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嘉一说他也不清楚。他带望南去见上级,就是那个四十多岁、当初同意让望南留下来的长官。
长官说:“望南,你的事情我也做不了主,我带你去见领导吧。”他让嘉一和望南都换上便装,然后一起开车下山到省城去。
长官把他们领进了一栋气派的别墅。看着别墅里高贵典雅的布置,望南既兴奋又紧张。她想,能住这样的房子,肯定不是一般的人物,究竟是要自己去做什么呢?她正疑惑,出来了一个优雅的女人,看样子好像不到四十岁。
长官敬了一个礼,说:“报告领导!我把望南带来了,请您指示。”
女人笑了,对望南说:“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帮我的人了。以后嘉一就交给你管了,你就是他的领导。”
望南不明白,弱弱地问道:“我领导他?做什么?”
“这父子俩太调皮了,一个是老顽童,一个是小顽童。你帮我管着嘉一,让他干点正事,不要整天贪玩,让我轻松些。”
“父子俩?”望南摸不着北了。
嘉一憋不住了,在一旁笑起来,说:“望南,现在我正式向你介绍,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他们让你做我的领导,就是想你将来嫁给我,你愿意吗?”
望南的脸红了,心怦怦地跳着。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慌乱地问道:“你们一家都是特警吗?”
嘉一笑得更狠了,说:“我还是都告诉你吧。其实我根本不是什么特警,我是在玩真人CS游戏。那山上的营地也不是真正的营地,而是我们家开的拓展训练中心。我们家有很大的产业,就我一个继承人,所以,爸爸妈妈希望我找一个真正喜欢我、和我们全家人的性格都合得来的人当我的领导。望南,等你毕业了,愿意来我家上任吗?”
望南低头笑了。这么浪漫的求婚,她怎么舍得不答应!
12
和小魔女过招
文/阿辞
在普通人眼里,编辑是份轻松又让人羡慕的职业,只有做过的人才知道,编辑其实比淘金工人还要辛苦。
夜已深了,刘扬还在电脑前看稿子,他揉揉发涩的眼睛,准备再看一篇就收工。
打开这最后一篇,他忍不住笑起来,这不是自己发表过的文章吗!居然有这么笨的人,抄他的文章投给他,真是天下笨贼一箩筐!看落款,是个没见过的名字:小魔女,没留真实姓名和地址。
刘扬心情很好,决定捉弄这个小魔女一下,当即回复道:稿子不错,留审,请告知姓名、详细地址。
笨贼就是笨贼,第二天真的发来了姓名、地址,还附上了单位的电话号码。
刘扬查询了一下,这个号码真的是某市一中的电话,他打过去,学校里真的有一位名叫叶紫言的老师,并且这个叶紫言真的是那个投稿的小魔女。她激动地告诉刘扬,这是她第一次写东西。刘扬也没说破,敷衍了几句,挂了电话。
几天之后,小魔女又投来一篇爱情故事,又是刘扬发过的作品。刘扬再也忍不住,不客气地回复道:小魔女同志,有两点我必须告诉你,第一,本刊只发原创作品,不要抄袭、剽窃来的东西。第二,本人既是编辑,又是写手,做编辑用的是本名刘扬,做写手用的是笔名人在天涯。
很快,小魔女又回复过来:刘老师,请您放心,我的文章是我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是原创作品。再请问一下,不知您一般在什么刊物上发文章,我很想拜读大作,学习学习。
简直不可救药,刘扬懒得再理她。谁知,一星期后,小魔女又发来一篇稿子,让刘扬惊讶的是,此文和他自己刚投出去的一篇爱情故事是一模一样的。他投给的编辑是他一位很好的朋友,他立即给这位朋友打电话,朋友万般肯定地说,文章绝没给第二个人看过。
怎么回事呢?刘扬越想越担心。
又过了一个星期,小魔女第四次投来稿子,看着这篇稿子,刘扬比在飞机上看见本拉登还要吃惊。小魔女的稿子和他刚写完的一篇文章基本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他的还是草稿,他已想好了怎么改但还没有改,而小魔女的稿子,好象就是按照他的想法修改过的他的稿子。
