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北北挠了挠头,费力地从床上坐起来,罗素买好早饭已经去了公司,夏北北发了一下呆,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又不记得了。今天天气不错,虽然风凉凉的,但阳光难得这样明媚,于是,写完了一部分章节,接到白静电话后便去了公司。
夏北北在公交上看着上海这样偌大的城市里来来往往的行人,觉得与他们格格不入,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守护的东西,而夏北北却觉得自己孤身一人什么也没有。
她走在公司里,根本不会有人在意她这个职场小白,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也没什么后台,夏北北觉得有些气馁。“北北,书写的怎么样了?”白静点了支烟,熟练地吐着烟圈,她的办公室很大,大的让人空虚,可白静喜欢宽敞,从窗往外看是来往繁华的街道,白静的公司处于繁荣的商业区,地段出奇的好。
“快了,就等收尾了,只不过我没想好结局应该怎么写。”夏北北来到上海并没有跟罗素一起打拼,话说回来,中文系和金融学怎么共同创业?夏北北只身一人可能对过去的她来说是不能够跨越的,但现在的她做到了,离开家,来到上海,只是因为没有留恋了。
夏北北来到上海最初的日子,真的是很不好过,大的零工不胜其数,给老板摔盘子,没工资反而倒贴钱,更坏的事情她也经历了不少,不知道偷偷哭过几次。但却只能吃了泡面后洗个冷水澡在狭小的合租房里睡一觉,第二天继续。或许是好运终于降临,当她的文字被白静无意中看中时,夏北北终于活了过来。
“白静,不管怎么说还是想谢谢你。”
“你来我公司每次都会说谢谢,我要听烦了。”白静不向她的名字,温柔安静,她是夏北北见到的第一个抽烟的女生,公司里所有的人都怕这个白老板,各行各业与白静打交道的人,无论男女都要敬他三分,但她与夏北北却格外投缘。
“小说的结局总是让人觉得美好,但现实往往是那样的残酷,大家希望小说结局能圆满,不过是寻存慰藉罢了。”白静掐了烟,关上窗户,走到卓子旁,高跟鞋与地板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夏北北出了神,她觉得真好听。她总是不自觉的拿罗素与白静相比较,罗素是让人艳羡,而白静是让人不可靠近。
“我把你所有的文本全都整理好了,你去趟北京,到了那之后,会有人接你,结局到了之后再写,完本之后,那边的人会立刻发行。”白静拿着一沓纸走到北北面前。
“去…北京?”夏北北愣住了,她总觉得一切怎么那么巧“白静,你认识董天琛吗?”夏北北试探性的问。
白静把资料放在桌子上,走到窗前“是谁?小说男主角?”
“啊,没事,我就是问问,那我回去收拾下就走。”夏北北拿了东西就撤了出来。
她与白静之间从未有过多的只言片语,但却从未有过误会,白静曾经说她很像年轻的自己。北北觉得或许吧。
北北直接回了家,在路上通知了罗素,而罗素这边已经到了家。
“怎么这么急”刚一开门,罗素就跑过来问。
“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北北开始往卧室走。
“你走了,我怎么办啊,我自己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我会害怕的,要不我去跟白静说?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总会答应的嗯?”罗素眨着眼看着北北。
北北噗嗤笑出了声,“好啦,说得好像你真的能说服她似的。”北北看着罗素委屈的小脸忽然想到了什么“素素,我总觉得,董天琛好像瞒着我什么。”
“啊?”罗素一脸懵“怎么说到董天琛身上去了。”
“就,白静啊,我总觉得她认识董天琛。”夏北北看了一眼罗素迷茫的眼神“哎,没事,可能是我想多了。”
“那,我走后,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罗素在夏北北这就像个小猫咪,特别需要哄,虽然特别放心不下特别不舍,但是,夏北北也没别的办法。
‘安全落地,勿挂念。’夏北北给罗素发完短信,抬头看北京雾蒙蒙的天,裹了裹身上的羽绒服,向机场外走去,习惯性低头看手机的夏北北不知什么时候撞上了迎面向她走来的男人。
说了对不起转身就想走,却被扼住手腕,“你倒是心大,抬头看路啊!”
“董天琛,你…你怎么在这?”夏北北一脸惊讶随后又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你跟白静什么时候认识的?”
“额嗯…先带你去看看‘北秋’,怎么样?”
“你就是跟我们公司合作的那位?就是你非要我来出作品才肯合作,对吗?”夏北北坚定自己肯定没猜错!
“北北,我们公司的新人需要好的作品去带,而你是我信得过的,更何况你需要一个契机不是吗?”董天琛和夏北北就站在北京这刺骨的寒风中面对面质问着。
“你知道,我不愿意去依靠你们的力量,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你知道它对我来说代表了什么,而且我根本没有将这本书拍成什么作品的打算,你明不明白?”夏北北被这刺骨的冷风吹得脸有些麻木。
“是,你没打算,你不就是写的沐南山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就没把你焐热吗,你一直惦记着他,他人呢?”董天琛喊出来了,他浑身发抖,说完话后,他觉得自己不该说这么重。
夏北北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已经无力再解释,她觉得特别累,原本以为董天琛懂她,可现如今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她似乎从未认识过。
“北北,对不起,我…我我刚刚说话没经过大脑,你别生气,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知道我的。”
夏北北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感受着脸上刺骨的风,夏北北觉得好冷“走吧,去北秋。”
沐南山看着女生坚决的背影,攥了攥拳头,骨节分明的手指,冻的有些发红。“北北,走慢点。”董天琛追上后,看着身边这个比自己矮一头的小人儿‘至少现在你还在我身边,无论如何,你都还在那就够了。’
董天琛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夏北北的呢?大概是董天琛第一次打架受伤,夏北北给他擦药;或是夏北北学做饭时把试验品都给他吃的时候;亦或是只有她是唯一记得他生日的人。不,应该是初遇她时,她顶着一头狗啃刘海,像个小傻子一样从他身边跑过去,不小心撞到他时,就撞进董天琛心里了去了。
夏北北像一束阳光,照进了常年躲在黑暗中的董天琛的心里,而一旦拥有过光,就无法再忍受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