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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番外

明笙遇到谢芷默的时候,才十八岁。

那时谢芷默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摄影师,而她是更加名不见经传的业余模特。两个人的相遇纯属偶然,只因为她在一个网上招募合作模特的贴里看见她的资料。

这种帖子里有很多男性摄影师招募私房模特,其实真正目的昭然若揭。她也是偶然点进去,浏览了几楼之后就一笑置之,刚想关掉,却看见一楼非常有诚意的招募贴。层主写的信息十分详实,措辞虽然官方但能看出她的诚恳,就连字数也比其他人多出好几倍,在这样一个广撒网钓鱼的帖子里显得格格不入。

那时她已经离家出走两年,从十六岁拥有自力更生打工的能力开始,她就脱离了那个只有继母的家庭,一直在外谋生。她什么活都干过,端盘子,发传单。漂亮的长相和那时已经十分高挑的身材给了她天生的优势,她经常能接到会展礼仪之类的兼职,穿着短裙高跟鞋,露着大长腿站半天,就能有几百块的收入。除了经常会被人揩两把油以外,待遇十分地让人满意。

而被揩油这样的缺陷,对于那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的她而言,已经不足挂齿。

她很明白自己要走的一条路,所以开始涉及平面模特与广告。后者的门槛更高,时常是那些电影学院的学生挣外快的福地,而前者则鱼龙混杂,可以从最底部一点点做起。

她渐渐在S市的文艺摄影圈子里有一点名气,经常会接一些私拍,男摄影师对她趋之若鹜,不乏见过两面就跟她告白的。明笙在这方面并不抗拒,有时看得上眼的也会答应,过了一段时间大家都腻烦了,就好聚好散地分手。

十六岁到十八岁的这段时光,一个女孩子最好的时候,应该开始一段初恋。可是她的初恋就是这样风尘味浓重的,轻佻又不郑重地交付出去。说不出有多喜欢,也并非不喜欢。这样的恋情像云烟一样一吹就散,一段又一段,脸谱一般,到最后自己都不怎么能记清前任和前前任的长相。

她约谢芷默拍片子的时候,谈着一个男朋友,叫陆远,也是摄影师,长相中上,留一头很艺术家的长发,值得称道的是身材非常好。

谢芷默约的是一套室内片,拍摄的时候,是陆远送她去的。

谢芷默看见那个男人,表情欲言又止,可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很是落落大方地跟明笙打招呼,说一些“初次合作,希望愉快”之类的话。

明笙性格比较自来熟,陆远走后她开始上妆,一边跟化妆师聊天。谢芷默话不多,看得出来家教很好,身上有着从小衣食无忧的娴静与单纯。

她很合明笙的眼缘,因此拍摄间隙,也很乐意找她说话。

聊的话题无所顾忌,从工作到情感。谢芷默聊着聊着突然问:“刚才送你来的那个,是你的男朋友?”

明笙毫不在意地嗯了声。

谢芷默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小心地问:“你认识他久吗?”

明笙换了个姿势,只说:“不久,也就刚刚在一起。”

谢芷默明悟了一般,不想搬弄是非又不忍心欺瞒的样子,斟酌着说:“我认得他,在圈子里挺有名的。他拍私房很出名,据说私生活挺混乱……”

明笙一愣。

谢芷默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年纪挺小的,性格也挺单纯,不像是那种……”她说着说着又缄口不言。

她其实有点嘴拙,有时不吐不快的话,心里想着想要说得委婉,但总是不能成功。就比如此刻,谢芷默觉得她不应该跟陆远那样的人厮混在一起。但是毕竟交浅言深,她犹豫,怕冒犯到她。

明笙爽朗地笑开,浓妆在她漂亮的眼角绽放出瑰丽的色泽,说:“谢谢你。”

谢芷默反倒怔住了。

“我也知道他私生活很混乱,只要翻翻他的SNS主页,就知道他这周约了几个姑娘。”明笙揽过她的肩膀,大笑着说,“你心地很好。”

谢芷默那时也是初出茅庐,虽然知道文艺圈的混乱,但大概还是不太能理解一个本身不混乱的女孩子为什么能容忍自己拥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

为了钱吗?也不像是。明笙看起来气质很干净,是那种爽快又明澈的漂亮,她是让女孩子都不得不喜欢的那种姑娘。要不是因为这样,谢芷默也不会多那一句嘴。

后来又有几次,两个人因为正事见面,交情也渐渐变好,因为同在一座城市,住得又近,两个人私下里也会约出来一起吃个饭喝杯饮料。

两个人渐渐地熟起来,明笙还是没有跟陆远分手。

谢芷默有一次约她去逛街,又见到陆远,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她:“你喜欢陆远吗?”

