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包小楼玩得脏兮兮的回来,她的妈妈连妤皱着眉头拍打她沾满灰尘的红色连衣裙,责备道:“又疯了一天!看看隔壁的那个男孩子,天天在院子里看书。再瞧瞧你,唉!”
包小楼不以为意,妈妈的话通常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是那句“看看隔壁的那个男孩子……”却让她的耳朵都要长出茧来。
这是她四年级的暑假。爸爸和妈妈吵了很多次架,最后妈妈带着她搬到这个城市来,住到这里来。包小楼初来乍到,凭着颇为男孩子气的性格,几天内就交了一大帮朋友,都是邻家的男孩女孩,天天出去疯玩。那个“天天看书”的男孩子,真可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知道有这么个人,至于他的庐山真面目,她可无幸一睹。
她决定了,明天就去骚扰骚扰那个“隔壁的那个男孩子”。
第二天包小楼一觉醒来,穿了件褪色的背心和花花的大短裤,吃了妈妈留的豆浆油条,一抹嘴,门一锁,直奔隔壁的院子。
隔着铁栅栏,包小楼那圆溜溜的眼珠子直往里看去,还真有个男孩子坐在屋檐下,捧着一本什么书,腿还一摇一摇,怪惬意的。“喂——”包小楼摇着手,冲他大喊。
男孩这时抬起脸来,愣了一下,然后不确定地指指自己的鼻子,好像在问“是在叫我吗?”
“就你!我们一起玩吧!”包小楼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丝毫不顾及自己那乱糟糟的头发和邋遢的衣着。
男孩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放下书,跑过来开了小门。
包小楼“哧溜”一下进去,大大咧咧地走在前面,好像那是她家一样。院子不是很大,种了些花花草草,知了的叫声非常清晰,还真有夏天的气息啊!她转过身,望着那小男孩,发现他比自己矮,好像年纪也没她大。她一屁股坐在男孩刚才坐的椅子上,男孩就站在她身边,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她。
分明是个女孩,可是跟个男孩子似的,耳垂上的一颗朱砂痣,不认真看还以为是用红笔点上去的。
“你叫什么名字?”包小楼的架势,活像一个审问犯人的大老爷。
“席倾城。”
“什么什么?”包小楼显然没有听懂。
席倾城一笑,“毛主席的席,席倾城。姐姐,你是新搬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对,我叫包小楼。以后你就是我的跟班了,出去的时候报上我的名字,没人敢欺负你。”包小楼一拍胸膛,不等席倾城同意,就捡起他刚才看的书,那是一本《希腊神话》,一翻开,都是字……她最讨厌这种都是字的书,希腊神话她看过,只是她看的是连环画版而已。“对了,你怎么都不和他们玩?天天看书会傻掉的。”
这个问题把席倾城问住了,他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又没来找我玩,我为什么要和他们玩?”想了很久,他的回答理直气壮。
“以后我带你出去玩。”包小楼说。
“好。”
哼哼,谁说他不爱玩,只是没人跟他玩而已,这个书呆子。包小楼心想,发誓自己一定要把他培养成和她一样疯玩的人。
结果,整个暑假,包小楼都带着席倾城和那一大帮朋友四处闯荡,加上席倾城“包子姐、包子姐”地叫着包小楼,大家都知道席倾城是包小楼的“跟班”。
席倾城原本白净的皮肤晒成了蜜色,邻居的小孩都和他混熟了,包小楼不在的时候,也会去找他踢球捉天牛。
转眼包小楼已经在这里住了大半年了,和周围的孩子打成一片,生活好不快乐。只是看着别人都有爸爸,就她没有,她不免有点失落。
有一天席倾城去叫包小楼去爬山的时候,看见一个不认识的叔叔正在跟包小楼的妈妈连妤说些什么,连妤一直把他往外推,他就是不走,拉着连妤的手。席倾城站在门外看,看那两个大人拉扯了很久很久,最后那个叔叔一脸难过地走了,连妤蹲在门边哭。
在席倾城的印象中,包小楼的母亲连妤是个温柔和善的女人,没有和任何人有过冲突,巷子里的女人们喜欢东家长西家短,连妤从不参与他们的讨论,别人说,她听,从不评价什么。他知道包小楼没有爸爸,可是这并不影响她们家和暖的气氛。他去包小楼家玩的时候,连妤会泡一种带着特殊香气的茶给他们喝,那是加了柠檬香蜂草的茶,小楼家的花盆里种着几株这种香草。一开始喝不习惯,后来还觉得挺好喝的。
包小楼从外面回来,看见席倾城站她家门口,就问他在看什么,席倾城指着里面说:“你妈妈哭了。”
“一定又是那个讨厌的叔叔!”包小楼火冒三丈,跑去连妤那里。
“包子姐——怎么了?”席倾城跟上去问。
“那个叔叔上个星期来找妈妈,一直说什么离呀婚呀的,妈妈叫他别再过来,可是他就是……”包小楼像个机关枪一样,滔滔不绝。
“小楼,别说了。”连妤擦着眼泪,拉着她进屋去。
席倾城知道今天是别想跟包小楼玩了,独自回家。
不久后的一天深夜,席倾城被狗叫声吵醒,好像听见一声惨叫,然后是哭声,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他第二天去叫包小楼一起上学的时候,一直不见她来应门,他以为她先走了。可是,从此以后,他再没见到包小楼,问了很多人才知道,她们居然搬走了!
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很生气,包子姐太不讲义气了,要搬家也不说一声!而且,连个联系方式也不留下!
朋友的不告而别。席倾城不高兴了好几天,心里却一直盼着包小楼给他寄封信什么的,可是,直到他考上高中,包小楼还是没有消息。他几乎要忘了自己小时候有这个“包子姐”。高二的时候,他们家也要搬了,路过包小楼家的时候,他最后望了一眼那个掉漆的门,仿佛看见包小楼咬着冰棍,朝他招手。可是,一眨眼,幻影没有了,门仍旧紧闭着。现在,包小楼应该在上大一吧……
对包小楼的记忆已经很淡很淡了,只记得她耳垂上的朱砂痣,天气热得她涨红脸的时候,那颗朱砂痣会越发红艳。如果没有她的忽然闯入,从小内向的他,童年会在书本中度过,交不到那么多朋友,性格也会更加内向吧。
包子姐是他童年少数几个玩伴之一,记忆淡了,但总归还是记得。
纯真的友谊,童年的玩伴,是每个人都会怀念的东西,尽管他们离我们已经太远太远,可是每当感到孤独和寂寞,都不自觉回忆起那时的欢歌笑语。
席倾城想,他们都长大了,也许再没见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