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印度的地形是一个顶朝南、底朝北的倒放的大三角形。面积达一百四十万平方英里,人口共有一亿八千万,分布十分不均。在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里,实际上英国政府能控制的只是一部分。它在加尔各答设有全印总督,在马德拉斯、孟买和孟加拉都设有地方总督,在亚格拉还设有一个代理总督。
但是,真正名副其实的所谓英属印度,只有一亿到一亿一千万的人口和七十万平方英里的面积。由此可见,英国女皇权力管不到的地方还有很大一部分地区。事实上,印度内地依然存在着一些使英国认为凶猛可怕的土王,他们仍然保持着完全独立。
自从1756年——那一年英国在现今马德拉斯城所在地建立了它在印度的第一个殖民机构——一直到印度士兵大起义的那一年,那众所周知的东印度公司曾经专横一时,很多省都被它逐步吞并了,名义上是从土王手里用分期付款的地价券买来的,实际上这些地价券却很少得到兑现,甚至根本就不兑现。当时全印总督和总督府文武官员都由东印度公司任命,如今东印度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英属印度也被改为直属英皇管辖。
如今印度的面貌、风俗和种族冲突也在逐渐变化。从前在印度旅行只靠类似步行、骑马、坐双轮车或独轮车、坐轿子、用人驮、坐马车等等的那些古老办法。如今在恒河与印度河上,可以看到快速轮船在航行。又有一条横贯整个印度的大铁路,并且沿途还有支线。现在只需要用三天的时间,就可从孟买到达加尔各答。
这条横贯印度的铁路线并不是笔直的。本来直线距离只有一千到一千一百英里,即使火车以中等速度走完全程,也要不了三天。但是,由于铁路路线向北延伸要经过半岛北部的阿拉哈巴德的缘故,全线的实际长度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
这里,需要对印度半岛铁路沿线的重点站进行一下概括的介绍。火车离开孟买岛穿过萨尔赛特岛,进入塔那前面的大陆腹地,穿过西高止山脉向东北直达布尔汉普尔,再穿过基本上可以算是独立的本德尔汗德上邦的领地,北上到阿拉哈巴德,再向东进,在贝拿勒斯与恒河相遇,然后离开恒河不远后,向东南下行经过布德万和法属殖民地的昌德纳戈尔,直奔终点站加尔各答。
午后四点半,蒙古号上的旅客在孟买下船,到加尔各答的火车开车时间是八点整。
福格先生告别牌友们以后,就上了岸。他先吩咐路路通去买一些东西,并且一再叮嘱他务必要在八点以前回到车站。然后他就像一架天文钟的钟摆在数秒似的一步一步走向领事馆去办理护照签证。
虽然孟买风光秀丽、景色新奇,但不论是宏伟的市政厅、漂亮的图书馆、城堡、船坞、棉花市场、百货商场、回教的清真寺、犹太教的教堂、亚美尼亚人的礼拜堂,还是在玛勒巴山上的有两个多角宝塔的美丽的寺院,这一切,福格先生连一眼也不想看。他既不去欣赏象山的名胜,也不去探访那些深藏在孟买湾东南的神秘地窖,就连那种巧夺天工的佛教建筑遗迹,譬如萨尔赛特岛上的冈艾里石窟,他也不屑于去瞧一眼。
好了!没什么事了。福格先生走出领事馆后,就不慌不忙地回到车站。他准备在车站吃晚饭,在所有的菜中,饭店老板特别向他推荐了当地特产——炒兔子肉,说这个菜的味道最好。
福格先生接受了他的推荐,要了一盘炒兔子肉,并仔细地品尝了一番。虽然兔肉里加了不少五香佐料,可是福格先生还是觉得有一股怪味令人作呕。
福格叫来了饭店老板。
“掌柜的,这就是兔子肉?”他望着饭店老板问道。
“是啊,老爷。”这家伙厚着脸皮回答说,“灌木林里的兔子。”
“你们宰兔子的时候,没有听见它喵—喵—叫?”
“喵—喵—叫!怎么可能?我的老爷,这是兔子肉呀!我敢给您起誓……”
“别起誓啦!掌柜的,”福格冷冷地说,“您还记得吗?从前在印度猫是神圣的动物,那年头真是它们的黄金时代。”
“猫的黄金时代?”