明笙漫不经心地答:“就那样吧。”

谢芷默的神情显然是不能理解这样的一段关系,劝她:“既然不怎么喜欢,为什么还一直在一起呢?”

明笙连片刻的愕然都没有,笑着说:“不跟陆远在一起,那要跟谁在一起?”

那时候谢芷默也才大学刚刚毕业,想了想只能说:“我妈妈在音乐学院任教,音乐学院的男孩子不少都长得挺帅,年纪也跟你差不多,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介绍?”

明笙谢绝她的好意,还是听之任之。

谢芷默也不好置喙。

虽然谢芷默要比她大上几岁,但是总觉得在为人处世上,明笙不知比她高出多少。两个人熟起来之后,明笙才更像是年纪更大的那个。就比如过了大半载后谢芷默组建起团队,每次前往一个新的地方拍照,都要经受谢母的三令五申,而明笙则是轻装简行,有时候连旅行箱都不用带,一个包里塞了日用品和衣服,就能随叫随到。

而这时,明笙也终于跟陆远分手了。

谢芷默莫名地松了一口气。她有点遗传谢母的传统观念,觉得像明笙这样美好的女孩子,总是跟陆远那种人厮混在一处,很令人惋惜。但是明笙毕竟算是失恋了,谢芷默再讨厌陆远,也对刚刚分手的明笙表示了安慰。

明笙却完全不放在心上,笑道:“分了就分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让我跟他分手的吗?”

谢芷默咋舌:“可是你们在一起这么久,分开了总是会难过的吧?”

明笙表现得更加云淡风轻:“还好吧。谈得长是因为懒得换。其实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人说白了就是解决生理需求,有什么好难过的。”

谢芷默对这个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持有“男人说白了就是解决生理需求”这种爱情观的明笙绝望了,从此就很少插手她的感情生活。

而明笙的行动也很符合她的爱情观。从来只有为她伤心欲绝说要等她一辈子的男人,没有让她牵肠挂肚甚至哪怕分一点点心的对象。

女孩子在这么小的年纪就通透到一种自暴自弃的地步,谢芷默觉得,怎么样都不算一件好事。

谢芷默问她:“你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吗?”

明笙其实仔细思量过这个问题。

但她闭上眼,想起的画面都是年少时的父母分离,到最后父亲因病去世,把自己交在继母手上。然后就是一段灰暗的时光。离家之后的艰辛,反而有点不足挂齿了。

有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呢?

有过吗?

一开始在酒吧做临时工,深秋的夜里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的时候,萧冷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瑟瑟发抖却没有一盏温暖的灯光在等她。

那种时候,她想的是,要怎么过得更好。

她想要过得不再必须承受这样的寒凉,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巢穴,想要有钱。“真心”和“喜欢”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甚至没有办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

她自嘲地想,也许比起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她只想过找一个“真心有钱的人”吧?

后来那五年,她经历了在微博上意外走红,变成了个小有名气的模特,身边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样换得那么随便,陆陆续续谈过两任男友,一次比一次短。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她还没有好好爱过什么人,就好像被生活磨尽了所有锐气,虽然也渴望能找到一处安栖的树枝,可是整个森林在她眼里好像都乏味,没有耐心在谁身旁长久地淹留。

而她的男友也从来没有公开过。所以在粉丝心目中,她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清高得看不上任何一处世俗之地。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哪里是不食人间烟火,是被人间烟火熏得太疼了,她几乎不敢睁开眼,再看一遍自己的来路。

她的手头不再拮据,但她赚一笔花一笔,接一个广告赚了几万块,转眼就定了旅行的机票花出去。

四海为家的人,有时会本能地渴望地域空间上的辽阔,仿佛这样才可掩饰她无处可归的迷茫。

离出游半个月的时候,她和一个私交尚可的广告公司经理一起出门。对方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她能看出来他有点喜欢她,但他风度一直都还不错,相处的时候也一直很规矩。这样的人已经算是老实,对她有好感其实不是一件坏事,只要没有付诸行动,她便不怎么在乎。

