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位于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内刚举行完一场施洗仪式,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身上还穿着教堂司事长袍。他将新袍子收起来,只在参加葬礼和婚礼的场合才舍得拿出来穿(上流社会人士喜欢选择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举办此类典礼)。衣服折叠得有棱有角,仿佛不是一件普通的羊驼毛织物,而是用上古青铜制成的。他身上穿的这件比那件新的稍微旧一点。穿上司事长袍他就格外得意,因为这是他神圣职责的象征。少了长袍(当他脱下衣服回家时)他就忐忑不安,仿佛身上少了些什么。他精心打理,亲手熨烫。担任这个教堂的司事十六年来,他穿过无数长袍,但旧长袍他一件都舍不得扔,全部收藏起来,用牛皮纸精心包好,放在卧室衣橱下面的抽屉里。
司事默默地忙碌着,换下大理石洗礼盘的彩漆木盖,搬开为体弱老妇准备的椅子。他要等牧师完成小法衣室的仪式,进去打扫完卫生再回家。他看着牧师走过圣坛,在高高的圣台前跪下,走下通道,身上依然穿着法衣。
“他还在瞎晃悠什么?”司事自言自语道,“他不知道现在是我的下午茶时间吗?”
牧师是新近委派来的,面色红润,精力充沛,四十多岁。艾伯特·爱德华至今还在替前任牧师惋惜,那是个老派牧师,总是用清脆的嗓音不慌不忙地布道,还经常跟贵族教民们外出吃饭。他喜欢让教堂的一切保持原样,从不吹毛求疵。他可不像这位新牧师,什么事情都要插手。不过艾伯特·爱德华宽宏大量。圣彼得教堂环境优美,教民素质很高。新牧师来自东区[21],不可能指望他一下就能跟贵族教徒合拍。
“总是这样四处插手,”艾伯特·爱德华说,“不过,过些日子,他会学聪明的。”
牧师从通道上走过来,在距离司事足够近的地方停下脚步。如此,在这个神圣的地方,不需要提高嗓门就能对他说话。
“福尔曼,你能到法衣室来一下吗?我有话对你说。”
“好的,先生。”
牧师等着他,两人一起朝法衣室走去。
“施洗仪式非常成功,先生。您刚一接过孩子,孩子就停止哭泣,真有意思。”
“一直都是这样。”牧师略带微笑说,“不管怎么说,我可是老手了。”
他用自己的方式抱起孩子,几乎总能让孩子立刻止住哭声,他从心底感到自豪。孩子的母亲和保姆看到他将婴儿放进穿着白色法袍的臂弯时露出羡慕的表情,这表情他并不陌生。司事知道,赞美他的天赋会令他高兴。
牧师在艾伯特·爱德华的前头走进法衣室。艾伯特·爱德华发现里面还有两位教会委员,略吃了一惊。他没有留意他们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两人和蔼地朝他点头致意。
“下午好,大人。下午好,爵士。”他一一问好。
他们俩都上了年纪,担任教会委员的时间跟艾伯特·爱德华担任司事的时间一样长。两人坐在宽大的餐桌边,餐桌是前任牧师多年前从意大利买回的。牧师则在两人中间的空椅子上坐下。艾伯特·爱德华隔着桌子面对他们仨坐下,心下稍感不安,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想起来,风琴手演奏时出了岔子,他们费尽心机替他遮掩。在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这样的教堂里,绝不容忍任何丑闻。牧师涨红的脸上显露出坚定而慈祥的表情,但另外两人表情略显凝重。
“肯定是牧师因什么事情跟他们纠缠不清,”司事心想,“一定是他鼓动他们做什么事,他们不想做。肯定是这样,等着瞧吧。”
艾伯特·爱德华心里虽然这么想着,轮廓鲜明、五官端正的脸上却不露痕迹。他恭敬地坐在那里,却也并不谄媚讨好。担任教堂职务之前,他当过管家,当然啦,主家是豪门大户。他的行为举止无可挑剔。他最初在一位富商家里当听差,凭借自己的能力,在男仆中从第四名逐渐上升到第一名。他还在一位寡居的贵妇人家里当过男管家,独当一面。来到圣彼得教堂之前,他在一位离任的大使家里当管家,手下管着两名男仆。他瘦高个儿,严肃,有派头。看起来即便不像公爵,至少也像个扮演公爵的演员。他机智老练、沉着稳重、正直自信。他的品格无可指摘。
牧师开门见山地说:
“福尔曼,我们有个不幸的消息要向你宣布。你在这里干了很多年,我相信两位委员阁下和我一样,对你的工作表现都非常满意。”
两位教会委员点点头。
“但是几天前我了解到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情况,职责所在,我觉得有必要告知教会委员。我发现,你既不会看书,又不会写字,这让我太吃惊了。”
司事脸上并未显露出尴尬的表情。
“这一点前任牧师知道,先生,”他回答说,“他说没关系。他总是说,他觉得世人接受的教育过多,其实并不好。”
“这话我可是闻所未闻,”委员惊叹道,“难道说,你当十六年教堂司事,从来没学习读书写字吗?”
