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说起来已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如今我还记得清楚,因为那是我生平中一个最深刻的印象。有一年夏天,我到苏格兰西北海滨一个叫作爱约夏的地方去游历,想趁便去拜访农民诗人彭斯的草庐。那一带地方风景仿佛日本内海而更曲折多变化。海湾伸入群山间成为无数绿水映着青山的湖。湖和山都老是那样恬静幽闲而且带着荒凉景象,几里路中不容易碰见一个村落,处处都是山、谷、树林和草坪。走到一个湖滨,我突然看见人山人海——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穿深蓝大红衣服的,褴褛蹒跚的,蠕蠕蠢动,闹得喧天震地:原来那是一个有名的浴场。那是星期天,人们在城市里做了六天的牛马,来此过一天快活日子。他们在炫耀他们的服装,他们的嗜好,他们的皮肉,他们的欢爱,他们的文雅与村俗。像湖水的波涛汹涌一样,他们都投在生命的狂澜里,尽情享一日的欢乐。就在这么一个场合中,一位看来像是皮鞋匠的牧师在附近草坪中竖起一个讲台向寻乐的人们布道。他也吸引了一大群人。他喧嚷,群众喧嚷,湖水也喧嚷,他的话无从听清楚,只有“天国”“上帝”“忏悔”“罪孽”几个较熟的字眼偶尔可以分辨出来。那群众常是流动的,时而由湖水里爬上来看牧师,时而由牧师那里走下湖水。游泳的游泳。听道的听道,总之,都在凑热闹。
对着这场热闹,我伫立凝神一反省,心里突然起了一阵空虚寂寞的感觉,我思量到生命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显然就是生命。我首先感到的是这生命太不调和。那么幽静的湖山当中有那么一大群嘈杂的人在嬉笑取乐,有如佛堂中的蚂蚁抢搬虫尸,已嫌不称;又加上两位牧师对着那些喝酒、抽烟、穿着游泳衣裸着胳膊大腿卖眼色的男男女女讲“天国”和“忏悔”,这岂不是对于生命的一个强烈的讽刺?约翰授洗者在沙漠中高呼救世主来临的消息,他的声音算是投在虚空中了。那位苏格兰牧师有什么可比约翰的?他以布道为职业,于道未必有所知见,不过剽窃一些空洞的教门中语扔到头脑空洞的人们的耳里,岂不是空虚而又空虚?推而广之,这世间一切,何尝不都是如此?比如那些游泳的人们在尽情欢乐,虽是热烈,却也很盲目,大家不过是机械地受生命的动物的要求在鼓动驱遣,太阳下去了,各自回家,沙滩又恢复它的本来的清寂,有如歌残筵散。当时我感觉空虚寂寞者在此。
但是像那一大群人一样,我也欣喜赶了一场热闹,那一天算是没有虚度,于今回想,仍觉那回事很有趣。生命像在那沙滩所表现的,有图画家所谓阴阳向背,你跳进去扮演一个角色也好,站在旁边闲望也好,应该都可以叫你兴高采烈。在那一顷刻,生命在那些人们中动荡,他们领受了生命而心满意足了,谁有权去鄙视他们,甚至于怜悯他们?厌世疾俗者一半都是妄自尊大,我惭愧我有时未能免俗。
孔子看流水,发过一个最深永的感叹,他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生命本来就是流动,单就“逝”的一方面来看,不免令人想到毁灭与空虚;但是这并不是有去无来,而是去的若不去,来的就不能来,生生不息,才能念念常新。莎士比亚说生命“像一个白痴说的故事,满是声响和愤激,毫无意义”,虽是慨乎言之,却不是一句见道之语。生命是一个说故事的人,虽老是抱着那么陈腐的“母题”转,而每一顷刻中的故事却是新鲜的,自有意义的。这一顷刻中有了新鲜有意义的故事,这一顷刻中我们心满意足了,这一顷刻的生命便不能算是空虚。生命原是一顷刻接着一顷刻地实现,好在它“不舍昼夜”。算起总账来,层层实数相加,决不会等于零。人们不抓住每一顷刻在实现中的人生,而去追究过去的原因与未来的究竟,那就犹如在相加各项数目的总和之外求这笔加法的得数。追究最初因与最后果,都要走到“无穷追溯”(Reductio ad infintum)。这道理哲学家们本应知道,而爱追究最初因与最后果的偏偏是些哲学家们。这不只是不谦虚,而且是不通达。一件事物实现了,它的形相在那里,它的原因和目的也就在那里。种中有果,果中也有种,离开一棵植物无所谓种与果,离开种与果也无所谓一棵植物(像我的朋友废名先生在他的《阿赖耶识论》里所说明的)。比如说一幅画,有什么原因和目的!它现出一个新鲜完美的形象,这岂不就是它的生命,它的原因、它的目的?
且再拿这幅画来比譬生命。我们过去生活正如画一幅画,当前我们所要经心的不是这幅画画成之后会有怎样一个命运,归于永恒或是归于毁灭,而是如何把它画成一幅画,有画所应有的形相与生命。不求诸抓得住的现在而求诸渺茫不可知的未来,这正如佛经所说的身怀珠玉而向他人行乞。但是事实上许多人都在未来的永恒或毁灭上打计算。波斯大帝带着百万大军西征希腊,过海勒斯朋海峡时,他站在将台看他的大军由船桥上源源不绝地渡过海峡,他忽然流涕向他的叔父说:“我想到人生的短促,看这样多的大军,百年之后,没有一个人还能活着,心里突然起了阵哀悯。”他的叔父回答说:“但是人生中还有更可哀的事咧,我们在世的时间虽短促,世间没有一个人,无论在这大军之内或在这大军之外,能够那样幸运,在一生中不有好几次不愿生而宁愿死。”这两人的话都各有至理,至少是能反映大多数人对于生命的观感。嫌人生短促,于是设种种方法求永恒。秦皇汉武信方士,求神仙,以及后世道家炼丹养气,都是妄想所谓“长生”。“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这本是诗人愤疾之言,但是反话大可做正话看;也许做正话看,还有更深的意蕴。说来也奇怪,许多英雄豪杰在生命的流连上都未能免俗,我因此想到曹孟德的遗嘱:
吾死之后,葬于邺之西冈上,妾与妓人皆著铜雀台,台上施六尺床,下穗帐。朝哺上酒脯粻糒之属,每月朔十五,辄向帐前作伎,汝等时登台望吾西陵墓田。
他计算得真周到,可怜虫!谢朓说得好:
穗帷飘井干,樽酒若平生。
郁郁西陵树,讵闻歌吹声!
孔子毕竟是达人,他听说桓司马自为石郭,三年而不成,便说“死不如速朽之为愈也”。谈到朽与不朽问题,这话也很难说。我们固无庸计较朽与不朽,朽之中却有不朽者在。曹孟德朽了,铜雀台妓也朽了,但是他的那篇遗嘱,何逊谢朓李贺诸人的铜雀台诗,甚至于铜雀台一片瓦,于今还叫讽咏摩挲的人们欣喜赞叹。“前水复后水,古今相续流”,历史原是纳过去于现在,过去的并不完全过去。其实若就种中有果来说,未来的也并不完全未来,这现在一顷刻实在伟大到不可思议,刹那中自有终古,微尘中自有大千,而汝心中亦自有天国。这是不朽的第一义谛。
相反两极端常相交相合。人渴望长生不朽,也渴望无生速朽。我们回到波斯大帝的叔父的话:“世间没有一个人在一生中不有好几次不愿生宁愿死。”痛苦到极点想死,一切自杀者可以为证;快乐到极点也还是想死,我自己就有一两次这样经验,一次是在二十余年前一个中秋前后,我乘船到上海,夜里经过焦山,那时候大月亮正照着山上的庙和树,江里的细浪像金线在轻轻地翻滚,我一个人在甲板上走,船上原是载满了人,我不觉得有一个人,我心里那时候也有那万里无云,水月澄莹的景象,于是非常喜悦,于是突然起了脱离这个世界的愿望。另外一次也是在秋天,时间是傍晚,我在北海里的白塔顶上望北平城里的楼台烟树,望到西郊的远山,望到将要下去的红烈烈的太阳,想起李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那两个名句,觉得目前的境界真是苍凉而雄伟,当时我也感觉到我不应该再留在这个世界里。我自信我的精神正常,但是这两次想死的意念真来得突兀。诗人济慈在《夜莺歌》里于欣赏一个极幽美的夜景之后,也表示过同样的愿望,他说:
Now more than ever seems it rich to die
(现在死像比任何时都较丰富)
他要趁生命最丰富的时候死,过了那良辰美景,死在一个平凡枯燥的场合里,那就死得不值得。甚至于死本身,像鸟歌和花香一样,也可成为生命中一种奢侈的享受。我两次想念到死,下意识中是否也有这种奢侈欲,我不敢断定。但是如今冷静地分析想死的心理,我敢说它和想长生的道理还是一样,都是对于生命的执着。想长生是爱着生命不肯放手,想死是怕放手轻易地让生命溜走,要死得痛快才算活得痛快,死还是为着活,为着活的时候心里一点快慰。好比贪吃的人想趁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死,怕的是将来吃不到那样好的,根本还是由于他贪吃,否则将来吃不到那样好的,对于他毫不感威胁。
生命的执着属于佛家所谓“我执”,人生一切灾祸罪孽都由此起。佛家针对着人类的这个普遍的病根,倡无生,破我执,可算对症下药。但是佛家也并不曾主张灭生灭我,不曾叫人类做集体的自杀,而只叫人明白一般人所希求的和所知见的都是空幻。还不仅此,佛家在积极方面还要慈悲救世,对于生命是取护持的态度。舍身饲虎的故事显示我们为着救济他生命,须不惜牺牲己生命。我心里对此尚存一个疑惑:既证明生命空幻而还要这样护持生命是为什么呢?目前我对于佛家的了解还不够使我找出一个圆满的解答。不过我对于这生命问题倒有一个看法,这看法大体源于庄子(我不敢说它是否合于佛家的意思)。庄子尝提到生死问题,在《大宗师》篇说得尤其透辟。在这篇里他着重一个“化”字,我觉得这“化”字非常之妙。中国人称造物为“造化”,万物为“万化”。生命原就是化,就是流动与变易。整个宇宙在化,物在化,我也在化。只是化,并非毁灭。草木虫鱼在化,它们并不因此而有所忧喜,而全体宇宙也不因此而有所损益。何以我独于我的化看成世间一件大了不起的事呢?我特别看待我的化,这便是“我执”。庄子对此有一段妙喻:
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莫邪”,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今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成然寐,蘧然觉。
在这个比喻里,庄子破了“我执”,也解决了生死问题。人在造化手里,听他铸,听他“化”而已,强立物我分别,是为不祥。庄子所谓寐觉,是比喻生死。睡一觉醒过来,本不算一回事,生死何尝不如此?寐与觉为化,生与死也还是化。庄周梦为蝴蝶,则“栩栩然蝴蝶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生而为人,死而化为鼠肝虫背,都只有听之而已。在生时这个我在大化流行中有他的妙用,死后我的化形也还是如此,庄子说:
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予因之以求时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予因之以求鸮炙……
物质毕竟是不灭的,漫说精神。试想宇宙中有几许因素来化成我,我死后在宇宙中又化成几许事物,经过几许变化,发生几许影响,这是何等伟大而悠久,丰富而曲折的一个游历、一个冒险?这真是所谓“逍遥游”!
