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把怀里早已吓得花容失色,面色惨白的杜娟放了下来,柔声问道:“杜姑娘,你没事吧?”
“我没事,只是受了些惊吓而已。多谢常公子出手相救,否则小女子只怕是再也没脸见人了。”杜娟面色绯红,声如蚊呐道。
“杜姑娘不必谢我,我想只要是个男人,遇到这种事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的确是不应该袖手旁观,只是这位少侠今日这英雄救美之举,恐怕就要为自己惹上一身麻烦了。”说话的乃是刚才还想逞英雄,却被白鲨帮这三个字吓得连屁都不敢放的那位汉子。
“哦,难道说是因为刚才那三人是白鲨帮的,而白鲨帮在这里很有势力?”
“不错,在海边的的这些镇子里,别的事情都可以做,唯独就是不能和白鲨帮的人结怨,否则就是自寻死路。”
“那白鲨帮究竟有多大的势力,竟可以这样为所欲为?”
“说白了他们就是一群海盗,海上干着杀人越货的买卖,在沿海的村镇也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他们都是一群亡命之徒,不仅帮众众多,而且也是这里最大的势力。你打伤了他们的人,你说你是不是惹了不小的麻烦?”
“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麻烦,可是我这人也从来不怕麻烦。”常乐转身又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喝酒,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有心思喝酒,若是换做别人首先想到的是怎么脱身。
杜老板走了过来,道:“这位少侠还是想办法早些脱身吧,若是他们搬了救兵过来,你可就凶多吉少了。”
“他们肯定会搬救兵过来,如果他们看到我没有在这里,到时候倒霉的可就是你了,当然还有你那漂亮的女儿,所以我不能走。麻烦既然是我惹的,我就要扫除这些麻烦。”
果然过了盏茶的功夫,一群人就像这个小酒馆直扑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位满脸络腮胡子,浓眉大眼,满身横肉的彪形大汉。年龄大概三十多岁,一身的黑衣,腰带上绣着一条白色的鲨鱼,手提一柄大环刀,身后跟着那位刚才被打的猥琐汉子。
“堂主,兄弟三个就是被那个小白脸给阴了,您老可要为我们出头呀。”
“行了,俺知道了,你们就别丢人现眼了。让我来收了这小子,让他知道俺们白鲨帮的人不是这么好欺负的。”说完提着手中的大环刀走到了常乐面前。
常乐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照样在那喝酒,似乎这里发生的一切好像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那彪形汉子啪的一声将手中的钢刀放在桌子上,坐了下来。
“老板给俺上一坛好酒过来。”那彪形汉子声如洪钟,震得花老板的都吓了一跳。哆哆嗦嗦的抱了一坛酒,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
彪形汉子接过酒坛,拍开封泥,就猛灌了几口,抹了抹嘴。说道;“痛快,好久都没有跟胆子大的人一起喝酒了。”
常乐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说道:“我的胆子一向很大,尤其是色胆,简直就可以用色胆包天这几个字来形容了。但是跟你的那三位弟兄一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你若是想跟胆子大的人喝酒,就不妨找他们三位陪你喝几杯。”
“俺们都是强盗,胆子自然是要大些,见到好东西只会抢,这就是俺们的本性。你打伤俺的这些弟兄,俺这次来是找你讨个说法的。”
“打打杀杀多没意思,不如我们就做一些有意思的事,做个了断如何?”
“那你就划出条道老吧,俺蔡飞豹还没怕过谁。”
“那我们就比喝酒怎么样?我若赢了,你就不要找我的麻烦也不要找杜老板父女的麻烦。我若是输了就任凭你处置,你看怎么样?”
“哈哈,好。比喝酒就比喝酒,俺就不信俺喝不过你。”
“那好,麻烦花老板拿十坛一样的酒出来,今日我就和这位蔡堂主好好比个高低。”
十坛酒,已经端了上来,一坛酒二十斤。两人也开始喝了起来,本来避不可免的一场打斗,也就变成了斗酒。
蔡飞豹喝到第三坛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作出了一个很愚蠢的决定,那就是他根本就不应该和眼前这位小白脸斗酒。自己的肚子比他打上很多,可是肚子里能装下的酒似乎和自己的肚子很不成比例。
“这位兄弟真是好酒量,敢问怎么称呼?”
