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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日常与局势

凌冲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他背着手东看看西瞅瞅。

其实他属于那种平常不喜欢出门,但是一出门就喜欢多观察,看够了又继续回家宅着的人。

因此这么多天了,他还是第一次认真地逛这个小镇。

树镇属于边陲小镇,但毕竟不是村庄,而是是个城市,其他城市该有的基础设施还是有的,因此也不是那么落后。

从门口一直到镇子的那条铺设着石板的路上,经常有人或者车队出没,有来收购当地的土特产的,也有去森林狩猎的,有外人也有本地人。

想要富,先修路,这条道路的确让镇子富裕了起来,却也没有打破居民们娴静的生活态度。

车水马龙的景象与偏僻宁静小镇竟然如此融洽。

走着走着就到了集市,这里大多卖着水果和一些工具,没有什么奢侈品,比较特殊的还是一些其他冒险者在出售狩猎魔兽的收货。

比如一些魔晶,罗铂就是在这交易的,魔晶这种东西,黑铁阶的魔兽才会凝结,上次那头魔狼王就有颗核桃大小的魔晶,不过能量太少,凌冲之前在森林深处狩猎到了太多这种个头的了,也就没要,让罗铂他们自己处理了。

集市算是除了广场外最多人的地方了,于是慢慢的有人认出了,这些人都微微对他点头打招呼,凌冲也微微一笑回应。

“安格斯,你家闺女今年多大了?该嫁人了吧?”

“是啊,一转眼就是个大姑娘了。”

“你看我家格列怎么样……”

“魔猪肉,上好的魔猪肉,刚刚从冒险者手里进的好东西!”

“姐姐,过几天就是夏日祭了吧,好期待啊!”

“你这个小馋虫,是想吃什么来吧。”

“噢,亲爱的,你要相信我,我和隔壁的老王真的没什么。”

“没关系她还老给你送东西?”

“这不是因为我怀孕了嘛!”

“哼,要不是老王是女人我都要怀疑这孩子是不是我的了!不过听说老王年轻时就喜欢女人……”

……

凌冲看着周围人来人往,发觉其实除了建筑还有风俗不太一样,两个世界的人们没有太大不同,都在为了生活奔波。

这样想着,凌冲的继续向前走。

熊大最近过得很舒服,不用到处寻找猎物,主人还经常给它美味的食物,一到饭点,主人就用那个神奇的桌布变出小山一样的美食,每当这个时候,熊大就感觉由衷的幸福。

更不用说上次主人给它的那个令熊垂涎欲滴的果子了,吃下后,熊大觉得本来就是熊族中少有的智者的自己,现在连毛皮都光滑了几分,唉,帅死熊了。

以后那些母熊看到我该怎么办啊!

啊!我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啊~

熊大一边吃着蜂蜜,一边看着水桶里的熊脸陶醉道,直到……

“熊大,我来找你玩啦!”

“Σ(っ°Д°;)っ弄啥嘞,仓鼠大魔王来了!”

我叫奎爱埋,小伙伴们都叫我小埋,平常我除了照顾爸爸,一般都和小伙伴们去大青山那边摘野菜。

不过我现在最喜欢骑着熊大去森林里冒险……不同于安全带大青山,早已经被镇子里的人排除了危险,森林那边一直是小孩子的禁区因为里面有很多危险的魔兽。不过熊大很厉害,比爸爸还厉害一点点,只有一点点哦!

(^~^)

所以森林里的动物都怕熊大,带着熊大,爸爸也不怕我遇到危险。

不过平常我不能带熊大去大街上,因为它太大了,会妨碍到叔叔婶婶们。

还有就是,除了爸爸我最喜欢哥哥了!

哥哥的名字叫凌冲,因为根达亚通用语念起来像是氪金这两个字,所以刚开始那几天叫凌冲哥哥的名字时总会叫成氪金哥哥,好像氪金在凌冲哥哥那边不是什么很好的意思呢,哥哥的脸那时候总会僵硬了一会儿。

还有就是,凌冲哥哥是个很厉害的人,比所有人都厉害,每次都能给我们带来好吃哒!(熊大:嗯嗯!罗铂:嗯嗯!)话说,我最喜欢喝可乐了,吨吨吨的那种感觉好厉害!而这些都是哥哥带来的,最喜欢哥哥了!

小埋躺在熊大肉乎乎的肚子边,一手鸡腿一手可乐,眯着眼想到

啊对了,还有我现在穿的像小仓鼠一样的衣服,穿起来可舒服了,我每天都穿着,还不怕脏,我和小伙伴们去玩耍的时候他们可羡慕了!o(≧v≦)o

吃饱喝足的小姑娘让熊大翻起肚皮,自己在上面翻滚起来。

好好玩!

