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安全事故一件接着一件,其造成的危害更是让人心有余悸。诚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疏忽大意引起的,但如果我们工作做到位,群众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也不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如此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脑袋里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不能麻痹大意,等安全事故发生了才来追究责任。
安全关乎社稷,责任重于泰山
社会是由无数单个的人组成的,没有了人的存在,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民的生命安全始终都是最重要的。人民的生命安全由谁来保障呢?当然是政府,是我们这些维持政府正常运转的公务员。
俗话说:“人命关天”,安全事关人命,容不得半点疏忽。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确实,安全责任之重,重于泰山。近年来,我国安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确实值得我们进行深刻反思。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孝义市安信煤业公司安信煤业公司主井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当时15人出井,43人被困井下。经救援,又有9人出井。爆炸事故造成27人遇难,7人被困。
2008年7月5日,山西大同爆发煤矿爆炸,21人遇难;9月8日山西襄汾发生尾矿库溃坝事件,276人死亡,皆因非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同月20日,广东深圳一舞厅发生火灾,导致44人死亡,88人受伤。
200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萧山湘湖段发生地铁施工塌方事故,导致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米路面坍塌,下陷15米,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事故死亡人数为17人,另有4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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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安全事故还有很多。一次次事故,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随风而逝。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不知道隐藏了多少家庭痛苦的泪水。我们还要付出多少代价,还要进行多少次总结,才能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呢?如果说,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让我们看看外国的情况吧。
美国从1975年到1996年,发生了208起硫化氢泄漏事故,却没有一个人因此丧生。美国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之一,近年来每年煤矿死亡人数只有40名左右。1976年以来,美国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矿难仅13起,平均两年发生一起。
再看看我们,仅贵州一个省,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1~5月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1~5月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05起,死亡398人。为此,我们应该深刻地反省。
据报道,深圳“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8月开业,没有文化部门颁发的《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验收。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三无”俱乐部却安然营业了一年多时间,直到酿成大祸。
对于浙江杭州萧山湘湖段发生的塌方事故,虽然也有土质疏松等客观原因,但有些地方的土质条件比杭州恶劣得多,但是地铁的修建还是安全的,为什么在杭州就出现了问题?经过专家分析,这场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它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某些人对于安全隐患的忽视,归根结底,坍塌于安全责任的缺失,而非土质疏松。
我们不必再追究下去,任何一个重大安全事故,必然有人为的因素在里边,即使是自然灾害,一个负责任的公务员,也必然会做好预防工作,把灾害降到最低点。
由此可见,一个公务员是否有责任心,不仅影响到个人的前途,更关系社会的和谐,百姓的安全。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推诿、不扯皮,投入热情,投入真心,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才能筑起安全责任的大堤。
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是国泰民安的重要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作为“人民公仆”,我们一定要时时刻刻为百姓的安全着想,做到“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这样才不负我们身上的职责。
绝大部分事故最初都源于一点点安全隐患,就因为一时疏忽大意,最终成为不可挽回的祸端。所谓“隐患”,顾名思义,就是隐藏的祸患。这些潜在的危机,可能带来无穷的后患。因此,我们一定要将其揪出来,消灭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
作为公务员,面对隐患一定要做到三绝,即“绝不犹豫,绝不含糊,绝不放过”。这就要求我们,切实了解百姓的安全状况,时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绩效水平和影响安全的实际做法进行研究,即作出安全评估,查补漏洞,紧紧咬住安全隐患不放松。某将军视察军营,正准备开车直接进入,这时门口的卫兵将车拦下:“您好,长官,请出示证件。”将军下了车,很生气地对士兵吼道:“下等兵,你知道我是谁吗?还要检查我的证件。”“是的,长官,您是将军。可是检查证件是我的职责,请您出示证件,长官。”这时,将军的怒容变成了笑脸,用手拍了拍下等兵的肩膀,说道:“做得好,下等兵。你很称职,在你的岗位上,无论什么人都要接受检查,包括我在内,你被升为上等兵了。”“谢谢,长官,请您出示证件。”将军哈哈大笑,将证件交到这个士兵手中。
这个士兵只是一个下等兵,但是他尽职尽责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这样的士兵的守卫下,营盘一定如铁铸般牢固。也许你的文凭、职位都很高,但只要责任心出现了一点“真空”,就可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导致意想不到的事故发生,并且很可能是重大事故。所以,一旦抓住隐患,就绝不能放过。
伴随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安全问题发生了重大变化,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存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及生产活动的全过程中,成为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着眼于人民的安全健康,立足于减少伤亡事故、人民的生命安全。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山西溃坝事件轰动了全国,搞得人人自危,安全问题再一次残酷地摆在我们面前,引发了我国领导人的深思,百姓的安全得到保障,方可保我国泰民安。