刘扬沉不住气了,又一次拨了小魔女的电话,问她是怎么“创作”出这些文章的。小魔女说,这是她的隐私,不大好说。刘扬说,如果不说清楚,文章可能就发不了。小魔女说,既然如此,那就说吧,只是在学校里说不大方便,还是下班后再说。
她和刘扬约好,晚上九点打电话给他,叫他在编辑部等着。
晚上九点整,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小魔女的电话打来了,她详细地讲述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她说,去年暑假,她去庐山旅行,在山下的东林寺抽了一支签,怪事就从此开始了。
从庐山回来后,她几乎每夜都会在梦里遇见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可以肯定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她从没见过他。在梦里,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浪漫有趣的事情。
如果哪夜没有梦见他,她就会在凌晨三点一刻醒来,非常非常的想写字。那四篇投给刘扬的稿子,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写成的。她是数学专业的,对于文字向来不感兴趣,她也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会突然间文思泉涌。
真是天方夜谭,这番鬼话,刘扬是不信的,不过呢,他觉得这个小魔女有点小小的可爱,决定继续跟她玩下去。他装作一本正经郑重其事地向她约稿,希望她能为他负责的栏目写一篇寻找初恋情人的故事。
小魔女竟然当了真,为难地说,一般情况下,她是不写东西的,那要看她做梦的情况了。
刘扬暗笑,心想,看你这回怎么抄我的,这个故事我构思好了,还一个字没写,我就不相信你能钻进我的脑袋里去抄。
一星期后,小魔女还真的发来了一篇文章,刘扬看后,简直要崩溃了,和他的构思一模一样。天哪!怎么会这样,这个小魔女究竟是人还是魔?不行不行,一定要去会会她,当然,是偷偷地去,不能让她知道。
来到小魔女所在的城市,很容易就找到了她的学校,正是上课时间,校园里比较安静。刘扬正想着怎样悄悄地认识小魔女,一个极年青的女老师从楼道里出来,如果不是她手里拿着教案,她更象是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孩。
她看见刘扬,很吃惊,问他来学校有什么事。
刘扬看着手中的数码相机,灵机一动说,自己是来这座城市旅游的,见这里风景不错就进来了,想拍几张照片。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宣传栏说,你能不能去那里看看。
刘扬说,可以呀。他疑惑地跟着女孩来到宣传栏前,女孩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说:“你看,这就是我。”刘扬正奇怪,为什么这个陌生女孩要带自己看她的照片呢?女孩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说:“我只是想向你证明,我是这个学校的老师,是个精神正常的人。”
刘扬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问道:“为什么?”
女孩很可爱地笑起来,说:“因为我怕接下来的话会吓着你,怕你会以为我是精神病人,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紫言,是这里的数学老师。”
刘扬瞄了一眼照片旁边的文字介绍,确实是叶紫言,心里又惊又喜,喜的是,想不到小魔女长得这么阳光灿烂;惊的是,难道她知道自己是刘扬吗?
但他表面上不动声色,客气地说:“叶老师有什么话尽管说。”
小魔女红着脸说:“我在梦里见过你,你相信吗?”