“先生,我十二岁就给人当差。在第一个雇主家里,厨师想教我识字,但我似乎一窍不通。此后,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我一直没时间学。我从来也不觉得有这个必要。我觉得很多年轻人浪费太多时间读书,这些时间本来可以更有作为。”
“你难道不想读新闻吗?”另一位委员问道,“难道不想写信吗?”
“没有必要啊,阁下,我似乎过得很好。近年来,报纸上都有图片,有些什么新闻我一看就明白。我妻子肚子里很有些墨水,我想写信的话,就让她帮我。不过,我也并不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啊。”
两位委员不安地看了牧师一眼,然后低下头瞅着桌子。
“福尔曼,我已经就这事跟两位委员商量妥了,他们也非常同意我的看法,这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在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不能容许司事既不能读又不会写。”
艾伯特·爱德华瘦削的脸涨得通红,他不安地蹉动两只脚,什么话也没说。
“原谅我,福尔曼。我不是对你有意见。你的工作很出色,我对你的人品和能力都很器重。但是你不识字,万一因此出了什么风险,我们可担当不起。这么做一来是为谨慎起见,同时也是个原则问题。”
“福尔曼,你难道不能学习读书识字吗?”委员问道。
“没办法,先生,恐怕已经为时太晚。你瞧,我不再年轻,年轻的时候都读不进去,现在就更别指望了。”
“我们可不想为难你,福尔曼。”牧师说,“我和两位委员已经商定。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如果三个月之后你还是不会读书写字,恐怕就只能走人。”
艾伯特·爱德华从来都不喜欢新任牧师。他一开始就说,让他来圣彼得教堂是个错误。他这种人不适合到这种上层社会的教区。现在,他挺直身子。他知道自己的价值,不会任人这般贬损自己。
“很抱歉,先生,只怕这样也无济于事。老狗难学新把戏。我不会读书,不会写字,这些年照样活得好好的。我不是吹嘘,自吹自擂毫无益处,但我得说,我就是这样履行职责,同样赢得了大家的赞赏,就算我能学会,我也不想学。”
“如果是这样的话,福尔曼,恐怕你只能离开这里了。”
“好吧,先生,我能理解。等您找到人顶替我的位置,我即刻辞职走人。”
艾伯特·爱德华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但在牧师和两位委员走后,关上门的那一刻,他再也无法保持面对这一突如其来打击时的冷静、高贵神情,他的嘴唇开始颤抖。他缓步走回法衣室,将司事长袍挂回原处。想起这件长袍见证过的盛大葬礼和浪漫婚礼,他叹了口气。他将一切整理就绪,穿上外套,手里攥着帽子,走过长廊。他锁好教堂大门,漫步穿过广场,满心悲痛。他没有走回家的路,家里香浓的茶水正等他归来。他缓慢前行,心情沉重,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他可不想再回去给人当管家。这么多年来,习惯了当家做主的日子,不管牧师和教会委员怎么认为,事实上一直是他在掌管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他可不能逆来顺受,妄自菲薄。他有笔不小的存款,但坐吃山空肯定不行,而且生活成本逐年上涨。以前,他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就像罗马教皇一样,终身不变。他以前经常想象,牧师在他死后第一个星期天晚上的祷词中极力赞美这位数十年如一日忠诚侍奉上帝,人品堪称楷模的已故司事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他深深叹了口气。艾伯特·爱德华无论是抽烟还是喝酒都很有节制,只在晚餐时喝杯啤酒,或是疲惫时抽支香烟。此时此刻,如果能抽支烟就好了。但他身上没带烟,他四处张望,看哪里有烟草店能买包金叶香烟。四下里没有烟草店,他只好继续向前。街道很长,各种店铺琳琅满目,偏偏就没有一家烟草店。
