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我细想我的差事,心中疑虑。现在我见不着斯特里克兰太太悲伤的样子,就能更冷静地考虑这件事了。我看出她的行为有很多矛盾之处,感到费解。她确实很不开心,可是为了激发我的同情心,她竟然故意显示她的不开心。很明显,她早就打算哭了,因为她给自己准备了足够多的手帕;我当时倒是很赞赏她的预见,可是过后一想,这大概让她的眼泪不那么感人了。我不能断定,她希望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惧怕流言蜚语;我感到困惑,我怀疑,爱情受鄙视的痛苦与虚荣心受伤的痛苦在她破碎的心里融合在了一起(在年轻的我看来,后一种痛苦是邪恶的)。那时我还不了解人性有多么矛盾;我不了解真诚的人性格中有多少虚饰的成分,高尚的人性格中有多少卑鄙的成分,或者堕落的人性格中有多少善良的成分。
可是我这趟旅行多少有点冒险的性质,快到巴黎时,我的精神振奋起来。我也从戏剧的观点看自己,很高兴能扮演一个受到信任的朋友的角色,把犯错误的丈夫带回给宽恕他的妻子。我决心第二天晚上去拜访斯特里克兰,因为我本能地感到拜访的时机必须精心选择。要想在午餐会之前打动人的情感肯定难有效果。那时我自己也常常思虑爱情之事,但总是在喝下午茶之后才能想象婚恋的幸福。
我在自己住的旅馆向人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暂住地。那是个名叫“比利时人”的旅馆。但让我颇感惊奇的是,看门人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我从斯特里克兰太太嘴里听说那是个豪华的大旅馆,在里沃利路的后面。我们在电话簿(旅馆商号指南)里找到了它。只有一个旅馆叫这个名字,在修士路上。那个区不是豪华区域;甚至不是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这肯定不是我要找的那个。”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在巴黎没有别的旅馆叫这名字。我突然想,斯特里克兰到底还是隐瞒了他的地址。他把我知道的这个地址给他的合伙人,可能是跟他耍花招。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隐约感觉,斯特里克兰把那位狂怒的证券经纪人叫到巴黎,让他到一个坐落在陋巷的名声不好的旅馆来干傻事,很符合他的幽默感。尽管如此,我想最好是去那里看一看。第二天下午六点左右,我坐出租马车去了修士街,到了那条街的街角便下了车,把马车打发走了,因为我想步行到那家旅馆,先在外面看一看再进去。那条街上有很多为穷人提供必需品的小店铺。我走到街的中段,发现比利时人旅馆就在左手边。我自己住的旅馆就够简朴了,但与这家比起来却显得很壮观。这家旅馆的高楼很破败,一定是多年没油刷过了,它那落魄的样子使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干净整齐了。旅馆的窗户很脏,都是关着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住的肯定不是这个地方;他为了那个不知名的勾魂女人放弃了自己的荣誉和责任,正跟她一起过着不合法的奢华生活呢。我很恼火,因为我觉得被人愚弄了,我差一点转身就走,不想打听了。不过我还是走了进去,只是为了回去能告诉斯特里克兰太太我已尽了最大的努力。
旅馆的门开在一个店铺的侧面。门敞开着,进门处有一块牌子:“办公室在二楼”[39]。我走上狭窄的楼梯,在驻脚台上发现一个像小亭子的玻璃隔间,里面有一张办公桌和两把椅子。隔间外面有一张长凳,我猜想可能是给守夜人用的,好让他度过不安的黑夜。周围没有人,但是一个电铃下面标着“侍者”[40]。我按了铃,侍者很快就出现了。是个年轻人,目光狡黠,表情冷漠。他穿着衬衫和地毯拖鞋。
我不知道我问话时为什么尽可能装出很随便的样子。
“请问斯特里克兰先生住这儿吗?”我问。
“三十二号。在六楼。”
我是那么惊奇,一时没有做出回应。
“他在吗?”
侍者看了看办公室[41]里的黑板。
“他没把钥匙留在这儿。你上楼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问一个问题。
“太太在吗?”[42]
“先生是一个人。”[43]
我上楼梯时,侍者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楼梯又暗又闷,有一股发霉的怪味。上了三段楼梯后,一个穿着睡袍、头发蓬乱的女人开了门,我走过时她默默地看着我。最后我到了六楼,敲了三十二号的门。里面传来响声,门开了一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站在我面前。他没说一句话,显然不认识我了。
我报了自己的名字。我尽力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七月份我有幸在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快乐地说,“很高兴见到你。请坐吧。”
我进了屋。那是一个很小的房间,摆着法国人熟知的路易·菲力普时代式样的家具,显得很拥挤。有一张大木床,上面有微微鼓起的红色鸭绒被。有一个大衣橱、一个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还有两把蒙着红色棱纹平布罩的软座椅子。一切都很肮脏破旧。麦克安德鲁上校那么自信地描述的那种骄奢淫逸的生活,在这儿连一点迹象都找不到。斯特里克兰把堆在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我才坐下了。
“我能为你做什么吗?”他问。
在这个小房间里他显得比我记忆中的要高大。他穿着一件旧的诺福克式上衣,有好几天没刮胡子了。我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虽然穿得非常整齐干净,可是看上去很不随意;现在,他穿得很不整齐,邋里邋遢,却显得很舒服。我不知道他对我事先准备好的说辞会作何反应。
“我受你太太的委托来看看你。”
“我正要出去喝点餐前酒。你也去吧。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能喝。”
“那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礼帽,那帽子早该刷了。
“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饭吧?知道吗,你还欠我一顿饭呢。”
“当然啦。你就一个人吗?”
我暗自称赞自己很自然地提出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啊,是啊。事实上,我有三天没跟任何人说过话了。严格地讲,我的法语不是太好。”
下楼时我走在他前面,心想那个茶点店的姑娘不知怎么样了。他们两人已经吵架了吗,还是他的迷恋劲儿过去了?看来不可能,按目前的情况看,如果他在最近一年里一直按部就班地准备迈出这决绝的一步,就不可能发生那些情况。我们步行到克利希大街,来到一家大的餐馆,坐到人行道上的一张餐桌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