那个广告公司经理约她的时候说要给她引见一个广告商,但是真正去的时候,他又说广告商的飞机误点,这会儿刚到S市,得迟到一会儿才能过来。

这样的戏码她见得多,心里清楚半真半假,当天晚上喝饮料的时候都谨慎不少。

中间她去洗手间补妆,准备给人打电话报个备,也好找机会脱身。从喧闹的酒吧走到洗手间前面的走廊,安静了不少,耳边嗡嗡响。她脑子里过着各种利害关系,走路的时候也没那么注意,有个年轻男人喝垮了从洗手间出来,摔倒的时候直往她身上扑。

她躲闪不及,眼看着就要被扑个满怀,那个男人突然被人拽住了。一张年轻白净的脸从那个男人背后探出来,看得出来他的不耐烦,但对她还算挺有礼貌,痞痞地给她道歉:“我朋友喝多了,没撞着你吧?”

“没有。”明笙只看了他们一眼,就回过了身,给林隽打了个电话,然后在公用洗手池前气定神闲地专心补妆。

旁边传来一阵呕吐声,年轻男人拍打着那个醉鬼:“你还没吐完啊。”镜子里映出他无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脸。

她一笑置之。那张堪比韩国小鲜肉的脸突然抬起来,眼神在镜子里跟她交汇了一下。明笙没有掩饰自己的笑意,只是收回了目光,凑近镜子去观察自己的眼线有没有晕开。

那人好像并没有把这短暂的交集当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没有挪开眼。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一晚上都太糟糕,好不容易看见一样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他一边拍着他朋友的背,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极为细致地补妆,眯起眼说:“不用化了。你本来就很漂亮。”

明笙确实在拖延时间,所以补妆补得磨磨蹭蹭,没想到有人会借此跟她搭讪。

她回过头去看他,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

不得不承认,他的皮相很好。这个眯起眼的动作,别的男人做起来,总会有种挡不住的下流,可他的眼睛很亮,漂亮的轮廓清爽的头发,哪怕是这样轻佻的眼神,也有种邪气的俊朗。

明笙放肆地看了会儿,嘴角勾了勾,就又回过身去描眼线。

正巧,旁边那个醉鬼也吐得差不多了。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过来,对着那人点头哈腰,问了两声“江少好”,再帮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这么年轻,又这么有脸面,看来是个二世祖。

明笙在心里给他下了定论,正好手机震起来,她瞄了一眼来电的人,随即收了化妆包准备回去。

她回到酒桌上,那个经理似乎等急了,问她怎么这么久才来。她说接到男朋友电话了,等会儿人就要过来,恐怕得失陪,广告商也只好下次再见。她演技很好,一脸惋惜的模样。等林隽过来救场,根本不需要演技,一股高冷范儿的正宫男友架势,就把她送出了会所。

两个人在地下车库边走边讲话,林隽无奈地笑她:“以后跟来历不明的男人少出来。我不是每天都有空来救火。”

明笙没心没肺地点起一根烟:“也不是来历不明。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工作关系,我哪知道你们男人都这么龌龊?”

林隽跟她拌嘴经常是两败俱伤,这会儿说了声“打住”,问她:“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明笙摇头:“我家离你家多远啊,你明天不还要上庭呢吗?先回去吧,我还要找个朋友。”

她其实只是想一个人走走透气,但是这么说肯定会被拒绝,所以就随口胡编了个借口。林隽显然能看穿,但他对什么人都没有百分之百的上心,叮嘱她:“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电话。”

然后便是她站在原地,看着林隽离开。

一个人的夜晚百无聊赖,做什么事都不用赶时间,她只想出去吹吹风。结果一回身,便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还是那副邪气的笑容,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肠子。但他丝毫不避讳,非常坦荡地向她传达他对她的兴趣,意有所指地挑眉瞥了眼走廊拐角,说:“不是男朋友吧?”

明笙掸掸烟灰:“是又怎么样?”

他好整以暇靠上墙,笑着说:“是的话怎么会替你解了围又一个人走掉。”

明笙瞥向他。

她一米七二,穿上一双八厘米的细高跟,看一般男人都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挑,即便没站直身子也不输气势,暖色的灯光映着他一身紫色衬衣,璀璨夺目。

这样出挑的颜色,衬这么一张年轻的脸,居然相得益彰。

明笙象征性环视一周:“你那个朋友呢?”

