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南宫虹歌打好了几个包袱,身旁带着晓蓉准备离家出走。
她一边收拾,一边抱怨。“父皇,母后,你们真是太过分了。整天让我脸上贴块难看的疤,带着一块黑色的面纱。这也就算了,现在你们竟然枉顾我的幸福。逼我嫁给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我不愿意,你们就不让我出宫,还让人把我寝宫的门给锁了起来。弄得自己好几天都没溜出去玩。这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我那该死的皇兄,他还对我说:“你个小魔星早嫁早好。”真是太可恶了,本公主才不随你们的愿,我偏要离家出走。打定主意的南宫虹歌特地打包了好几个包袱,怎么也要离家出走个两三天让父皇母后着着急。
晓蓉跟在后面问道:“公主,听说那个大宋赵王刘旭生得俊美无俦,是位潇洒隽朗的好男儿呢。”南宫虹歌一个耳光就抽过去了,随后说道:“那又怎么样。我从来都没见过他,连他是圆是瘪,是胖是瘦,还有人品如何都不知道,我怎么能嫁给这个人。”
晓蓉又再接再厉地问道:“那公主喜欢谁呢?必定是霍将军。他和公主青梅竹马。是最般配的一对。”
南宫虹歌道:“别胡说,我只是把他当成哥哥。”
晓蓉道:“怎么可能,我们大夏人人都知道公主和霍将军是天作之合。”
南宫虹歌道:“这是你们的看法。所有人都说,我们很配。可我在他身上,就是找不到那种爱的感觉。看着他,我总觉得和看着大哥一样。我没有时时刻刻都想跟他在一起,更没觉得和他在一起,吃粗粮也是香的。我很清楚,我不爱他。”
然后,南宫虹歌想起了自己初初醒来的时候,她心里那个影子。然后对自己说道:“虽然我不记得你的样子,所有人都说你只是我做的一个梦。可我心里清楚,你是真实出现在我生命里,是我最重要的人。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一定会找到你。”
然而,南宫虹歌一抬头,看到了父皇铁青的脸。她手上的包裹往地上一掉,顿时砸得她哎呦直叫。眼睛的余光瞟向周围,任何时候都不放过逃跑的良机。南宫琮则像提溜小鸡一样,把被打晕的南宫虹歌扛回了大夏皇宫。
而这个时候,大宋皇宫中到处张灯结彩,城中也披上了十丈软红。人人载歌载舞,只因为大夏的嫡公主南宫虹歌,今日就要和大宋赵王刘旭结亲。从此大夏大宋便亲如一家,再也没有边境纷争。
这件事传出,城里不少将赵王刘旭当做是梦中情人的女子们顿时芳心破碎。要知道,那大夏公主可是出了名的丑女。她脸上有块奇丑无比的疤,所以终日里戴着黑纱示人。而且她还是大夏内定的皇储,若是娶了她,将来必定要随她回大宋当皇夫,这也就意味着玉树临风,翩翩佳公子的赵王要与大宋皇位绝缘。
可是偏偏那大夏大巫祝和大宋国师推算出的最合适人选,就是赵王,于是刘旭就踩着一众红颜破碎的芳心,一步步地迈向了自己并不爱的女子。
其实,娶谁都无所谓。因为刘旭(即宁旭本名),他的心早已在两年前,葬送在了那云来峰下。
他至今都觉得,自己的魂魄还留在那云来峰下,日日搜寻着一个已不在世间的倩影。可能想南小红的次数多了,他有时甚至会对着自己的双手。问道:“自己当日到底是为何要被救,然后独自存活。这个问题折磨着他,让他整整三月无法饮食和睡眠。所有人上前来劝他,甚至搬出他生母的遗愿来劝他都没有用。因为一个人的心死了,空留一副躯壳在世上,那就是活生生的行尸走肉。
可是偏偏,周围的人连死都不让他死。他们总是用银针来扎昏他,然后喂他千年人参熬成的汤来续命。而他的选择则是,在上好的女儿红里重新看到他心爱的南小红。喝醉了他才能活着,醒了反而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直到那日,韦如音对喝到狂吐的他说道:“殿下,您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为了南小红,您也得好好活着。因为陛下已经决定,要联合大齐和回纥大举攻打大夏。您要是再不清醒过来,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情。那么到时候不但我大宋百姓要受战乱之苦,而且那生养南小红的故土,南小红生前最热爱的大夏百姓也要受刀兵之灾。”
刘旭顿时翻起了身,他想起了南小红之前去杀季秀兰时对自己说的话。“阿旭,你可知道我为何要拼了命地去杀季秀兰吗?”他当时不屑地回道:“无非是想像男人那样建功立业,博得众人赞美罢了。”
然而一向最快乐的,好像天塌下来也不会有所动摇的南小红,那天脸上却露出了比秋风还悲切的忧伤,她淡淡说道:“这世上从来就没人理解我。朗哥哥也是,你也是。亏我之前还觉得,你好像跟其他大宋人不同。不会轻视女子,将女子视作软弱无能的象征。现在看来,是我错了,是我自作多情了。”
南小红当时悲伤的神情,让刘旭至今都记得。于是他扔了酒杯,披上金甲。以三寸不烂之舌入数十万铁骑间,三日三夜的密谈终于以利益的交换说动其他两国退兵。那以后他的盖世功名就更加响亮,就连坊间都开始流传他的功绩,演唱根据他的故事而改编的词曲。
原先想要退隐江湖的打算被粉碎了,如今的刘旭已经是骑虎难下,除了他自己,无论是谁当了下一任储君都不会放过他。
看着那身穿红衣,行动间步步生莲的新娘,刘旭却只觉得厌恶和冷漠。这本就是个陷阱,之前以为刘旭真的打算退出太子之争,而放松了对他警惕的皇兄弟们在他身上狠狠吃了次亏,所以才有了明明适龄的皇子有很多,国师却只推算出他和南宫虹歌公主的八字适合的结果。
什么“佳偶天成,”还有什么“缘定三生。”听得刘旭就直想吐。偏偏那老国师还用满脸都是皱纹的脸对他说道:“殿下,您与公主是天生一对,但请殿下好好珍惜。否则您若辜负了这老天赐的姻缘,您恐怕会后悔莫及,孤??????”
