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狗仔的突然闯入,整个王家乱成一团。
大元不得不临时派人加装监控加强安保,这导致他并未及时收到裴庆承上飞机前的传话,让李晓澄在校门口枯等了两个多小时。
如果不是这场等待有个意外收获,此刻的李晓澄想必不会这么和颜悦色。
抵达洋房的后门,李晓澄将怀里毛发光亮带着香气的狗狗放在地上。
于是出现了这样一幕:四只小狗围着她狂打转,争宠之激烈前所未有。
李晓澄险些被小家伙们绊倒摔在台阶上,不由低声呵斥:“你们不要闹,乖一点!”
像是听懂了她的话,小狗们顿时纷纷停下,蹲在地上齐齐“汪”了一声。
见状,大元笑道:“它们几个平时被宠得不像话,难得肯听李小姐指挥。”
“是吗?那真是得罪了,可能是我比较凶吧。”
大元不敢接话,走在前面继续替她带路。
进门前,李晓澄特意在厚实的门毯上多蹭了几下,她将鞋边沾染的泥土和杉叶全都抖落干净了才进门。
房子很大,外面看着气派,里面也极为宽敞。
装饰摆设散发着一种罕见的气韵,好似上个世界扑面而来。
深绿色的巨幅墙纸,金色的凤鸟浮雕,奢华庄重丝毫不输给著名的孔雀厅①。
进门正中间,摆放着一束由上百支白百合做成的巨大花球,白绿相衬,香气怡人。
后门尚且布置地如此精心,想必正门大厅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尽管眼睛忙得看不过来,但李晓澄并没在这团馥郁的香气中多作停留。
她快步跟上大元,只见前头大元停步接起电话,没说几句,面露喜色,转头对李晓澄说:“李小姐请稍等,Andrew回来了。”
“这么快?”
李晓澄感到诧异。
大元轻笑,请她在就近的茶室休息,自己折返去迎裴庆承。
李晓澄绕着茶室走了一圈,时而负手仰看墙上的挂画,时而抚摸一尘不染的家具。
四只小狗蹲在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板上,水汪汪的眼睛一致看向她。
她往左,它们便往左。
她往右,它们便往右。
没有吠叫,只有乖巧,实在是很有家教的狗狗。
李晓澄在沙发上没坐一会儿,女佣敲门进来,问她想吃什么茶点。
没吃晚饭的李晓澄很想来碗热汤面,但这种食物俨然和这里的气氛不搭,经过一番思考,她装腔作势地问女佣有没有蝴蝶酥和红茶。
话音刚落,她就心生悔意。
这会不会太麻烦了,万一人家没有准备呢?
她刚想说“算了,随便来点什么就好”,女佣请她稍等,便带上门出去了。
她张了张嘴,感到一丝无措。
哇,裴庆承究竟是什么样的神仙男子?
他上辈子拯救万民于水火了,才能每天都享受这皇帝般的待遇吗?
脚边的小狗轻吠一声,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李晓澄合上下巴,吞吞口水,嫌自己大惊小怪,没见过世面。
她低下头问:“瞧你们一个个油光发亮的,平时伙食不错吧?”
四双黝黑湿润的大眼睛巴巴地瞧着她,尾巴在地板上轻扫。
李晓澄像是听懂了它们的话,故作惊讶道:“什么?你们平时都吃三文鱼的呀?啧啧,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呀。”
四只小狗齐齐“汪”了一声。
李晓澄心情好得很,少时看《犬夜叉》,她最羡慕的就是戈薇累的时候有只大白狗可以依靠。
要不是她得跟着戈薇茹四处求学,她一定会养一只雪白的萨摩耶,撸到它秃头为止!
