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来回变换的照在舞台上,我被那耀眼的灯光晃了一下眼睛,看着台下人山人海的人,他们用炙热,羡慕的眼神看着我,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我都没有想过我开口的第一句话,是说这个。
“其实我有点紧张,真的。”我笑了笑,“太激动了,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会赢得今晚的冠军,这对我来说是意外,还是惊吓过后的惊喜。但我还是非常感谢支持和喜欢我的人,还有把这个奖发给我的评审们。”我有些激动,导致一下子,脑子短路不知道该说什么。
“真的,谢谢,太谢谢你们了。”
虽然他们很配合的朝我微笑,让我不要紧张。
我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轮舞大赛,出乎我的意料,我这个业余的,居然赢得了冠军。
可在说完这些话之后,我做了一下呼吸调整,很快就淡定了起来了,我笑了起来,继续说道:“我有一句话一直珍藏心里多年,我从未开口说出过,也不敢开口,但是今天,我决定把它说出来,当然你们可能会有点小失望因为不是什么励志的语言,不要觉得我拿到了个小小的冠军,就是个成功者。”
“这句话就是:我虽然很迷茫,很困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是我一直在做自己。”
喂,你听到了吗?我想你早就知道了吧。
“每个人度过自己一生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每个人的一生都值得去尊重。嗯,其实我觉得我是个非常不完美的人,怎么说呢,我很喜欢睡懒觉,喜欢下雨天出去玩一个下午,听雨声,有严重的拖延症,任何事情不追到脚后跟永远不会去做,喜欢晚上睡不着就爬起来吃东西,性格吧,带点大大咧咧,有时候很固执又有点小任性,哦,笑点还特别低…”
“当然,我之所以,能取得这个小小的成就,是因为热爱跟坚持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热爱但不会放弃的东西。”
“谢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做更好的自己,其实你们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还挖掘得不够深而已,或许时机到了,一切都会明了。谢谢,再次谢谢你们。”
……
记得第一次见到沈逸凡,是在十六岁的时候。
那年夏天,厂里每年的旅游活动,我参加了。在登山的旅途中,我认识了他。炽热森林的夏天,抚过面颊的风,裹挟着山水的清新,冰凉冰凉的。带着湿气的青草,长满苔藓的石板路,茂密高大的树木,把这儿捂得严严实实的,除了几缕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射进来。山溪从山上欢快的流下来,叮咚叮咚的唱着歌儿,弹奏着动听的乐曲。
我走在山路上,欣赏着这唯美的风景,看见美丽的风景时便拿出手机来拍摄,当然我也拍了很多的照片,做留念。看见新奇的东西都想去尝试,一会儿去走那独木桥,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惧感,踏在山溪的石头上,轻快的跳来跳去,走在人造的木桩上,扭扭歪歪的,感觉有点像人家电视上那些在木桩上练功夫的一样,爬上那些摇晃的的绳梯,然后通过凉亭,又爬下去……
不知道爬了多久,也不知道爬了多少,因为是盛夏,尽管有着山风,可是额头和身上都冒着细汗,加上我又没带皮筋,没扎马尾,长长的头发散落腰身,厚厚的刘海的和汗水搅合在一起软绵绵的趴在我的额头。我从包里拿出水瓶,喝了一口,继续往前走。
忽然我听见了‘铛’的一声,像是有人在砸东西,那声音在这寂静的山林响彻着,我寻着声源走去,忽然在前面的山上看见了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少年,正从一筐石头里拿出一颗石头,向前扔去,在前面五,六米那里,挂着两块圆形的铁皮,随即又是‘铛’的一声,我听着这刺耳尖锐的声音,是要把耳膜刺破的感觉,脑袋一阵胀痛,有点想捂住耳朵。
“欸,你想不想试一试?”他突然开口对我说道。沈逸凡扔完石头后,便看见了站在旁边一脸好奇的我。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然后又看了一眼在我旁边的那一筐石头,拿起了一块,看了他一眼,然后看着前面的铁皮,砸了过去,没中,偏了一点。
