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能屈能伸,该出手时就出手,该认怂时就认怂,乐乐一点都不纠结的认怂了。
“人走了,也不跟妈咪说一声。”秋后算账,顾清漫抱着他,看见他人没事了,她松了口气,洛城,他是头一遭回来,是初来乍到,然而,在机场,刚落地,悄无声息地,他人不见了,她难免会有一点担忧。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疼得肝肠寸断,像是人被活生生撕裂成一片片一般,其中艰辛不言而喻,是她咬牙坚持生下了他,倘若丢了他,她会……难受。
“妈咪,是我不好……嗯,我下一次不会乱跑了。”看出了顾清漫的担忧,乐乐乖巧懂事。
“现在,我们回家。”望着乐乐一张帅气可爱的脸,终是不忍心呵责他,顾清漫轻启娇唇,也罢,他人没事就好了,其他的,就不多追究了。
没有反对,乐乐点头,“好,回家。”
带着乐乐,顾清漫往门口走。
这一次,没人再拦她了。
保镖痛呼,惨叫,管家站着,错愕,有些难以置信。
路上,乐乐缩在顾清漫怀里,抬起手,举着手上黄灿灿的鸡腿,炫耀道,“妈咪,是要走了,可是,机智如我,你看我顺手拿了个鸡腿,不挑小的,只选大的,我拿了个好大的一个鸡腿,差一点点就要拿一整只鸡回家了……”
“男人,德行。”顾清漫淡淡道。
“喏,妈咪,给你。”咬咬牙,仿佛是忍痛割爱一般,乐乐下了很大的决心,仰头看着顾清漫,“看在你是我妈咪的份上,我给你咬一口,就一口,一小口啊,你……不能多咬了,否则……我哭给你看。”
无肉不欢。
爱吃肉,是他一贯的秉性。
吃肉,跟上瘾了一样,他是戒不了了。
每一回用餐,他都要吃上肉。
跟他抢肉吃,他会拼命的。
一个鸡腿,让出一口肉,是他好不容易才做出了的决定。
在顾清漫面前,乐乐举着啃得七七八八有点惨不忍睹的鸡腿,双手握紧了,递到了顾清漫的嘴边,只等着顾清漫张嘴了。
淡然,顾清漫不动心,没有张嘴,只摇了摇头,“不了,你吃吧。”对于肉,她并不热衷。
“那,我就不客气了。”几乎是没有一点犹疑,乐乐收回了手,将一大块鸡腿咬下来吃了,狼吞虎咽一般,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啃着,一边念叨,“好吃,真好吃。”
到了车上,让乐乐坐到了副驾驶座上,顾清漫坐到了驾驶坐上。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从车上拿了一瓶水,把瓶盖打开,递给了乐乐,“来,喝口水,别噎着了。”
乐乐接了过来,打了个响嗝。
在别墅里,乐乐吃了一些菜肴,品尝了很多肉,肉类新鲜,鲜嫩,肥而不腻,色香味上乘,让人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念念不忘,并且,除了肉,蔬菜,水果,燕窝,山珍海味全都有,一应俱全。
席家的伙食,真是不一样。
暗忖着,他下一回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