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前面我写的关于斯特里克兰夫妇的文字之后,我意识到他们的形象一定显得朦胧(昏暗)。我没把那些通常能让书中人物鲜活的特性加在他们身上;我在想这是不是我的错,我绞尽脑汁回忆能使他们形象生动的古怪言行。我觉得,如果我描写他们说话的特点或怪异的习惯,就可以赋予他们独特的意义了。按照我现在的描绘,他们就像一幅古老壁毯上的人形,与背景区别不开,从远处看似乎失去了形状,因此你看到的只是色彩悦目的壁毯。我唯一的辩解理由是,他们夫妇给我的印象确实如此。众人的生命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其中并依赖它生存;斯特里克兰夫妇正具有你能在众人身上找到的朦胧特质。他们像人体的细胞,尽管必不可少,但只要是健康的,便湮没在巨大的整体里。斯特里克兰家庭是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一个和善而好客的女人,有着喜欢款待文学界小名人的无害的癖好;一个很乏味的男人,在慈悲的上帝赋予他的生活位置上恪尽职守;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比他们再普通的家庭了。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能吸引好奇的人。
当我反思后来所发生的一切时,我问自己,我是不是脑子太笨,没看出来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至少有一点与常人不同。也许是吧。从那时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我认为自己对人类已有了较深的认识,但即使我初遇他们夫妇时就有现在这种认识,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多年来我已了解到人心莫测,今天我若听到那年初秋回伦敦后听到的那个消息,就不会那么惊讶了。
我回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街碰见了罗丝·沃特福德。
“你看起来很高兴,精神很好,”我说,“有什么事啊?”
她笑了,眼里闪着光,充满我熟悉的那种恶意。那意味着她听到了有关一个朋友的传闻,这位文学女性的直觉完全处于警觉状态。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了,是不是?”
不仅她的面孔,而且她的全身都给人迫不及待的感觉。我点了点头。我怀疑那个可怜鬼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赔了本,或是让公共汽车轧伤了。
“多可怕呀,是吧?他扔下妻子出走了。”
沃特福德女士肯定觉得,这个话题不适合在杰明街的路边详谈,于是她像艺术家一样只抛出事实,然后说不知道细节。我不能对她做出不公正的判断,认为她仅仅因为谈话环境这么点小事就不透露细节,但她是很固执的。
我气愤地追问,她回答:“告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她高傲地耸了耸肩说:“我相信,市里一家茶点店已有一个年轻姑娘辞职了。”
她冲着我笑了笑,然后说她预约了要去看牙科医生,便得意洋洋地走了。与其说我感到沮丧,不如说我兴趣倍增。在那些日子里,我还缺乏第一手的生活经验,遇上一件发生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并同书上讲的类似的事,我非常激动。我承认,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现在已经习惯看到熟人中发生这类事了。可是当时我还是有点震惊的。斯特里克兰一定有四十岁了,这个年龄的男人竟然陷入爱情纠葛,真令人作呕。我那时年轻自负,容易走极端,认为三十五岁是男人谈恋爱而又不丢人现眼的最高年龄界限。对我个人来说,这个消息令我有些尴尬,因为在这之前我从乡下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了信,告诉她我要回伦敦,并说我要在某日去跟她喝茶,除非她回信告诉我不要去。今天就是定好的日子,而我并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回信。她是想见我,还是不想见我?很可能她在气愤之中忘了我的信。也许我不去更明智。再说,她也许想对家事保密,我要是流露出听说过这奇怪的消息,那就太不慎重了。我一方面怕伤害这个善良女人的感情,另一方面又怕妨碍她的事,这让我很费思虑。我觉得她一定很痛苦,我不愿意看着别人痛苦而自己又帮不了忙;但我内心又有一个愿望,想看看她怎样应对这件事,为此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突然想,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还是上门拜访,然后让女仆给斯特里克兰太太传话,问是否方便接待我。这样她要是想把我打发走也还有机会。可是我把准备好的话说给女仆时,感觉简直尴尬透了。在昏暗的过道等待回话的时候,我不得不鼓足全部勇气不让自己逃跑。女仆回来了。根据我那被激活的想象,她的姿态暗示她完全了解这家发生的灾难。
“先生,请走这边。”她说。
我跟着她走进客厅。里面的窗帘半掩着,把屋子遮暗一些,斯特里克兰太太正背对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前,借助微暗的炉火暖后背。我进去觉得极其尴尬。我想象我的到来使他们大吃一惊,而斯特里克兰太太让我进屋只是因为她忘记取消与我的约会了。我想象上校很讨厌我来打扰。