他跟她玩文字游戏:“什么朋友。你不就是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锁骨微动,皮肤白皙得像奶油,清俊又有两分未褪的少年气。

江淮易迎着她的视线,不躲不闪,抿着唇笑:“你都把我看两遍了,从头到脚的,有这么爱看?”

他抓住她的目光,像缴获什么战利品。

明笙坦荡地笑,按灭烟头。

江淮易一抬下巴:“留个电话?”

明笙看着他递来的手机,停顿两秒接过,直接滑开了相机,就着暖光拍了一张,交还回去:“每晚猎艳都能找到我这么漂亮的挺不容易。留个纪念。”

江淮易接过去,手机上是一张微微过曝的相片。哪怕是夜里这么糟糕的像素,随手拍下来的影像,还是能看出照片上是个多么标致的姑娘——大气的瓜子脸,轮廓的弧线锋锐一分便太生硬,再柔和一分就会太过圆润。这样刚刚好,不笑时平和寡淡,笑的时候几乎摄人心魄。

女孩子漂亮成这样,还真是很不容易。

他喝过两轮,酒精隐隐挥发,胸腹热腾腾的,吞咽一口才收回目光。

明笙挑起嘴角,转身离开。

像一个轻傲的灰姑娘,过了十二点潇洒离去,只留下残碎的南瓜马车和水晶鞋。

那是她见江淮易的第一面。

在她的眼里,他年轻,自傲,玩世不恭。即便璀璨,也不过是一颗流星,与她的世界只有三秒的瓜葛。

直到他从网上弄来她的工作电话,再度联络她。

明笙回忆了一下,如果是别人想要接近她,大概会怎么说。

就连那些果真想要包养她的金主,起初都趋于委婉。只有江淮易那个欠打的傻缺,堂而皇之地问她:“你是不是很缺钱?”

明笙破功地笑了出来,说:“也没有很缺。不过钱这种东西越多越好,你要给我我也不会不要。”

于是他约她拍片子,在一个夜晚。

工作当然是幌子。但她却赴约。江淮易载她飞驰在滨江的公路上,夜晚很少有游人,两个人停在江边,分享一罐啤酒。

年轻男女因为寂寞,总是能很好地做伴。

江淮易问:“你酒量好吗?”

明笙答:“还成。”

江淮易直接去24H便利店扫了一行货架,拎着一大袋各种颜色的酒精饮品回到江边。两个人倚在江边观景台的栏杆旁一起拉开易拉罐。金属撕拉的声响在沁凉的夜风里有种无端的自在与爽快。

明笙喝了一口,是很平淡的酒精味,问出口的话也颇平淡:“有心事?”

江淮易仰脖子灌了了半瓶,笑得没心没肺,挥臂把一个半空的易拉罐用力扔进江里,这才回过头来回答她:“被退婚了算吗?”

明笙扑哧笑了,也有些错愕,点头说:“算吧。不过也没有很值得不开心。”

他单手撑着栏杆坐上去,有一种随时都会追进江面的姿势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鬓角的发丝在夜风里轻扬:“是不太值得,毕竟是个母老虎。”

明笙仿佛随口一提地说:“母老虎还想娶?”

“她长得不错,娶了也没什么。”

明笙用一种取笑的神情看着他:“你娶人的标准就是长得好看?”

江淮易皱皱眉,一副世界观受到了挑战的模样:“喜欢漂亮女孩子有错?”

他诚恳单纯到一种几乎愚蠢的地步,而且还不以为耻。

单论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错。

大家都不渴望互相交付真心的感情,甚至吝于付出真心,反而容易认可对方扭曲的三观。她觉得他的感情观念挺平常,江淮易却反过来觉得她特殊。特殊在哪里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她和其他漂亮女孩子不太一样。

究竟不太一样在哪里呢?