这种人生态度就是儒家所谓“赞天地之化育”,郭象所谓“随变任化”,翻成近代语就是“顺从自然”。我不愿辩护这种态度是否为颓废的或消极的,懂得的人自会懂得,无庸以口舌争。近代人说要“征服自然”,道理也很正大。但是怎样征服?还不是要顺从自然的本性?严格地说,世间没有一件不自然的事,也没一件事能不自然。因为这个道理,全体宇宙才是一个整一融贯的有机体,大化运行才是一部和谐的交响曲,而Cosmos不是Chaos。人的最聪明的办法是与自然合拍,如草木在和风丽日中开着花叶,在严霜中枯谢,如流水行云自在运行无碍,如“鱼相与忘于江湖”。人的厄运在当着自然的大交响曲“唱翻腔”,来破坏它的和谐。执我执法,贪生想死,都是“唱翻腔”。
孔子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人难能的是这“闻道”。我们谁不自信聪明,自以为比旁人高一着?但是谁的眼睛能跳开他那“小我”的圈子而四方八面地看一看?谁的脑筋不堆着习俗所扔下来的一些垃圾?每个人都有一个密不通风的“障”包围着他。我们的“根本感”像佛家所说的,是“无明”。我们在这世界里大半是“盲人骑瞎马”,横冲直撞,怎能不闯祸事!所以说来说去,人生最要紧的事是“明”,是“觉”,是佛家所说的“大圆镜智”。法国人说:“了解一切,就是宽恕一切”,我们可以补上一句:“了解一切,就是解决一切。”生命对于我们还有问题,就因为我们对它还没有了解。既没有了解生命,我们凭什么对付生命呢?于是我想到这世间纷纷扰攘的人们。
载《文学杂志》第2卷第3期,1947年8月
无言之美
孔子有一天突然很高兴地对他的学生说:“予欲无言。”子贡就接着问他:“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这段赞美无言的话,本来从教育方面着想。但是要明了无言的意蕴,宜从美术观点去研究。
言所以达意,然而意绝不是完全可以言达的。因为言是固定的,有迹象的;意是瞬息万变,缥缈无踪的。言是散碎的,意是混整的。言是有限的,意是无限的。以言达意,好像用继续的虚线画实物,只能得其近似。
所谓文学,就是以言达意的一种美术。在文学作品中,语言之先的意象,和情绪意旨所附丽的语言,都要尽美尽善,才能引起美感。
尽美尽善的条件很多。但是第一要不违背美术的基本原理,要“和自然逼真”(True to nature):这句话讲得通俗一点,就是说美术作品不能说谎。不说谎包含有两种意义:一、我们所说的话,就恰似我们所想说的话。二、我们所想说的话,我们都吐肚子说出来了,毫无余蕴。
意既不可以完全达之以言,“和自然逼真”一个条件在文学上不是做不到吗?或者我们问得再直接一点,假使语言文字能够完全传达情意,假使笔之于书的和存之于心的铢两悉称,丝毫不爽,这是不是文学上所应希求的一件事?
这个问题是了解文学及其他美术所必须回答的。现在我们姑且答道:文字语言固然不能全部传达情绪意旨,假使能够,也并非文学所应希求的。一切美术作品也都是这样,尽量表现,非唯不能,而也不必。
先从事实下手研究。譬如有一个荒村或任何物体,摄影家把它照一幅相,美术家把它画一幅画。这种相片和图画可以从两个观点去比较:第一,相片或图画,哪一个较“和自然逼真”?不消说的,在同一视阈以内的东西,相片都可以包罗尽致,并且体积比例和实物都两两相称,不会有丝毫错误;图画就不然,美术家对一种境遇,未表现之先,先加一番选择。选择定的材料还须经过一番理想化,把美术家的人格参加进去,然后表现出来。所表现的只是实物一部分,就连这一部分也不必和实物完全一致。所以图画决不能如相片一样“和自然逼真”。第二,我们再问,相片和图画所引起的美感哪一个浓厚,所发生的印象哪一个深刻,这也不消说,稍有美术口味的人都觉得图画比相片美得多。
文学作品也是同样。譬如《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几句话决没完全描写出孔子说这番话时候的心境,而“如斯夫”三字更笼统,没有把当时的流水形容尽致。如果说详细一点,孔子也许这样说:“河水滚滚地流去,日夜都是这样,没有一刻停止。世界上一切事物不都像这流水时常变化不尽吗?过去的事物不就永远过去决不回头吗?我看见这流水心中好不惨伤呀!……”但是纵使这样说去,还没有尽意。而比较起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九个字比这段长而臭的演义就值得玩味多了!在上等文学作品中——尤其在诗词中——这种言不尽意的例子处处都可以看见。譬如陶渊明的《时运》,“有风自南,翼彼新苗”;《读〈山海经〉》,“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本来没有表现出诗人的情绪,然而玩味起来,自觉有一种闲情逸致,令人心旷神怡。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末二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也没有说出诗人的心绪,然而一种凄凉惜别的神情自然流露于言语之外。此外像陈子昂的《幽州台怀古》:“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虽然说明了诗人的情感,而所说出来的多么简单,所含蓄的多么深远。再就写景说,无论何种境遇,要描写得惟妙惟肖,都要费许多笔墨。但是大手笔只选择两三件事轻描淡写一下,完全境遇便呈露眼前,栩栩如生。譬如陶渊明的《归园田居》:“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四十字把乡村风景描写多么真切!再如杜工部的《后出塞》:“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平沙列万幕,部伍各见招。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寥寥几句话,把月夜沙场状况写得多么有声有色,然而仔细观察起来,乡村景物还有多少为陶渊明所未提及,战地情况还有多少为杜工部所未提及。从此可知文学上我们并不以尽量表现为难能可贵。
在音乐里面,我们也有这种感想,凡是唱歌奏乐,音调由洪壮急促而变到低微以至于无声的时候,我们精神上就有一种沉默肃穆和平愉快的景象。白香山在《琵琶行》里形容琵琶声音暂时停顿的情况说:“水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这就是形容音乐上无言之美的滋味。著名英国诗人济慈(Keats)在《希腊花瓶歌》也说,“听得见的声调固然幽美,听不见的声调尤其幽美”(Heard melodies are sweet:but,those unheard are sweeter),也是说同样道理。大概喜欢音乐的人都尝过此中滋味。
就戏剧说,无言之美更容易看出。许多作品往往在热闹场中动作快到极重要的一点时,忽然万籁俱寂,现出一种沉默神秘的景象。梅特林克(Maeterlinck)的作品就是好例。譬如《青鸟》的布景,择夜阑人静的时候,使重要角色睡得很长久,就是利用无言之美的道理。梅氏并且说:“口开则灵魂之门闭,口闭则灵魂之门开。”赞无言之美的话不能比此更透辟了。莎氏比亚的名著《哈姆雷特》一剧开幕便描写更夫守夜的状况,德林瓦特(Drinkwater)在其《林肯》中描写林肯在南北战争军事旁午的时候跪着默祷,王尔德(O.Wilde)的《温德梅尔夫人的扇子》里面描写温德梅尔夫人私奔在她的情人寓所等候的状况,都在兴酣局紧,心悬悬渴望结局时,放出沉默神秘的色彩,都足以证明无言之美的。近代又有一种哑剧和静的布景,或只有动作而无言语,或连动作也没有,就专靠无言之美引人入胜了。
雕刻塑像本来是无言的,也可以拿来说明无言之美。所谓无言,不一定指不说话,是注重在含蓄不露。雕刻以静体传神,有些是流露的,有些是含蓄的。这种分别在眼睛上尤其容易看见。中国有一句谚语说,“金刚怒目,不如菩萨低眉”,所谓怒目,便是流露;所谓低眉,便是含蓄。凡看低头闭目的神像,所生的印象往往特别深刻。最有趣的就是西洋爱神的雕刻,她们男女都是瞎了眼睛。这固然根据古希腊的神话,然而实在含有美术的道理,因为爱情通常都在眉目间流露,而流露爱情的眉目是最难比拟的。所以索性雕成盲目,可以耐人寻思。当初雕刻家原不必有意为此,但这些也许是人类不用意识而自然碰的巧。
要说明雕刻上流露和含蓄的分别,古希腊著名雕刻《拉奥孔》(Laocoon)是最好的例子。相传拉奥孔犯了大罪,天神用了一种极残酷的刑法来惩罚他,遣了一条恶蛇把他和他的两个儿子在一块绞死了。在这种极刑之下,未死之前当然有一种悲伤惨戚目不忍睹的一顷刻,而古希腊雕刻家并不擒住这一顷刻来表现,他只把将达苦痛极点前一顷刻的神情雕刻出来,所以他所表现的悲哀是含蓄不露的。倘若是流露的,一定带了挣扎呼号的样子。这个雕刻,一眼看去,只觉得他们父子三人都有一种难言之恫;仔细看去,便可发现条条筋肉根根毛孔都暗示一种极苦痛的神情。德国莱辛(Lessing)的名著《拉奥孔》就根据这个雕刻,讨论美术上含蓄的道理。
以上是从各种艺术中信手拈来的几个实例。把这些个别的实例归纳在一起,我们可以得一个公例,就是:拿美术来表现思想和情感,与其尽量流露,不如稍有含蓄;与其吐肚子把一切都说出来,不如留一大部分让欣赏者自己去领会。因为在欣赏者的头脑里所生的印象和美感,有含蓄比较尽量流露的还要更加深刻。换句话说,说出来的越少,留着不说的越多,所引起的美感就越大越深越真切。
这个公例不过是许多事实的总结束。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求出解释这个公例的理由。我们要问何以说得越少,引起的美感反而越深刻?何以无言之美有如许势力?
