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子儿,开着车哼着歌,正载着媳妇儿在拜访岳父岳母的路上。
另一边的艾父艾母,在厨房里忙碌。
快三十年了,女儿第一次往家里领男朋友,甭管靠不靠谱,架势得摆出来。
“叮咚——”门铃响了,艾母赶紧去开,艾父端出了一家之主的威严。
铜子儿,不,这么正式的场合,我们该叫他陈思远。艾沁先进门:“爸,妈,我回来了。”
陈思远笑眯眯的紧随其后:“爸妈好。”
老两口的脸都是一僵,嘿,这皮厚的小子,八字还没一撇,连爸妈都叫上了。
气氛一下子变冷,陈思远倒是不怂。
怂啥,这媳妇儿注定是他的,还能跑咋的。
他很热情的掏出了东西:“爸妈,小小礼物不成敬意。初次见面也不知道该买些啥,您二老权且当个玩物。”
艾父随意的瞟了一眼就抱着不肯放手了,天山鹿血蜂蜜酒,有价无市的名酒,看这颜色还是上品,酿藏了至少五十年,哪个好酒的舍得拒绝。
艾母打开礼物瞅了瞅,也是喜欢的不行,这珍珠项链啊,色泽温润细腻,自然形态优美,每一颗珍珠表面都具有隐约可见的晕彩珠光,一看就是极品。
小伙子还挺会来事儿,印象分算是不错。
一大家子招呼着吃饭,陈思远很有一套应付长辈的方法。
神棍不是白叫的,狗头军师也不是白叫的,肚子里总得有点儿货才敢夸下这海口。
他先是讲述自己和艾沁相遇的故事,本来就有金条儿仙气加持,再加上陈思远口才好,那叫一个口若悬河,一波三折,那叫一个娓娓动听,引人入胜,那叫一个错落有致,跌宕起伏。
艾父艾母被逗得捧腹大笑,再加上女儿脖子上挂着的粉水晶项链,看热闹的心思也认真了几分。
艾沁手腕上的粉水晶是艾母在庙里特意求的,居然能和思远的搭成一对儿,也许这小两口真是命中注定呢。
火候差不多,陈思远决定先搞定丈母娘,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外倒,哄得艾母脸上的褶子都深了几分。
艾父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人才呀!不一会儿艾母连女婿都叫上了。
这叫啥?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于是陈思远的火力集中转移向艾父,“不玩那些虚的,把我喝倒就承认你。”
陈思远是谁?铜子儿啊,神棍第二啊,四大金刚之一啊,大姐头的小弟啊,这还不是小case!
最后艾父都趴地上了,陈思远只是脸红了几分。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酣畅淋漓,连艾母都喝了不少。
一看表都后半夜了,艾沁姐姐很麻利的收拾了残局,而陈思远呢,以“喝车不开酒,开酒不喝车”的影帝级演技,成功留宿女朋友房间,一切水到渠成,完美!
第二天清早,被无良父母支去爷爷奶奶家,生怕搅了艾沁好事儿的艾可小可爱疯掉了。
她看着光着膀子睡眼惺忪地从姐姐房间走出的陌生男人,发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
陈思远反应迅速,退回了艾沁的房间,开始整理着装,顺便掏出了一直在他西装口袋里装着的房产证,银行卡,还有一枚戒指。
艾家一阵鸡飞狗跳,一个小时以后,刚从宿醉中醒来,头疼欲裂的艾父艾母一脸复杂的看着衣服皱皱巴巴的陈思远和艾沁,额头上双双爆出十字架。
都是过来人,不可能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虽说这女婿他们也认可,但也不代表……他们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陈思远看见一家人都到齐后,果断转身面对艾沁,单膝跪地,捧上了一个小盒子——天鹅绒的,但里面装的不是钻戒,而是一枚金戒,细细雕镂的牡丹花开得繁艳而又浓丽,大片大片纹理华丽的花瓣,婀娜多姿尽情摇曳的花蕊,绽放得恰到好处。
明明是俗气的金子,却因这巧夺天工的技艺显得气质高华,雍容大气。
在场的三个女性生物都被镇住了,半晌说不出话。
“老婆,这是我们陈家的传家宝,金条儿让我把它送给你,结婚的时候我们就用它,不过你要是喜欢钻戒,咱还可以再买一枚,平时戴着玩儿。”
陈思远拉住了艾沁的手,小心的为她戴上,芊芊五指青葱如玉,配上这华贵艳丽的牡丹戒,她们都不忍心把目光移开。
陈思远又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房产证,下午就去加上你的名字,银行卡,密码刚改成520277,我把整个自己都交给你,咱们结婚吧。”
艾父艾母艾可觉得自己需要缓缓,艾沁则感动得眼泪汪汪,俩人手牵着手就去了民政局。
路上艾沁似笑非笑的看着陈思远:“阿远,你都是算计好的吧。”
陈思远,我们现在可以叫他铜子儿了,铜子儿憨憨一笑,也没隐瞒:“媳妇儿英明。”
其实在他们临走之前,金条把主母戒塞到他口袋里的时候,这个局就布好了,事情发展顺利,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好了,亲爱的朋友们,从今天开始,请叫他心机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