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千墨寻依的话后,北辰轩也没说什么,不过接下来他也没再给她布菜了,而是各自吃各自的,不是他不想,而是考虑到彼此现在也只是同学,顶多算是朋友而已,不能表现得太过了,怕过犹不及!那就不好了。
两个人默默的吃着各自的饭,中途一句话也没说,真真是把食不言发挥到了极致!
十五分钟后,千墨寻依放下手里的筷子,“我吃饱了”。
“好,稍微坐一会,休息休息。”北辰轩说完后,慢慢的拿勺子把自个碗里的汤喝完。然后优雅的拿边上的布巾把嘴巴擦干净。
“寻依,下午打算几点回家?”
“嗯,五点吧,回到家刚好可以吃晚饭,习题和书本,早上基本上复习了一遍,下午回书店拿本书看两三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好,你在这等我一下,我先去把账结了。”北辰轩见千墨寻依点头后,起身去柜台结账,完后折回来,拿起自个的书包,走出了餐厅。
千墨寻依紧跟着也走了出来,“我们下楼去,其实商场也没什么好玩的”。
北辰轩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他也觉得商场没什么好逛的,关键还累人!
两人回到三楼书店,千墨寻依看着那些精美的笔记本和笔,走了过去,她有收集漂亮笔记本的爱好,还有笔,她平时爱抄抄写写,因为她写得一手好字,毛笔字也写得很好,一手簪花小篆,漂亮极了。不过知道的人不多!她都是在家里自己练,以前是她妈妈教她启蒙的。
北辰轩跟在她后面,“你喜欢收集笔记本?”因为此时千墨寻依手里已经拿了三本了,所以,才有他这一问。
千墨寻依继续翻看着货架上摆放的本子,一边分心回答:“嗯,我平时爱抄写些东西,所以用的本子也多,其实也全当练字了。”
“怪不得你写得一手好字。原来在这儿!”其实一开始他看到千墨寻依的字的时候,有被小小的惊艳到,不过也在意料之中,因为她气质很好,所以写得一手好字不足为奇。正所谓字如其人!
千墨寻依回头看了看他,笑了,“你写的也不赖啊,很有风骨,我和你的差远了。”
“你要不要也选一本呢?”
“好啊,你帮我选一本”。北辰轩随意拿了一边看了看,又放回去。
“好吧,我看看哈”,千墨寻依环顾了一圈,看到前面一点有一本黑皮镶边的,她觉得很适合北辰轩,于是上前几步,把那个笔记本抽了出来,“你看,这本怎么样?我觉得它很合适你”。
北辰轩伸手接过,翻看了一眼,“嗯,不错,就它了。”
“那我们先拿着,一会走的时候再付钱,我先去找两本书看先。”说完,向书架区那边走去。
“你把你手上的笔记本给我,我先去咖啡屋等你。”
“额,你不打算去拿本书看么?”
“暂时不用,我的事情还没弄完,本子拿来”。
千墨寻依把手上的三本笔记本递给了北辰轩,然后去书架区找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