刘扬一愣,猜不透小魔女到底是什么意思,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小魔女提出,到学校后面的湖滨公园去走走,他同意了。两人沿着湖边走边聊,从小魔女的话里可以听出,她还不知道刘扬的身份,于是刘扬撒了个谎,随便给自己编了个名字。
他在这座城市呆了三天,本来,他是不相信灵异那类事情的,可是,通过这三天的相处,他感觉她是那么熟悉,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在梦里见过她。
分手后,他们每天都要在QQ里视频聊天。奇怪的是,回来后,他几乎每夜都会梦到她,他兴奋地问她,是不是和他做了相同的梦,她苦恼地说,见过他真人之后,她反而再也梦不到他了,而且也不会在夜里起来写字。
她还不知道他就是刘扬,发邮件给他,问稿子的终审结果,他说要到国庆节才知道。
国庆有七天假,他又去了她的城市,给她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她显然被吓了一跳。他告诉她,她前四篇稿子和他写过的文章一样,第五篇和他当时正在构思的故事一样,她不相信,他把那两篇发过的样刊给她看,她吃惊得跳起来,连珠炮一样地问刘扬,怎么会这样?这也太奇了。
刘扬自然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冥冥中的缘份吧。
他们尽情地疯玩了六天,然后,又只能在网络里见面了。对于热恋中的人,分居两地是件太残忍的事。
好不容易盼到年底,小魔女答应了去刘扬家过年。一放假,刘扬归心似箭地飞到她的城市,她说好了来机场接他的,可为什么不见她,他不安地打她的手机,关机。
她的家就在本市,但他没去过,她在学校分有一居室,平时住在学校里,他打的直奔学校,学校里很安静,他敲了敲她的门,半天没反应,他失望地正准备离开,门却开了,小魔女泪流满面地扑进他怀里。
他慌着问怎么回事,小魔女伤心地说,她做了违法的事,也许要被判刑的,也许不能去他家过年了,她不知该不该自首。刘扬急切地问,什么事情这么严重。
小魔女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她一向是个很理智的人,没想到会突然失去理智,她有个女同事,业余喜欢写点东西。有一次,她去她家玩,同事正在一个BBS上看照片,很羡慕地对她说,这些人都是有名的写手和编辑。她对这些人本来是没兴趣的,但同事爱看,她也就在一旁看起来。也不知着了什么魔,当她看到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时,感觉很顺眼,再看了他写的文章,更是喜欢,决定追他。她向同事打听到,这个帅哥既是编辑又是写手。怎样才能接近他呢,通过正常渠道好象是不可能的,她就想了一个歪门邪道认识他。她是个电脑高手,趁他在线时,进入了他的电脑,把他写的文章复制过来再投给他,还看了他的日记......其实,一开始她带着点游戏的心理,后来,她真的很喜欢他了。
刘扬这才恍然大悟,其实他也想过是有人进了他的电脑,但第五篇文章还在他脑子里并没有写出来啊。小魔女说,那篇确实是她自己写的,为了写那篇文章,她找了很多他的文章来看,用数学的逻辑分析他的套路,然后学着他的风格写,没想到真的蒙对了,也许爱一个人真的有心灵感应吧。
小魔女可怜巴巴地说:“我全招了,现在就看你怎么判了。”
“那就判你今晚做我的新娘。”刘扬暧昧地笑起来,“坏丫头,先去洗把脸吧,瞧你哭得跟个花脸猫似的。”
他拉着她走向厨房,推开厨房的门,他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一股浓烈的洋葱味扑面而来。
13
见或者不见
作者:阿辞
报纸改版,新增了一个“心有千千结”栏目,属于倾诉类的。领导把这个栏目分给了我。没想到,新版报纸出来后,第一个打来电话的竟然是一个外地女人。她是来旅游的,住在酒店里。她说,她只想找个人倾诉,但不想我把事情写出来登在报纸上。
想说,又不想公开,这一定是件不一般的事。做为一名记者,我承认,我是比较八掛的。不让我登上报纸,我也有兴趣去听一听。如果事情新颖,我可以改编成情感故事,投给时尚杂志,那可比我们报纸的稿费高多了。
所以,我怀着浓厚的兴趣去了那个女人住的酒店。她比我想象中要年轻,一点也不像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只像二十五岁左右。她说,她叫蓝梦。我感觉这不像她的真名,管它呢,名字并不重要,故事精彩就行。
蓝梦说,她真正爱过的男人有三个,第一个是初恋,第二个是她的老公,第三个是她的同事。初恋是大学同学,他们谈了半年男的就移情别恋了,当时她痛不欲生,以至于后来好几年她都对男的没兴趣,直到遇上现在的老公,她才又有了来电的感觉。他们很快结婚了。
结婚后的头两年,她仍然想念初恋男友。有时她甚至会想,如果是和初恋的人结婚那该多么幸福。自己真倒霉,为什么初恋偏偏遇上个花花公子呢。后来,结婚久了,她慢慢地不想他了,因为她明白了,恋爱时再狂热,结婚后也会很平淡,所以,和自己最爱的人结婚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