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栩
其实我是一个疯子,请允许我现在声明。本人现在意识非常正常。
我曾经非常正常,现在也是。不过我是疯子。你知道的。
一、胡言乱语
我具备疯子所具有的任何特点。
我曾经到过精神病院自首,对院长反复申明过:“我是疯子,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构建和谐社会,请把我关进去。”院长看着我,哭了。“兄弟!你不专业啊!专业的疯子都不会自己跑来自首的。别人都是犯了事情的。这样吧,你去犯点事情,我好逮你。这样大家都好过。俺们精神病院关过几个正常人,现在还背着官司呐。”看到院长的哭相,我呆了。长期精神压力,加上经常跟身边的不正常人士打交道他也不正常了。我决定离开。
二、行为异异
怎么才能算行为怪异?我想了N个晚上,我决定去裸奔。一个大胆的决定,一个伟大的决定!
我打算从路口再跑上高速公路,接着跑到闹市区,然后到精神病院。
我买来了“奥特曼”的面具,是珍藏版。听说某名人裸奔了53条街累死23个警察的时候戴过,我开始了裸奔。
本以为这样能证明我怪异的行为,我跑到大街上后却哭了。
现在裸奔的人比车还多,比车还快。人们也不认为是什么怪异行为,美其名曰“行为艺术”。
因为我跑得最慢,结果被警察抓获。
在警察局里,我告诉他们我是疯子。警察叔叔笑道:“你丫的,想装疯逃避法律的严惩?没门,还裸奔呢,那么不专业,人都全裸了,你还戴面具。戴面具就算了,还跑最后面,不抓你抓谁?你是疯子?你怎么不去犯罪啊!”我哭了,买了两包“大中华”给局长,然后写了一篇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裸奔才被放出来。
三、犯罪倾向
我决定犯罪来证明我是疯子,怎么才能证明我是疯子?就要与众不同。
我来到一个网吧,拿出5块钱,来到柜台要上机,随后把准备好的小刀拿出来。老板非常合作举起双手抱头,蹲下。并当着我的面把警铃给拆了,非常专业。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被人打劫。我考虑好久,决定抢一个电脑显示器。因为那个最大,看起来兴许值点钱。
当我费了好大的劲把显示器搬到警察局自首时,警察已经下班了。我又费了好大的劲跟门卫说明我是来自首的。门卫不屑一顾丢下一句话:“自首的多了,明天来排队吧!”我只好把那个笨重的显示器搬回了家。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这里排队,轮到我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吃过街边小摊的不知道名的什么东西,我费了好大的劲将电脑显示器搬到警察局里,又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没办法,我只好把网吧老板找来。
终于立案了,民警看了看我搬来的显示器苦笑了:“兄弟,人家都是抢内存条,你怎么抢显示器啊!抢显示器也就算了,居然连黑白显示器都抢。你太不专业了吧!”我无语,那东西居然还是黑白的。不过也好,这样就有人相信我是疯子了。我高兴。
日子就这样在监狱里过着,嗯,伙食还不错。居然连饭都有。
终于要开庭审理了。我站在囚车上,无比地高兴。
天啊!什么世道,一个证据如晴天霹雳在我头上闪过,经过鉴定,那个显示器不值5元钱!
最后,我胜诉了……
结尾
没天理了,居然没人相信我是疯子。我对天长啸:“我是疯子!!”换来的却是邻居家的煤气罐。嗯,还没用完,够我烧几天饭的。
生处乱世,无人相信本人之疯。只能隐退山林,用刚刚抢来的黑白显示器,拼凑成一台电脑。来到XXHH发出此帖,希望有人明白,我是疯子,只不过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