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又是商品经济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工具,现代经济生活更是离不开货币,离不开正常和完善的货币制度。本章主要阐述货币产生的基本原理,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规律,分析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介绍货币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构成。
货币的起源
一、现代经济生活离不开货币
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货币。在生活中人们所需的各种商品,都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人们所需的各种服务,也需要支付货币来获得;人们劳动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工资,也是用货币支付的;人们为了种种目的,要积累财富,保存财富,采用的主要方式是积攒货币、到银行储蓄。除个人外,企业、行政事业部门的日常运行同样也离不开货币。财政收支也都是用货币进行的。不仅国内的各种经济活动离不开货币收支,国际间的各种经济交往无不伴随着货币的收支。可见,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处处有货币,货币已经融入并影响着经济运行和人民的生活。例如,经济中出现了通货膨胀,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减少了,对于众多的消费者来说就意味着他们的实际财富减少了,原来能够买到的商品现在都买不起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随之下降,生产流通发生紊乱,原有的分配关系重新调整……通货膨胀为什么能对经济生活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这是由于现代生活已经和货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货币的运动、货币的变化会引起经济生活发生相应的改变。货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然而,经济生活为什么会和货币产生这么密切的联系呢?货币是在人类社会产生时就与生俱来的吗?这要由货币起源的理论来回答。
二、关于货币起源的种种学说
货币自问世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从历史资料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货币的出现是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古今中外许多研究货币起源问题的人们的一种共识。然而,一旦深入下去,研究货币和交换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货币究竟是怎样产生的?人们的看法就产生了分歧,由此产生不同的货币起源说。
(一)中国古代的货币起源说
中国古代关于货币起源的学说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是先王制币说。这种观点认为货币是圣王先贤为解决民间交换困难而创造出来的。传说周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524年)欲废小钱铸大钱,单穆公劝谏景王说:“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赈)救民。”意思是说古时候天灾降临,先王为赈救百姓,便造出货币以解决百姓交换中的困难。再如《管子》一书中所说:“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粮有卖子者。汤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粮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粮卖子者。”即货币起源于禹汤之时,适逢水旱灾荒,无粮充饥,卖儿鬻女,禹汤为拯救百姓,便创造了货币。
先王制币说在先秦时代十分盛行,以后的许多思想家大都继承了这一观点。如唐朝的陆贽(公元754—805年)认为:“先王惧物之贵贱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准,又立货泉之法,以节轻重之宜”。杨于陵(公元753—830年)也认为:“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其他,在上而已”。北宋李觏(公元1009—1059年)认为:“昔在神农,日中为市,致民聚货,以有易无,然轻重之数无所主宰(衡量标准),故后世圣人造币以权(权衡)之”。他们都认为货币是圣王创造出来的。
第二种观点是司马迁的货币起源观点。司马迁认为货币是用来沟通产品交换的手段,即“维币之行,以通农商”。货币是为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自然产生,随着农、工、商三业的交换和流通渠道的畅通,货币和货币流通应运而生,随之兴盛。即“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不)得而记云”。
(二)西方货币起源说
在马克思之前,西方关于货币起源的学说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创造发明说。认为货币是由国家或先哲创造出来的。如早期的古罗马法学家J.鲍鲁斯(公元二、三世纪期间)认为:买卖渊源于物物交换。早年并无货币这种东西,也无所谓商品与价格,每个人只是根据他的机缘与需要以对他无用的东西交换有用的东西,因为通常是一个有富余而另一个有不足。但是,由于你所有的正是我所愿得的和我所有的正是你所愿接受的这种偶合的情况不是经常出现,于是一种由国家赋予永久价值的事物被选择出来,作为统一的尺度以解除物物交换的困难。这种事物经铸造为一种公共的形式后,可以代表有用性和有效性,而不必考虑其内在的价值对其数量的关系。从此两种东西的交换不再称为财物,只称为一个价格。
法国经济学家N.奥雷司姆(1325—1382年)认为,物品常常表现为在一地很缺乏而在别处却很丰富,于是产生物物交换方式。又因物物交换常常产生纠纷和争议,聪明的人便发明了货币,因此货币不是直接用来满足人类生活的自然财富,而是被发明出来的便于交换的人为工具。
另一种观点是便于交换说。这种观点认为货币是为解决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而产生的。如英国经济学家A.斯密(1723—1790年)认为,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逐渐从诸货物中分离出来的,是为解决相对价值太多而不易记忆、直接物物交换不便而产生的。他说,如果进入交换过程有100种货物,那么每种货物都会有99个相对价值,由于这么多价值不易记忆,人们自然会想到把其中之一作为共同的衡量标准,通过它来对其他货物进行比较,解决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
第三种观点是保存财富说。这种学说从货币与财富的关系中说明货币产生的必要性,认为货币是为保存财富而产生的。如法国经济学家J.西斯蒙第(1773—1842年)认为,货币本身不是财富,但随着财富的增加,人们要保存财富,交换财富,计算财富的量,便产生了对货币的需要,货币因此而成为保存财富的一种工具。
三、马克思的货币起源说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货币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他的货币起源学说表明:货币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商品。“只要理解了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的主要困难就克服了。”因此马克思的分析首先从商品入手。人类社会产生以后,人类要生存,首先就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人类社会产生初期的原始社会中,人们结合为一个个的共同体,在共同体内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当时,既不存在商品,也不存在货币。后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产品也就转化成了商品。因为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每个生产者只从事某种特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一种或几种特定的产品。对整个社会来讲,社会要生存发展,不能只靠个别生产者生产的某一种或几种产品,而是需要整个社会所有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不同产品。这样,每个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也就成为整个社会所必需的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个社会的需要就是由所有生产者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来满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生产者的劳动都是整个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是整个社会劳动的一个部分,因此,每个生产者的劳动都具有社会劳动的意义。