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从这些事故中反映出,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漂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
随后,温家宝总理就三鹿事件引发的一些问题指出:“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严格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我们要对人民负责,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
从国家领导人的谈话中,我们可以明白,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应当对人民负责;否则就有可能给国家、人民带来巨大损失。公务员有多大的权力就背负着多大的责任,对于这种责任,应当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心血去维护。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贵州209省道上有一个叫“酸枣坡”的路段,该路段坡高路陡、连续有7个急弯,并且处于风口上,冬天很容易发生凝冻,多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为了保证道路畅通及人民生命安全,该路段所属的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年冬天都要早早去那里进行路面巡查和清除冰凝。
2008年1月28日清晨6点,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钱刚和卓章程像往常一样,驱车赶往酸草坡巡察。在途中,钱刚接到队里的电话,说有5辆客运车正等待通行。
由于昨晚的强降温,这里的冰层比天厚,因此短时间内解除冰凝非常困难。为了尽快到达险区,排除安全隐患,钱刚和卓章程不顾自身安危,在凝冻的路面上驱车前往,刚刚驶入酸草坡路段,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车身打滑,极大的惯性致使车身甩动,一个龙摆尾,车身撞上路边的防护栏,一半车身悬在路坎上,二人也因此受了伤。
但他们没有因为危险退缩,二人迈着剧烈疼痛的双腿,拉开警戒带,摆出警示牌,并及时通知县公路养护段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进行道路防滑处理。养护段、路政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二人忍着疼痛,一边实施交通管制,一边协同进行防滑处理。
一个多小时之后,路面的冰层基本清除,车辆缓缓通行,渐渐顺畅,钱刚和卓章程这时因疼痛难忍,被大队来支援的同志送往医院救治。
要想将人民的安全保障做到位,管理一定要跟得上,管理就像安全大厦的地基。而公务员就是管理者,所以要有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完善的管理体制下,还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为人民谋利益的使命感。无论是高层领导还是基层干部,都要牢固树立重视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责任心,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严格按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
安全是人生永不熄灭的光明,我们时刻追求安全稳定的生活,然而21世纪是事故与灾难忧患的世纪,更是安全科学技术充满挑战与发展的世纪。只要我们把握科学的决策,在充分利用安全科学技术这一强有力的武器基础上,将安全视为最重要的责任,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国家一定会更加稳定、和谐,社会经济也一定会更加发展、富足,人民定会更加平安、康乐。
每个岗位都在安全的生命线上
有不少人认为,只要当上了公务员,就是拿到了铁饭碗,一辈子有升无降,天天都是好日子,甭管称职不称职。无疑,这是对公务员认知的一个极大误区。每个公务员都有自己的岗位,都要承担起自己相应的岗位责任,负起自己的安全责任,为人民的生命财产保驾护航。2005年12月15日下午,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总共造成39人死亡、9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219万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最大的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全力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善后工作,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中心医院配电室电缆沟内发生电缆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中心医院配电室及部分电器设备改造工程中存在施工质量不合格,没有组织检测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特别是购置、敷设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中心医院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龙山区公安消防科对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监管不力;市卫生局对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根据监察部《关于吉林辽源“12?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通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省消防总队、辽源市纪委监察局对该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7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另外,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程序,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刑事诉讼。
事实再一次说明,一些地方、部门抓安全不得力,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跟不上,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范不严密。同时也反映了基层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薄弱,现场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等一系列问题。
这起事故给我们的启示是:公务员一定要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并且不断加强岗位责任意识。要知道,只有公务员有了岗位责任意识,才会在管理过程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企业生产才会安全,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才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