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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想和你在一起(10)

“这些你比我要想得通透得多。我今天也是仗着为人师多了嘴,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考虑考虑。小姑娘一门心思地胡闹,你不能跟着胡闹。她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这样轻狂的年纪最容易出事,哪里是真的懂什么,日后回想起来,会后悔的。”

这样虚虚实实的一段话,让温少远想了一整天。

他不能放任闻歌不管,但也的确受这些因素约束太久,而让他困在中心的便是闻歌。

温景梵曾问过他:“闻歌被这样的家庭收养是件好事,无论是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能给予她最好的条件,你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这个问题温少远没有回答,只玩弄着指尖夹着的白棋。看着棋子周身莹润的光泽,他的心却像沉入了无底洞,一直摸不到底。

他对闻歌太过纵容,太过特殊,不止别人不理解,他自己都无法完全想明白,对她这样是因为什么。很多对她做的事,都不符合他的行事作风,失了冷静,失了自制,失了分寸,若是还用“心软”一词解释,已经不足够了。

徐丽青的这番话让他脑海里隐隐有一个念头冒出来,但太过模糊,总是快要抓住时,一转眼又不见了。

对于温景梵的那个问题,却隐约有了答案——不在眼皮子底下搁着,没几天就要出状况的人,让他怎么放心得下?既然管了,就没有半路丢开的道理。

温少远捏了捏眉心,有些烦躁地丢开笔,垂眸看着手下压着的那张白纸,上面已经写了满纸的——闻歌。

刚过了两天,闻歌的情况稳定些后,那晚在现场负责闻歌笔录的女警白薇和同事便找上了门来。

温少远正要出门,见状,先留了下来。

闻歌的声音还有些沙哑,像是含着一把沙砾,声音碰撞时有微微的粗糙感,有些音节甚至吐不清晰,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时候便写在纸上。

闻歌的记性好,表达也足够完整清晰,连说带写的,整个笔录做下来,还算轻松愉快。

白薇只偶尔在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而停顿下来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提个问题让她顺着往下讲。她的声音温和,眉眼舒展,无论什么时候看过去,都像是弯着眼睛在笑一样,亲和力十足。

那天发生的事情,闻歌连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不是没有后怕,只是她习惯性压抑自己的情绪,并未表现出来而已。这会儿边讲边回忆,她原本还有些红润的脸色又苍白如纸,显然那晚的经历,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做完笔录,白薇盖上笔帽,目光在闻歌略显苍白的脸上停留了一瞬,微微笑了笑:“闻歌,我们重新认识下吧。”

闻言,闻歌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没出声。

“我是白君奕的姐姐——白薇。”

闻歌刚端起茶杯要喝一口润润嗓子,闻言,手一抖差点没拿稳。

白薇手疾眼快,稳稳地托了一下她的手腕,弯着一双眸子,笑得格外温婉:“我经常听小奕提起你。”

提起她?估计都不是什么正面形象吧?闻歌微窘。

接下来的话题理所当然地围着白君奕进行,幸好,白薇似乎并不知道他们平日里的相处更多时候是水火不容,所以还算相谈甚欢。

没聊多久,白薇因为还有工作要回去处理,收拾了东西便要离开。

家里没人,辛姨午饭后就回温家收被子去了。

这两天,辛姨虽然留在温少远这里照顾闻歌,但一到晚上,温少远都会送她回温家休息。今天一大早看太阳好就晒了被子出去,结果吃过午饭没多久,这天说变就变,怕下雨淋湿了被子,辛姨收拾好厨房就被张叔接走了。

至于温少远,闻歌一直没看见他,就连招待两位女警的茶水都是她去倒的,她还以为温少远早就去盛远了,于是起身去送人。

白薇刚迈出房间,就听见开门声,循着声音看去,正好对上温少远的目光。他的眼神沉静,这一眼对上,只觉得凉凉的,毫无温度,偏他面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只让人觉得气质清冷,而非疏离冷漠。

这一眼只是呼吸之间,转眼,温少远微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目光一转,下一秒就落在了她身后那个小女孩的身上。

白薇回头看了眼。

闻歌也在这时看见了温少远,眼睛倏地一亮:“小叔,你还在家啊?”

温少远轻嗯了一声,抬步走上前:“我送你们出去。”

白薇点头,唇边噙着笑,温和又不失亲切:“你就是闻歌的小叔吗?”