想答复这个问题,先要明白美术的使命。人类何以有美术的要求?这个问题本非一言可尽。现在我们姑且说,美术是帮助我们超现实而求安慰于理想境界的。人类的意志可向两方面发展:一是现实界,一是理想界。不过现实界有时受我们的意志支配,有时不受我们的意志支配。譬如我们想造一所房屋,这是一种意志。要达到这个意志,必费许多力气去征服现实,要开荒辟地,要造砖瓦,要架梁柱,要赚钱去请泥水匠。这些事都是人力可以办到的,都是可以用意志支配的。但是现实界凡物皆向地心下坠一条定律,就不可以用意志征服。所以意志在现实界活动,处处遇障碍,处处受限制,不能圆满地达到目的,实际上我们的意志十之八九都要受现实限制,不能自由发展。譬如谁不想有美满的家庭?谁不想住在极乐国?然而在现实界决没有所谓极乐美满的东西存在。因此我们的意志就不能不和现实发生冲突。
一般人遇到意志和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大半让现实征服了意志,走到悲观烦闷的路上去,以为件件事都不如人意,人生还有什么意味?所以堕落,自杀,逃空门种种的消极的解决法就乘虚而入了,不过这种消极的人生观不是解决意志和现实冲突最好的方法。因为我们人类生来不是懦弱者,而这种消极的人生观甘心让现实把意志征服了,是一种极懦弱的表示。
然则此外还有较好的解决法吗?有的,就是我所谓超现实。我们处世有两种态度,人力所能做到的时候,我们竭力征服现实。人力莫可奈何的时候,我们就要暂时超脱现实,储蓄精力待将来再向他方面征服现实。超脱到哪里去呢?超脱到理想界去。现实界处处有障碍有限制,理想界是天高任鸟飞,极空阔极自由的。现实界不可以造空中楼阁,理想界是可以造空中楼阁的。现实界没有尽美尽善,理想界是有尽美尽善的。
姑取实例来说明。我们走到小城市里去,看见街道窄狭污浊,处处都是阴沟厕所,当然感觉不快,而意志立时就要表示态度。如果意志要征服这种现实哩,我们就要把这种街道房屋一律拆毁,另造宽大的马路和清洁的房屋。但是谈何容易?物质上发生种种障碍,这一层就不一定可以做到。意志在此时如何对付呢?他说:我要超脱现实,去在理想界造成理想的街道房屋来,把它表现在图画上,表现在雕刻上,表现在诗文上。于是结果有所谓美术作品。美术家成了一件作品,自己觉得有创造的大力,当然快乐已极。旁人看见这种作品,觉得它真美丽,于是也愉快起来了,这就是所谓美感。
因此美术家的生活就是超现实的生活,美术作品就是帮助我们超脱现实到理想界去求安慰的。换句话说,我们有美术的要求,就因为现实界待遇我们太刻薄,不肯让我们的意志推行无碍,于是我们的意志就跑到理想界去求慰情的路径。美术作品之所以美,就美在它能够给我们很好的理想境界。所以我们可以说,美术作品的价值高低就看它超现实的程度大小,就看它所创造的理想世界是阔大还是窄狭。
但是美术又不是完全可以和现实界绝缘的。它所用的工具——例如雕刻用的石头,图画用的颜色,诗文用的语言——都是在现实界取来的。它所用的材料——例如人物情状悲欢离合——也是现实界的产物。所以美术可以说是以毒攻毒,利用现实的帮助以超脱现实的苦恼。上面我们说过,美术作品的价值高低要看它超脱现实的程度如何。这句话应稍加改正,我们应该说,美术作品的价值高低,就看它能否借极少量的现实界的帮助,创造极大量的理想世界出来。
在实际上说,美术作品借现实界的帮助愈少,所创造的理想世界也因而愈大。再拿相片和图画来说明。何以相片所引起的美感不如图画呢?因为相片上一形一影,件件都是真实的,而且应有尽有,发泄无遗。我们看相片,种种形影好像钉子把我们的想象力都钉死了。看到相片,好像看到二五,就只能想到一十,不能想到其他数目。换句话说,相片把事物看得忒真,没有给我们以想象余地。所以相片,只能抄写现实界,不能创造理想界。图画就不然。图画家用美术眼光,加一番选择的功夫,在一个完全境遇中选择了一小部事物,把它们又经过一番理想化,然后才表现出来。唯其留着一大部分不表现,欣赏者的想象力才有用武之地。想象作用的结果就是一个理想世界。所以图画所表现的现实世界虽极小而创造的理想世界则极大。孔子谈教育说:“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相片是把四隅通举出来了,不要你劳力去“复”。图画就只举一隅,叫欣赏者加一番想象,然后“以三隅反”。
流行语中有一句说:“言有尽而意无穷。”无穷之意达之以有尽之言,所以有许多意,尽在不言中。文学之所以美,不仅在有尽之言,而尤在无穷之意。推广地说,美术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只美在已表现的一部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现而含蓄无穷的一大部分,这就是本文所谓无言之美。
因此美术要和自然逼真一个信条应该这样解释:和自然逼真是要窥出自然的精髓所在,而表现出来;不是说要把自然当作一篇印版文字,很机械地抄写下来。
这里有一个问题会发生。假使我们欣赏美术作品,要注重在未表现而含蓄着的一部分,要超“言”而求“言外意”,各个人有各个人的见解,所得的言外意不是难免殊异吗?当然,美术作品之所以美,就美在有弹性,能拉得长,能缩得短。有弹性所以不呆板。同一美术作品,你去玩味有你的趣味,我去玩味有我的趣味。譬如莎氏乐府所以在艺术上占极高位置,就因为各种阶级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欢喜读它。有弹性所以不陈腐。同一美术作品,今天玩味有今天的趣味,明天玩味有明天的趣味。凡是经不得时代淘汰的作品都不是上乘。上乘文学作品,百读都令人不厌的。
就文学说,诗词比散文的弹性大,换句话说,诗词比散文所含的无言之美更丰富。散文是尽量流露的,愈发挥尽致,愈见其妙。诗词是要含蓄暗示,若即若离,才能引人入胜。现在一般研究文学的人都偏重散文——尤其是小说。对于诗词很疏忽。这件事实可以证明一般人文学欣赏力很薄弱。现在如果要提高文学,必先提高文学欣赏力,要提高文学欣赏力,必先在诗词方面特下功夫,把鉴赏无言之美的能力养得很敏捷。因此我很望文学创作者在诗词方面多努力,而学校国文课程中诗歌应该占一个重要的位置。
本文论无言之美,只就美术一方面着眼。其实这个道理在伦理、哲学、教育、宗教及实际生活各方面,都不难发现。老子《道德经》开卷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就是说伦理哲学中有无言之美。儒家谈教育,大半主张潜移默化,所以拿时雨春风做比喻。佛教及其他宗教之能深入人心,也是借沉默神秘的势力。幼儿园创造者蒙台梭利利用无言之美的办法尤其有趣。在她的幼儿园里,教师每天趁儿童玩得很热闹的时候,猛然地在粉板上写一个“静”字,或奏一声琴。全体儿童于是都跑到自己的座位去,闭着眼睛蒙着头伏案假睡的姿势,但是他们不可睡着。几分钟后,教师又用很轻微的声音,从颇远的地方呼唤各个儿童的名字。听见名字的就要立刻醒来。这就是使儿童可以在沉默中领略无言之美。
就实际生活方面说,世间最深切的莫如男女爱情。爱情摆在肚子里面比摆在口头上来得恳切。“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和“更无言语空相觑”,比较“细语温存”、“怜我怜卿”的滋味还要更加甜蜜。英国诗人布莱克(Blake)有一首诗叫作《爱情之秘》(Love’s Secret)里面说:
(一)
切莫告诉你的爱情,
爱情是永远不可以告诉的。
因为她像微风一样,
不做声不做气地吹着。
(二)
我曾经把我的爱情告诉而又告诉,
我把一切都披肝沥胆地告诉爱人了,
打着寒战,耸头发地告诉,
然而她终于离我去了!
(三)
她离我去了,
不多时一个过客来了。
不做声不做气地,只微叹一声,
便把她带去了。
这首短诗描写爱情上无言之美的势力,可谓透辟已极了。本来爱情完全是一种心灵的感应,其深刻处是老子所谓不可道不可名的。所以许多诗人以为“爱情”两个字本身就太滥太寻常太乏味,不能拿来写照男女间神圣深挚的情绪。
其实何止爱情?世间有许多奥妙,人心有许多灵悟,都非言语可以传达,一经言语道破,反如甘蔗渣滓,索然无味。这个道理还可以推到宇宙人生诸问题方面去。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去,不通已极。但是实在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比好一点,是神仙的生活;比坏一点,就是猪的生活——便呆板单调已极,因为倘若件件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创造成功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换句话说,世界有缺陷,可能性(Potentiality)才大。这种可能而未能的状况就是无言之美。世间有许多奥妙,要留着不说出;世间有许多理想,也应该留着不实现。因为实现以后,跟着“我知道了”的快慰便是“原来不过如是”的失望。
天上的云霞有多么美丽!风涛虫鸟的声息有多么和谐!用颜色来摹绘,用金石丝竹来比拟,任何美术家也是作践天籁,糟蹋自然!无言之美何限?让我这种拙手来写照,已是糟粕枯骸!这种罪过我要完全承认的。倘若有人骂我胡言乱道,我也只好引陶渊明的诗回答他说:“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
1924年仲冬于上虞白马湖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美感与联想
美感与快感之外,还有一个更易惹误解的纠纷问题,就是美感与联想。
什么叫作联想呢?联想就是见到甲而想到乙。甲唤起乙的联想通常不外起于两种原因:或是甲和乙在性质上相类似,例如看到春光想起少年,看到菊花想起节士;或是甲和乙在经验上曾相接近,例如看到扇子想起萤火虫,走到赤壁想起曹孟德或苏东坡。类似联想和接近联想有时混在一起,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近;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
意识在活动就是联想在进行,所以我们差不多时时刻刻都在起联想。听到声音知道说话的是谁,见到一个字知道它的意义,都是起于联想作用。联想是以旧经验诠释新经验,如果没有它,知觉、记忆和想象都不能发生,因为它们都得根据过去的经验。从此可知联想为用之广。
联想有时可用意志控制,作文构思时或追忆一时记不起的过去经验时,都是勉强把联想挤到一条路上去走。但是在大多数情境之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听课读书时本想专心,而打球、散步、吃饭、邻家的猫儿种种意象总是不由你自主地闯进脑里来,失眠时越怕胡思乱想,越禁止不住胡思乱想。这种自由联想好比水流湿,火就燥,稍有勾搭,即被牵绊,未登九天,已入黄泉。比如我现在从“火”字出发,就想到红、石榴,家里的天井、浮山、雷鲤的诗,鲤鱼,孔夫子的儿子等,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是这些关系都是偶然的。我的“火”字的联想线索如此,换一个人或是我自己在另一时境,“火”字的联想线索却另是一样。从此可知联想的散漫飘忽。
联想的性质如此。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在“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人看,芳草是很美的。颜色心理学中有许多同类的事实。许多人对于颜色都有所偏好,有人偏好红色,有人偏好青色,有人偏好白色。据一派心理学家说,这都是出于联想作用。例如红是火的颜色,所以看到红色可以使人觉得温暖;青是田园草木的颜色,所以看到青色可以使人想到乡村生活的安闲。许多小孩子和乡下人看画,都只是欢喜它的花红柳绿的颜色。有些人看画,欢喜它里面的故事,乡下人欢喜把孟姜女、薛仁贵、桃园三结义的图糊在壁上做装饰,并不是因为那些木板雕刻的图好看,是因为它们可以提起许多有趣故事的联想。这种脾气并不只是乡下人才有。我每次陪朋友们到画馆里去看画,见到他们所特别注意的第一是几张有声名的画,第二是有历史性的作品如耶稣临刑图、拿破仑结婚图之类,像伦勃朗所画的老太公、老太婆,和后期印象派的山水风景之类的作品,他们却不屑一顾。此外又有些人看画(和看一切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偏重它所含的道德教训。理学先生看到裸体雕像或画像,都不免起若干嫌恶。记得詹姆斯在他的某一部书里说过有一次见过一位老修道妇,站在一幅耶稣临刑图面前合掌仰视,悠然神往。旁边人问她那幅画如何,她回答说:“美极了,你看上帝是多么仁慈,让自己的儿子被牺牲,来赎人类的罪孽!”
