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三天,毛人一个人进山钻了老林子,两天后回来的时候肩头扛着一只斑斓猛虎,身后用藤子栓了两头五六百斤重的大野猪拖在地上。这家伙进镇子的时候差点引起了轰动,街上不少人都跑来围观。也是毛人料事不周,也是他打的这三头畜生实在太抢风头,本来不想在镇子里面和濊貊人打交道的他,终于还是成功地把官府里的人给招来了。
好在是客栈距离镇子口不远,官府的人来到的时候,毛人已经躲到客房里面去了。胡老七推说是和尚出去打的老虎,最后答应低价把虎皮卖给官府这才把那两个王八蛋送走。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两个人的意思,无外乎就是如果不把虎皮卖给他们就会一直来找麻烦。后面客房里的和尚劝了毛人半天,如果不是怕给胡老七一家惹来后患,毛人早出去一拳一个打死了。
官府的人走后,胡老七夫妇加上六个孩子全家出动,人手一把尖刀,先把那两只大野猪给剥了,胡老七站在门口大吼一声“卖猪肉嘞”,不大功夫客栈里面已经挤满了来买猪肉的人,但没多久,官府厨房的人来了,一下子就买走了一头猪,很多老百姓根本没买到肉,一片唉声叹气。等到人群都散了,胡老七一家这才开始收拾那只老虎,扒了皮,剃了肉,把整幅骨架全给拆了出来。和尚拿个大包袱把那骨头包上,问了道路,给老猿大夫送去了。这幅虎骨的价格,可要远远超过毛人的诊金了。
再回来的时候,和尚大包小裹抗了两个肩膀,说这都是老猿大夫送的,包括一口锅、四个木碗、两把匕首,还有两大袋子炒粟米和一大包风干肉。说是虎骨十分贵重,老猿大夫不好意思白拿,就把和尚和毛人路上生活所需给尽量准备了一下。其实和尚没说出来,老大夫还给了一张钱票,价值百两银。和尚本来说什么也不要,但老大夫说这虎骨拿回他们族群的大城去,少说能买个千两,只是手头没有更多,这才给了百两。还说按市价收购,最少要三百两,将来和尚和毛人可以来取剩下的二百。和尚表示不必再计算,算当是毛人的谢礼,这才回来。
两人把该做的事物全都安排妥当,当晚回了房间,和尚坐下道:“毛人,你打算往哪里走?直接和我去循沦城方向还是……”
“去追濊貊军队!”毛人斩钉截铁,眼睛紧紧地盯着房间的北墙。
和尚问言叹了口气,道:“毕竟是上万人的大部落和三千长戈士,你何必再去招惹他们呢?”
毛人收回目光道:“多少人我也得去,我的棒子被他们拿走了。”
“一根木头棒子而已……”
“你不明白,”毛人打断他道:“那可不是普通的木头,无论是它对于我的意义,还是他本身的价值,我都不能允许他落到别人手里。”
和尚点头,没有问那棒子究竟贵重在哪,仅是因为那棒子对毛人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他就知道这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没有回旋余地了。毛人不再说话,和尚回房睡觉。
次日清晨,毛人一只手拎着扁担出来了,扁担两头绑着两个装满的大筐。正好和尚也从房间里出来,二人就辞别胡家夫妇登程而去。两个人轻手利脚——二百多斤的扁担对毛人来说和没拿东西差不了太多——自然也就比叉虎氏拖家带口的迁徙要快很多。叉虎氏大队人马已经走了十几天,可对和尚与毛人来说却用不了这么久。不过四五天,路面上已经清晰的出现了大队人马经过的痕迹。两人加紧脚程在第七天的时候发现了遗弃不超过两天的灶灰。
站在那堆灶灰前面,毛人把扁担放在地上长呼口气,似乎是终于放下了那么一点心,他回头对和尚道:“现在必须找个地方把你安顿下来,你不能和我一起去。”
和尚点头,想了想说:“我知道你打定主意就不会改变,之前我也从没拦过你,事到临头,也知道更拦不住你,只是我我必须再劝你一句,能不去就别去,没必要为了身外之物冒险。”