很久以后他终于弄明白:以前见到过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女孩子,她们可以不爱他,但是她们希望能够绑牢他,希望他对她们牵肠挂肚放不下。可是明笙不同。她把他当消遣,她不占有,甚至不想分一杯羹。

但这时候,他还来不及也没有打算想这么多。

他喝了两轮,酒精在夜风里挥发,他能望见她隐入黑夜的长发和手机屏幕上那张因为暗光而显得对比度过强的相片。

明笙。

他好像在这一秒,做了一个决定。

“你相信么,我好像有点喜欢你。”

明笙的回复依旧迅速,仿佛完全不带思考:“我信。”

她笑:“一见钟情不就是见色起意吗。对我一见钟情的人还挺多的。”

“多没有关系,反正你总会知道——”江淮易顿了顿,俯身在她耳边笑,一身酒气,“我是认真的。”

这夜过后,他再约她出来,却屡屡受挫。明笙的行程很满,今天在北半球,明天就在南半球。但江淮易越挫越勇,她每飞去一个地方,他就说走就走地跟过去。酒肉朋友们知道了都觉得他很拼,满世界跑地追妹子。他的回答一概是:“追妹子当然要舍得下血本。”

别人奇怪道:“什么妹子这么吃血本啊,上回那个什么许亦淑,看起来挺清纯的,不是勾一勾就到手了嘛。这回这个是哪里好了?”

江淮易还是那张欠打的笑脸,说:“姿色好。”

大概正如明笙所说,他对她的想法完全就是出于一个雄性生物的本能驱使——见色起意,多好的概括。反正他也从来不以为耻。

那之后,明笙签约《COSTUME》杂志拍片,江淮易仗着有他姐姐顾千月撑腰,回回能拿到她的详细行程安排,出现在现场。摄影师都快习惯了棚里会突然多出来一个帅哥犒赏全组,连明笙请雇的助理都有种濒临失业的危机感。

而事实上,明笙也确实是这么嘲讽他的:“你再这样,我就辞退我的助理了。省一份工资。”

江淮易脸皮厚,她一巴掌打上来都觉得是吃了糖,说:“你助理的工资不还是我姐发的?不用给她省钱。你想请几个就请几个。”

标准纨绔子弟的追女孩儿方式。

明笙对此并不抱什么指望。他可以费尽心思地准备浪漫,可以用她的名字开一间酒吧,可以为她做尽一切取悦她的事。但她始终明白,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真心泛滥,转瞬即逝。

倒是谢芷默热恋之后愈发像是老一辈的女人,常常劝她说:“你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老单着也不是办法,要不我让聂子臣帮你介绍几个?”

“算了吧。你家那位介绍的,我吃不消。一个江淮易已经够我受的。”明笙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谢芷默帮她着急:“你就真认识不到什么靠得住的发展对象吗?”

“我现在是个全职模特。接触到的不是男模就是摄影师,要不就是广告商。你说能有几个正常的?”

谢芷默没有办法,抓住根救命稻草一样问:“那江淮易呢?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看他最近是真的从良了。”

“他啊……”明笙但笑不语,“还太小了。”

“算了,拿你没办法。我晚上有事,先走一步。”

谢芷默收拾东西,先她一步走出《COSTUME》大楼。

刚走出去,又撞见了来接明笙的江淮易。

他一根手指转着车钥匙,迎面走来,夸张地往谢芷默身后探,期许地朝她绽开笑容:“嫂子,我笙呢?”

“……”谢芷默指指身后,无奈地嗤笑一声。

他和明笙其他的那些追求者们都不同,有着一种属于少年的,干净而热烈的赤忱。有一瞬间她觉得,这两人真的有戏。

但明笙态度不咸不淡,两人一直没什么进展。

这期间,明笙接了一个外地的拍摄工作,好几个礼拜没在本市。

工作结束当天,她去一个饭局,恰好听到隔壁那桌人在议论她。席间有人夸她漂亮,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入她耳朵里,又傲又猥琐:“她啊,现在是红了,以前也就是个小野模,大学都没上过,私房圈的宠儿啊——懂的人都懂。”

有人恭维:“哟,陆哥,你以前不也是拍那片儿的吗?怎么样,约过没?”

“何止啊……”男人笑起来,“老子因为对她感觉还不错,跟她还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睡都睡腻了。”

突然间,一杯冰凉的红酒就从他头上淋了下去。

明笙随意把杯子一甩,碎在桌腿边。满桌人都随着玻璃碎时清脆的一声看过去,唷,背地里编排撞上正主了。

一群人狐朋狗友,面上压抑着笑,眼底一个个都写着看好戏的热盼。

姓陆的恨恨地转过身来,迎上明笙微微一挑眉:“陆远,好久不见啊?”

“你个臭娘们,找死是不是?”