在音乐方面,联想的势力更大。多数人在听音乐时,除了联想到许多美丽的意象之外,便别无所得。他们欢喜这个调子,因为它使他们想起清风明月;不欢喜那个调子,因为它唤醒他们以往的悲痛的记忆。钟子期何以负知音的雅名?因为他听伯牙弹琴时,惊叹说:“善哉!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李颀在胡笳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白乐天在琵琶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苏东坡怎样形容洞箫?他说:“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谷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这些数不尽的例子都可以证明多数人欣赏音乐,都是欣赏它所唤起的联想。
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
历来学者对于这个问题可分两派,一派的答案是肯定的,一派的答案是否定的。这个争辩就是在文艺思潮史中闹得很凶的形式和内容的争辩。依内容派说,文艺是表现情思的,所以文艺的价值要看它的情思内容如何而决定。第一流文艺作品都必有高深的思想和真挚的情感。这句话本来是不可辩驳的。但是侧重内容的人往往从这个基本原理抽出两个其他的结论,第一个结论是题材的重要。所谓题材就是情节。他们以为有些情节能唤起美丽堂皇的联想,有些情节只能唤起丑陋凡庸的联想。比如做史诗和悲剧,只应采取英雄为主角,不应采取愚夫愚妇。第二个结论就是文艺应含有道德的教训。读者所生的联想既随作品内容为转移,则作者应设法把读者引到正经路上去,不要用淫秽卑鄙的情节摇动他的邪思。这些学说发源较早,它们的影响到现在还是很大。从前人所谓“思无邪”、“言之有物”、“文以载道”,现在人所谓“哲理诗”、“宗教艺术”、“革命文学”等等,都是侧重文艺的内容和文艺的无关美感的功效。
这种主张在近代颇受形式派的攻击,形式派的标语是“为艺术而艺术”。他们说,两个画家同用一个模特儿,所成的画价值有高低;两个文学家同用一个故事,所成的诗文意蕴有深浅。许多大学问家、大道德家都没有成为艺术家,许多艺术家并不是大学问家、大道德家。从此可知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如果你不是艺术家,纵有极好的内容,也不能产生好作品出来;反之,如果你是艺术家,极平庸的东西经过灵心妙运、点铁成金之后,也可以成为极好的作品。印象派大师如莫奈、梵高诸人不是往往在一张椅子或是几间破屋之中表现一个情深意永的世界出来吗?这一派学说到近代才逐渐占势力。在文学方面的浪漫主义,在图画方面的印象主义,尤其是后期印象主义,在音乐方面的形式主义,都是看轻内容的。单拿图画来说,一般人看画,都先问里面画的是什么,是怎样的人物或是怎样的故事。这些东西在术语上叫作“表意的成分”。近代有许多画家就根本反对画中有任何“表意的成分”。看到一幅画,他们只注意它的颜色、线纹和阴影,不问它里面有什么意义或是什么故事。假如你看到这派的作品,你起初只望见许多颜色凑合在一起,须费过一番审视和猜度,才知道所画的是房子或是崖石。这一派人是最反对杂联想于美感的。
这两派的学说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我们究竟何去何从呢?我们否认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分开来讲(这个道理以后还要谈到),不过关于美感与联想这个问题,我们赞成形式派的主张。
就广义说,联想是知觉和想象的基础;艺术不能离开知觉和想象,就不能离开联想。但是我们通常所谓联想,是指由甲而乙,由乙而丙,辗转不止的乱想。就这个普通的意义说,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在美感经验中我们聚精会神于一个孤立绝缘的意象上面,联想则最易使精神涣散,注意力不专一,使心思由美感的意象旁迁到许多无关美感的事物上面去。在审美时我看到芳草就一心一意地领略芳草的情趣;在联想时我看到芳草就想到罗裙,又想到穿罗裙的美人,既想到穿罗裙的美人,心思就已不复在芳草了。
联想大半是偶然的。比如说,一幅画的内容是“西湖秋月”,如果观者不聚精会神于画的本身而信任联想,则甲可以联想到雷峰塔,乙可以联想到往日同游西湖的美人,这些联想纵然有时能提高观者对于这幅画的好感,画本身的美却未必因此而增加,而画所引起的美感则反因精神涣散而减少。
知道这番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了。假如你是武昌人,你也许特别欢喜崔颢的《黄鹤楼》诗;假如你是陶渊明的后裔,你也许特别欢喜《陶渊明集》;假如你是道德家,你也许特别欢喜《打鼓骂曹》的戏或是韩退之的《原道》;假如你是古董贩,你也许特别欢喜河南新出土的龟甲文或是敦煌石室里面的壁画;假如你知道达·芬奇的声名大,你也许特别欢喜他的《蒙娜丽莎》。这都是自然的倾向,但是这都不是美感,都是持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
只言片语妙天下
随感录主要地是供咀嚼的书。虽是零篇断简,它们是长久涵养的结晶,读者须优游涵泳,有证于经验,有契于心怀,才能吸收它们的好处。
人类思想和语文都逐渐由简朴到繁富,随感录一类文章的特色在简朴而隽永,所以古代人只要寥寥数语就可以了事。不过近代人也有一个特殊倾向,宜于在随感录方面发展,就是他们比古人较锐意求精巧,不惜钩心斗角雕章琢句,一方面炫耀自己的才智,一方面博取听者的惊心夺目。在欧洲,这倾向在第十七八世纪的法国最为显著,法国人承继拉丁的“清晰”的理想,思想最尖锐而语文也最灵活,思想尖锐的人们最容易窥探深心的秘奥,也最容易取刺讥或打诨的态度,本着这种民族思想与语文的特性,法国人比较会把一个道理或一种心情轻描淡写地表达出来,显得既委婉(elegant)而又有锋芒(pointed)。在十七八世纪,法国社会在客厅里聚谈的风气很盛,一个人能否成功成名颇要看他在客厅里话谈得漂亮不漂亮。所谓漂亮并非指滔滔雄辩,而是指微妙精巧,耐人寻味。话不在多,却要实在能动听,这恰是随感录一类文章所要做到的,而法国人对此在客厅谈话中都有娴熟的训练,所以随感录在近代法国特别成功,法国人也替这类作品奠定了一个极恰当的名称,这就是Pensees,意谓“所感想的”,提起这个名称,我们当然要想到帕斯卡尔(Pascal),在他以前,蒙田(Montaigne)已经写过一些近似随感录的文章,不过篇幅较长,归到“试字”(Essay)一类较妥。帕斯卡尔才是法国随感录体裁的真正的典型,现在摘译数则以见一斑:
人愈有智慧就发现愈多的优异的人,平常人见不出人与人的分别。
莫说我没有新鲜话可说:材料的处置总是新鲜的,好比玩手球,你和我们玩的同是一个球,可是我把它摆布得比较好。
自然本色的文章风格令人惊而且喜,因为人本来指望看见一个作家,所发现的却是一个人。
克莉奥佩特拉(注:埃及皇后,叫几位罗马大将倾倒)的鼻子如果短一分,全世界就会为之改观。
你为什么杀我?——什么?你不是住在河那边吗?朋友,你如果住在河这边,我就算是杀人犯,这样杀你就不公平;但是你既然住在河那边,而我是一个好汉,杀你就是公平。
人只是一棵芦苇,自然界最脆弱的,但是一棵运用思想的芦苇。要摧毁他,无须全宇宙都武装起来,一股气,一滴水,都够致他死命,但是在宇宙摧毁他时,人依然比摧毁者较高贵,因为他知道自己死,知道宇宙比他占便宜;而宇宙却毫不知道。
这无穷空间的无终寂静使我颤栗。
第一流随感录的作者往往同时具备哲学家与诗人两重资格,帕斯卡尔可以为证,唯其是哲学家,才能看得高远也看得微细;唯其是诗人,才能融情于理,给它一个一个令人欣喜而且不易忘记的表现方式。
和帕斯卡尔同时的还有一位拉罗什富科公爵,写过一部《箴言录》(La Rochefoucauld: Maximes),在随感录体裁中也久已成为一部经典。这是一位老于世故者,对于人性的较不光荣的一方面特别看得清楚,例如:
自尊心在一切谄媚者之中是最大的一个。
情欲往往产生和它们相反的情欲:贪吝有时生奢侈,奢侈也有时生贪吝;人有时强硬由于软弱,大胆由于怯懦。
我们都有足够的力量忍受旁人的痛苦。
有些过失如果我们自己不犯,我们看到旁人犯了,就不会那样高兴。
伪善是罪恶向德行所致的敬礼。
多数人爱公正只怕是自己受到不公正。
人人都埋怨自己的记忆力不好,没有人埋怨自己的判断力不好。
我们太惯于对旁人作伪,结果对自己也就作伪了。
愚蠢往往保护我们不受聪明人的欺骗。
全书简直是一部性恶论,与一般道德家言是两回事。随感录一类文章本宜于在简洁中露锋芒,带一点刺讥的辛辣性容易显得干脆而生动。说坏话要俏皮容易,说好话要俏皮难,难在不落平凡,一落平凡,便失去这类体裁的长处。
随感录在法国最为发达,作者如林。伏尔泰(Voltaire)、香孚(Chamfort)和沃维纳格(Vauvenargues)都是所谓“以言语妙天下”的。较晚起的犹伯尔(Joubert)特别值得提及。他自己说过:“如果世间有人呕尽心肝要把一部书的话写成一页,一页的话写成一句,一句的话写成一个字——那就是我。”
英国方面随感录作者也很多。斯密斯教授(L.P.Smith)曾辑有一部选本,并且做了一篇论文介绍。对这类文章有兴趣的人们可以问津于此。德国方面诗人歌德也是随感录的高手,此外叔本华、尼采诸哲学家亦时有隽语。大约英国人重实际,随感录中世故语者多;德国人富于玄想,随感录中诗意哲理居多。不过这两国语文都比法文重拙,所以随感录这类体裁并非这两国人的特长所在。本文意在说明这类体裁的特点,不在穷溯它的历史,所以姑且从略。
培根说过,有些书是供咀嚼的。随感录主要地是供咀嚼的书。虽是零篇断简,它们是长久涵养的结晶,读者须优游涵泳,有证于经验,有契于心怀,才能吸收它们的好处。它们不是茶余酒后的消遣,也不是“锲而不舍”的正经功课。唯其如此,当你一气读下去的读品,它们颇像珍味杂陈,不免令人腻味。作者原不是一气写下去,读者也就不宜一气读下去,最好今日东取一鳞,明日西取一爪,有时间仔细玩索。它们可供咀嚼,却也只能当作小点心咀嚼。
(原题《随感录(下)——小品文略谈之二》,
载1948年4月26日《天津民国日报》)
什么叫作美
一
艺术的美丑既不是自然的美丑,它们究竟是什么呢?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们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我们现在研究这个似乎易懂的字何以实在那么难懂。
我们说花红、胭脂红、人面红、血红、火红、衣服红、珊瑚红等,红是这些东西所共有的性质。这个共同性可以用光学分析出来,说它是光波的一定长度和速度刺激视官所生的色觉。同样地,我们说花美、人美、风景美、声音美、颜色美、图画美、文章美等,美也应该是所形容的东西所共有的属性。这个共同性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却没有像光学分析红色那样,把它很清楚地分析出来。
美学何以没有做到光学所做到的呢?美和红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红可以说是物的属性,而美很难说完全是物的属性。比如一朵花本来是红的,除开色盲,人人都觉得它是红的。至于说这朵花美,各人的意见就难得一致。尤其是比较新比较难的艺术作品不容易得一致的赞美。假如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你用什么精确的客观的标准可以说服我呢?美与红不同,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或者说,一种自然的现象,美却不是自然的,多少是人凭着主观所定的价值。“主观”是最纷歧、最渺茫的标准,所以向来对于美的审别,和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都非常纷歧。如果人们对于美的见解完全是纷歧的,美的审别完全是主观的、个别的,我们也就不把美的性质当作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因为科学目的在于杂多现象中寻求普遍原理,普遍原理都有几分客观性,美既然完全是主观的,没有普遍原理可以统辖它,它自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了。但是事实又并不如此。关于美感,纷歧之中又有几分一致,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所以美的审别究竟还有几分客观性。
研究任何问题,都须先明白它的难点所在,忽略难点或是回避难点,总难得到中肯的答案。美的问题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
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比如就简单的线形说,柏拉图以为最美的线形是圆和直线,画家霍加斯(Hogarth)以为它是波动的曲线,据德国美学家斐西洛(Fechner)的实验,它是一般画家所说的“黄金分割”(Golden section),即宽与长成1与1.618之比的长方形。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以为美的线形和一切其他美的形象都必显得“对称”(Symmetry),至于对称则起于数学的关系,所以美是一种数学的特质。近代数学家莱布尼兹(Leibniz)也是这样想,比如我们在听音乐时都在潜意识中比较音调的数量的关系,和谐与不和谐的分别即起于数量的配合匀称与不匀称。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以为最美的人颜面与身材的长度应成一与十之比。每种艺术都有无数的传统的秘诀和信条,我们只略翻阅讨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就可以看出在物的本身寻求美的条件的实例多至不胜枚举。这些条件也有为某种艺术所特有的,如上述线形美诸例;也有为一切艺术所共有的,如“寓整齐于变化”(Unity in variety)、“全体一贯”(Organic unity)、“入情入理”(Verisimilitude)诸原则。一般人都以为一件事物如果使人觉得美时,它本身一定具有上述种种美的条件。
美的条件未尝与美无关,但是它本身不就是美,犹如空气含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就是雨。其次,就上述线形美实验看,美的条件也言人人殊;就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看,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把美的本质问题改为美的条件问题,不但是离开本题,而且愈难从纷乱的议论中寻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具有美的条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作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这就是说,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像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所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二