但由于存在着私有制,劳动成了每个生产者的私事,每个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都由生产者自己决定,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归生产者私人所有,所以,生产者的劳动又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这样,每个生产者的劳动就具有了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双重属性,产生了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矛盾。劳动的私人属性决定产品归私人所有,而劳动的社会属性则决定了生产者的产品主要不是由生产者本人消费,而是要提供给其他社会成员消费,成为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即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最终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同时,每个生产者又都需要别人的产品,需要从社会总产品中取得自己需要的一部分。只有生产者的私人劳动转化成了社会劳动,也就是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具备了社会劳动的性质,他才有权从社会总产品中取得相应的份额,否则,生产者就无法生存下去。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惟一的办法就是交换。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去交换别人生产的产品,产品交换出去了,说明生产产品的劳动已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生产产品的私人劳动也就转化成社会劳动,同时,也就得到换取别人产品的权利,从社会总产品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部分。因此,在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者生产产品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交换,这种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就是商品。
商品要进行交换,就要有交换比例。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每种商品首先是一个有用物,具有某种有用性,如衣服可以御寒,粮食可以充饥等,这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然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千差万别,无法比较。能够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只能是所有商品都具有的某种共性的东西,对商品来说,这种共性的东西就是商品的价值——即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然而价值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商品的价值只能通过交换来表现。例如一只羊同两把斧头相交换,羊的价值就是通过斧头表现了出来,它不仅表现出一只羊的价值和两把斧头的价值在质上是一样的,而且在量上也是相等的,在它们身上耗费了同样多的一般人类劳动。通过交换,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外在表现形式,这个形式就是商品的价值形式。
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交换来表现的,因此,随着交换的发展,也就产生了不同的价值形式。在原始社会末期,虽然原始社会内部还没有出现交换行为,但在原始公社之间则出现了偶然的交换。这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可用来交换的剩余产品还不多,随着一些偶然的交换行为的出现,价值也就偶然地表现出来,马克思就把这个阶段称为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
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用于交换的物品越来越多,一种物品不再偶然地同另一种物品相交换,而是经常地同许多种物品相交换,这时,一种物品的价值就不再是偶然地被另一种物品表现出来,而是经常地表现在许多与之相交换的物品上,有多少种物品与之相交换,就会有相应多的价值表现形式,马克思称之为扩大的价值形式。
在扩大的价值形式阶段,一种物品的价值由许多种不同的物品来表现,这种价值表现形式与价值的属性是矛盾的。因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的表现形式也应是同一的,否则就无法表现出所有物品的价值都是同质的。而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下,不同的物品价值表现形式也不同,而且随着进入交换的物品的增多,价值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增加,无法表现出价值的真实性质。扩大的价值形式的这种错误,表现在实际交换行为中就是交换越来越困难。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和扩大的价值形式反映的都是物物直接交换。在简单、偶然的价值形式中,由于参加交换的物品少,所以交换双方很容易就能找到交换对象;而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中,交换已经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行为,交换物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这时,直接的物物交换就产生了很多困难。因为直接的物物交换要求交换双方不仅同时需要对方的物品,而且在量上也要取得一致,否则交换就无法完成。实际上,由于交换物品种类繁多,物品所有者要想在市场上找到一个既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同时又需要自己物品的人是很困难的,这就迫使参加交换的人们不得不采取迂回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同时产生。”在众多参与交换的物品中,人们必然会发现有某种物品较多地参与交换,并且能够为大多数人所需要。于是人们就先把自己的物品换成这种物品,然后再用这种物品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这种物品也成为交换的媒介。这样,直接的物物交换就发展为利用某种物品充当媒介的间接交换了。与此相适应,价值表现形式也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不再是一种物品的价值经常地表现在其他许多物品上,而是许多物品的价值经常地由一种物品来表现,价值的同质性通过一种物品更准确地表现出来。马克思称之为一般价值形态,这个表现所有物品价值的媒介就是一般等价物。
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在一般价值形式下,交替地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几种商品中必然会分离出一种商品经常地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种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当所有商品的价值都由货币来表现时,这种价值形式就是货币形式。从马克思对货币起源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商品的价值表现是“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显眼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
货币的形式
货币的形式是随着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人们通常根据币材的变化来划分货币的形式。所谓币材,就是指充当货币的材料或物品。一般来说,充当商品货币的材料应具备以下这样一些性质:一是价值较高;二是易于分割:三是易于保存;四是便于携带。充当货币的材料价值较高,就可以用少量的货币完成大量的交易;易于分割是指货币材料可以自由分割,且分割后不影响其价值,以便为价值量不等的商品交易服务;易于保存是指货币材料不会因保存而减少价值,不需要支付费用;便于携带是指可以使货币在较大区域内与媒介商品交换。但对某一种货币材料来说,上述四个要求也不是任何时期都是同等重要的。从货币的发展史来看,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种类不同的物品充当货币。大致而论,货币材料的演变是从实物货币开始,发展到金属货币,再发展到货币商品的代表——纸币和信用货币形式。这个货币材料的演变过程,反映出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发展对货币材料的要求。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币材是沿着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这样的历史顺序而发展演变的,但这并不说明它们之间有严格的此生彼亡的界限。如金属货币产生后,在某些历史时期,仍有实物货币同时使用,如中国唐代的钱帛兼行,就是金属货币和实物货币同时使用。
一、实物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