他霍地站起来的一瞬间,明笙那一桌的人也过来了。陆远见打人没戏,骂了几句娘之后,冷冷地威胁:“我看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要么现在跪下给爷道个歉,要不然,当初你有多少照片在我手里,你自己都算不清吧?”

明笙抬眸凉凉扫他一眼,蔑然甩下一句:“想发就发吧,我候着。”

陆远当然不会放过她。

明笙坐了四个小时飞机回到本市,一落地,就已经做好了收到顾千月和来自各方亲友问询的准备。人经历得多了,多少就有点虱多不痒。只是她没有想到,手机会那么安静。

只有江淮易的一条短信,是难堪又竭力照顾着她心绪的语气:“我姐这收到了一些照片。我们谈谈?”

该来的还是会来,只是换了一种方式。

明笙换了一口气,问:“在哪?”

江淮易给她报了个酒店房间号。

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明笙在这一刻反倒觉得轻松,平静地说:“好。”

果不其然,陆远要放照片,第一选择肯定是发去她的东家《COSTUME》。他却没有料到,江淮易早就利用身份之便交代过,《COSTUME》这边有关她的所有信息,都要第一时间上报给他,不经他人之手。因此《COSTUME》的内部员工,倒还没机会欣赏这些精彩的照片。

明笙料想他不会那么蠢,只通过这么一个渠道。然而见了江淮易才知道,网络上那些全都被他压了下去。明笙翻了翻自己微博底下的评论,竟然出奇地风平浪静。

她站在酒店房间门口,声音没有感情地笑:“你挺能耐啊。”

江淮易当然听得出她口气的冷嘲热讽,一时也语塞,从包里头拿出几张印刷出来的原片,说:“这些,你拿去销毁吧。”

明笙接过来,里头每一张都足以让人面红耳赤,任何一个看过这套相片的人,大约都会觉得她是多不检点的女人。再联系她现在的职业身份,足够把她按在污泥里再无出头之日。

她出乎寻常地淡定,挑起眼问:“真的没私藏几张?”

江淮易被她问得哑口无言。他撇过脸,面色有些不善:“我要照片干什么,又不是真人。”

明笙嗤笑一声。

下一秒,他就听到了拉链一拉到底的声音。

她今天穿的是一条紧身的白色小包裙,简约的设计和干净的用色衬气质又衬身材。明笙干脆地把侧拉链一下拉到底,露出她腰际的雪肤。

江淮易被她吓了一跳:“你干吗?”

“你不是想要真人吗。”明笙整了下领子,一下就拽了下去。她穿紧身裙没有戴胸衣,姣好的胸上只有两个乳贴,江淮易呆了半晌没回过神。

明笙一条腿从堆在脚边的裙子里抽出来,另一只脚把那块价值不菲的布料踢向一边,双手把散在肩上的长发往后撩了一下,轻车熟路似地挑眸:“你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怎么,不敢了?”

江淮易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才发现自己选的地点给她造成了巨大的误会:“你觉得我让你过来就是用照片威胁你?”

“不是吗?”

他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怒,勾住她纤长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床上,欺身压上去,单拳捶床:“你把我当什么人?我要是想动你,太简单了。我还不都是因为喜欢你!”

这一天罕见地不欢而散。

明笙走出酒店,阳光晒在头顶,微醺一般的温度令人有种不真实感。她恍惚了很久,才把手里的照片一张张撕掉,随手塞进门口的垃圾筒。

谢芷默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来的,一接通就劈头盖脸地问她:“怎么回事,你去哪了?不是说好了晚上去聚餐,我也好给你引见引见……”

“不用了。”明笙打断她,说,“我刚下飞机有点累,先回去了。”

电话挂断,她觉得脑海中的某根弦也像断了一般,思维被抽空,人机械性地往家走。

她取消工作邀约,在家里静候了几天。网上确实没出现有关她的丑闻。她这才又打起精神,和谢芷默一起赴一档真人秀节目的拍摄地。

那是聂子臣向谢芷默求婚的地方。

彼时,澄蓝的水面上漂着大大小小的船只,白色游船上绑着粉色和红色两种心形气球,每艘船上都如同载满花乡,玫瑰映着水光,仿佛清晨刚从露珠间摘下。英俊的男主角从天而降,给童话里的女主角一个深情的拥抱。

