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顶住气管呼吸艰难的不要命急促的喘着短气,双手徒劳的扒拉在地上,可不关他怎么用力都起不了身。
身上的年轻人似乎使了个千斤坠,死死的压在自己身上,不要命感觉到了死亡的逼近。
白渺并没有取对方性命的意思,事实上她也清楚自己现在仍然只能是取巧而非力量,因此只能用尽全力死死抵住对方命脉,不敢让他有反击的机会。
不要命的脸色由红变青,逐渐失去了生气。
原本站的远远的评判者走了过来,看不要命确实没有反击的力量,便朝白渺点了点头。
“呼——”白渺站起身后,长舒了口气。
于是在所有人诧异的惊呼中,白渺成为打败“不要命”的胜利者,成为第三场的胜者。
每场胜利的人又需要再次抽签,与其他胜利的人再次进行比赛,最终胜出者则与当前黑庄的不败者——夜枭进行最终决战。
只上场了一次的白渺已经感觉到这其中的凶险,她自然不想对上夜枭,至少在这个时候。
白渺一边被人带回候场区,一边思索着接下来的计划,没曾想刚一进屋子,所有人都齐刷刷的抬起头来盯着她。
“艹,你没事?”有人惊讶道。
“刚才听外头闹得很,没想到居然是你打败了不要命……”
听着其他人或不可思议或酸溜溜的话,白渺没有做多回应,只是坐回角落里安安静静回复体力。
预计接下来还有五六场,等打赢三四场之后不管还有没有能力,都必须想办法退场,对于这个身子来说,只要能坚持这么久就已经够了。
白渺的计划很明确,便是先为自己打出个名声,而一个在黑庄看上去就像个小娃娃的身子不用做到百战百胜,只用在人们的认知上有一点突破,便赢了。
而不力求全胜留有余地更能吊起别人的胃口,在黑庄这种地方,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地方才能得到更多的利润……
白渺灰扑扑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猾。
*
见凤远一直盯着那人的身影直至退场,黑庄的主人庄叔,一名已至中年但看上去斯文儒雅的男人缓缓开了口:“可是这个小脏点?”
凤远的双眸闪过精光,但很快就垂下眼睑掩盖了过去:“老庄的兴趣果然不同寻常,这样的小孩都能找得到。”
庄叔挥了挥手中的扇子,虽然这小孩的出现是个意外,但他也就顺势承接了下去:“我也是靠这口吃饭的人哪,可惜李爷觉得这儿不干净了。”
凤远放下茶盏,“啪嗒”一声轻轻敲在在场的几个人心中。
“老庄,你这儿不就有清扫的人?”
虽然退出了房间,但尽职尽收站在门口的随从还是敏锐的听到隔音效果并不怎样的房间里的话,当主子用不经意的口气说出这句话时,他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
难不成是让刚才那小不点直接对上夜枭?
他并不是同情那个小屁孩,尽管他也已经认出了那个瘦弱的身影正是之前冲撞了凤远的人,但他所感慨的,是凤远此举背后的真正意图——
凤远对这个小屁孩上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