“呵呵…你没砸中。”他笑道。“你的技术真差。”
他的嘲笑,一下子激起了我心中的怒火,我气恼的拿起一颗石头,瞄准就砸了过去,“铛,铛,…”中了。呵呵,我心里乐开了花。同时我也朝他得意的眨了一下眼,他显然也有些吃惊,还没反应回来。
他笑了笑,拿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偏了,没中。我顿时笑了,说道:“哈哈,你不也是没中吗?还好意思笑我,看,这就是报应。让你瞧不起人。”
他的脸沉了沉,浓眉皱起,似乎被我嘲笑,让他失了颜面,他气恼的拿起一颗石头砸了过去,“铛,铛…”清脆刺耳的声音响起。那原本皱在一起的五官也瞬间舒展开来,他朝我露出一抹微笑,“看,这不就中了。”
我在心底笑道,幼稚的家伙。那块被砸中的铁皮,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慢慢的停了了下来。同时我也才看清楚,那两个铁皮上都画着一张愤怒的脸,写着一句‘愤怒吗?来呀!来砸我呀!’我愣了一下,还真的是愤怒惹得祸。
“嗯,中了,因为砸中要带着愤怒的情绪,我们砸中了,愤怒也消失了。”我看着那两块铁皮上那张愤怒的表情说道。
他拿起一颗石头在手里把玩着,抛上抛下,“嗯,没错,都是愤怒惹得祸。”说完,他便将手里的石头扔了过去。“铛,铛,铛…”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哎,对了,你干嘛不去漂流呀,他们都去了。”他说道。
漂流,是的。这里还有一个游玩的节目,那就是山洞漂流。我想去的,可是,正巧赶上了例假,本来我就不想来旅游,可因为悦悦的劝说,我才来的。漂流的地方是漆黑的山洞,得带手电筒,而且是这座山的山水,很冰的,我摸着感觉好冰冷如同置身冰窟一般,我怕我去漂流,到时候身子就毁了,所以还是算了。
我弯腰拿起一块石头又砸了过去,没中。“不去,你干嘛也不去呀。”我反问道。
他耸了耸肩,说道:“我也不想去,不好玩的。”
“你玩过了吗?怎么知道不好玩?”我问道。
“没有,但我敢肯定绝对不好玩,不信,待会他们漂流回来,你问一下他们就知道了。”他信心十足的说道。
“一般跟团的旅游都不怎么好玩,都是想要掏你们的钱才是真的。”他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以为我没听到,可我却一字不漏听得清清楚楚。
可我什么也没说,也假装没听到。
还真的让他说对了,他们回去的时候,我问他们,他们也说不好玩,而且胖子还因为漂流着凉,感冒得请假了。
“那爬山也不好玩呀,你不也来了。”我说道。
“那就没有别的节目可玩的了,难得来一次,至少也要走走,你才好意思跟别人说,你来过这里。再说叫我在下面的休息室等几个小时,我可没那个耐心,还不如上来走动一下,还可以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看看这充满生气的森林,唱着歌谣的山溪,欣赏着动人的风景,体验自然的感觉。”说完,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这样,工作的疲劳感也会消失,得到放松。心也不会感到闷屈,要是真让我冒着酷暑在里面那个小小的休息室里呆上几个小时,我怕我会被憋坏的。你看,这里空气又好,山风又凉快,多舒爽,视觉又空旷,这才是人呆的地方。”
“哧”的一声,我实在没忍住,笑了出来。谁让他说得那句‘我会被憋坏的。’那样搞笑,真是奇葩,居然能说出如此富有内涵的话,我被他这句话给折服了。
“你笑什么?”他看见我突然笑了出来,满脸疑惑的问道。
我笑得说不出话来,连忙摇头,“没,没什么,没什么?”然后,制止着自己,让自己不要笑了,可是我却是个笑点低的孩子。
“好了,不说了。走吧,这里也不好玩。”说完,他拿起一颗石头,再次砸了一下那块铁皮,“铛…”的声音响起,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哎,你等一下我。”我反应过来,连忙追去。
“小妹,你等一下我呀!”我刚和他走了两步,身后的阿姨便叫住了我,我只好无奈的停下来等她。那是和我在一个车间工作的阿姨,她也爬山,我们就做了搭档。
“那我先走了。”他朝我挥了挥手。
“嗯。”我也微笑着朝他挥挥手。然后满眼失落的看着身后,艰难爬行的阿姨。
等我爬到山顶的时候,他已经爬完了,正原路返回。
“怎么这么慢呀。”他说道。
“没办法。”我无奈的推开了双手,然后看着身后的阿姨。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瞬间也就明白了。笑道:“还不错,至少已经爬上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嗯。”我点了点头。
