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初夏已经溜出了王府,走到大街上。
大街上人声鼎沸,叫卖声不绝于耳,行人摩肩接踵,到处是古香古色的建筑。
初夏在街上转了一圈,找到一间当铺。
“姑娘,这可不是上等的夜明珠,若姑娘想活当,一百当。死当,三百两。”当铺的掌柜睨着眼看向初夏,就差没喊出破珠子被蛇吃虫咬的话。
没想到这掌柜也是个识货的,初夏便选择了死当,换了三张一百两的银票。
将银票往怀里一揣,在卖糖葫芦的摊前买了根糖葫芦,一边吃一边逛街。
在现代社会生活了这么久之后乍来到这样一个古香古色的世界中,感觉看哪里都稀奇。
身边跑过一群正在玩耍的孩子,一个个顶着茶壶盖,笑着闹着从她身边跑开。
眼看着其中一个孩子眼巴巴地盯着她的糖葫芦,初夏便将剩下的糖葫芦直接给了这个孩子。
抬起头,她的目光落到街边茶楼的二楼,二楼的窗内站着一个面如冠玉的男子。
那男子穿着一身淡青色的衣袍,手里执着一把扇子,一双眸子里含着笑意。
似乎是感觉到初夏的目光,他朝着初夏颌了颌首。
初夏收回了目光,感觉自己的心砰砰直跳。
实在是太帅了!
那男子长得比她看到过的明星还要漂亮,而且身材颀长,带着儒雅之气。一双眸子乌黑闪亮,仿佛藏着万千星辰。
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眼时,却见到窗前已是杳无人影。
不知为什么,初夏长长地吁了口气,有些失落。
“比萧慕宇那个死人脸要帅得多了。”初夏恨恨地咒骂了一句萧慕宇,继续朝前走去。
虽然按照正常审美来讲,萧慕宇比这个男子更帅更有味道。但她就是不想承认!谁叫那个死人脸是个臭花岗岩呢?
想到萧慕宇,初夏再次擦了擦嘴角。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初夏觉得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说不定这会夏嬷嬷已经气得发疯了。
一想到夏嬷嬷那端庄的样子会发疯,初夏就觉得好笑。
就在这时,她见到前方的人群开始骚乱起来,远远地传来打斗和呵斥声。
而后,她就见到有人推开人群,朝着她这里疯狂地跑了过来。
那人一边跑一边回头,跑到她身边时趔趄了一下,朝她身上撞去。
“让开!”
初夏灵巧地转了个身,撞她的人直接一下子撞空,身子趔趄了一下朝着旁边歪去。
前方有人大喊:“抓贼啊,抓小偷啊!”
听到这声喊,跌倒在地上的小贼眼珠骨溜溜转了一圈,爬起来就想跑。
初夏冷笑一声,伸出腿就把这小贼绊了一个狗吃屎。
有了她这一绊,前方追赶的人就得了机会。跑到初夏面前,直接将这小贼摁住。
一个家丁模样的人从那小贼怀中掏出一个锦囊,一脚踹去:“我们公子的钱,你也敢摸?不想要命啦?”
远远地,人群中走出一个年轻公子,穿着淡青色的长袍,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缓步朝着初夏这方走来。
“多谢姑娘伸出援手!”这年轻公子朝着初夏抱拳一礼。
初夏正待抱拳回礼却怔了一下,这不正是方才在茶楼二楼的那位俊俏公子吗?
对面的年轻公子在见到初夏的容貌之后也是一愣:“原来竟是姑娘。”他连忙深施一礼,“多谢姑娘。”
初夏穿得虽普通,布料却是上等的布料,一看便知出身富贵人家。
李应年敛下了眉眼,自报了家门:“在下姓李,名应年。今日多亏姑娘,要不然我的锦囊就丢了。里面的钱丢了倒罢,这锦囊却是亡母生前为我缝制的。”
他如此郑重其事的,初夏反而有些不适应了,连忙笑着摆手:“没事没事,举手之劳罢了。”
李应年抬头看了看天色,笑道:“天色有些晚了,我看姑娘孤身一人,着实不方便。不如由我送姑娘回去如何?”又怕初夏觉得他是坏人,便补充道,“家父乃是端宁候。”
初夏根本就不知道瑞宁候是个什么候,闻言也只是点了点头:“不必劳烦公子了,我自己回去就好!”又指了指被瑞宁候府家丁绑起来的小贼,“这小贼,你送到衙门里就好。”
说完,也不等李应年出声,就转身朝着来路走去。
李应年抬手招了一招,又笑着摇了下头。既然人家不愿意让他送,他又何必出这个头?只能等到下次再遇见时,想办法答谢就是。
初夏做了一件好事,只觉得神清气爽。
又在街上逛了几圈,就朝着印象中的凌阳王府走去。
可等她走了几步之后,猛地停下了脚步。
她发现了一个不得不正视的事实——
她,迷路了。
做了六十年鬼差的老鬼初夏,在一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傍晚,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