毛人第一次感受到来自朋友的认真的明确的没有杂念的关怀,心中十分感动,偏头看了看路两旁的斑驳树影,脑海里浮现出老太姥姥的身影,那个小小的、满头白发的、总是满脸无所谓的慈祥笑容的、拄着一根长长的大拐杖的老母猴。不要了吗?怎么可能?那是她们留给自己惟一的念想,如果真的选择不要了,那还不如死了算了。思虑良久,他拍拍和尚肩膀认真道:“依得啊,多谢你。但是我不能不去,那棒子是先人遗物,除非我死,不然必须拿回来。”
和尚点头没再说话,两人向着旁边的山上走去。那濊貊人的队伍选择路线也是一直沿着水源走,毕竟人数较多,沿着水源也就不需要再准备淡水携带,路上会方便很多,再者只要靠近水源,食物就不成大问题。此处乃是两山夹一沟的河谷地带,河面不宽,山也不高,但是好在四外有不少冲击河滩。时值盛夏,不算雨季,只要在河滩高处平坦地面搭个小帐篷,让和尚住上两三天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两人不费什么力气,找个顺眼的地点搭好帐篷,毛人又帮着和尚采了不少艾蒿薄荷等等香草铺在帐篷里面,如此一来既柔软凉爽又驱虫。两人把携带的食物扁担都拿进了帐篷,毛人在帐篷前面码了一圈大石头,捡了柴火生了火,拍拍手站起身来,转头对一旁的和尚道:“如此你在这生活就没什么大问题了,两三天我就回来。”
和尚点头,嘱咐道:“你自己多加小心,另外……”他犹豫一下,而后还是说道:“能不打就不打,能少杀就少杀。”
毛人看着他的脸,半晌后答道:“好!我答应你。”然后转身而去。
天上的太阳毒辣,晒在帐篷顶上烤得帐篷里面闷热异常,和尚间毛人背影进了树林,热得无聊便去了河里面洗澡。毛人则一个人向着之前哪条路的方向赶,他体质特殊,这样的气温和运动还不至于让他出汗。
拿着三个野果,边走边嚼,暗叹着还是水果好吃。可惜这种果子人类吃了就会中毒,他们的身体太弱了,否则根本不用带那么多吃的上路,一路上他也不怎么吃那些东西,一来他不吃肉,二来那些什么小米子干巴巴的也不好吃。上了那条大路,毛人也吃得差不多,前后看了看,找准方向撒脚就跑。他力量惊人,一窜就是十丈距离,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是带着和尚,他早就追上濊貊人了。天黑的时候毛人跑到一座小山梁上,这是整条山梁最矮处,新踩出来的道路显示濊貊人就是从这里翻过这座山的。他坐在一块大石上面歇气儿,看着下面一片黑暗里星星点点的篝火,咧嘴笑了。
叉虎氏的帐篷都是三角形,三个面的角落都拴在钉入地面的桩子上,中间是一根棍子支起来,里面铺有用麻布缝好地装满驱蚊草药的草垫,上面再毛冲下的铺一块兽皮就能睡觉了。安古的帐篷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如果说一般能睡一家四五口的族人帐篷是标准配置,那么他的帐篷就是顶级超豪华配置。不说宽敞的空间和里面丰富的家用器物,单说女人就有八个,一般族人可比不了。别说一般族人,就是那些大小家族的族长最多也就是四五个,有能力甚至有体力占有八个女人?除了他们叉虎氏部落大首领安古之外还真就没别人。
安古光着膀子躺在自己的兽皮上面,气息有些急促,几个女人忙活着家务的功夫,他已经和其中一个另外忙活了点别的事。没办法,谁让她是新来的,谁让他觉得她新鲜就忍不住火呢?她很漂亮,很多年没再要孩子的安古觉得她的血脉很不错,想让她给自己再生一个孩子,或者几个也行。他忽然向另外一个默默干活的女人轻声叫道:“云霞,你过来。”
那女人低着头走到安古身边坐下。他轻轻搂住她的肩膀,道:“我们的甘波再也回不来了,但是好在仇人已经被杀死,相信甘波在神山的怀抱之中也能瞑目了。”
云霞抹了一把眼泪,道:“我知道,安古,我没事。”
安古摇了摇头,道:“俄尼失去了他的儿子,怎么可能没事?”
