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夫差有两儿一女。大儿子性姬名友,也叫太子友,二儿子叫王子地,女儿就是紫玉公主。紫玉从小就不喜欢自己的大哥——姬友,反而跟自己的二哥走得很近,这里面主要是性格的原因,大哥姬友城府深,为人凶狠,二哥王子地就不同,为人豪放不羁,心胸坦荡。
古代皇子们的权力斗争是极为激烈的,大儿子姬友虽然贵为太子,但是他时刻关注着自己弟弟的一举一动,稍有异动,便可能会雷霆出击,施以霹雳手段对付。而且姬友得到了大相国——伍子胥的鼎力相助,因此,在王位的争夺上,王子地处于绝对的劣势。
苏飞等紫玉离开,躺在床上,思考着如果能够得到二王子的青睐,是不是可以扭转入吴为奴这种绝对被动的局面。
苏飞越在这个时代多生存一天,越觉得,一个人的起势光靠自己是没用的,一定得借助外力。
历史记载,范蠡和勾践,三年后平安离开吴国,而能离开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勾践的隐忍。
苏飞不能说历史是错的,隐忍当然有它的好处,可历史也是后世的人记载下来的,他们也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个时代,而已经融合在这个时代的苏飞,用亲身经历告诉自己,隐忍有用,但不是决定命运的关键。
也就是说,苏飞认为要想平安离开吴国,一定要找到一个最大的靠山,一定要秘密组建一支铁血雄狮,这样,回越的可能才大的多。
想着想着,苏飞就带着一脸的疲惫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整个白天,苏飞充当公主的一个小跟班,陪着她去采购去了。
女人啊,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好像天生就是购物狂,看到好的东西不惜下血本。
“咦!这把宝剑我二哥定会喜欢,店家,要多少钱?”
“小姑娘,这把宝剑是用精铁锻造而成,你真识货,就三百两刀币吧。”
紫玉真是财大气粗,眼都没眨一下,就将钱财奉上。
苏飞不知道这个时代银子的购买力,不过看那把剑,也没有店主说的那么好,三百两吴国刀币,绝对是当了冤大头。
不过,有句流行的话说的好:有钱嘛,不在乎吃不吃亏,开心就好。
紫玉就是这样。
时间悄然流逝,转眼间,就到了晚上,紫玉公主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带着苏飞,赴二哥王子地的生日宴去了。
宴会设在王子地的府邸里。
当两人赶到时,府内已是灯火通明,人影憧憧,鼓乐喧天。
一进门,门口的侍卫见公主来了,都行作揖之礼。这时,一个男子,迈着雄健的步伐,从里面走出。
他年纪不超过25,身高只比苏飞矮半个头,在这个时代也算是鹤立鸡群了。他全身古铜色的肌肤,每一寸肌肤都显得那么结实,显是一个练家子。他留着一撮胡须,为人极为粗犷豪放。
“三妹,多日不见,为兄甚是想念你呀”
含笑着,王子地从大厅走出来,热烈地拥抱起了紫玉公主。
紫玉撒娇说:“二哥肯定骗人,你要是想念我,怎么这么久不来看望妹子呢。”
外堂里的宾客都轰然一笑,心道: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公主。
王子地尴尬一笑,朗声道:“小妹教训的极是,为兄该罚该罚。”
说着,王子地领着公主,到厅内入座。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席地而坐,因为没有发明凳子,而且有资格坐下的都是一些身份尊贵的宾客。
像苏飞,他只是公主身边的一个侍卫,就没有入座的资格,只好站在公主的身后伺候着。
今天,王子地的宴会上,至少来了两百多人,其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就不下好几十个,全部是吴王夫差身边最红的人,或者是他们的子嗣。
当礼乐官高声唱诺道:“宴会开始”时,一人姗姗来迟。
众人的目光都往那人望去,目光中满怀着崇拜敬畏之色。
那人长得斯斯文文,高大瘦削,皮肤白白净净的,有一种白面书生的感觉。眼睛不大,却很精明。
那人身后跟着着四个体型彪悍的壮士,个个腰悬佩剑,气定神闲,一副完全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嚣张样。
像白面书生的那人一走进厅内,王子地就迎上去,假意欢迎道:“大哥肯光临舍下,简直是令我受宠若惊啊。”
那人就是吴王夫差的大儿子,也就是当今吴王的太子——姬友。
太子友身穿一身锦服,服饰上雕龙画凤,极尽奢华和气派。他含笑道:“二弟,大哥来迟,还往海涵一二。”
寒暄着也入了座。
古代坐座位是极为讲究的,身份越尊崇的人,做得位置也越好。像这次宴会,因为王子地是主人,所以理应做主位,而排下来的话就轮到太子友,紫玉公主等了。
右边太子友的位置对着的是左边紫玉公主的位置,太子友含笑地望了一眼紫玉,紫玉小孩子心性,向自己的大哥扮了一个鬼脸。
礼乐官高声唱诺道:“宴会开始。”
宴会的第一道程序叫起宴,也就是上菜,娇美的侍女们端着一盘盘美味的佳肴,游走于每一个席位间,将美味的食物放置在客人面前。
苏飞看着紫玉席前那一盘金光闪闪的猪前腿,差点就把口水流出来。
大块吃肉,当然免不了大碗喝酒了。
古代人的酒量绝对不比现代人差,喝酒豪爽得很,一杯下去,再来一杯,主人豪饮,宾客自然要尽兴而归,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啊。
连紫玉,一个娇小身板的女孩子,喝酒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杯一杯下去,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宴会的第一道程序在主人宾客喝酒吃肉中,进入到第二道程序——乐舞助兴。
只见一群穿着艳丽服饰的美人,婀娜多姿地步入了厅心。
曲荡人心魄的箫声轻扬而起,诸女长袖漫舞,无数娇艳的花瓣轻轻翻飞于天地之间,沁人肺腑的花香令人迷醉。那百名美女有若绽开的花蕾,向四周散开,漫天花雨中,一个美若天仙的白衣少女,如空谷幽兰般出现,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舞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众人如痴如醉的看着她曼妙的舞姿,几乎忘却了呼吸。那少女美目流盼,在场每一人均心跳不已,不约而同想到她正在瞧着自己。
一曲终了,掌声雷鸣般响起,少女敛裙施礼,带着乐队退了出去。
这时,穿着一身华贵锦服的太子友站起来,目光巡视全场,朗声道
“二弟,有歌舞助兴,怎么能少得了比剑助兴呢。我大吴自开国以来,一直崇尚武力,也唯有武力,才使得大吴能创下不世基业。我看二弟今日乃宴会主人,何不出场对剑一番,更添情趣,大家说对吗?”