以上所说的在物本身寻求美的条件,是把艺术美和自然美混为一事,把美看成一种纯粹的客观的事实。此外有些哲学家专从价值着眼。所谓“价值”都是由于物对于人的关系所发生出来的。比如说“善”(Good)是人从伦理学、经济学种种实用观点所定的价值,“真”(Truth)是人从科学和哲学观点所定的价值。“美”本来是人从艺术观点所定的价值,但是美学家们往往因为不能寻出美的特殊价值所在,便把它和“善”或“真”混为一事。
“善”的最浅近的意义是“用”(Useful)。凡是善,不是对于事物自身有实用,就是对于人生社会有实用。就广义说,美的嗜好是一种自然需要的满足,也还算是有用,也还是一种善。不过就狭义说,美并非实用生活所必需,与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许多人却把美看作一种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我们在第二章里所说的海边农夫以为门前海景不如屋后一园菜美,是以有用为美的最好的实例。在色诺芬(Xenophon)的《席上谈》里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的趣事。有一次希腊举行美男子竞赛,当大家设筵庆贺胜利者时,苏格拉底站起来说最美的男子应该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眼睛像金鱼一样突出,最便于视;他的鼻孔阔大朝天,最便于嗅;他的嘴宽大,最便于饮食和接吻。这段故事对于美学有两重意义:第一,它显示一般人心中所以为美的大半是指有用的;第二,它也证明以实用标准定事物的美丑,实在不是一种精确的办法,苏格拉底所自夸的突眼、朝天鼻孔和大嘴虽然有用,仍然不能使他在美男子竞赛中得头等奖。
我们在讨论文艺与道德时,也提到许多人想把“美的”和“道德的”混为一事,我们的结论是这两种属性虽有时相关而却不容相混。现在我们无须复述旧话,只作一句总结说:“美”和“有用的”“道德的”各种“善”都有分别。
有一派哲学家把“美”和“真”混为一事。艺术作品本来脱离不去“真”,所谓“全体一贯”“入情入理”诸原则都是“真”的别名。但是艺术的真理或“诗的真理”(Poetic truth)和科学的真理究竟是两回事。比如但丁的《神曲》或曹雪芹的《红楼梦》所表现的世界都全是想象的、虚构的,从科学观点看,都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人物情境仍是入情入理,使人看到不觉其为虚构,这就是“诗的真理”。凡是艺术作品大半是虚构(Fiction),但同时也都是名学家所说的假然判断(Hypothetical judgment)。例如“泰山为人”本不真实,但是“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则有真实。艺术的虚构大半也是如此,都可以归纳成“若甲为乙,则甲为丙”的形式,我们不应该从科学观点讨论甲是否实为乙,只应问在“甲为乙”的假定之下,甲是否有为丙的可能。柏拉图和亚理斯多德的争执即起于此种分别。柏拉图见到“甲为乙”是虚构,便说诗无真理;亚理斯多德见到“若甲为乙,则甲为丙”在名学上仍可成立,所以主张诗自有“诗的真理”。我们承认一切艺术都有“诗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仍有必然性与普遍性;但是否认“诗的真理”就是科学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的根据是虚构的。
我们所说的不分美与真的哲学家们所指的“真”,并非“诗的真理”而是科学或哲学的真理。多数唯心派哲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尤其是黑格尔。据他说,“概念(Idea)从感官所接触的事物中照耀出来,于是有美”,换句话说,美就是个别事物所现出的“永恒的理性”。美的特质为“无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自然是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同是自然事物所表现的“无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无生物不如生物,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动物,而一般动物又不如人,美也随这个等差逐渐增高。最无限、最自由的莫如心灵,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灵的表现。模仿自然,决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脱自然的限制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达到这个目的。诗纯是心灵的表现,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艺术中位置最高;建筑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
英国学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义》里附和黑格尔的学说而加以发挥。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体化。概念有三种。一种是“先经验的”(A priori concepts),即康德所说的“范畴”,如时间、空间、因果、偏全、肯否等,为一切知觉的基础,有它们才能有经验。一种是“后经验的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perceptual concepts),如人、马、黑、长等。想到这种概念时,心里都要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脱离知觉。它们是知觉个别事物的基础,例如知觉马必用“马”的概念。另一种是“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nonperceptual concepts),例如“自由”“进化”“文明”“秩序”“仁爱”“和平”等。我们想到这些概念时,心中不必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觉的”,游离不着实际的。这种“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表现于可知觉的个别事物时,于是有美。无论是自然或是艺术,在可以拿“美”字来形容时,后面都写有一种理想。不过这种理想须与它的符号(即个别事物)融化成天衣无缝,不像在寓言中符号和意义可以分立。
哲学家讨论问题,往往离开事实,架空立论,使人如堕五里雾中。我们常人虽无方法辩驳他们,心里却很知道自己的实际经验,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一回事。美感经验是最直接的,不假思索的。看罗丹的《思想者》雕像,听贝多芬的交响曲,或是读莎士比亚的悲剧,谁先想到“自由”“无限”种种概念和理想,然后才觉得它美呢?“概念”“理想”之类抽象的名词都是哲学家们的玩艺儿,艺术家们并不在这些上面劳心焦思。
三
统观以上种种关于美的见解,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类。一类是信任常识者所坚持的,着重客观的事实,以为美全是物的一种属性,艺术美也还是一种自然美,物自身本来就有美,人不过是被动的鉴赏者。一类是唯心派哲学家所主张的,着重主观的价值,以为美是一种概念或理想,物表现这种概念或理想,才能算是美,像休谟在他的《论文集》第22篇中所说的:“美并非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我们已经说过,这两说都很难成立。如果美全在物,则物之美者人人应觉其为美,艺术上的趣味不应有很大的分歧;如果美全在心,则美成为一种抽象的概念,它何必附丽于物,固是问题,而且在实际上,我们审美并不想到任何抽象的概念。
我们介绍唯心派哲学家对于美的见解时,没有谈到康德,康德是同时顾到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两方面的,他的学说可以用两条原则概括起来:
一、美感判断与名理判断不同,名理判断以普泛的概念为基础,美感判断以个人的目前感觉为基础,所以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
二、一般主观的感觉完全是个别的,随人随时而异。美感判断虽然是主观的,同时却像名理判断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纯赖感官,不借助于概念。物使我觉其美时,我的心理机能(如想象、知解等)和谐地活动,所以发生不沾实用的快感。一人觉得美的,大家都觉得美(即所谓美感判断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为人类心理机能大半相同。
康德超出一般美学家,因为他抓住问题的难点,知道美感是主观的,凭借感觉而不假概念的;同时却又不完全是主观的,仍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依他看,美必须借心才能感觉到,但物亦必须具有适合心理机能一个条件,才能使心感觉到美。不过康德对于美感经验中的心与物的关系似仍不甚了解。据他的解释,一个形象适合心理机能,与一种颜色适合生理机能,并无分别;心对美的形象,和视官对美的颜色一样,只处于感受的地位。这种感受是直接的,所以康德走到极端的形式主义,以为只有音乐与无意义的图案画之类,纯以形式直接地打动感官的东西才能有“纯粹的美”,至于带有实用联想的自然物和模仿自然的艺术都只能具“有依赖的美”。因为它们不是纯粹由感官直接感受而要借助于概念的。这种学说把诗、图画、雕刻、建筑一切含有意义或实用联想的艺术以及大部分自然都摈诸“纯粹的美”范围之外,显然不甚圆满。他所以走到极端的形式主义者,由于把美感经验中的心看作被动的感受者。
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来表现情趣。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我们在第一章已详细分析过,在美感经验中,我们须见到一个意象或形象,这种“见”就是直觉或创造;所见到的意象须恰好传出一种特殊的情趣,这种“传”就是表现或象征;见出意象恰好表现情趣,就是审美或欣赏。创造是表现情趣于意象,可以说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赏是因意象而见情趣,可以说是意象的情趣化。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美”是一个形容词,它所形容的对象不是生来就是名词的“心”或“物”,而是由动词变成名词的“表现”或“创造”,这番话较笼统,现在我们把它的含义抽绎出来。
第一,我们这样地解释美的本质,不但可以打消美本在物及美全在心两个大误解,而且可以解决内容与形式的纠纷。从前学者有人主张美与内容有关,有人以为美全在形式,这问题闹得天昏地暗,到现在还是莫衷一是。“内容”“形式”两词的意义根本就很混沌,如果它们在艺术上有任何精确的意义,内容应该是情趣,形式应该是意象:前者为“被表现者”,后者为“表现媒介”。“未表现的”情趣和“无所表现的”意象都不是艺术,都不能算是美,所以“美在内容抑在形式”根本不成为问题。美既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它们的关系——表现——上面。
其次,我们这种见解看重美是创造出来的,它是艺术的特质,自然中无所谓美。在觉自然为美时,自然就已告成表现情趣的意象,就已经是艺术品。比如欣赏一棵古松,古松在成为欣赏对象时,决不是一堆无所表现的物质,它一定变成一种表现特殊情趣的意象或形象。这种形象并不是一件天生自在、一成不变的东西。如果它是这样,则无数欣赏者所见到的形象必定相同。但在实际上甲与乙同在欣赏古松,所见到的形象却甲是甲乙是乙,所以如果两个人同时把它画出,结果是两幅不同的图画。从此可知各人所欣赏到的古松的形象其实是各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所常具的个性,因为它是各人临时临境的性格和情趣的表现。古松好比一部词典,各人在这部词典里选择一部分词出来,表现他所特有的情思,于是有诗,这诗就是各人所见的古松的形象。你和我都觉得这棵古松美,但是它何以美?你和我所见到的却各不相同。一切自然风景都可以作如是观。陶潜在“悠然见南山”时,杜甫在见到“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时,李白在觉得“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时,辛弃疾在想到“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时,都觉得山美,但是山在他们心中所引起的意象和所表现的情趣都是特殊的。阿米儿(Amiel)说:“一片自然风景就是一种心境”,唯其如此,它也就是一件艺术品。
第三,离开传达问题而专言美感经验,我们的学说否认创造和欣赏有根本上的差异。创造之中都寓有欣赏,欣赏之中也都寓有创造。比如陶潜在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首诗时,先在环境中领略到一种特殊情趣,心里所感的情趣与眼中所见的意象猝然相遇,默然相契。这种契合就是直觉、表现或创造。他觉得这种契合有趣,就是欣赏。唯其觉得有趣,所以他借文字为符号把它留下印痕来,传达给别人看。这首诗印在纸上时只是一些符号。我如果不认识这些符号,它对于我就不是诗,我就不能觉得它美。印在纸上的或是听到耳里的诗还是生糙的自然,我如果要觉得它美,一定要认识这些符号,从符号中见出意象和情趣,换句话说,我要回到陶潜当初写这首诗时的地位,把这首诗重新在心中“再造”出来,才能够说欣赏。陶潜由情趣而意象而符号,我由符号而意象而情趣,这种进行次第先后容有不同,但是情趣意象先后之分究竟不甚重要,因为它们在分立时艺术都还没有成就,艺术的成就在情趣意象契合融化为一整体时。无论是创造者或是欣赏者都必须见到情趣意象混化的整体(创造),同时也都必觉得它混化得恰好(欣赏)。
