因很简单,作为证据的那个纸片没有了下落。其实,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谣言”在这个时候出笼,并非无缘无故,而是大有深意。但凡对德国近20年来思想文化界的情况有所了解的人,都会一目了然:“纸片事件”不过是一场历史积怨的再度爆发而已,而说起来这要追溯到德国1980年代中期的所谓“历史学家之争”那里。当时,以哈贝马斯为首的一批左翼知识分子与以费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为首的一批保守主义历史学家就如何正确评价第三帝国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哈贝马斯他们当时由于政治正确和道德正确,显然占据了上风。
双方并没有忽视更没有否认与“历史学家之争”的纠缠关系。布施指出,费斯特自传中所说的“一种清除弊端的方式”(Eine Art Schadenabwicklung)已经暗示我们,他的矛头对准的是哈贝马斯,因为哈贝马斯当年正是用“一种清除弊端的方式”作为文章标题,揭开了“历史学家之争”的序幕,并对费斯特他们展开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哈贝马斯当年言辞激烈,严重损害了费斯特等人的声誉,而费斯特他们却有口难辩,只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哈贝马斯也毫不含糊,强调说传播谣言的是一个比较紧密的小圈子,包括费斯特、吕布(Hermann Lübbe)、科瑟勒克(Reinhart Koselleck)和布施等,他们在20年前就以《法兰克福汇报》为阵地,对他发动了一场猛烈的政治攻讦。今天的这场造谣,不过是当年政治攻讦的一个继续与翻版罢了。
双方的口水仗越打越激烈,不但翻出了20年前的陈年老账,甚至到了人身攻击的地步。据德国《世界报》(Die Welt,2006年11月3日)报道,哈贝马斯已经委托律师向汉堡地方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罗沃尔特出版社删除费斯特自传《我没有》中以讹传讹的不实内容。如果哈贝马斯胜诉,罗沃尔特出版社将被课以25万欧元的重罚。不经意之间,这次争论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法律官司。
费斯特虽然已经作古,但他惹起的纸片之争,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最终究竟谁对谁错,或许一时还很难说清楚。但有一个微妙的迹象值得我们注意,罗沃尔特出版社虽然明确表示反对哈贝马斯提起诉讼,认为这是对企业行为的严重干涉,但很快又表示,他们将尽快推出新版的费斯特自传。或许,“纸片事件”的真相,从新版《我没有》中能见出某些端倪来。
2007年1月15日深夜
写于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