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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波士顿

在美国所有的公共机构里,服务人员一般都是极有礼貌的。在这一方面,我国的公家各部门,则大多数都应大加改善,其中特别是税关,更应该拿美国的税关做榜样,使外国人不要觉得英国税关那样可憎,那样无礼。法国的税关人员那种卑鄙无耻的贪婪,固然够叫人看不起的了;但是我们国家的税关人员那样粗野无礼,也同样使一切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的人起厌恶之感,而国家居然养活这样一群恶狗,在国门那儿狺狺向人,实在有损国体。

我在美国登陆以后,美国税关和英国税关那样不同,他们的税关人员执行职务的时候,那样周到,那样有礼貌,那样不惮烦,都使我不能不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们到了波士顿,因为码头上有所耽搁[1],一直到天黑了以后才下的船,所以在我们到了波士顿以后第二天早晨,我往税关那儿去的时候,才第一次看到这座城市的面目。那天正碰上是礼拜天。我附带地说一句,我们在美国第一顿饭还没吃到一半,就接到了正式的请帖,请我们到教堂去作礼拜[2],下请帖的人把那天早晨他们自己在教堂里的包席和座位让给我们,其数之多,我都说不出来;不过如果读者允许我不要仔细算计而作一个低低的估计的话,那我可以说,那天让给我们的坐席,足足可以容下几十家都是成年人的人家。我们受邀进教堂作礼拜的教会,其派别之不同,也得用相当大的数字表示。

我们当时没有衣服可换,所以那天不能到教堂里去,因此我们对于所有的邀请,不得已一概谢绝。那天钱宁博士[3]在过了好久之后,头一次讲道,我也错过机会没能去听,那也实在是出于无可奈何。我在这里把这位著名而多才能的人物指名道姓提出来(我和他以后不久就认识了),只是因为,我对于他那样的才能和人品,对于他那样永远热心大胆和那种最令人憎恶的污点、最肮脏龌龊的耻辱——奴隶制度,作对头,爱慕敬重,我得把我对他这种爱慕敬重笔之于书,心里才舒服。

我现在再言归正传,谈一谈波士顿。我在那个礼拜天早晨走到波士顿街上的时候,空气异常地清新,房舍异常地整洁、华美,彩画的招牌异常地绚烂,涂着金黄色的字异常地辉煌,墙上的砖异常地红,石头异常地白,百叶窗和地窨子门前的栏杆异常地绿,街门上的门钮和门牌异常地亮、异常地晃眼:一切一切,都异常地轻淡、缥缈;所以这个城市每一条街,都看着恰恰和哑剧[4]里一个场面一样。在商业区里,商贩——如果在这个人人都是大商人的城市里我可以冒昧地叫任何人是商贩的话——在自己的铺子上面住家是很少见的[5],因为在一所房子里,往往有好些家做买卖;房子的前脸,都满是招牌和字号。我顺着大街走去的时候,我总是仰着头看这些招牌,心里老有把握似的盼望,这些招牌中间,会有一些变成别的东西。我每次遇到突然转过一个畸角的时候,我没有不东张西望、寻找小丑和潘塔露恩的,我总认为,他们就藏在近处的门道里或者柱子后面。至于哈勒昆和考伦宾[6],我一下就发现,他们就寓在(在哑剧里,他们永远是在寻找寓所)一个钟表匠的家里,一所很小的房子,只有一层,靠近旅馆,房子前面,几乎满是各式各样的招牌和广告,同时还挂着一个大钟面儿——那当然只是为的好从那里面跳过去用的[7]。

郊区比市区,显得更轻淡、缥缈,如果还能更轻淡、缥缈的话。安着外斜式绿百叶窗的白色木骨房子(都白得叫人看着眨巴眼),四面八方地遍布各地,散处各方,都好像完全和大地不相连属。至于小型的教堂或圣堂,都盖造得异常地整齐、亮爽,油漆得异常地晶光耀眼;因此我几乎相信,整个的建筑,可以像一个小孩子的玩具一样,拆成一块一块的,塞在一个匣子里。