最后,我们的学说肯定美是艺术的特点。这是一般常识所赞助的结论,我们所以特别提出者,因为从托尔斯泰以后,有一派学者以为艺术与美毫无关系。托尔斯泰把艺术看成一种语言,是传达情感的媒介。这种见解与现代克罗齐、理查兹诸人的学说颇有不谋而合处。就“什么叫作艺术”这个问题的答案说,托尔斯泰实在具有特见。他的错误在没有懂得“什么叫作美”,他归纳许多19世纪哲学家所下的美的定义说:“美是一种特殊的快感。”他接受了这个错误的美的定义,看见它与“艺术是传达情感的媒介”这个定义不相容,便说艺术的目的不在美。近来美国学者杜卡斯(Ducasse)在他的《艺术哲学》里附和托尔斯泰,也陷于同样的错误。托尔斯泰和杜卡斯等人忘记情感是主观的,必客观化为意象,才可以传达出去。情趣和意象相契合混化,便是未传达以前的艺术,契合混化的恰当便是美。察觉到美寻常都伴着不沾实用的快感,但是这种快感是美的后效,并非美的本质。艺术的目的直接地在美,间接地在美所伴的快感。
四
如果“美”的性质不易明白,“丑”的定义更难下得精确。“美”字的相反字是“不美”,“不美”却不一定就是“丑”。许多事物不能引起我们的好恶,我们对于它们只是漠不关心,它们对于我们也只是不美不丑。所以在美学中,“丑”不完全是消极的,应该有一种积极的意义。它的积极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般人所说的丑大半不外指第九章所说的“自然丑”的两种意义。它或是使人生不快感,如无规律的线形和嘈杂的声音;或是事物的变态,如人的残缺和树的臃肿。我们已经见过,这两种意义的“丑”与“艺术丑”之“丑”应该有分别,因为这些自然丑都可以化为艺术美。
此外“丑”对于一般人也许还另有一个意义,就是难了解欣赏的美。一位英国老太婆看见埃及的金字塔,很失望地说:“我向来没有见过比它更丑拙的东西!”一般人的艺术趣味大半是传统的,因袭的,他们对于艺术作品的反应,通常都沿着习惯养成的抵抗力最小的途径走。如果有一种艺术作品和他们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反应格格不入,那对于他们就是丑的。凡是新兴的艺术风格在初出世时都不免使人觉得丑,假古典派对于“哥特式”(Gothic)艺术的厌恶,以及许多其他史例,都是明证。但是这种意义的“丑”起于观赏者的弱点,并非艺术本身的“丑”。
我们所要明白的就是艺术本身的“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个问题为许多近代美学家所争辩过。据克罗齐说:美是“成功的表现”(Successful expression),丑是“不成功的表现”(Unsuccessful expression)。这两句结论中第一句是我们所承认的,但是第二句关于“丑”的话却有一个大难点。把“丑”和“美”都摆在美学范围里并论时,就是承认“丑”和“美”同样是一种美感的价值。但是“不成功的表现”就不算是艺术,就是美感经验以外的东西,那么,“丑”(美感经验以外的价值)就不能和“美”(美感经验以内的价值)并列在同一个范围里面了。换句话说,是艺术就必定是美的,艺术范围之内不能有所谓“丑”。“艺术丑”这个名词就不能成立。如果我们全部接受克罗齐的美学,势必走到这种困境,因为克罗齐把美看成绝对的价值,不容有程度上的比较。
英国美学家鲍申葵在他的《美学三讲》里把这个困难说得最清楚:
情感表现于形象,于是有美。一件事物与美相冲突,或产生一种影响与美的影响恰相反者——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丑——它自身不是有表现性的形象,就是没有表现性的形象。如果它是没有表现性的形象,那么,就美感说,它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它是有表现性的形象,那么,它就寓有一种情感,就落到美的范围以內了。
依鲍申葵说,丑的形象须同时似有表现性而实无表现性。它好像是表现一种情感,但是实在没有把它表现出来。它把想象引到一个方向去,同时又把想象的去路打断,好比闪烁很快的光,刚引起视觉活动,马上就强迫它停住,所以引起失望与不快感。有心要露出有表现性的样子,而实在空洞无所表现,于是有丑,所以丑只可以在虚伪的矫揉造作、貌似神非的艺术里发现。自然中不能有这种意义的丑,因为自然不能像人一样,有意地作表现的尝试。
依我们看,鲍申葵虽然明白“丑”的问题难点,他的答案却仍不甚圆满,因为他没有见到似有表现性而实无表现性的东西究竟还不是“表现”或艺术。既不是表现或艺术,它就要落到以讨论表现或艺术为职务的美学范围以外了。这种困难根本是从价值问题来的。如果承认美的价值是绝对的,那么,一个形象或有表现性,或无表现性。有表现性就是美,否则就只是“不美”,“丑”字在美学中便无地位。如果承认美的价值是有比较的,则表现在“恰到好处”这个理想之下可以有种种程度上的等差。离“恰到好处”的标准点愈远就愈近于丑。依这一说,“丑”“美”一样是美感范围以内的价值,它们的不同只是程度的而不是绝对的。我们相信这个解释是美丑问题难关的唯一出路。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有几件事实我觉得很有趣味,不知道你有同感没有?
我的寓所后面有一条小河通莱茵河。我在晚间常到那里散步一次,走成了习惯,总是沿东岸去,过桥沿西岸回来。走东岸时我觉得西岸的景物比东岸的美;走西岸时适得其反,东岸的景物又比西岸的美。对岸的草木房屋固然比较这边的美,但是它们又不如河里的倒影。同是一棵树,看它的正身本极平凡,看它的倒影却带有几分另一世界的色彩。我平时又欢喜看烟雾朦胧的远树、大雪笼盖的世界和深更夜静的月景。本来是习见不以为奇的东西,让雾、雪、月盖上一层白纱,便见得很美丽。
北方人初看到西湖,平原人初看到峨眉,虽然审美力薄弱的村夫也惊讶它们是奇景;但在生长在西湖或峨眉的人除了以居近名胜自豪以外,心里往往觉得西湖和峨眉实在也不过如此。新奇的地方都比熟悉的地方美。东方人初到西方,或是西方人初到东方,都往往觉得面前景物件件值得玩味。本地人自以为不合时尚的服装和举动,在外方人看,却往往有一种美的意味。
古董癖也是很奇怪的,一个周朝的铜鼎或是一个汉朝的瓦瓶在当时也不过是盛酒盛肉的日常用具,在现在却变成很稀有的艺术品。固然有些好古董的人是贪它值钱,但是觉得古董实在可玩味的人却不少。我到外国人家去时,主人常欢喜拿一点中国东西给我看。这总不外瓷罗汉、蟒袍、渔樵耕读图之类的装饰品,我看到每每觉得羞涩,而主人却诚心诚意地夸奖它们好看。
种田人常羡慕读书人,读书人也常羡慕种田人。竹篱瓜架旁的黄粱浊酒和朱门大厦中的山珍海鲜,在旁观者所看出来的滋味都比当局者亲口尝出来的好。读陶渊明的诗,我们常觉到农人的生活真是理想的生活,可是农人自己在烈日寒风之中耕作时所尝到的况味,绝不似陶渊明所描写的那样闲逸。
人常是不满意自己的境遇而羡慕他人的境遇,所以俗话说:“家花不比野花香。”人对于现在和过去的态度也有同样的分别。本来是很酸辛的遭遇,到后来往往变成很甜美的回忆。我小时在乡下住,早晨看到的是那几座茅屋、几畦田、几排青山,晚上看到的也还是那几座茅屋、几畦田、几排青山,觉得它们真是单调无味,现在回忆起来,却不免有些留恋。
这些经验你一定也注意到的。它们是什么缘故呢?
这全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看倒影,看过去,看旁人的境遇,看稀奇的景物,都好比站在陆地上远看海雾,不受实际的切身的利害牵绊,能安闲自在地玩味目前美妙的景致。看正身,看现在,看自己的境遇,看习见的景物,都好比乘海船遇着海雾,只知它妨碍呼吸,只嫌它耽误程期,预兆危险,没有心思去玩味它的美妙。持实用的态度看事物,它们都只是实际生活的工具或障碍物,都只能引起欲念或嫌恶。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我们一定要从实用世界跳开,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欣赏它们本身的形相。总而言之,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
再就上面的实例说,树的倒影何以比正身美呢?它的正身是实用世界中的一片段,它和人发生过许多实用的关系。人一看见它,不免想到它在实用上的意义,发生许多实际生活的联想。它是避风息凉的或是架屋烧火的东西。在散步时我们没有这些需要,所以就觉得它没有趣味。倒影是隔着一个世界的,是幻境的,是与实际人生无直接关联的。我们一看到它,就立刻注意到它的轮廓、线纹和颜色,好比看一幅图画一样。这是形相的直觉,所以是美感的经验。总而言之,正身和实际人生没有距离,倒影和实际人生有距离,美的差别即起于此。
同理,游历新境时最容易见出事物的美。习见的环境都已变成实用的工具。比如我久住在一个城市里面,出门看见一条街就想到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酒店,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银行;看见了一座房子就想到它是某个朋友的住宅,或是某个总长的衙门。这样的“自盘而之钟”,我的注意力就迁到旁的事物上去,不能专心致志地看这条街或是这座房子究竟像个什么样子。在崭新的环境中,我还没有认识事物的实用的意义,事物还没有变成实用的工具,一条街还只是一条街而不是到某银行或某酒店的指路标,一座房子还只是某颜色某线形的组合而不是私家住宅或是总长衙门,所以我能见出它们本身的美。
一件本来惹人嫌恶的事情,如果你把它推远一点看,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卓文君不守寡,私奔司马相如,陪他当垆卖酒。我们现在把这段情史传为佳话。我们读李长吉的“长卿怀茂陵,绿草垂石井。弹琴看文君,春风吹鬓影。”几句诗,觉得它是多么幽美的一幅画!但是在当时人看,卓文君失节却是一件秽行丑迹。袁子才尝刻一方“钱塘苏小是乡亲”的印,看他的口吻是多么自豪!但是钱塘苏小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伟人?她原来不过是南朝的一个妓女。和这个妓女同时的人谁肯攀她做“乡亲”呢?当时的人受实际问题的牵绊,不能把这些人物的行为从极繁复的社会信仰和利害观念的圈套中划出来,当作美丽的意象来观赏。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不受当时的实际问题的牵绊,所以能把它们当作有趣的故事来谈。它们在当时和实际人生的距离太近,到现在则和实际人生距离较远了,好比经过一些年代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来的辣性,只留下纯淡的滋味。
一般人迫于实际生活的需要,都把利害认得太真,不能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饮食男女的营求之外,便无其他意义。他们一看到瓜就想它是可以摘来吃的,一看到漂亮的女子就起性欲的冲动。他们完全是占有欲的奴隶。花长在园里何尝不可以供欣赏?他们却欢喜把它摘下来挂在自己的襟上或是插在自己的瓶里。一个海边的农夫逢人称赞他的门前海景时,便很羞涩地回过头来指着屋后一园菜说:“门前虽没有什么可看的,屋后这一园菜却还不差。”许多人如果不知道周鼎汉瓶是很值钱的古董,我相信他们宁愿要一个不易打烂的铁锅或瓷罐,不愿要那些不能煮饭藏菜的破铜破铁。这些人都是不能在艺术品或自然美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
艺术家和审美者的本领就在能不让屋后的一园菜压倒门前的海景,不拿盛酒盛菜的标准去估定周鼎汉瓶的价值,不把一条街当作到某酒店和某银行去的指路标。他们能跳开利害的圈套,只聚精会神地观赏事物本身的形相。他们知道在美的事物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
我说“距离”时总不忘冠上“适当的”三个字,这是要注意的。“距离”可以太过,可以不及。艺术一方面要能使人从实际生活牵绊中解放出来,一方面也要使人能了解、能欣赏,“距离”不及,容易使人回到实用世界,距离太远,又容易使人无法了解欣赏。这个道理可以拿一个浅例来说明。
王渔洋的《秋柳诗》中有两句说:“相逢南雁皆愁侣,好语西乌莫夜飞。”在不知道这诗的历史的人看来,这两句诗是漫无意义的,这就是说,它的距离太远,读者不能了解它,所以无法欣赏它。《秋柳诗》原来是悼明亡的,“南雁”是指国亡无所依附的故旧大臣,“西乌”是指有意屈节降清的人物。假使读这两句诗的人自己也是一个“遗老”,他对于这两句诗的情感一定比旁人较能了解。但是他不一定能取欣赏的态度,因为他容易看这两句诗而自伤身世,想到种种实际人生问题上面去,不能把注意力专注在诗的意象上面,这就是说,《秋柳诗》对于他的实际生活距离太近了,容易把他由美感的世界引回到实用的世界。
许多人欢喜从道德的观点来谈文艺,从韩昌黎的“文以载道”说起,一直到现代“革命文学”以文学为宣传的工具止,都是把艺术硬拉回到实用的世界里去。一个乡下人看戏,看见演曹操的角色扮老奸巨猾的样子惟妙惟肖,不觉义愤填胸,提刀跳上舞台,把他杀了。从道德的观点评艺术的人们都有些类似这位杀曹操的乡下佬,义气虽然是义气,无奈是不得其时、不得其地。他们不知道道德是实际人生的规范,而艺术是与实际人生有距离的。
艺术须与实际人生有距离,所以艺术与极端的写实主义不相容。写实主义的理想在妙肖人生和自然,但是艺术如果真正做到妙肖人生和自然的境界,总不免把观者引回到实际人生,使他的注意力旁迁于种种无关美感的问题,不能专心致志地欣赏形相本身的美,比如裸体女子的照片常不免容易刺激性欲,而裸体雕像如《密罗斯爱神》,裸体画像如法国安格尔的《汲泉女》,都只能令人肃然起敬。这是什么缘故呢?这就是因为照片太逼肖自然,容易像实物一样引起人的实用的态度;雕刻和图画都带有若干形式化和理想化,都有几分不自然,所以不易被人误认为实际人生中的一片段。
艺术上有许多地方,乍看起来,似乎不近情理。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往往戴面具,穿高底鞋,表演时用歌唱的声调,不像平常说话。埃及雕刻对于人体加以抽象化,往往千篇一律。波斯图案画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扭曲,中世纪“哥特式”诸大教寺的雕像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延长。中国和西方古代的画都不用远近阴影。这种艺术上的形式化往往遭浅人唾骂,它固然时有流弊,其实也含有至理。这些风格的创始者都未尝不知道它不自然,但是他们的目的正在使艺术和自然之中有一种距离。说话不押韵,不论平仄,做诗却要押韵,要论平仄,道理也是如此。艺术本来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艺术呢?
