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夕,你得起来了,饭在桌上,你记得吃,我去上班了。”
透过半遮半掩的门缝,叶秦夕偷偷看了眼外面,视线刚好落在客厅玄关处穿着没有一丝皱褶白衬衫的男人,起床气立马消了一半,80%是因为男人温柔的眉眼,20%是因为开了眼照到男人身上好看到过分的阳光
嗯……衬衫是她亲自熨的,男人也是她亲自选的,现在的日子挺对她胃口。
“洛阳,以后的50年,我们也这样过吧!”
被叫洛阳的男人,停下了手上穿袜子的动作,被镜片挡住的眼中,滑过一丝不可置信,很快又弯起嘴角,继续穿鞋,没有去回应叶秦夕可能是一时兴起的胡言乱语。
叶秦夕是什么人呐?
洛阳在关上门的一瞬间眯着眼往屋内看去,却又在在门关上之前移开了视线,回答了脑中莫名其妙闪现出来的怪问题。
叶秦夕是骄阳,是火光,靠近了是会被烧糊的。
床上没有得到回应的叶秦夕并没有怎么生气,她已经习惯了洛阳沉默的样子,如果今天洛阳回应了她这不知所谓的调戏,那才是真的见鬼。
在床上扑腾了几下,床被压的发出了响声,叶秦夕觉得无趣,没骨头似的爬起了床,东倒西歪的进了洗漱间,眼睛不经意瞟到镜子中自己的脸,然后伸出手狠狠的掐了一把,脸上就立刻浮出一块红,叶秦夕没管,指着镜子中的自己骂到:
“你说说你,怎么就不能长的安全一点,你这个样子……洛阳那个小古板又怎么会喜欢的起来。”
说到后面,叶秦夕的声音不自觉小了下来,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喜欢的人,没有她喜欢他那样喜欢自己。
正如她所说,镜子中的女生,皮肤白皙有光泽,鼻子挺直,嘴唇总是带着红,最值得说的倒是那双眼睛,狐狸似的细长,自眼尾轻轻扫拢,眼尾向上勾起,笑的时候能勾魂,像极了各大小说中所描写的狐狸精。
可叶秦夕身边的人说,叶秦夕从小到大干的事儿就没对得起过她这张脸。
小学六年,年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初中到高中更一直是学生会中的骨干成员,什么重活都可以直接上手操作,但是没有一点儿艺术细胞,唯一能唱的歌就是祝你生日快乐,唯一会跳的舞种就是广播体操,大学选的专业也更是让一众不了解她的人目瞪口呆。
叶秦夕顶着一张红颜祸水的脸,就读了中文系,毕业之后拿了几年高薪工资,自顾自的开了一家花店,位置偏不说,开始几个月都会接收到“这个女的有什么想不开”的眼神,后来熟了也就慢慢的好了起来,叶秦夕家有一点儿小钱,任她怎么不着调,叶父叶母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
叶秦夕一边咬着面包一边开花店的门,对面麻将馆的老板娘扯着嗓子跟她打招呼,叶秦夕有样学样跟她打招呼,口水流到面包上,她也不开门了,非常快速的吃掉面包。
麻将店的老板笑了一声,叶秦夕顶着发烫的脸开了花店门,进了花店。
早晨九点,洛小古板应该很忙了吧!
可是她的花店要在人们下班的时候才会忙起来,她之所以会选择这里开花店,是因为她了解到这条巷子里的男人都非常宠老婆!
见有人开了一家花店,那些男士每次下班都会给老婆或女友带一朵花,通常都会拿走玫瑰,开始还要许多男人不买,可是嘛!女人那么爱炫耀的生物,总会在夜晚出去散步或谈天说地的时候,不经意说了出来,于是人们下班后才是叶秦夕正常工作的时候。
叶秦夕托着腮,回忆起洛阳那家伙对她做过最浪漫的事,也是在这家花店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