“这可真奇怪。”艾伯特·爱德华自言自语。
为了探个究竟,他在街上又走了一遍。没有烟草店,确定无疑。他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四处打量着。
“走在这条街上想吸烟的人应该不止我一个吧。”他说,“在这里开家烟草店应该会很不错。烟草糖果店。”
他浑身一个激灵。
“这可是个主意。”他说道,“最想不到的事情往往会摊到头上,真是奇怪。”
他转身走回家,享用下午茶。
“你今天下午不怎么说话,艾伯特?”妻子问。
“我在想事情。”他说。
他认真地考虑所有的细节。第二天,他又去那条小街走了一遍,恰好碰上一家门面出租,看起来正是他想要的店面。二十四小时之后,他已经租下店面。一个月之后,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永远辞别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正式成为烟草商兼报刊经销商。妻子说,从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变成生意人收入会一落千丈,可他回答说,此一时彼一时,如今的教堂已经今非昔比。于是他决定,“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22]。艾伯特·爱德华的生意十分红火。一年多时间过去,他觉得有必要再开一家店面,雇一个人经营。他又找到一条没有烟草店的长街,寻了一间招租的门店,租下房子,做起生意。照例又是成功之举。之后,他想,既然能开两家,就能开六家,于是他在伦敦四处奔走,寻找没有烟草店的长街,遇上招租的店面他就买下来。十年下来,他买了十余家店面,赚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每个星期一他亲自前往所有店面,收集钱款,存进银行。
一天上午,正当他将一大捆钞票和一大袋银币交给收银员时,收银员告诉他银行经理想见他。他被领进办公室,经理跟他握手。
“福尔曼先生,我想跟您谈谈您在我们银行的存款。您知道您具体存了多少钱吗?”
“无法精确到一块两块,先生。但是大概数字我知道。”
“今天上午的存款不算,您的存款已经超过三万英镑。这可是笔巨额存款。我觉得您有必要做些投资。”
“我不想冒任何风险,先生。我知道在银行里很安全。”
“您一点儿都不必担心。我们可以向您推荐一些绝对保值的证券。这样的话,您就能得到比我们所能提供的利息更高的回报。”
福尔曼轮廓分明的脸上现出一丝焦虑。“我从来都不会买股票,全部交给你来处理吧。”他说。
经理笑了。“我们会处理一切。您下次来的时候只需要签转让书。”
“签名我会。”艾伯特不确定地说,“但我怎么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文件?”
“您可以自己看啊。”经理口气立刻严肃起来。
福尔曼先生轻松地笑笑。
“先生,问题就在这里。我不识字。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唐,但事实就是如此,我既不能读又不会写。我只会写我的名字,就连写自己的名字都还是开始做生意之后才学会的。”
经理吃惊地从椅子上站起身。“这真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事啦!”
“确实如此,我一直没机会读书识字,等到上了年纪,又不想学了。人就是这么顽固。”
经理盯着他,仿佛他是个史前怪兽。
“您是说您一手建立起这么生机勃勃的商业,赚了三万英镑,竟然不会读书写字?我的天哪,如果您会读书写字的话,那该会从事多么辉煌的职业啊?”
“这一点我倒是可以告诉您,先生,”福尔曼先生贵族气派的脸上洋溢着笑容,“那我会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辛红娟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