艺术都是主观的,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但是它一定要经过几分客观化。艺术都要有情感,但是只有情感不一定就有艺术。许多人本来是笨伯而自信是可能的诗人或艺术家。他们常埋怨道:“可惜我不是一个文学家,否则我的生平可以写成一部很好的小说。”富于艺术材料的生活何以不能产生艺术呢?艺术所用的情感并不是生糙的而是经过反省的。蔡琰在丢开亲生子回国时决写不出《悲愤诗》,杜甫在“入门闻号咷,幼子饥已卒”时决写不出《奉先咏怀》诗。《悲愤诗》和《奉先咏怀》诗都是“痛定思痛”的结果。艺术家在写切身的情感时,都不能同时在这种情感中过活,必定把它加以客观化,必定由站在主位的尝受者退为站在客位的观赏者。一般人不能把切身的经验放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所以情感尽管深刻,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
文学与人生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艺术。就其为艺术而言,它与音乐、图画、雕刻及一切号称艺术的制作有共同性:作者对于人生世相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观感,而这种观感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表现;这观感与表现即内容与形式,必须打成一片,融合无间,成为一种有生命的和谐的整体,能使观者由玩索而生欣喜。达到这种境界,作品才算是“美”。美是文学与其他艺术所必具的特质。就其以语言文字为媒介而言,文学所用的工具就是我们日常运思说话所用的工具,无待外求,不像形色之于图画雕刻,乐声之于音乐。每个人不都能运用形色或音调,可是每个人只要能说话就能运用语言,只要能识字就能运用文字。语言文字是每个人表现情感思想的一套随身法宝,它与情感思想有最直接的关系。因为这个缘故,文学是一般人接近艺术的一条最直截简便的路;也因为这个缘故,文学是一种与人生最密切相关的艺术。
我们把语言文字联在一起说,是就文化现阶段的实况而言,其实在演化程序上,先有口说的语言而后有手写的文字,写的文字与说的语言在时间上的距离可以有数千年乃至数万年之久,到现在世间还有许多民族只有语言而无文字。远在文字未产生以前,人类就有语言,有了语言就有文学。文学是最原始的也是最普遍的一种艺术。在原始民族中,人人都欢喜唱歌,都欢喜讲故事,都欢喜戏拟人物的动作和姿态。这就是诗歌、小说和戏剧的起源。于今仍在世间流传的许多古代名著,像中国的《诗经》,希腊的荷马史诗,欧洲中世纪的民歌和英雄传说,原先都由口头传诵,后来才被人用文字写下来。在口头传诵的时期,文学大半是全民众的集体创作。一首歌或是一篇故事先由一部分人倡始,一部分人随和,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辗转相传,每个传播的人都贡献一点心裁把原文加以润色或增损。我们可以说,文学作品在原始社会中没有固定的著作权,它是流动的,生生不息的,集腋成裘的。它的传播期就是它的生长期,它的欣赏者也就是它的创作者。这种文学作品最能表现一个全社会的人生观感,所以从前关心政教的人要在民俗歌谣中窥探民风国运,采风观乐在春秋时还是一个重要的政典。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原始社会的文学就几乎等于它的文化;它的历史、政治、宗教、哲学等等都反映在它的诗歌、神话和传说里面。希腊的神话史诗,中世纪的民歌传说以及近代中国边疆民族的歌谣、神话和民间的故事都可以为证。
口传的文学变成文字写定的文学,从一方面看,这是一个大进步,因为作品可以不纯由记忆保存,也不纯由口诵流传,它的影响可以扩充到更久更远。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变迁也是文学的一个厄运,因为识字另需一番教育,文学既由文字保存和流传,文字便成为一种障碍,不识字的人便无从创造或欣赏文学,文学便变成一个特殊阶级的专利品。文人成了一个特殊阶级,而这阶级化又随社会演进而日趋尖锐,文学就逐渐和全民众疏远。这种变迁的坏影响很多,第一,文学既与全民众疏远,就不能表现全民众的精神和意识,也就不能从全民众的生活中吸收力量与滋养,它就不免由窄狭化而传统化、形式化、僵硬化。其次,它既成为一个特殊阶级的兴趣,它的影响也就限于那个特殊阶级,不能普及于一般人,与一般人的生活不发生密切关系,于是一般人就把它认为无足轻重。文学在文化现阶段中已成为一种奢侈,而不是生活的必需。在最初,凡是能运用语言的人都爱好文学;后来文字产生,只有识字的人才能爱好文学;现在连识字的人也大半不能爱好文学,甚至有一部分鄙视或仇视文学,说它的影响不健康或根本无用。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个人要郑重其事地来谈文学,难免有几分心虚胆怯,他至少须说出一点理由来辩护他的不合时宜的举动。这篇开场白就是替以后陆续发表的十几篇谈文学的文章作一个辩护。
先谈文学有用无用问题。一般人嫌文学无用,近代有一批主张“为文艺而文艺”的人却以为文学的妙处正在它无用。它和其他艺术一样,是人类超脱自然需要的束缚而发出的自由活动。比如说,茶壶有用,因能盛茶,是壶就可以盛茶,不管它是泥的、瓦的、扁的、圆的,自然需要止于此。但是人不以此为满足,制壶不但要能盛茶,还要能娱目赏心,于是在质料、式样、颜色上费尽机巧以求美观。就浅狭的功利主义看,这种功夫是多余的,无用的;但是超出功利观点来看,它是人自作主宰的活动。人不惮烦要作这种无用的自由活动,才显得人是自家的主宰,有他的尊严,不只是受自然驱遣的奴隶;也才显得他有一片高尚的向上心。要胜过自然,要弥补自然的缺陷,使不完美的成为完美。文学也是如此。它起于实用,要把自己所知所感的说给旁人知道;但是它超过实用,要找好话说,要把话说得好,使旁人在话的内容和形式上同时得到愉快。文学所以高贵,值得我们费力探讨,也就在此。
这种“为文艺而文艺”的看法确有一番正当道理,我们不应该以浅狭的功利主义去估定文学的身价。但是我以为我们纵然退一步想,文学也不能说是完全无用。人之所以为人,不只因为他有情感思想,尤在他能以语言文字表现情感思想。试假想人类根本没有语言文字,像牛羊犬马一样,人类能否有那样灿烂的文化?文化可以说大半是语言文字的产品。有了语言文字,许多崇高的思想,许多微妙的情境,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才能那样流传广播,由一个心灵出发,去感动无数的心灵,去启发无数心灵的创造。这感动和启发的力量大小与久暂,就看语言文字运用得好坏。在数千载之下,《左传》《史记》所写的人物事迹还能活现在我们眼前,若没有左丘明、司马迁的那种生动的文笔,这事如何能做到?这数千载之下,柏拉图的《对话集》所表现的思想对于我们还是那么亲切有趣,若没有柏拉图的那种深入而浅出的文笔,这事又如何能做到?从前也许有许多值得流传的思想与行迹,因为没有遇到文人的点染,就湮没无闻了。我们自己不时常感觉到心里有话要说而说不出的苦楚吗?孔子说得好:“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单是“行远”这一个功用就深广不可思议。
柏拉图、卢梭、托尔斯泰和程伊川都曾怀疑到文学的影响,以为它是不道德的或是不健康的。世间有一部分文学作品确有这种毛病,本无可讳言,但是因噎不能废食,我们只能归咎于作品不完美,不能断定文学本身必有罪过。从纯文艺观点看,在创作与欣赏的聚精会神的状态中,心无旁涉,道德的问题自无从闯入意识阈。纵然离开美感态度来估定文学在实际人生中的价值,文艺的影响也决不会是不道德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有纯正的文艺修养,他在文艺方面所受的道德影响可以比任何其他体验与教训的影响更为深广。“道德的”与“健全的”原无二义。健全的人生理想是人性的多方面的谐和的发展,没有残废也没有臃肿。譬如草木,在风调雨顺的环境之下,它的一般生机总是欣欣向荣,长得枝条茂畅,花叶扶疏。情感思想便是人的生机,生来就需要宣泄生长,发芽开花。有情感思想而不能表现,生机便遭窒塞残损,好比一株发育不完全而呈病态的花草。文艺是情感思想的表现,也就是生机的发展,所以要完全实现人生,离开文艺决不成。世间有许多对文艺不感兴趣的人干枯浊俗,生趣索然,其实都是一些精神方面的残废人,或是本来生机就不畅旺,或是有畅旺的生机因为窒塞而受摧残。如果一种道德观要养成精神上的残废人,它的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表现在人生中不是奢侈而是需要,有表现才能有生展,文艺表现情感思想,同时也就滋养情感思想使它生展。人都知道文艺是“怡情养性”的。请仔细玩索“怡养”两字的意味!性情在怡养的状态中,它必是健旺的,生发的,快乐的。这“怡养”两字却不容易做到,在这纷纭扰攘的世界中,我们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费在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奔波劳碌,很机械地随着疾行车流转,一日之中能有几许时刻回想到自己有性情?遑论怡养!凡是文艺都是根据现实世界而铸成另一超现实的意象世界,所以它一方面是现实人生的反照,一方面也是现实人生的超脱。在让性情怡养在文艺的甘泉中时,我们霎时间脱去尘劳,得到精神的解放,心灵如鱼得水地徜徉自乐;或是用另一个比喻来说,在干燥闷热的沙漠里走得很疲劳之后,在清泉里洗一个澡,绿树荫下歇一会儿凉。世间许多人在劳苦里打翻转,在罪孽里打翻转,俗不可耐,苦不可耐,原因只在洗澡歇凉的机会太少。
从前中国文人有“文以载道”的说法,后来有人嫌这看法的道学气太重,把“诗言志”一句老话抬出来,以为文学的功用只在言志;释志为“心之所之”,因此言志包含表现一切心灵活动在内。文学理论家于是分文学为“载道”、“言志”两派,仿佛以为这两派是两极端,绝不相容—“载道”是“为道德教训而文艺”,“言志”是“为文艺而文艺”。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全在“道”字如何解释。如果释“道”为狭义的道德教训,载道显然就小看了文学。文学没有义务要变成劝世文或是修身科的高头讲章。如果释“道”为人生世相的道理,文学就决不能离开“道”,“道”就是文学的真实性。志为心之所之,也就要合乎“道”,情感思想的真实本身就是“道”,所以“言志”即“载道”,根本不是两回事,哲学科学所谈的是“道”,文艺所谈的仍是“道”,所不同者哲学科学的道理是抽象的,是从人生世相中抽绎出来的,好比从盐水中提出来的盐;文艺的道是具体的,是含蕴在人生世相中的,好比盐溶于水,饮者知咸,却不辨何者为盐,何者为水。用另一个比喻来说,哲学科学的道是客观的、冷的、有精气而无血肉的;文艺的道是主观的、热的,通过作者的情感与人格的渗沥,精气与血肉凝成完整生命的。换句话说,文艺的“道”与作者的“志”融为一体。
