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与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也要处理好稳定与创新的关系。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与农业的发展,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者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农产品生产与国内外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此,从事农业经营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也在加大,收入预期上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
新的形势下,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其对应的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也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首先,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应是专业化经营的农户。当前我国农户的构成是大量的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的专业化经营的农户并存。从农户的变动趋势来看,纯农户的数量不断减少,兼业农户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各类专业化经营的农户也正在不断兴起。我国农村出现的各类专业种植户、专业养殖户、专业农产品营销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他们从事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生产和经营,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其次,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中"统"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包产到户之后,中央决策部门提出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当时曾寄希望于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能成为双层经营中"统"这一层的组织载体,来抓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但20多来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大部分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都不能有效地担负起"统"的职责。
在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的今天,对从事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不仅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而且还要作为社区经济组织的引领者来承担生产服务、管理协调、预测市场等多种功能。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来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有力的金融支持,来扩大其经营的规模和范围;他们需要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场信息,以更好地实现其产品市场价值;他们需要有能力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以使其产品能稳定地占领一定份额的市场。
在鼓励和扶持这些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以及他们发起组织的协会或合作社能否起到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只有把他们的技能、知识、管理和市场渠道扩散给其他的农户,才能真正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三,建设现代农业必须走内涵式规模经营的道路。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是无法实现现代农业的。应该承认,在我国绝大多数农村,要形成大部分的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只留下少数大规模经营的农户的局面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即使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农村人口数量减少一半,农村人均耕地也只有三亩多,因而我国不可能通过简单的土地归并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在探索规模经营时,首先要明确农业经营的规模如何界定。如果一个农民原来种3亩地,以后扩大到种20亩地,种植的作物不变,投入只按比例增长,其结果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是外延式的规模经营;如果一个农民还是种3亩地,但通过增加物质和技术的投入,降低劳动投入的比重,生产了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结果是收益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样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就是内涵式的规模经营,这种规模经营在我国建设现代农业中应该更有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