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拿文件的刘部长是新入职不久的,在总裁签字的时候,想着难得与总裁有近距离的接触,总要攀谈几句加深总裁对自己的印象吧。
但说什么呢?
忽然间,他看到季思墨挽起的左手臂上,有一道伤疤。
“季总,您也被狗咬过么?我也被狗咬过,身上也有这样的伤疤呢。”
能找到和总裁的相似人生经历,哪怕是被狗咬,刘总监也觉得与有荣焉。
“是啊,真是个头不小的狗呢。”季思墨抿嘴一笑,递过了文件。
虽然刘总监很想继续讨论当年遭遇的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狗,进而讨论城市养狗的合理性,再研究一下喜不喜欢吃狗肉,最后约个狗肉火锅报仇雪恨什么的,但看季思墨并没有深谈的兴质,只能悻悻地离开。
刘总监走了,季思墨看了一下手臂上的伤疤,放下了袖口,遮挡住了。
这不是被狗咬的,而是被狼抓的。
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现在回想一年前的事情,冷静如季思墨也是不禁有些不寒而栗。
那是他第一次遇到狼,不是在动物园,而是近在咫尺。
季思墨其实也怕,但他必须出手,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狼对一个小女孩张开獠牙。
只是不知道当年那个小女孩最后怎么样了?
自己在混乱之中,只来得及把那孩子给藏进了一个山洞里,然后为了把狼群引走,是没命地奔跑了20多公里,最后天黑了,才绕了一个圈子,最后回到那个山洞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孩子的踪影了。
这件事,季思墨从没有对外人说过。
因为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表功的人。
也因为,他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小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有没有得救。
不得不说,这是季思墨心中的一个遗憾。
当年为了躲避狼群,跑得太慌乱,竟然只记得那女孩有一个西瓜头和一双大眼睛,其余的却是完全都记不清了。
想到这里,季思墨不禁苦恼地揉了揉额头。
这几年,自己的记忆力似乎真的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总觉得自己似乎是忘记了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些东西,但却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与谁有关。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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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C国一个著名的影视拍摄基地,如今已经贵为国际影星的潘宁刚刚结束了拍摄,正在自己的定制豪华保姆车上休息。
车载电视上,正放着季思墨的专访。
潘宁握着红酒杯的手越握越紧。
她的心腹经纪人梅姐鼻子哼了一声:“这个三少爷也太难伺候了!你都这么对他了,老爷子和太太也都首肯了,就他还是这么冷淡,真不知道他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梅姐,这样的话不要多说。被别人听到,又要搞出风波了。你知道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我的位置。”潘宁提醒经纪人。
“可我就是为了你委屈啊。”梅姐叹气。
作为潘宁的经纪人,梅姐的利益与潘宁密切相关,完全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