向来,别人提起他时都是“盛远酒店的总裁”或者是“温老的孙子”,倒是头一次听到有人说“你是闻歌的小叔”。

温少远不着痕迹地看了她一眼,面上未有任何异样,微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白薇要不是看见过那晚他对身后的小姑娘如何温言软语,几乎要以为他的本性就是这样。察觉到他的疏离,她笑意微敛,解释道:“真巧,我的弟弟和闻歌是同班同学,听说还同桌了两年,感情非常好。”

温少远的脚步一顿,脑中立刻冒出一个名字——白君奕。

说起来,他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闻歌在他面前提起它的概率是十分之七,只要讲到学校里的事情,毫不意外地都有这个人存在。

他看了眼垂头跟着的闻歌,转回头时,神情自若道:“是吗?我这侄女不爱说话,倒没听她提起过。”

闻歌竖起的耳朵抖了抖,疑惑地看了眼走在她前面的温少远。

白薇唇边的笑意一僵,有一瞬的尴尬,但也只是一瞬,便恢复如常:“原来是这样。”话落,已经走到了门口。

白薇转身看了眼闻歌,蹲下来,轻轻拉住她的手:“小奕想星期六下午来看看你,你方便吗?”

温少远眉心一蹙,双手在闻歌的肩上虚扶了一把,替她回答:“恐怕有些不方便,我这两天要带她去L市一趟。”

若不是语气歉然,表情也像那么一回事,白薇都要觉得温少远是不待见她了。

“没有关系。”白薇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

同事已经开门走出去了,她也没有多留,和闻歌告完别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白薇和她同事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闻歌这才关上门。

刚转身,她就看见站在她身后还未收回目光的温少远。

她仰起头,看着一脸坦然的温少远,嘀咕道:“小叔,你什么时候说要带我去L市了?”

温少远并未立刻回答,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停留了一瞬,才淡淡地问道:“你不想去?”

那声音就像是A市初秋时街头随处可见的落叶,从树枝上飘落下来,又带了几分不可抗拒的轻微脆响,一时让闻歌分辨不清他这句话中隐藏的究竟是什么心思。

她抿了抿唇,想起前不久和温少远不欢而散后,她赌气没和他一起去L市的事。原本还想着如果他来劝劝,哪怕是一句,她立马摇尾巴跟着走,可是后来呢?他没问、没提,像是从未发生过这件事一样。

他没答应过带她回去看外婆,给外婆上上香,而她也从未渴望回去看看故土、看看外婆的坟碑,何况还是在现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中考在即,徐丽青也在N市,没赶回来。

这么想着,闻歌心中又生出几分不解来,总觉得温少远这个时候提出要带她去L市,是有什么目的,可是对她又能有什么企图?

见她迟疑,温少远微弯下腰,与她平视,语气温和下来,带了几分诱哄:“明天下午就走,星期天赶回来,周一就回学校上课吧!嗯?”

最后那个音节,语气上扬,几分慵懒,几分倦怠,却酥麻入骨。

闻歌头脑一热,什么也顾不得想,晕乎乎地点头答应了。

觉得这件事突然的,不止闻歌这位当事人,还有在饭桌上听说这件事的辛姨。

她不赞同地皱皱眉,抗议的同时还不忘给闻歌舀了一碗汤添在手边的碗里:“身体刚好就带她去L市,况且这还上学呢……你让闻歌的养母怎么想啊?”

闻歌专心地喝着汤,耳朵却留意着温少远的回答。

“她知道。”他的声音有些含糊,停顿了一瞬,看向装模作样的闻歌,手指微屈,在桌面轻敲了一下,沉着语气警告道:“专心吃饭。”

“你别老欺负她。”辛姨瞪了温少远一眼,不满地出声维护。

温少远看着偷偷抬起头露出一脸得意的闻歌,神色莫辨,良久,他扶了扶额,有些无奈——到底谁欺负谁了?

只小住两天,闻歌并没有带很多东西,只收拾了一个书包,背着就上飞机了。

外婆去世前把房子留给了她,可是这几年她连家都回不去,那屋子肯定不能住人了,所以,温少远说带她去酒店住两天,她虽然有些遗憾,但也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在飞机上睡了一整晚,虽然舒适度不够,闻歌的精神却很好,再次踏上这片土地,连呼吸的空气都带了几分熟悉感。

在酒店的餐厅吃了午饭,下午也没有闲着,闻歌和温少远一起去街上逛了逛。

L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有着江南水乡的清婉秀丽,就连下雨的时候,都自有一股风情。那条老街占了半座L市,几条河流汇聚在一起,弯弯绕绕的,河水清澈,碧波荡漾,单是看着这风景,便能沉浸在这水乡的温柔里。

隔日一大早,二人去看望外婆。

墓园的清晨含着浓重的水汽,不过是从墓园大门进去没走多久,额前的头发就被雾气浸湿,微凉的空气让闻歌鼻尖一阵发疼。

这里只有外婆,她在来的路上买了一束鲜花,也不顾石阶湿漉漉的,屈膝跪在墓前,恭恭敬敬地把花敬上。

温少远站在她身旁,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良久,才移开目光,走远了几步看着她。

她挺直着背脊,神情温顺,只眉心微微蹙起,像是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他看了,心里一阵沉闷,那是一种从踏入墓园开始就有的沉重感。

闻歌知道,整个上午都是她自己的,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抱怨功课太多,抱怨同桌品行“恶劣”,老是欺负她,抱怨学校的午餐不好吃……只抱怨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只字未提她这两年孤身一人,过得有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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