云霞也摇了摇头,道:“你是他的阿玛,你也一样难过……我怎么也不会给我男人丢脸,你放心,我很坚强。”
安古用力的搂了搂云霞,抿着嘴没有说话,但是眼角的泪水说明了一切。这是他第七个女人,她十四岁给自己生了最小的儿子,今年二十九岁,儿子没了。
“安古,”他的第一个女人,也是他家中这些女人中地位最高的那位走了过来,拉起云霞的手,向他说道:“云霞还很年轻,再给她一个孩子吧,没有自己的孩子终究是不行的。”
安古之所以十分敬重这个女人,就是因为她总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且不是空话。他相信这个帐篷中能说出这样话的也只有这个女人,另外几个……要是没有她,估计她们早就打起来了。
安古的身体十分强壮,肌肉虬结有力说能轻易把石头夹碎也不是开玩笑。他小时候曾在金帐部落当质子,所谓质子也就是当成人质的附属部落的儿子。当然,在实际中质子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危险,真要是有哪个部落反叛了,岂是一个质子就能让上万人犹豫的?更多的时候,这只是走一个形式罢了,是附属部落表示臣服的一种姿态,不过安古的情况有些特殊。
他父亲名叫叉虎氏能哲,被公认是千年来最有韬略才华的叉虎氏首领,年轻时在金帐做质子时便被当时的金帐汗王称为小谋士。当年的叉虎氏还只是不到四千人的中型部落,却在能哲接任首领之后,短短二十几年间便发展成为八千人的大部落,并定下了部落发展五百年大计。只是能哲先天不足,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年纪越大,体质就越弱,甚至因体弱导致不宜房事,在成婚后三年才有了安古,而且也只有安古这一个儿子。安古十岁去大金帐做了质子,读书的能力平平,却因为天赋优异被金帐供奉的仙人收为弟子,教他炼体法门。
安古炼体五年,出类拔萃,武术也学了不少,承袭族人传统,向师父求教长戈的用法。师父也不吝啬,教给他子午双头戈的武艺,还亲自掏腰包拿出几种稀有的金属给他打制了一条子午双头金戈。这一对双头戈能分能合,左手短戈重二百三十七斤,右手的重戈有二百七十五斤,两支金戈的尾部有搭锁,合在一起就是一条重达五百一十二斤的子午双头戈。本来师父打算把安古就此带在身边,让他以武入道,将来送他进入门派修仙学法。奈何十六岁那年得到消息,说父亲能哲已经卧床,命他回部落商议继任大事。师父无奈,只好放他回家。临走时安古向师傅保证,回家继任首领,最短二十年,最长二十五年,必定再回来找师傅修仙。师傅也没笑他天真,只是挥挥手,叫他常来拜望。
回家后的安古被父亲拉着手,整日在他床头听他讲述叉虎氏的五百年大计。四个月后的某一天,能哲抚摸着独子的脸颊,病逝。追随和拱卫能哲的一批老家族后继无人,当大首领能哲病逝而新兴家族乘势起兵叛乱的时候节节败退。直到两千大兵围困家族营寨,整个家族面临背水一战的时候,刚刚安葬了父亲的安古肩扛着父亲的帐旗,手持金戈来到营寨门外,按照叉虎氏传统,把帐旗在身后地上一插,向着跑来夺帐的所有部落发出了挑战:“尔等逆贼,个个都有,皆可来夺旗,单打可以,群殴也行,能拔旗而去者,就是首领。”
连打三十七场,伤对方五十六名高手,却没有一个人残废或者死亡,二十几个反叛部落的首领和士兵全被打寒了胆子。那时十六岁的安古意气风发,数九隆冬的天气赤膊而立,满身的汗水化成雾气蒸腾,直似天上的神将力士降临凡间,金戈映着火把反射出锃亮的寒芒,只听他一声大喝:“我乃叉虎能哲之子,我乃叉虎安古,我乃叉虎氏部落大首领的天定继任者,有谁不服,皆可来战!”