“也可以说是旅客的黄金时代。”
福格先生说完这句话,就继续安静地吃自己的晚饭。
福格先生下船以后,没过多大一会儿,侦探费克斯也下了船。他一下船就跑去找孟买警察局长。他向局长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任务,以及他正盯着的这个嫌疑犯的情况,然后又问局长有没有接到从伦敦寄来的拘票?局长说,他什么也没收到。实际上,在福格动身以后才发出的拘票,不会这么快就到孟买。
这下子费克斯变得非常尴尬,他希望孟买警察局能给他签一张拘捕福格的拘票,但是局长拒绝了。因为只有英国首都警察厅才有权签发拘票。这种严格遵守原则和法律的精神充分说明了当时英国人的一种风气:凡是涉及个人自由的问题决不允许有任何的武断。
费克斯并没有坚持自己的要求,他知道现在别无它法,只有耐心等待拘票,他决定在这个捉摸不透的家伙停留在孟买的时候,一刻也不放松对他的监视。费克斯相信福格会留在孟买,我们知道,路路通也是这么想的。这样,就有时间等待伦敦寄来拘票。
但是,路路通在离开蒙古号的时候一听到他主人的吩咐就完全明白了:这回到孟买又和到巴黎和到苏伊士的时候一样,并不是就此结束,至少得一直走到加尔各答,说不定更远些。他开始寻思:莫非福格先生打赌是真有其事?莫非自己的命运真的注定了不能如愿地吃口安稳饭,而偏偏要叫自己去做这个八十天环游地球的旅行?
路路通买好了几件衬衣和几双袜子之后,觉得时间还早,就在孟买大街上溜达起来。大街上的人熙熙攘攘,其中有不同国籍的欧洲人、戴尖帽子的波斯人、用布带缠头的本雅斯人、戴方帽子的信德人、穿长袍子的亚美尼亚人、戴黑色高帽子的帕西人。原来这天恰好是帕西人(或叫盖伯人)的节日,他们这一族是信奉拜火教的波斯人的后裔,在印度人当中,他们技艺最精、文化最高、头脑最聪明、作风最严谨。如今孟买当地的富商几乎都是这一族人。这一天,他们正在庆祝祭神节,有游行,还有文娱活动,跳舞的姑娘披着用金丝银线绣花的玫瑰色的纱丽,合着三弦琴和铜锣的拍子舞得婀娜多姿,而且端庄得体。
路路通看到这种新奇的宗教仪式,无疑会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把舞蹈看个够,把音乐听个够,他的表情和他那副尊容也无疑会像人们可能想象出的那种最没见过世面的傻瓜。
不幸的是,路路通竟然失去了对这种好奇心的分寸,险些儿破坏了他主人这次的旅行计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路路通一路上看完了这场帕西人的节日仪式,就向车站走去。可是当他路过玛勒巴山,看见那座美丽的寺院的时候,他忽然心血来潮,想到里面去看看稀罕。
但是有两件事他完全不知道:首先,某些印度神庙有明文规定基督徒禁止入内;其次,即便是信徒进庙,也一定要先把鞋子脱在门外。这儿应该说明一下:为了政策上的需要,英国政府很尊重并保护印度的宗教,不论是谁即便是对本地宗教稍微有一点亵渎,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路路通完全没想到自己会闯下大祸,就像平平常常的游客一样走进了玛勒巴山的寺院里,他正在欣赏那金碧辉煌、光彩耀人的印度教的装饰,突然被人推倒在神殿的石板地上。原来是三个怒气冲冲的僧侣,他们扑了过来,扒下了他的鞋袜,给了他一顿狠拳和一阵臭骂。
这个既结实又灵活的法国小伙子猛地翻过身来,左一拳,右一脚,三个敌手就被他打翻了两个,他趁这两个僧侣被长袍绊住不能动弹的时候拔腿就跑,三脚两步冲出了庙门,转眼之间,已经把那个追来的第三个僧侣和他带的一大帮人撇得老远老远。
现在离八点钟只剩五分钟了,火车眼看就要开走,路路通光头赤脚地逃到车站,连方才买的一包东西,也在打架的时候丢了。
费克斯也在那个月台上。他悄悄跟着福格来到车站,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坏蛋福格即将离开孟买。他马上决定跟着走,去加尔各答,即使再远些,他也得盯着他。路路通没有发现费克斯,因为他藏在阴暗的地方,而费克斯却听见了路路通对他主人简单地叙述着自己的遭遇。
“我希望你别再碰到这种事了。”福格简单地说了这么一句,就走进了车厢。
这倒霉的小伙子,光着脚,连一句话也没说,就狼狈不堪地跟着主人上了车。
费克斯正要上另一节车厢的时候,忽然灵机一动,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走了!
“不,我得留下,”他自言自语地说,“既然他在印度境内犯了罪……我就能抓人。”
随着一声惊人的汽笛声,火车消失在深沉的夜色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