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轰鸣,几声巨响,距离之前那位上神堕仙已经过去三百万年,不知今日又是哪位调皮的神仙了。
人间的时间向来过的平淡,神仙们甩甩手,画画命格上的那几行字,又是十几年过去了。
“铛铛铛”的几声,门被敲响。
林颜夕从床上躺着,没睁眼,只问了句,“谁啊?这大清早的。”
日上三竿,还说是大清早的懒虫,怕只有林颜夕这一人了。
“颜夕,是我。”
说话的是位五十来岁的老人,声音慈祥,穿着虽然简单,却也整整齐齐,眼神迷离,好像聚不到光的样子。
林颜夕一听,是李婆婆。
立马起身,“啪”的一声,书撒了一地,昨天睡觉又忘了拿开书,鞋子还在脚上,踉踉跄跄的走到门跟前,拍了拍衣袖,这才把门打开。
“婆婆,怎么了?”
“颜夕,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啊,这没几天就要成亲了,你这大中午的还睡觉,可是个什么事啊!”
若是李婆婆不说,林颜夕都快忘了自己有这门亲事了。
“婆婆,你看看我这样,恐怕人家早就忘了还有这门亲事呢!”
现在的林颜夕看上去灰头土脸的,一身素服,头发也跟男的一样束起来,本就不是柔弱的长相,带些英气的脸再配上如今的打扮,说是个俊朗的男子也不为过。
李婆婆虽然是替林颜夕操着心,却也是有所耳闻的,寒云轩乃修仙名门,大派作风,按理说这订了门亲事,理应时常照应着,可这么长时间以来,别说没人来探亲了,就连只灵雀都没飞进来过。
想是这么想了,可过几天就是林颜夕十八岁的生日了,当年约定好的,待林颜夕年满十八,他寒云轩就要风风光光来迎娶的。
李婆婆看林颜夕虽然满不在意的样子,可是也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你父亲没了这么些年,整个林家的担子都压在你一个姑娘家身上,你也不容易,好不容易熬到现在,寒云轩跟你父亲有约定,定然待你不薄,你去了肯定比在这陪我这老太婆子过的好。”
李婆婆一边说着,一边帮她擦脸,“颜夕,听婆婆一句劝,早点嫁人,做个听话的媳妇,这才该是一个姑娘家该有的样子……”
“婆婆。”还没等李婆婆说完,林颜夕就被气的转过身去。
她再怎么不济,养活自己和婆婆总还是够的,医馆虽然没了,府邸也被抢,可父亲留下那么多书总还是够她看的。
现在的人没几个信医术,都去信了修仙之道,自己便也灵活的在书上学了些,那些街上的道士都一天天的装神弄鬼,倒也赚的盆满钵满,自己这看过书的,说不定在街上卜卦看相还能混的过去,不过父亲生前悬壶济世,到了自己这里却要去装道士骗吃骗喝,实在是丢人,丢人啊。
这么想着,就跑来院里给花浇起了水,嘴里哼着经常哼的那调。
成婚当日。
手可摘星辰,想必说的就是这寒云轩。
地处瑶山之上,不似云雾缭绕的仙门百派,却是独具一格。
这高耸入云之势,让人不得不为之止步,为之险峻而惊叹,为之奇美而向往。
其间鸟语萦绕,尽如管弦之乐,山涧里的水流不似溪水潺潺,而是一路奔流不息,仿佛要竞相汇入无尽深海。
猛地脚底一蹬,便上了墙沿,回头看了一眼满院的大红色囍字,脸色一沉。
腰间的笛子,平日里白色无奇,在月光下却是透亮着不可小觑的光芒,又是一个箭步,人已经到了墙外。
抖抖身上的灰尘,看看身上这一身夜行衣,不禁叹气,为了躲一个女人,堂堂少主竟然落得这种境地,也是足够狼狈的。
初夏的夜,寒云轩里灯火通明。
“轩主,我等找遍轩内,不见少主踪影。”来人禀告道。
单司瑾脸色一沉。心想:逆子,这个时候不见人,让我如何向林兄交代。
单司瑾皱了皱眉头,无奈道:“单习,单羽,去把你师弟找回来,三日后回来复命。”
单习,单羽领命。
“哥,咱们真的要抓他回去吗?”单羽战战兢兢地问道。
单习见状,答道:“你我也是奉命行事,他以后会明白的。”
单习看着弟弟单羽仍在担心,便安慰道:“他没那么简单,我们尽力就是,现如今这逃婚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就算找他回来想必也是破镜难重圆。”
“哥,还是你聪明,难怪半天不让我御剑。”
天刚大亮,山中传出“吱吱吱”的声音,一只长着脚的草跑得飞快,好像后面追着什么夺命的东西。
长脚的这草,名叫漫山飞,暑热冬寒之季藏在洞中休眠,如今正是它出洞的时节。
“紫荆,抓它回来。”林颜夕话语刚落,袖中便飞出条青带,直追漫山飞而去。
林颜夕叹了口气,紧追了上去,她早已不是什么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大家闺秀,寒云轩放出消息说婚期延迟,可是用脚趾头也能想到,准是人家不愿,随意找了个借口。
不愿也不无道理,以前父亲在,林府家大业大,医馆经营的风光,连来往的仙人道士都会驻留几日,向父亲讨教。
自己虽说是脑袋瓜子有那么点小聪明,容易记下书中的内容,不过小时候净瞎钻研修行之术,没用到正处。
父亲在外行医时去世,自己对行医经商之事一窍不通,医馆没落,府邸之内诸多仆人也没什么来养活,只能变卖家产,付给他们工钱,自己搬来这偏僻的闲居。
三天风吹,两天日晒,还有一天雨淋。
罢了,人家不愿成婚倒好,省得又受那些约束。
林颜夕修炼也有些时日了,到现在还是这般低微,倒不是因为她不勤快或者对修习无意,而是天生如此。
紫荆的灵力也被限制,每发动一次攻击,都得修整好长时间。
说来也是奇怪,对普通人来说,就算没有灵根,也能通过苦心修习,最终获得普灵根,再一步步向上修习。
不过幸好脑袋聪明,一目千行且拥有常人羡慕的过目不忘的能力。从小通读各种书籍,对于奇闻异事异常好奇。
医术虽不敢说精湛,倒也能救的了小疼小病的。
紫荆是父亲送给林颜夕的礼物,眼看已经多年过去,紫荆却还是青色。
知道自己资质平凡,却总对未知的事情总是有一定的好奇,通过父亲的事她更加确定,行医是根本,但不是全部。
紫荆属于木系隐灵,一般来说主人启灵前为绿色,启灵之后,随着灵主的灵力上升,逐渐变为蓝色,终极状态为紫色。
而如今,颜色丝毫未变,难不成自己的灵力毫无进步?
话音未落,紫荆便追了上来,吓得那只草虫吱吱吱的叫了几声,又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跑着跑着,回头看了一眼林颜夕与追来的绿腾,得意的吱吱了两声,肩膀处闪了闪光,长出了翅膀,刚要飞走。
眼睛一晃,便叫林颜夕手中撒出的粉末给迷晕了,这草虫左脚一前,右脚一后地,看来是中招了。
用的是君子三步倒,林颜夕十岁那年偷练出来的迷药,不过药效较短,但治这个小东西,还是足够的,为了练这个,以前可没少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