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的阳光明媚,林清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站在茶水间窗前,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杯子里搅拌着,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对面大厦玻璃白色的反射光有些刺眼。
这是她进入公司的两个月后,也是认识欧黎的两个月后。
随着扮演他未婚妻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的关系也逐渐熟络起来,林清意外地发现老板还挺好相处的。
比如她会小声鄙视他太过花心,被欧黎听到后还会笑着答应,一点儿也不生气。
他好像丝毫不介意别人说他是渣男、花心大萝卜,颇有将爱情游戏到底的风范,换女朋友就是勾勾手指的事情。
作为在外人看来,林清是站在欧黎身边最久的女人。
他们的关系经过阿鱼的卖力宣传,加上众多人的眼见为实,得到了妖魔化的飞跃,反正她是欧总最宠爱的女人就对了。
林清对此难以苟同,无力吐槽,曾经也想过要澄清,无奈你越是否认大家越是相信,最后她也不管了,反正老板一副乐得别人这样说的样子。
其名曰:也好,免得公司里还有惦记我。
你不惦记别人就不错了!
林清想这样为公司的女性鸣不平,却不敢说出口。
而这件事,也让林清成了石楚楚的头号公敌,好在她们工作上没有什么直接接触,只是同在一间公司,总有避无可避的时候,比如现在——
“哟~,我们林大助理还有心情在这悠闲地喝咖啡呢?”
石楚楚轻倚在桌子边,手中的杯子升起热气袅袅,语气里有种说风凉话的意味。
林清回身,苦恼怎么遇上了这个主,还是赶紧撤退比较明智。
只是对方好像不甘心让她这样离开,在两人即将错身的时刻,石楚楚开口:
“你现在回去可不是时候,搞不好会看到些你不想看到的画面。”
林清停下脚步,侧过脸看着她:“你到底想说什么?”说实话,她受不了这个人说话那股阴阳怪气的劲儿。
石楚楚倒是慢悠悠地抿了一口茶,随后放下杯子,双手环起,姿态居高临下。
“欧黎的新欢都找到公司来了,我看离你失宠的日子不远了,很快你就能尝到被抛弃的滋味,就如大多数曾经骄傲地站在他身边的女人。”
林清很想翻个白眼给她,欧黎朝三暮四本性简直人尽皆知好吧?他带新欢来公司一点也不奇怪好吧?犯得着用这个大费周章地来挖苦她吗?
“那我得去看看新欢长什么样?”
说完,林清离开了茶水间,石楚楚瞪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
所谓新欢,其实就是乔语,林清从办公室打开的门,看见了她粘着欧黎不放的背影。
放在抽屉里的手机响了几次,全是欧黎打的,看来他对此爱慕者也是头疼得很,林清对她更头疼。
每次看到乔语那种阴暗的眼神,她都想起鸡皮疙瘩,于是她大胆地无视了欧黎再一次的来电。
谁知他直接出来了,后面跟着乔语,她一看到林清浑身气场马上变得不善起来。
“又是你?你到底要缠着我的欧黎哥到什么时候?”
林清无语,悄悄着撑着椅子往侧边移了点,力求离乔语远些,因为她真的很像随时会打人的样子,也防止欧黎又上来抱她,增加无谓的仇恨。
好在欧黎似乎不打算这样做,他抬腕看了看手表,说:“林清,我们约了盛世集团的慕总是几点?”
什么时候约过慕总?林清几乎脱口而出。
幸好她反应还算快,硬生生把话咽了回去,随手扯过一个文件夹当作日程表,装模作样地浏览一遍:“约了四点,现在就得出发了。”
欧黎闻言对乔语说:“我还有事要处理,乔语,你自己先回学校吧。”
说完他便迈步离开,还不忘对林清使了个眼色,她赶紧跟上。
林清才追上他的脚步,长臂就伸过来搂住她的肩膀。
欧黎稍稍低下头,附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临场反应不错,你这个月的双薪暂时保住了。”
呵呵~,林清表示想骂人,脸上还得笑嘻嘻。
她挤兑他:“对你如此痴心一片的人儿,你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讲道理,欧黎虽然交过的女朋友无数,但像乔语这样坚持不懈地喜欢一个渣男的,还真的少见。
欧黎也是笑嘻嘻的,“我收回刚才的话。”
林清为五斗米折腰,立马怂了。
此情此景,落在乔语的眼里,就是两人亲密耳语的即视感,她咬住自己的嘴唇,直到尝到血腥味才松开,双拳垂在身侧紧紧握着。
“欧黎哥!”
后面传来乔语的叫声,欧黎停下,却没有回头。
“乔菲就要回来了,我倒要看看你对着她的时候,是不是也会说只喜欢这个女人一个!”
听到“乔菲”这个名字的时候,林清明显感觉到欧黎放在她肩上的手一颤,脸上的表情也停滞住,如同失了神般。
直到乔语越过他们,他才回过神来,手也垂了下来。
两人在公司楼下分道扬镳,林清前往地铁站,欧黎坐在那辆高调的保时捷上,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又放开,目光盯着某一个点而变得深远悠长,此时记忆里,满满都是她的身影。
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和留着利落短发的小男孩并肩而行,女孩抱怨说书包太沉了,男孩二话不说接过那只笨重的书包,累成满头大汗也笑得灿烂。
留了长马尾的女孩站在台上,双手握着奖杯,身旁的男孩同样如此,他的头发也长了些,个子也长高了很多。
那个冬天他再一次表白被拒绝,于是喝了酒,一个人抱着酒瓶子在阳台坐到大半夜,身体都冻麻了。
他决定接受邀请回国就职,她没有来送他,因为他说:如果你决定和我一起,就来送我。后来,有人说她有了非常喜欢的人,刚好那个人也爱她。
良久,欧黎泛起一个苦涩而温柔的笑容,她要回来了,真不知道算是好事还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