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么单薄的站在那里,初夏的清晨总是透着些许凉意的。我就这么瞧着他,瞧着五年没见,有些些许陌生的他。
他好像长高了些许,本来就很高的他,如今看起来好像显得更加的遥不可及。我本以为我若是再见到他会哭,可是我没有。难以克制的心情也似乎在见到他后慢慢的平复了。我慢慢的冷静下来。
我对自己有些懊恼,隔了这么多年,我还是依旧能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你怎么会过来?”
他对我笑了笑:“我来这里出差,知道你在这里我就想来见见你,还是多亏了琦琦。”
他将手里提的纸袋递给了我,我顺势接过:“我顺道路过蛋糕店的时候买的,我知道你最喜欢吃奶油,不过不知道这个蛋糕味道好不好。”
他还记得我喜爱吃蛋糕上的奶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我都很少再去吃了。或许是长大了,对甜食没有从前那么痴迷了吧。
我冲他笑了笑:“陈欣怎么样,她还好吗?”
他顿了顿:“她很好,她如今也在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我努力的坦然的去看他,装作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一样,装作我们之间从未有过过去,装作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我们彼此都不再说话,我们之间的空气凝固着。他或许觉得有些尴尬,所以没过一分钟他便说道:“那个......我就今天不打扰你去上班了,到时候我们都忙完了,我再来找你,我先走了。”
“我送你。”
“不用,你赶紧上班吧,要不然该迟到了。”
我就这么看着他消失在小路的转角,怔怔的看着他的背影,风轻轻将叶子吹拂到地下,他就这么踩着叶子离开,就好像他当年就这么离开我。
他走的并不快,背影微微显得有些单薄,这几年来,虽然时光带给他了很多改变,可是与他交谈过后,我还是依然能拾起那种熟悉感。
他是莫则立,人如其名的莫则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则立。
从前我便最喜欢看着他的背影,这样就不用他看着我,我就不用担心我有哪里状态不好或是不自然。我总是自卑的,他这么优异。喜欢他的漂亮女孩总是多于牛毛。他从前总是会一个劲儿的笑我傻,他说:“我莫则立看上的人,自然就是最好的。”便是那顶天立地,什么风雨都为我挡的样子。
我也曾好奇,他到底喜欢上我哪里,论漂亮,那时候的我跟其他人比起来实在是清秀的清汤寡水。若论性子,我又实在是孤僻。我那时总是不爱跟其他人打交道,很多事情我总是不大应付的来。
后来他告诉我,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正坐在草坪上安静的捧着一本书,他那时正跟同学们打球回来路过那里,他看到我一个人就那么专心的坐在草坪上看着书,无论外界有多么的吵闹喧哗,可当时的我就是充耳未闻。他说他好像就是在那一瞬间心动的。
他说当时的我就那么坐在树荫下,零零散散的阳光透过树叶就这么打在我的身上,他说这就是机遇巧合。他说他也也不知是何原因,他就这么鬼使神差的将手上的篮球往我这里扔过去。这也就是我们相识的开始。
他说当时的我似乎被篮球砸的有些懵,我迷惑的抬起头看着他们一群人,并不知晓是谁砸的我。他当时便觉得这个女孩真是可爱,这就是他喜欢的女孩。
然后后来的故事便是他假借着赔礼道歉的名由,要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借口为说不定有脑震荡了得找他负责为由。
我还记得他当时穿着一身篮球衣,满脸歉意的跑过来像我道歉。可是是刚运动过的缘故,他的身上透着微微的薄汗,小麦色的皮肤,高高的身材。脸上还挂着狡黠的笑容,他抬起手挠了挠后脑勺对我说:“同学,对不起”。就这么青春、充满活力的一个大男孩。
我就一动不动的站在那,仔细的回忆他的一举一动,他所说的每一个字。每当想到不好的地方,我就觉得我的心都要冷透了。我的心绪似乎还是能被他牵着走呢。
“丁小姐,你不去上班吗?”保安瞧着我在那发愣,叫醒了我。我似大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回到公司,由于时间不怎么来得及,我便将蛋糕送予丽丽吃了。丽丽很开心:“好长时间没吃蛋糕了,你怎么晓得我想吃蛋糕。”
丽丽顺势舀了一勺蛋糕递给我,我没敢吃,我怕我吃了会将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
从前我总是格外宝贵莫则立送我的一切东西,就算是他随手递给我的书签,我都保存了好久。我总是会在心里默默的想,他将这个送给我,是不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如今时过境迁,我必须将一切不属于我的都忘掉。我必须得对自己狠心一点,因为他已经不再是我的莫则立了。
一连几天他都没有再打电话联系过我,我想着这样也挺好,就这样活在互相的记忆之中。
可是我却又带着些许期待,期待着他再与我多说几句,人总是矛盾的。
阿允一连几天也在直接睡在公司,他实在太忙,往家来回跑也实在太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