最后几个字那老国师没敢出口,估计他也知道这是大不敬的话。刘旭面色未改,笑嘻嘻地打发走了这老国师和所有想要来看热闹的人。
他回到房间,连盖头都没揭,就对那公主说道:“公主,你我今日成婚,完全是两国利益结盟。等过了这段日子,我们就和离。到时候公主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谁知道那公主却盖头还没扯下,自己站了起来。两手叉腰,气势十足地说道:“说得好,这也正是本公主心中的想法。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心上人,可却仗着今年我们大夏爆发了旱灾,用那仓库里的粮食来要挟我父皇就范。这是小人行径,哪里是大国风范。我对你这无情无义的大宋王爷。没感情,而且从骨子里就讨厌。所以你给我听好了,我要跟你约法三章。”
“第一,你必须在一年之内跟本公主分开,因为本公主另有心上人想嫁。
第二,你不许和本公主有那个什么,肌肤之亲,免得你那脏手脏了本公主的身子。
第三,这休书必须是本公主来写。你虽是皇子,却兄弟众多,未来不一定能登上皇位。所以你现在仅仅是臣,本公主却是未来大夏女皇,是君。君臣有别,我又岂能让你写和离书来羞辱我们大夏。我要让这一只休书来告诉全天下人,是我南宫虹歌不要你这废物丈夫。我南宫虹歌是天下第一好姑娘,踹了你之后会有更多好男人来追我。”
前两样也就算了,最后一样简直等于在天下人面前扒掉刘旭的裤子,他怎么能容忍这个放肆的女人。一时间,他动手和虹歌公主动起手来,洞房顿时变成了演武场。当那红盖头飘落,那似流动的秋水那样迷人,像星星一样美丽的眼睛让刘旭恍惚了。这是他梦中才会出现的眼睛啊。
不,那里面根本不带任何对自己的感情,只有比自己更深的厌恶与防备。刘旭一时不防,竟然背上中了拳。
这下子,他完全被激怒了。本来只是嘴上说说,心里并不歧视南宫虹歌容貌丑陋的刘旭。他顿时飞起一掌,就取下了虹歌公主脸上的黑纱
红烛下,南宫虹歌的脸果然如传说中一样,有一块大疤。这让她本来的面目难以认清,也让身子婀娜的她有一股说不出的难看。刘旭看她极力遮掩自己的脸,干脆就嘲笑了起来:“果然是个丑女,本王娶了你那是你修了三辈子的福,否则谁肯娶你这丑八怪。你口中所谓的心上人,一定没看过你的真容貌吧。”
南宫虹歌快要气炸了,她脸上是故意贴上去的疤。可是她又不能说出实情,因为父皇说自己两年前生的那次大病,其实是被巫蛊诅咒了。只有满二十四的时候,才能取下脸上的疤。否则自己就会被厄运包围。
这两年来,被人轻视小看也不是第一次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南宫虹歌就是不愿意被眼前这个人耻笑。看着他不屑的眼神,南宫虹歌好像心上被人捅了两刀。
把心一横,南宫虹歌干脆将自己丑陋的容貌完全暴露在这个人面前,对他说道:“人的美丑怎么能光看脸呢?外表长得不好看的人,也可以有很漂亮的内心。好比我最喜欢吃的西瓜,它就是外面是绿的,里面是红的。当然,这也有相反的。比如说有的果子看起来光鲜靓丽,里面却是一肚子蛔虫。”
说完这句话,她挑衅地看了一样刘旭。果然刘旭被气得七窍生烟,可是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这时候的他再也不是这两年来毫无生气的木偶,他从里到外都活了。
跺着脚,看起来已经气了个半死的刘旭。他却只在地上走来走去。他脸上变换莫定,怎么想要抛却所有理智,直接下狠手来杀了南宫虹歌。然而他的手始终距离南宫虹歌三寸远,最多轻轻碰到了她的衣衫,始终无法接近她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