我常感觉到,与其说“文以载道”,不如说“因文证道”。《楞严经》记载佛有一次问他的门徒从何种方便之门,发菩提心,证圆通道。几十个菩萨罗汉轮次起答,有人说从声音,有人说从颜色,有人说从香味,大家共说出25个法门(六根、六尘、六识、七大,每一项都可成为证道之门)。读到这段文章,我心里起了一个幻想,假如我当时在座,轮到我起立作答时,我一定说我的方便之门是文艺。我不敢说我证了道,可是从文艺的玩索,我窥见了道的一斑。文艺到了最高的境界,从理智方面说,对于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如阿波罗凭高远眺,华严世界尽成明镜里的光影,大有佛家所谓万法皆空,空而不空的景象;从情感方面说,对于人世悲欢好丑必有平等的真挚的同情,冲突化除后的谐和,不沾小我利害的超脱,高等的幽默与高度的严肃,成为相反者之同一。博格森说世界时时刻刻在创化中,这好比一个无始无终的河流,孔子所看到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希腊哲人所看到的“濯足清流,抽足再入,已非前水”,所以时时刻刻有它的无穷的兴趣。抓住某一时刻的新鲜景象与兴趣而给以永恒的表现,这是文艺。一个对于文艺有修养的人决不感觉到世界的干枯与人生的苦闷。他自己有表现的能力固然很好,纵然不能,他也有一双慧眼看世界,整个世界的动态便成为他的诗,他的图画,他的戏剧,让他的性情在其中“怡养”。到了这种境界,人生便经过了艺术化,而身历其境的人,在我想,可以算得一个有“道”之士。从事于文艺的人不一定都能达到这个境界,但是它究竟不失为一个崇高的理想,值得追求,而且在努力修养之后,可以追求得到。
“情人眼底出西施”
—美与自然
我们关于美感的讨论,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现在最好把上文所说的话回顾一番,看我们已经占住了多少领土。美感是什么呢?从积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起于形相的直觉,而这种形相是孤立自足的,和实际人生有一种距离;我们已经见出美感经验中我和物的关系,知道我的情趣和物的姿态交感共鸣,才见出美的形相。从消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一不带意志欲念,有异于实用态度,二不带抽象思考,有异于科学态度;我们已经知道一般人把寻常快感、联想,以及考据与批评认为美感的经验是一种大误解。
美生于美感经验,我们既然明白美感经验的性质,就可以进一步讨论美的本身了。
什么叫作美呢?
在一般人看,美是物所固有的。有些人物生来就美,有些人物生来就丑。比如称赞一个美人,你说她像一朵鲜花,像一颗明星,像一只轻燕,你决不说她像一个布袋,像一条犀牛或是像一只癞虾蟆。这就分明承认鲜花、明星和轻燕一类事物原来是美的,布袋、犀牛和癞虾蟆一类事物原来是丑的。说美人是美的,也犹如说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一样,她的高矮肥瘦是她的星宿定的,是她从娘胎带来的,她的美也是如此,和你看者无关。这种见解并不限于一般人,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也是如此想。所以他们费许多心力去实验最美的颜色是红色还是蓝色,最美的形体是曲线还是直线,最美的音调是G调还是F调。
但是这种普遍的见解显然有很大的难点,如果美本来是物的属性,则凡是长眼睛的人们应该都可以看到,应该都承认它美,好比一个人的高矮,有尺可量,是高大家就要都说高,是矮大家就要都说矮。但是美的估定就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假如你说一个人美,我说她不美,你用什么方法可以说服我呢?有些人欢喜辛稼轩而讨厌温飞卿,有些人欢喜温飞卿而讨厌辛稼轩,这究竟谁是谁非呢?同是一个对象,有人说美,有人说丑,从此可知美本在物之说有些不妥了。
因此,有一派哲学家说美是心的产品。美如何是心的产品,他们的说法却不一致。康德以为美感判断是主观的而却有普遍性,因为人心的构造彼此相同。黑格尔以为美是在个别事物中见出“概念”或理想。比如你觉得峨眉山美,由于它表现“庄严”“厚重”的概念。你觉得《孔雀东南飞》美,由于它表现“爱”与“孝”两个理想的冲突。托尔斯泰以为美的事物都含有宗教和道德的教训。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说法。说法既不一致,就只有都是错误的可能而没有都是不错的可能,好比一个数学题生出许多不同的答数一样。大约哲学家们都犯过信理智的毛病,艺术的欣赏大半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在觉得一件事物美时,我们纯凭直觉,并不是在下判断,如康德所说的;也不是在从个别事物中见出普遍原理,如黑格尔、托尔斯泰一班人所说的;因为这些都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而美感并不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还不仅此,美虽不完全在物而却非与物无关。你看到峨眉山才觉到庄严、厚重,看到一个小土墩却不能觉到庄严、厚重。从此可知物须先有使人觉到美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出美来。
依我们看,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相的直觉。形相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相;直觉属我而却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再拿欣赏古松的例子来说,松的苍翠劲直是物理,松的清风亮节是人情。从“我”的方面说,古松的形相并非天生自在的,同是一棵古松,千万人所见到的形相就有千万不同,所以每个形相都是每个人凭着人情创造出来的,每个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相就是每个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通常所具的个性,它能表现各个人的性分和情趣。从“物”的方面说,创造都要有创造者和所创造物,所创造物并非从无中生有,也要有若干材料,这材料也要有创造成美的可能性。松所生的意象和柳所生的意象不同,和癞虾蟆所生的意象又不同。所以松的形相这一个艺术品的成功,一半是我的供献,一半是松的供献。
这里我们要进一步研究我与物如何相关了。何以有些事物使我觉得美,有些事物使我觉得丑呢?我们最好用一个浅例来说明这个道理。比如我们看左列六条垂直线,往往把它们看成三个柱子,觉得这三个柱子所围的空间(即a与b、c与d和e与f所围的空间)离我们较近,而b与c以及d与e所围的空间则看成背景,离我们较远。还不仅此。我们把这六条垂直线摆在一块看,它们仿佛自成一个谐和的整体;至于g与h两条没有规律的线则仿佛是这整体以外的东西,如果勉强把它搭上前面的六条线一块看,就觉得它不和谐。
(1)a与b、c与d、e与f距离都相等。
(2)b与c、d与e距离相等,略大于a与b的距离。
(3)f与c的距离较b与c的距离大。
(4)a、b、c、d、e、f为六条平行垂直线,g与h为两条没有规律的线。
从这个有趣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很重要的道理:(一)最简单的形相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把六条垂直线看成三个柱子,就是直觉到一种形相。它们本来同是垂直线,我们把a和b选在一块看,却不把b和c选在一块看;同是直线所围的空间,本来没有远近的分别,我们却把a、b中空间看得近,把b、c中空间看得远。从此可知在外物者原来是散漫混乱,经过知觉的综合作用,才现出形相来。形相是心灵从混乱的自然中所创造成的整体。
(二)心灵把混乱的事物综合成整体的倾向却有一个限制,事物也要本来就有可综合为整体的可能性。a至f六条线可以看成一个整体,g与h两条线何以不能纳入这个整体里面去呢?这里我们很可以见出在觉美觉丑时心和物的关系。我们从左看到右时,看出c、d和a、b相似,d、e又和b、c相似。这两种相似的感觉便在心中形成一个有规律的节奏,使我们预料此后都可由此例推,右边所有的线都顺着左边诸线的节奏。视线移到e、f两线时,所预料的果然出现,e、f果然与c、d也相似。预料而中,自然发生一种快感。但是我们再向右看,看到g与h两线时,就猛然与前不同,不但g和f的距离猛然变大,原来是像柱子的平行垂直线,现在却是两条毫无规律的线。这是预料不中,所以引起不快感。因此g与h两线不但在物理方面和其他六条线不同,在情感上也和它们不能谐和的,所以被摈于整体之外。
这里所谓“预料”自然不是有意的,好比深夜下楼一样,步步都踏着一步梯,就无意中预料以下都是如此,倘若猛然遇到较大的距离,或是踏到平地,才觉得这是出于意料。许多艺术都应用规律和节奏,而规律和节奏所生的心理影响都以这种无意的预料为基础。
懂得这两层道理,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来研究美与自然的关系了。一般人常欢喜说“自然美”,好像以为自然中已有美,纵使没有人去领略它,美也还是在那里。这种见解就是我们在上文已经驳过的美本在物的说法。其实“自然美”三个字,从美学观点看,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说“自然美”就好比说上文六条垂直线已有三个柱子的形相一样。如果你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过艺术化,成为你的作品,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了。比如你欣赏一棵古松,一座高山,或是一湾清水,你所见到的形相已经不是松、山、水的本色,而是经过人情化的。各人的情趣不同,所以各人所得于松、山、水的也不一致。
流行语中有一句话说得极好,“情人眼底出西施”。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你在初尝恋爱的滋味时,本来也是寻常血肉做的女子却变成你的仙子。你所理想的女子的美点她都应有尽有。在这个时候,你眼中的她也不复是她自己原身而是经你理想化过的变形。你在理想中先酝酿成一个尽美尽善的女子,然后把她外射到你的爱人身上去,所以你的爱人其实不过是寄托精灵的躯骸。你只见到精灵,所以觉得无瑕可指;旁人冷眼旁观,只见到躯骸,所以往往诧异道:“他爱上她,真是有些奇怪。”一言以蔽之,恋爱中的对象是已经艺术化过的自然。
美的欣赏也是如此,它也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不过美的欣赏和寻常恋爱有一个重要的异点。寻常恋爱都带有很强烈的占有欲,你既恋爱一个女子,就有意无意地存有“欲得之而甘心”的态度。美感的态度则丝毫不带占有欲。一朵花无论是生在邻家的园子里或是插在你自己的瓶子里,你只要能欣赏,它都是一样美。老子所说的“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可以说是美感态度的定义。古董商和书画金石收藏家大半都抱有“奇货可居”的态度,很少有能真正欣赏艺术的。我在上文说过,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对于所爱者也只是无所为而为的欣赏,不带占有欲。这种恋爱是否可能,颇有人置疑,但是历史上有多少著例,凡是到极浓度的初恋者也往往可以达到胸无纤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