“好说,好说。在下常乐,知足常乐的常乐。”
“好,痛快,来,咱们继续。”
当蔡飞豹喝完第三坛的时候,已经醉的不醒人事了。常乐这个时候居然好像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喝了三坛酒就像喝了一杯茶一样。
“你们的蔡堂主已经醉了,赶紧把他抬走吧。”常乐若无其事的对白鲨帮的帮众们说道,嘴角又浮起了他那迷人的微笑。
白鲨帮的帮众也很听话,抬着蔡飞豹,收了桌子上的钢刀就匆匆离开了。
常乐也站起身来,塞给花老板一锭银子,看了杜娟两眼也离开了酒馆。
小镇还是那么的安定祥和,这是常乐的心沉重了起来,他隐隐觉得这件事情并没有完,似乎是有一场更大的麻烦正在等着他。
自己的江南之行也注定不会太平,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害怕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穿过一条街,常乐直径走进了一个赌坊。常乐的钱几乎都是从赌坊里赢来的,所以想这种来的比较容易的钱,花起来也比较容易。
若是辛辛苦苦赚回来的钱,人们总是不会大手大脚的去花,因为他们知道这钱是自己拼回来的,知道赚钱的辛苦。
常乐不知道赚钱的而辛苦,他赚钱不仅不辛苦,反而能让他开心。所以他花起钱来也总是大手大脚的,钱来的快花的也快。
但是他从来都不委屈自己,喝最好的酒,吃最好吃的美食,穿最鲜亮的衣服,住最好的客栈。
每次到赌坊里他都能赢一些,但赢的并不会多,够自己挥霍几天的就够了,等花的差不多了再来捞上一笔。赌坊俨然就成了常乐的私人小金库,需要时直接拿就行了。
赌坊里已经聚满了不少人,正赌得不亦乐乎。吆喝声,吵闹声,骨牌撞击声,混成了世上最美妙的曲子,最起码在赌鬼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常乐最喜欢玩的就是摇色子比大小,因为这种玩法比较简单。
常乐将身上的银子全部押了上去,很快就赢了不少的银票回来。
赢了几把之后,这一桌的赌徒们都已经输的精光。当常乐把身上的银子全部押了上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愿意和他赌了。
但是有个人除外,他冷冷的说道:“我跟你赌,但是我没有银子,我用我这条命来跟你赌。我若是输了,我这条命都是你的,你让我干什么都行。你敢不敢跟我赌?”
俗话说的好,种田穷三代,赌博毁一生。有些人为了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而选择了赌。结果殊不知输个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常乐仔细打量起了这位赌徒,一身的脏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有的色彩,凌乱而油腻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出他的相貌。唯有从他那桀骜不驯的眼神中能看出他以前也从风光一时。
常乐实在不愿意与这样的赌徒纠缠下去,但是自己押下去的银子又不好收回,常乐也只好赌一把了。
“我若是赢了,我也不想要你的命,也不想你为我做任何事。”
常乐说完就摇动面前的瓷碗,对自己也似乎很有信心,摇完之后就揭开了瓷碗。三颗骰子都是六点,众人一片哗然。因为这就意味着如果对方摇不出三个六来,那他这条命就不是自己的了。
众人都将目光看向了这连命都不要的赌徒,似乎是催促他快点摇,看他有没有好运气能完成这华丽的逆转。
赌徒用颤抖的手捧着瓷碗,桀骜不驯的眼神有些失色,只是轻摇了几下,就揭开了瓷碗。
他的运气并不怎么好,毕竟不是谁都能随便摇出三个六出来。他整个身子都瘫了下来,一下子坐了下去。木讷的说道;“我输了,从今以后我的这条命是你的了。”
常乐脸上有浮起了他那迷人的笑容,收齐了桌子上的银子。说道:“我对你的命不感兴趣,相较之下我还是对银子比较干兴趣。”说完晃了晃手中的银票又塞进了怀中,直径走出了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