无人再敢造次。
安古在整个部落的臣服声中继任了叉虎氏部落大首领的位置,二十年来威望日隆,在他的带领下,叉虎氏从八千人发展成了一万四千多人的大型部落。按照能哲生前的规划,叉虎氏在两年前开始袭扰高丽边境山区,作为游猎民族的叉虎氏非常擅长在山区活动,高丽人对他们一筹莫展。只不过正在他们准备继续向南挺近的时候,大金帐发来命令——全族北进,争夺喜都。叉虎氏虽说是有着一万多人口的大型部落,但还是没有任何胆子敢于反抗大金帐的直接命令的,无奈之下只好全族北归。
按照金帐发来的详细命令,他们负责从从南向北收服沿途的所有崖猿族镇店,同时负责攻击所有湅沫部落的村镇。不同的是,可以对湅沫人屠村,但是不许随意伤害崖猿族人。安古的心眼自然够用,一看就明白了大金帐的意图,想到父亲对部落未来的构想和安排,安古欣喜若狂——叉虎氏振兴的机会已然来到。他找来部落众多家族族长,开了长达三天的会议,详细制定了这次北进的计划,族人在他描绘的前景之下一片振奋。
然而十拿九稳的第一仗他就折了四员大将,甚至连小儿子的命也留在了那里。那可是我辛苦培养出来的四个木图啊,在中原他们被称为将军——懂得带领士兵的人——一万多人的族群,这么多年也只培养出来几十个人。启力、敦敏、民安都是其中一流的,如今一个死两个废,他哪会不心疼?最心疼还是树勇,那虽然是个憨人,但绝对不是个傻人,能带兵又是一员猛将,这样的好手上哪找去?安古又想到自己的小儿子,暗骂一声混账,在家里飞扬跋扈也就是了,跑到那么厉害的敌人面前去耀什么武扬什么威?继而也是满心的懊恼——他就是个废物少爷,自己怎么就同意他跟着去战场了呢?真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唉——”安古长叹了一声:“都怪我太大意了啊……”
从丧失爱将的难过中最终进入了丧子之痛的叉虎氏安古还是在他自己的帐篷里面留下了眼泪,他终究是个父亲。
“安古!”三老婆忽然掀开帐帘跑了进来,手里还拿着本来要去扔掉的一盆果皮:“营寨外面出事了……”
“嗯?”安古回过神来,松开两个老婆的手,大步就向账外走去。
“回来……把裤子穿上……”
片刻后,来不及披挂铠甲的安古只穿着一件兽皮短裤,带着亲卫向营寨南边走去,六名奴隶则抬着他的金戈跟在后面。
“咦?”来到营寨南门前的安古一声惊呼:“怎么是你?”
毛人松开捏着一名皮甲武士脖子的手,道:“你把我的棒子还给我,我转身就走。”
安古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十几个人——都活着,也没有什么惨叫,只是一个个似乎都没有力气站起来。他道:“你不是把自己打死了么?怎么又活了?”
毛人缓缓向前走,四周的军士则拿着火把迅速向安古的身前靠拢,准备保护自家首领。然而安古却伸手轻轻拍了拍两名军士的肩头,把他们推开后向前走了两步,道:“你杀了我的儿子,本来我以为你死了也就算报仇了,但是现在看来,我还是得自己来动手。”
走到火把能照亮的地方,毛人抬起脸道:“你儿子是因为言语辱及我父母才被我打死,他死得活该,你本就不应该为他报仇。但是如果你想,我也不拦着你,你想找死也没人能拦得住你。今天我来,除了把我的棒子拿回来之外,本想找你报毁容之仇,但是我的朋友叮嘱我能不打就不打,能不杀就不杀,所以刚才我留着你的人没要他们的命,所以你只要把我的棒子还给我,我不会找你们的麻烦。因为……”毛人看着安古那张微有些错愕的脸道:“遇见他们是个意外,遇见你们更是个意外,本来我就是不应该和你们有什么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