她一直以为自己只钟情大狗,没想到小狗撒起娇来,也会让她恨不得化身千手观音,狂撸不止。
可惜,她只有一双手。
为了公平起见,她谁也没抱,只是坐在沙发上和它们对视。
四只小家伙眼巴巴地望着她,喉头发出一阵可怜的呜咽,期待被人宠爱的模样可爱又可笑。
许是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就在李晓澄打算放弃原则时,小狗们集体起身,狂奔至门口。
风尘仆仆的裴庆承推门进来,立即就被小狗们团团围住。
面对热情的小狗们,裴庆承早就习以为常。
他长腿一抬,将挡住去路的小狗们轻轻扫开,他羽毛般的视线落在李晓澄身上,柔声唤道:“晓澄。”
李晓澄缓缓起身,她身上还穿着早上去墓地的黑裙,虽有些不妥,但勉强还算正式。
她拘谨地朝他一笑:“你倒挺快。”
为生计奔波了一天的男人面露倦色,不怎么温柔地扯松领带,说话声却软得像西湖的水:“今天没碰上堵车。听说大元没安排好,让你等了很久,抱歉。”
李晓澄耸耸肩,不以为意。
这个男人,是妖怪吧?
如果不是妖怪的话,怎么他的声音分分钟想让耳朵怀孕呢?
诚然,这个妖怪也十分清楚自己的妖术,在把李姓女施主迷得瞳孔放大后,他迅速切入主题:“Iran陪梅去做检查了,但我父亲在家,你想见见他吗?”
李晓澄呆呆地答:“好啊。”
待她回神,想反悔已经来不及。
李晓澄这等平民百姓,鲜少有机会能与富人打交道。
虽然富人们往往礼貌客气,更好相处,但她性好自由,讨厌拘束,因此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她都在尽力避免和这个阶层产生联系。
然而上天为了惩罚她这个逃兵,不但送了她一个亿万身家的爷爷,还赠了一个天子骄子当她对象。
更可笑的是,吃软饭的前男友摇身一变,也成了豪门继承人之一。
他们,或是她无法断绝的血缘,或浑身都是优点令她着迷,亦或是她苦痛到不能割舍的过去,每一个都令她如临深渊。
纵然从心底抗拒,她却怎么也找不到适合的理由,拒绝裴庆承的提议。
她低头扯了一下自己鸦黑的裙子,硬着头皮问:“你父亲喜欢会打扮的女生,还是学习好的女生?”
裴庆承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笑言:“他喜欢长得漂亮的。”
李晓澄顺着他的意思,对号入座:“既然这样,那我就放心了。”
裴庆承好笑,为自己的油嘴滑舌。
他生了张美好皮相,故而在男女之事上占据极大的便利。
他的历任女友虽各式各样,但都是性格大方的女子。
他与对方跌入爱河,通常是基于互相之间的吸引,一个眼神的默契。
他们不耍花招,更别提拐着弯地赞美对方的容貌。
要知道,长得好看的人,通常都是自负的,他们习惯当被赞美的一方。
而当他们主动赞美一个人时,大概只有两种可能:
一、被丘比特射中了心脏。
二、有一个需要达成的目的。
但裴庆承这里有第三个可能:出于惯性。
一个人的语言天赋,不但需要情感和技术上的支持,还需要发挥的空间。
这天赋在西方社交中,尤其是他成长的家庭里,并不是那么重要。
他有一个社交名媛母亲,和两个能吵醒上帝的姐姐,他只要像家中的其他男性那样,学会怎么微笑就足够生存了。
因此,他的语言天赋被某种意识长时间封锁,只能藏身在各种昙花一现的喜悦中,悲伤里。
他偶有感知,但并不重视。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触点。
不得不说,李晓澄的确是个让人时刻得动脑筋、花心思的姑娘。
你永远不知道她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也猜不到她会在哪个段落令你发笑。
在几次短暂的相处中,他已然察觉,这段本因由他引领走向的男女关系,已经不再受他控制。
他承认自己丧失了部分主动权。
但这和她漂不漂亮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
尽管他已非少年人,但他依旧具备雄性之间基本的好胜心。
李晓澄不知道,每当她听见易燃的名字,她的眼睛里都有一道亮光闪过。
这他不由想象:
假如有一天,他亲手取走那道亮光,使它成为钻石切割面上的一道折射,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将会是怎样的一幅光景?
每每想到这幅画面,他都会意识到自己的残忍,但又无法阻止浑身的血为之一热。
因此,他理智的大脑开始学习指挥他感性的嘴,去赞美她,讨好她,拉拢她。
几次试验,她都短暂地被他所迷惑。
这让他很有成就感,而这份卑劣的成就感,让嘴巴善于恭维成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