太子一说完,在场的宾客自然热烈响应。
舞剑本是这个缺乏娱乐时代宴会的必备项目,但太子友竟然当面让二王子—王子地亲自上场,这让苏飞倒是没有想到。
这样看,太子和王子地表面上虽然和和气气,但暗地里已经势成水火了。
王子地怒不可遏,但当着众多宾客的面,表面上也要装成一团和气。正当他准备离席而起,一人抢先出来,站立厅心,娇声道:
“大哥提议得好,宴饮怎么能少得了比剑助兴呢。只不过二哥今日乃宴会主人,动刀动枪实属不妥,就让小妹代为效劳吧。”
太子友本来想借今日生日宴,当着众多权势贵族的面,好好地羞辱一下自己的二弟,以稳固自己的太子之位,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确实让他头疼。
他今日带来的四大家将,个个都是用剑高手,其中陶情更是深得当代铸剑大师—欧冶子的真传。王子地武功卓绝,也绝不是陶情的对手。
计划有变,太子友只好派出了武功比陶情更差一等的家将王小三出场了。
王小三长得很结实,但个头很矮,比紫玉都矮了好一截,紫玉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不屑道
“小矮子,你现在求饶还来得及,等下本公主把你打得满地找牙时,你就后悔莫及了。”
苏飞站在一旁,哀叹道:公主当真小孩子心性,能被太子带来的人,还能是脓包,简直是不喑世事嘛?
苏飞以一个特种兵的眼光看着王小三,直觉此人深沉内敛,绝不好对付。
果然,正面第一次交锋,公主就落在了劣势。
公主不惯于使剑,用的还是她那根软鞭。甫一交锋,公主就急于冒进,以致门户大开。
其实所有的武器都是一样,要能做到攻守兼备。如果你只知道一味的进攻,别人完全可以通过防守,慢慢摸清你的套路,然后找出你的弱点,一击致命。
紫玉就是这样,礼乐官喊了比赛开始,紫玉就挥动软鞭狂风落叶般向王小三挥去。一鞭往王小三天灵盖劈下,王小三适机往后退了一点,鞭子就打在空气上。紫玉化劈为扫,拦腰而至,王小三高高跃起,双脚踩在鞭上,得意地一笑,而后从容地跳下。
紫玉怒不可遏,一张脸气得红彤彤的,娇斥道:“拿命来。”
金蛇绕臂、金丝缠脖、鞭打四方、风摆荷叶、拨草寻蛇等等,所有鞭的招式都使了出来,却无法伤王小三一丝一毫。王小三见公主气势已弱,手上鞭力越来越轻,于是化防守为进攻,瞄准时机,趁她门户大开的时候,长剑直直地当胸刺去。
公主惊慌失措,节节后退,当剑尖直抵胸口几寸位置时,苏飞从旁斜出,如鬼魅般,飞起一脚,狠狠地踹向了来剑,来剑失了准头,往右偏离,公主才转危为安。
公主惊魂甫定,王子地从席位上站起来,来到王小三身边,对着他脸瓜子就是左右开弓,怒斥道
“大胆奴才,竟敢蓄谋杀害公主,该当何罪?”
刀剑本无眼,但刚才王小三用剑直刺公主胸口的动作明显是故意的,要不是苏飞出手地快,公主怕是胸口就被穿了个透心凉。
王小三平时跟追太子,作威作福惯了,这一次对剑,下手也没有个轻重,要真是刺死了公主,他十条命都不够赔的。
当即跪下,叩头如捣蒜,如泣如诉道:“小人罪该万死,请公主大人有大量,原谅小人这一次。”
不说还好,一说王子地更觉气焰难消,连家将在他面前都开始作威作福了,更何况是他的主子呢?
抬起一脚,狠狠地踹王小三,王小三跪在地上,受力不住,当即往后连滚了几滚,这才停下。
一时间,宴会气氛陡然变得凝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