目送着他下山,其实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从头到尾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是哪里的,在哪工作。因为在这里爬山的人,并非只有我们工厂,还有很多游客,我想我们以后就见不到了,他只是我在这次旅行中认识的过客。
到了山顶,我站在那里欣赏着山溪流下形成的瀑布,好美,气势磅礴。从高处看下去,真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宣言。
我叫阿姨帮我拍了好多相片,对着镜头摆着各种各样的POSS,留下一张张灿烂的笑脸。
启程回去,我坐在车里和悦悦聊天,无意间我抬头,看见了他,他正好在悦悦的前面坐下,我愣住了,我们竟然是一个厂。我竟然不知道,不过他也没注意到我。后来,我仔细一想,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虽是一个厂,可是车间不同,所上的班也不是一个班,那很正常,我们这个厂是两班制,要上夜班的,半个月,转一次。
不过就算认识也和我没关系,因为在我们厂里,我的性格有点冷淡,很多人都在背后说我有些高傲,不像悦悦那样,随和,开朗,热情,所以悦悦比较受欢迎一点。我并不是高傲,只是我性格便是如此,不怎么喜欢和陌生人打招呼,加上那些人我也不怎么喜欢,因为他们出口成脏,我不喜欢。可是熟的话,我就会和他们很玩得来,跟他们称兄道弟,甚至他们都说我不是女孩子,那么粗鲁,没有一个女孩子应有的样,然后,我就会很大声的反驳他,“谁说,我不是女孩子,你说呀。”他们也只会笑着,然后说我的缺点,还有行为,一一指出来,我也不理会。
我所在这个厂是印花厂,这里95%是男性,女性很少,在这里女人很受欢迎,因为这里的活都是重活,女人干不了。刚来的时候,我也差点受不住,想走,可是我咽不下这口气,因为很多人见我弱小,觉得我干不了这里的活,肯定会哭着离开的,我偏不让他们如愿,于是每次想放弃的时候,硬是咬紧牙关挺了下来,最后他们都佩服我居然能在这样的地方扛下来。
这里简直是个狼窝,我是来了这里一个星期之后才发现的,我觉得我怎么会掉到这个狼窝里面来了,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说是狼窝呢,因为这里的男人太多了,行为奔放,语言不是我们这种性格稍微含蓄的女孩子所能忍受的。我觉得这是活脱脱的性教育工厂,允许我这么吐槽一下。但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所以只好呆在这里,加之习惯了,也不怎么想走了。
后来我才明白,社会生活是让一个人快速成长甚至彻底的改变那个人原来的模样,因为所有的东西,事物都不会跟你打好招呼才来跟你报道的,甚至它也不在意你是否能不能承受,因为‘社会生活’有这个资格。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前面传来的说话声,是沈逸凡的,“你说找女朋友是要听父母的,还是自己找个喜欢的?”
他旁边坐着的那个男的似乎对他这样的问题既感到吃惊又感到好奇,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说:“这就要看你自己了,如果你听你父母的,那就让你父母给你找好,如果你不想,就找个自己喜欢的。我觉得很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听父母的,而且你现在不是刚大学实习期吗,都还没毕业呢?”
“实习期结束了。而且你说的这个我也知道,我也不想听我家老爷子的,可他性子太执拗了,要是真杠上了,我们俩有得一拼,我还是适当屈服一下的好。原本实习,我是找好了公司的,我爸非要叫我来他这里,后来我想着,还是来吧,待个一年,到时候再跑路。”沈逸凡说道。
“结婚对我来说早着呢,都还没开始体验人生呢,就步入坟墓,怎么可能。就他急,觉得大学毕业可以先谈个恋爱,然后过两年就结婚,那思想我都不好意思吐槽。”
“欸,现在老年人的思想都差不多,怕太晚结婚找不到老婆,我们村的还是二十多就结婚了,二十七八的很少,能理解,估计你爸是想抱孙子吧。”那男的在一旁说道。
“那就没法咯,我是不可能会早婚的,现在也不想谈恋爱,还是先过个两年的单身生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