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老人家”道谢是应该的,刚才要不是他说话,那家伙差点要了她的命。
自认为是个不怕死的人,可刚刚刀子架到脖子上她已经感到了死亡的气息。
“副帮主请”老头只是温和的点了点头,向白淑婷做个了请的姿势。
看看这会的阵势逃出去是不可能的,只好向屋里迈去。
这应该就是天赐帮了总部了,可比起以前电神上演的帮派总部都是建设的豪华,有气派帮派比起来这里到像个土匪的匪窝。
虽然不情愿,可情势逼人,握了握扶着自己的晴儿的手,昂首阔步的迈进了屋里。
屋里收拾的还算比较整齐的,正堂挂着一张大壁画,画上的人手握大刀,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脸上没有太多的凶恶反而多了一点慈祥。
想毕这就是天赐帮的创始人、鼻祖吧。
此时却不见那个讨厌的帮主,她不是一个小女子,却非要说自己是什么副帮主,比起画上这位威武的男子,她白淑婷又怎么会成为副帮主。
“副帮主你坐,让老阎给你倒杯水”老头客气的招呼白淑婷坐下。
“谢谢不用了,您姓阎吗?”示意老头不要忙活,挽扶他一块坐下。
“老朽姓阎,自天赐帮创帮以来一直在帮里服侍帮主”用手捋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老头坐下有点自豪的说道。
“那阎叔是帮里的老人了?”白淑婷也跟着坐下。
“不敢当,不敢当”老阎连连摆手。
“副帮主,请原应该帮主的刚刚失控,其实天赐帮成立以来,每代帮主都是尽心尽力的的帮里尽力,而且扶贫爱民,深得百姓的爱戴,很快就壮大起来,在这江南一代也算一个小有名气的帮派”用手捋着胡子,老阎一脸兴奋的讲着帮里的事情。
“帮里的好多成员都是本地的贫穷百姓,他们有的是受帮里的恩惠,有的是受不了当地官府的压迫才加入该帮了,天赐帮自成立以为就是为天下百姓谋富,对投入帮里的人只有接受,渐渐的日益壮大起来,因深得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天赐帮创帮几十年一直以帮派立居江湖,可谁知去年有官府上报朝庭,参说天赐帮是要密谋造反,即使帮里上下也挡不住朝庭的大军,现在却流落到这种地步”讲着事情的经过,老阎的老脸流下了眼泪。
“阎叔你……”站起身来,递过去手帕交到老阎手里。
“就在前几天,魏帮主还造敌人追杀,才被副帮主你救起的”老阎接过白淑婷递过的手帕擦了一下老脸。
“阎叔别那么说,换成是任何人出手相救都是应该的”白淑婷谦虚的道。
“帮里的兄弟听说了,一致推荐你成为本帮的副帮主,我们又正好缺一名副帮主,你救了我们唯一的首领,推荐你成为副帮主是应该的”老阎站起来拍了拍白淑婷的肩膀。
“就因为这就推荐我成为你们的帮主也太大意了吧,你们连我是谁?叫什么,干什么的都不知就推荐我成为你们的副帮主,难道你们就不怕我是你们的敌人吗?”听着老阎给出的理由白淑婷不觉得有点好笑。
她是一不小心救了一个人,救人是人的本能反应,至于他们的副帮主之选这样选举也太大意了吧。
“副帮主一定是好人的”老阎一脸肯定的坚信道。
“我们帮主的命是你救的,你就是我们天赐帮的大恩人,那么做我们的副帮主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公子是不是嫌弃我们帮派现在是朝庭追捕的逃犯?”老阎看着白淑婷问出他的顾虑。
“当然不是了,你们劫富挤贫当然是英雄豪杰,可我真的不适合当人你们的副帮主”白淑婷摆了摆手,说明自己并不是看不起他们。
也并非是嫌惹祸上身,只是她不想渗和什么江湖,庄府时的事已经够她烦的了。
“恳求副帮主一定要答应”老阎咚的跪到在地退救白淑婷。
“阎叔你这是?”白淑婷连忙跪地欲扶起老阎。
“请你一定要答应”扶着白淑婷的手老阎恳求道。
“请副帮主答应,请副帮主答应”门外几十名男子向跪到在地。
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帮人一定是疯了才向她下跪的。
“如果副帮主不答应,我们就长跪不起”整齐的喊话声。
看着有序的阵势,看来今天她要是不答应就别想走出去,甚至他们也一定不会起来的,身后的晴儿用手攥紧白淑婷的衣服。
那些年长的人跪向自己,让他们继续跪在那里她不能接受,虽然不情愿,比起那些因为她而受苦的人她心里会过意不去的,现在看来不答应也得答应,答应也得答应了。
“请大伙先起来”白淑婷跑到人群中想扶起跪在地上的人。
“请副帮主答应”众人还是一致喊道。
“好,我答应,大伙可以起来了”不忍心看大伙继续跪着,白淑婷只好答应,扶起了跪在地上的老阎。
“谢副帮主”众人向她抱了抱拳起身,整齐的侍命。
“帮主一定很高兴”老阎兴奋的道。
“啊?”晴儿有点不明白,难道那个凶男人知道小姐是女人了。
“不瞒副帮主说,帮主可是寻了副帮主的好长时间的”老阎捋着自己的胡子高兴的道。
“哈哈”白淑婷只有陪笑的份了。
那怪那个家伙会那么大的火,找不到她也很正常的,她可是自上次出府有好一段时间的。
又经过一番巡视帮派,他们才同意放白淑婷回去。
原来天赐帮以前也是江湖的大帮,只不过因这几年朝庭的剿阀使他们不得不坐山为匪。
算是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现在她还成了天赐帮的副帮主,也罢,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儿身,用的又是假名,每天在庄府呆的也是无聊,就做做土匪消磨一下时间好了。
即使自己想推脱不做副帮主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不做她可能连命都没有了。
比起做不情愿的副帮主跟丢了小命当然要选择前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