“先前我不清楚你想不想让我来。”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
“当然想啦,安妮马上就把茶端上来。”
即便在遮暗了的屋子里,我仍不由自主地看出,斯特里克兰太太整个脸都肿了,满是泪水。她的皮肤本来就不大好,现在呈土黄色。
“你还记得我的姐夫,是不是?你们在这儿吃饭时见过,就在假期之前。”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难为情,想不出说什么话,可是斯特里克兰太太给我解了围。她问我夏天一直在做什么,有了这个话题,我才和他们谈了一会儿,直到茶端上来。上校要了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
“艾米,你最好也喝杯酒。”他说。
“不喝,我要喝茶。”
这是说明发生了不愉快的事的第一个迹象。我没有理会,只是尽力让斯特里克兰太太专注于谈话。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没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我才能有礼貌地告辞;我问自己,斯特里克兰太太究竟为什么允许我来访。这里没有鲜花,夏天收起来的各种小摆设也没再摆上;一向显得那么温情的房间里有一种忧郁和僵冷的氛围;这氛围给你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人死了,就躺在墙壁的另一边。我喝完了茶。
“你抽支烟吗?”斯特里克兰太太问。
她环顾四周找烟盒,可是没找到。
“恐怕没有了。”
她突然泪流满面,匆匆跑出了客厅。
我心里一惊。我现在猜想,香烟通常都是她丈夫买的,缺少香烟勾起了她对丈夫的回忆;她感到她习惯使用的方便生活的小物件都不见了,这新的感觉突然让她痛苦万分。她意识到,旧日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体面的社交聚会维持不下去了。
“我想你大概愿意让我离开吧。”我对上校说,同时站起身来。
“我猜你已经听说那个无赖抛弃她的事了。”他气哼哼地大喊。
我迟疑了片刻。
“你知道人们是怎么传闲话的。”我回答,“我隐约听说出了点事。”
“他拔腿跑了。带着一个女人去了巴黎。连一个便士都没给艾米留下。”
“我很难过。”我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上校一口气喝下杯中的威士忌。他约莫五十岁,又高又瘦,留着两撇小胡子,头发灰白。他有浅蓝色的眼睛和薄嘴唇。我记得上次见到他时,他是一张傻气的脸,他引以为荣的是,在退役前的十年间曾一星期打三次马球。
“我想斯特里克兰太太这会儿不愿意我打扰她,”我说,“你可以告诉她我多替她难过吗?如果有什么事我可以做的,我很高兴帮忙。”
他没有理会我。
“我不知道她今后会怎么办。还有孩子呢。他们能靠喝西北风过活吗?十七年了。”
“什么十七年?”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愠怒地说,“我一直不喜欢那人。当然啦,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容忍他。你以为他是个绅士吗?她真不该嫁给他。”
“这事就这么完了吗?”
“她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主动提出离婚。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我正跟她说这事。‘交离婚申请吧,我亲爱的艾米,’我说,‘你对自己负有责任,对孩子们负有责任。’别让我再看见那家伙。我会把他打个半死的。”
我不禁想,麦克安德鲁上校打他会有困难,因为在我印象中斯特里克兰是个身高体壮的家伙。可是我什么都没说。有义愤而无臂力,无法直接惩罚罪人,这总是令人痛苦的。我正要再次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太太突然回来了。她已经擦干了眼泪,并且在鼻子上抹粉补了妆。
“很抱歉我失态了,”她说,“我很高兴你没走。”
她坐了下来。我真不知道说什么。我不好意思谈论与自己无关的事。那时我并不了解女人摆脱不掉的罪孽——热衷于跟任何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
“众人都在议论这事吧?”
我吓了一跳,她竟然臆想我已经知道了她家的不幸。
“我刚刚回来。我只见过罗丝·沃特福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太太拍起手来。
“详细告诉我她是怎么说的。”我迟疑了,她还是让我说,“我特别想知道。”
“你知道人们是怎么说的。她的话不很可靠,是吧?她说你的丈夫离开了你。”
“就这个吗?”
我不愿意重复罗丝·沃特福德告别时说的关于茶点店姑娘的话。我没有照实说。
“她没说他跟谁走了吗?”
“没有。”
“我就想知道这一点。”
我有点困惑,但不管怎么说,我明白现在可以告辞了。和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的时候,我告诉她,如果我能帮她,我会很高兴的。她有气无力地笑了。
“太谢谢你了。我不知道有谁能帮我做什么事。”
我羞于直接表示同情,就转过身去和上校告别。他没有握我的手。
“我正要走。你要是往维多利亚大街东头去,我就跟你一起走。”
“好的。”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