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看着面前的一切,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红是一个孤儿。小时候,还没有被圣母接去的时候,他特别调皮。
有一次,他逃出了福利院,跑在街上。
因为长相好看,被小混混盯上。后来被一个斯文败类的家伙救了。
救归救,斯文败类还是不会变成温柔绅士,终归是有目的的。
他是黑色拍卖市里的老板,看红长得不错,想让他当自己的拍品。
红知道以后,开始反抗,但是没有用,还被饿了几天,导致身上没有一点力气。
还好后来被圣母知道了,派人把他买了回来。
再后来,红就再也不敢随意出逃,一直乖乖的。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年。后来红有了自己的主张,性格也冰冷起来。
说起来,那个把红买回去的小姐姐还是红的初恋呢!
红从回忆里回过神来。
想这些干什么?年纪大了,喜欢怀古?罢了,早点找到银才对,带的这些钱应该够了吧。
……
拍卖会后台,一个俊美男子微微睁开双眼。
“这个人就交给你了,小心点,他的价值可高了!引来的人可是老大的重点针对对象。”一个熟悉的男声传入耳膜,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个唯唯诺诺的男声:“是,是是……”
银皱了皱眉,又昏睡过去。
……
红带着面具,进了场,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
他环顾了一下周围,眯了眯眼。
拿起手机,有一个消息发来,是派给蓝的警察,名叫任煜。
任煜:嘿,伙计,事情一切顺利,就是嫂子不见了。
十分钟前的信息。
红:找。
任煜:终于回了,没找着。
红:没找到就别来见我。
任煜:哇塞,这么狠!
红:派几个人来我这,把这个拍卖会一锅端。剩下的人接着找。
任煜:不是,她不是王者嘛,应该不用我们担心不是……
红:她要是出事了,拿你们的命来陪。
任煜:……天哪,这才几天,你就对她动情了?
红:怎么说我也是她丈夫。
任煜:她认吗?你认吗?
红:都不认,但是结婚证认。
任煜:好吧,等着。
红:速度快点。
任煜:您老人家就看着吧!
关掉手机,抬起头,嗯,拍卖会开始了。
……
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上只剩下一跳白布,银皱了皱眉。
耳边传来一个声音,是那个唯唯诺诺的男人的。
银全身无力,被推出去的时候,踉跄了几下,才勉强站稳。
他微微眯眼,抬起头看着周围,眼里全是迷茫。
“黑色……拍卖市?”银看着熟悉的场景,回忆涌上心头:
当时自己随家里人来到了火都,走散了。饿了好几天,被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捡到,在男人那里吃好喝好。
但,谁知道这个男的竟然是斯文败类,把他带到了这个拍卖市,把他当做拍品,拍了出去。
一开始,银不听话,企图逃脱,被男人发现,关进了一个房间里,饿了好几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红。
后来,他和红一起被圣母的人拍走,不过不巧的是,他是被另外一个女孩拍走的。所以他和红分开了,不过好在,他和红在那之后三年后遇到了。当时两个人的性格都变了。
他们从好朋友变成了互相利用的陌生人。
他们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