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1885年的中法战争
发生于1884~1885年的中法战争,历时一年,是清政府应越南要求援助,同时在法国侵略者的不断武装挑衅下,被迫对法宣战的战争,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却把军事上取得的胜利当作向法求和的资本,结果,“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
法国觊觎中国的属国越南,由来已久。1872年,法军侵入河内,越南请中国广西天地会首领刘永福率黑旗军增援,歼灭法军数百人。后来,法国对越南改取怀柔政策,将河内等地交还越南,并于次年与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承认越南为独立国,但其外交须受法国监督,实际上将越南变成了法国的保护国。1880年,法国不承认中国对越南有宗主权,欲以武力占领红河流域,不惜引起中法之战,清廷才否认法国与越南签订的两次《西贡条约》。1882年3月,法国再度攻占河内时,清廷自云南和广西调兵入越。
1883年8月,法国进逼越南首都顺化,强迫越南与之签订不平等的《顺化条约》,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12月11日,法军进攻驻扎在北越山西的清军,挑起了中法战争,此后法国却步步紧逼。1884年8月23日,法国舰队突然袭击福建马尾军港。福建水师爱国官兵英勇抵抗,但终因准备不足而全军覆没。8月26日,清政府被迫下诏对法宣战。
就在清廷向法国宣战的同一天,法舰5艘开始进攻台湾基隆炮台,强迫清台湾巡抚刘铭传让出基隆。刘铭传组织反击,迅速将登陆的法军赶回舰上。这时,法国海军中将孤拔率领法舰主力云集福州闽江口,炮击福州造船厂。清闽浙总督何王景命令南洋水师“只准防御,不准进击”,后因清船政大臣何如璋、钦差大臣张佩轮力主采取强硬态度,才将“扬武”等7艘军舰及两艘炮艇派出,与法舰相距。7月3日,法舰突然向南洋水师开炮,一举击沉南洋水师几乎所有舰艇,相继攻占金牌,闽安,罗星塔各炮台,歼灭清军4000余人。孤拔在此获大捷后,得知进攻台湾基隆失利,于7月9日转赴基隆作战。刘铭传率部奋勇抗击,大败登陆的法军,后因火力悬殊,放弃基隆转守扈尾。法军占领基隆,以陆军2000人向台北方向进攻,被清军阻遏,死伤500余人,仍不得进展。李鸿章因台湾清军力量不够,雇英舰“威利”号运清军精锐1500余人,在台东卑南登陆入援,并派吴安康率“开济”等5艘战舰赴台助战。清光绪11年正月,中法舰队在浙江镇海交火,双方均有损失,孤拔欲进攻长江和袭击辽东旅顺口,法国政府未许,只好在基隆和澎湖仍攻扈尾、台北。
在此期间,越南战场的形势是:1884年11月,法军再次进攻谅山,与清军王德榜,苏元春等部先后战于丰谷、谷松,威埔等地,连连获胜,距谅山仅40公里。清广西巡抚潘鼎新在谅山闻警,奏称:粮弹具缺,精锐丧尽,放弃谅山逃往镇南关。法军夺取谅山后,追至镇南关下,清将杨玉科力战身亡,潘鼎新又退奔龙州。法军纵火焚烧镇南关,退守谅山。这时,清广西提督冯子材率军至龙州,阻截溃兵,安抚人心,前往镇南关重新布防。至1885年2月初,冯子材在镇南关得知法军又要来进攻,决定先发制敌,率部夜袭驻守文渊的法军,歼敌甚众,法军欲取道高平切断镇南关的后方补给,被苏元春部击退。2月7日,全部法军从谅山出发,分三路夹攻镇南关,冯子材奋不顾身,亲自持矛与敌浴血奋战,战士无不感奋,争相拼杀,共歼灭法军近千人,缴获大批枪炮弹药,迫使法军狼狈退回文渊。冯子材率诸军追击,又歼敌近千人。法军继续南逃,谅山、朗甲等地相继为清军收复。然而,就在清军各部再接再厉,准备彻底把法军赶出越南之际,本来就被迫宣战的清廷,却把军事上的胜利当作求和的资本,认为“当借谅山—胜之威,与缔和约,则法人必不再妄求”(李鸿章语),下达了停战撤兵的命令。法国政府同样急切的希望停止战争,以免遭受更惨重的失败,立即与清廷签订停战协定。前线将士接到停战命令后,无不义愤填膺,痛心浴血奋战换来的胜利被白白断送。
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越南条约十款》,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法国还取得在中国云南、广西开埠通商及修建铁路等特权。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国承认越南是法国的保护国;二、在中国云南、广西边界指定两处通商,法国可在此设领事馆;三、法国所运货物进出广西、云南,纳税额减轻;四、中国日后修筑铁路时,应与法国商议;五、法国撤退其在基隆和澎湖的军队。显然,法国利用清廷的昏庸怯懦,战争失败的情况下仍然达到了发动这次战争的目的。“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这就是时人对中法战争结局做出的评价。
历时一年的中法战争,清政府在军事上取得了胜利,但腐败无能的清廷却以此作为求和的筹码,致使法国在失败的情况下依然达到了他们发动这次侵略战争的目的,“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这充分暴露出清政府的腐朽性。
清政府的“不败而败”,不仅使他与越南的藩属关系完全断绝,而且,缅甸、老挝、柬埔寨等中国属国也先后为法、英夺走。清政府在中法战争中表现出的软弱态度,进一步助长了列强的侵略野心,在中国近代史上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