不知怎么的,这种小情小暖的调调,居然让她心里有些松动。

这一天是情人节。

明笙环顾满屋子羡慕坏了的年轻姑娘,居然有种流落风尘、多年风雨的沧桑感,嘴角泛起一个自嘲的笑——相信童话,多好。

有人让你愿意犯傻,多好。

她好像第一次理解了谢芷默。那个在最好的年纪,用尽全力爱一个人的谢芷默。

只有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次,往后车来人往,世界浪潮里再也没有可以爱的人。这样一生一次的爱意,哪怕爱到终场筋疲力尽,哪怕阴差阳错、分道扬镳,也不舍得错过。它让她相信,长相厮守可以发生在人的身上。

明笙平和地向他们举了举杯,走出酒店透气。

她还穿着礼服,在初春的夜晚,肩头寒凉。向外望,到处充满节日的气氛。她面朝着满目的粉红色气球,作了决定,尽快结束在澳门的工作,飞回S市。

一下飞机,她直接去了明夜。

那是江淮易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酒吧。虽然两人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但她走进去,依然能感受到侍应生们投来的目光——他们都认识她。

江淮易不在,她也没有要找他的意思,只是一个人坐在吧台,要了瓶酒慢慢喝。

有想来搭讪的男人在她身边坐下,在耳边不知说了什么。明笙听着酒吧里的背景音乐,有一搭没一搭地敷衍。

江淮易出现的时候,一眼便瞧见了那一对背影。

他余怒未消,冷着脸径直往里走,却在路过吧台的时候又反悔。他招招手指把调酒师支走,自己进吧台,坐在明笙的对面。

两个人默契地无视她身边的搭讪男。江淮易漠然地调酒,末了在杯沿插上一片柠檬,两指推给她。明笙接下,并不碰,有些疏离地挑眉:“没改名字吗?”

“什么名字?”

“店名。”

江淮易听了,顿了许久才一笑:“既然都已经定下了,有什么好改的。”

布鲁斯的调子悠扬地响在身后,偌大的空间里好像只有彼此在对视。

不知过了多久,江淮易突然转身,问她身边那位男士:“喜欢她?”

他撑着下巴,自言自语一般奉劝对方:“劝你早点收手。”他垂眸看着台子上的那杯酒,意有所指道,“只是颜色好看,味道不怎么样。”

对方深感莫名地离开,频频回头看这对气氛诡异的男女。江淮易并不在意,颇觉没趣,冷笑着想走。

明笙就在这时,端起了那杯酒。

江淮易回头,看见她把它一饮而尽,连阻止的都来不及。最后他看着她平静的脸色,皱眉道:“你就不怕有毒?”

“有毒也无所谓。”

明笙酒劲上来,手腕勾住他的后颈,把他的身子压下来,启唇相迎。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等他反应过来,唇上已然是她唇舌的滋味,冰凉而苦涩。

橘皮和酒精的涩味混杂,丝丝嵌入每一寸唇齿缠绵里。江淮易怔了许久,才将她禁锢住他的手臂掰开,眉间隐有愠色:“你什么意思?”

明笙笑:“苦吗?”

江淮易撇开脸,用食指内侧抹了把嘴唇。他自己调的酒,什么滋味他自己当然清楚。

明笙似乎很满足于他这怨愤的表情,笑着歪过头,说:“对不起。”

他回头:“什么?”

“对不起。之前的事。”明笙平和地看着他的眼睛。

江淮易喉结轻滚,吞咽的过程中好像还能感觉到心里的那个疙瘩。但他不想表现得太过小气,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了事:“没关系。”

话音未落,明笙又开口,拉长尾音:“对不起——”

他莫名地看着她,想问什么,便听见她说:“之前没有喜欢上你。”

“对不起。”

喧闹的人声和嘈杂的摇滚乐好像都隐去,他起初绷着脸,愣愣地看着笑容明媚的她,渐而在她平静而坚定的目光里,嘴角松动。

江淮易在嘴角弯起之前,迅速地俯身,亲了下她的嘴唇。

她微凉的唇上有一丝清甜。

“也没有很苦。”他话外有话,拇指抚了抚她的下唇。

明笙迎上他遮遮掩掩的眸子,相视一笑。

她在这一眼里,望穿许多以后。

此生所有风雨与苦涩,好像都在这个初春的夜晚,融进了一双璀璨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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