熊大生无可恋……

瀑布对面,罗铂盘坐在湖边,把大太刀横放在腿上,眯着眼感悟着什么,这其实是里·鬼剑术的一种修行方式。

不知过了多久,罗铂缓缓睁开眼睛,眼神似乎锐利了点,站起身来,把刀抽出,用力一挥,一道比平时大了两三倍的剑气斩向瀑布,瀑布被剑气划破了一道口子,水流停滞了几秒,击中了里面的岩石,留了下一道剑痕。

哗哗哗,抽刀断水水更流,不一会,水流就又接上了,但是透过水帘,隐隐约约地好像里面的岩石还有好几道剑痕,只不过没有这次的那么明显。

罗铂放下手臂凝视着水面,想起这几天的进步……

“这么好的机遇,是虫也能变成龙,这次我一定要守护好我所珍视的东西,哪怕付出我的生命!”

原来和魔狼群厮杀的那处树林,奎托斯经过那天他战斗时的地方,地上早没了什么痕迹,狼群的尸体早就被他们换成了财物,地上之前造成的破坏也被这座森林掩盖得七七八八,似乎一切都没用经历过,没有厮杀,没有死亡……

背着黑色切割者,手里拖着一头体型庞大的野猪,奎托斯在这里止住了脚步,眼神深邃,似乎在回忆,又看看了被自己活生生打死的白银阶野猪王,转身走了。

“我只会越来越强大,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重蹈覆辙!”

修行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不仅是奎托斯和罗铂在努力修炼。凌冲白天也会进行八门遁甲的修炼,和轮回眼一些能力的练习,当然,地爆天星这样动静巨大的他依然保持克制,不过也经常在脑海里演练,在这过程中凌冲有了很多奇思妙想,比如能不能用地爆天星做个滑稽脸的陨石?如果再大点放到外太空去是不是天上就多了个滑稽脸的月亮,自带光效的那种(?ω?)

而到了晚上,凌冲主要是在看书。

达尔文说过: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

看书也是看世界,因为看书的过程中能让凌冲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

并不是不需要修炼了,而是因为他那本能量修炼术已经可以自行运转,根本不用和别人一样苦哈哈地打磨冥想。别人日复一日的苦苦修炼战气,他该玩的玩该吃的,像进度缓慢,陷入瓶颈啊,这些战职者都会经历的情况,凌冲都没经历过,因为他那本名称简单到让人无奈的修炼术都帮他解决了,让其他战职者知道了找谁说理去。

华灯初上。

夜晚的树镇没有白天的热闹,在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中,却别有一番林中小镇的宁静。在一轮冰蓝的月轮和一轮白色的月轮的照耀下,小镇上的居民或饭后散步,或相互交谈家常,或聚在一起赶下场。平凡而幸福。

凌冲在奎托斯家的庭院里负手而立。

迎着远处大青山吹来的山风,看着天上的两轮明月。凌冲想到之前看的《根达亚神话史诗》里记载的故事。

这个世界的神话故事说中,天地开辟之初,一个名叫根达亚的三眼神因为不忍世界一片虚无,把双眼化成两轮明月,把额头的眼睛化作太阳,从此世界有了日夜交替,世界也开始充满生机,因此这个世界也叫根达亚大陆。

凌冲走到摇椅上坐下,随手拿起里旁边石桌上的一本厚厚书,在散落的月光下可以看到这边书的名字——《世界风俗志》。这半个月来,凌冲就是通过这些书来了解这个世界的。

今年是亚历9102年。

这个世界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有且只有三十天,时间也是二十四小时制,也分四季。每个季节都有祭典,这是这个世界人类一年为数不多的共同节日,因此比较隆重,而夏日祭就在六月六日,也就是七天后,

当然,为了之后的旅程,最近凌冲在看这个世界的地理划分和民族风俗。

这个世界的人类势力主要分为两个帝国,综合实力相差无几,一个占据北方,叫思酷帝国,一个占据东南方,叫亚蒂帝国,两者以中间一条名叫斯托威亚斯的绵延万里的山脉作为缓冲划分国界,其中两大帝国四周又有几十个国家,这些组成了人类的势力范围。

而思酷帝国更西北的地方就是兽人部落的地盘了,在几百年前,兽人和人类经常发生战争,哪怕后来这百来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两者握手言和了,两者的战争也随时可能爆发。

亚蒂帝国的南方则是众多的山岭,号称十万大山,那里是这个世界魔兽最多的地方。十万大山的更南方就是传说中的精灵之森了,那里是精灵的地盘。而树镇就是靠近十万大山的一个叫门冈王国的一个边陲小镇。

亚蒂帝国的东方就是大海,海下有着在海里生存的海族,但是海族却不是海上唯一的势力,因为传说还有一个存在着十万巨龙的龙岛。

因此,人类的国度其实就是在根达亚大陆的中间偏北边,算是占据了最好的位置。

这就是这个世界明面上的势力,人类并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种族,只能算是综合实力最强的,但因此也接受了最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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