这个城市是很美的;我相信,一个生人来到这个城市,决不会不喜欢它。私人住宅,绝大多数都宽绰而幽雅,商店都非常完备,公共建筑都很宏壮。州议会厅盖在一个小山的顶上,小山的坡儿,先是不太陡峻,但是到了后来,却忽然几乎由水边上突兀地耸立起来。厅前是一片青绿的草地,叫作公地。它的位置是轩敞的,从那儿能看到城市本身和城市附近的全幅鸟瞰图。除了各式各样、宽绰宏敞的办公室以外,这个厅里有两个壮丽整齐的会堂,一个是州众议院开会的地方,另一个是州参议院开会的地方。我在那儿所看到的议会,都完全是在庄严堂皇、文质彬彬的气氛下举行的,并且毫无疑问,是要人们对它重视敬仰的。

波士顿之所以文雅,所以有学术气氛,所以比别的城市优越,毫无疑问,大半得归功于剑桥大学[8]潜移默化的力量,那个大学离城区不过三四英里。它的住校教授,都是学识丰富、造诣多方的知名之士;并且,我想不起任何例外,全都是可以使文明世界里的任何社会生光彩、增荣誉的人物[9]。许多住在波士顿本城和波士顿附近的士绅,还有绝大多数在那儿从事自由职业的人(我想我可以毫不犹疑地加上这一句),都是出身于那个大学的。美国的大学,尽管有它们的缺点,但是它们却不传播一偏之见[10],不培养顽固之徒,不翻尸倒骨地发掘陈旧的迷信,从来不阻碍人民的进步,从来没有因为宗教见解不同而把人拒于校门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它们的教与学两方面,它们都承认校门以外还有一个世界,并且还是一个广阔的世界。

我看到了这个学府对波士顿这个小小的社会[11]所发生的那种几乎眼所不见、却又确乎实有的影响;我到处看到了这个机关所培养出来的那种仁爱之志和向善之心;看到了它所孕育的亲爱和友善,它所扫除的虚荣和偏见:我看到了这种种,我永远感到不可言喻的愉快。波士顿所崇拜的金牛[12],比起大西洋这岸上这个大柜房里别的部分所扎起来的巨大偶像,只能算是一个矮子,并且在整个众神殿[13]里所供养的全部较好众神之中,万能的金元变成了比较无足轻重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我真诚地相信,这个马萨诸塞首城里的公共机关和慈善机关十分完备,细致体贴,几乎尽了人类的智慧、慈悲和人道所能做到的一切。他们对贫苦失所、穷独无告的人谋求幸福的慈心,在我参观这些机关的时候,使我受的感动之深,是我一生中所没有过的。

在美国,所有这一类机关,都是受州政府的支持,或者受州政府的帮助的,这是美国这种机关里了不起的、使人愉快的一个方面。即使有些机关,不需要州政府的帮助,它们也都和政府合作,而显然是属于人民的。我总觉得,一个公家慈善机关比一个私人慈善机关,总要好到不可同日而语的程度,不管私人慈善机关的基金有多雄厚;因为从原则方面看,从鼓励或打击人民的勤俭方面看,都是公优于私。在我们自己国里,一直到最近几年,政府对于广大群众的疾苦,不表现特别关怀的态度,对于广大群众的生活,也不承认有改善的可能,这成了一般风气,所以私人慈善机关就史无前例地纷纷兴起,给贫穷和苦难的人们,作了无量的功德。但是既然政府在这些慈善机关里,既无行动,又无作用,因此人民对这些机关所生出的感激、爱戴,政府自然无权分受;同时,政府所给人民的容身之处和救济之助,既然只限于贫民院和监狱,所以贫民也就把政府看作是一个严厉的主人,勇于矫正人民的错误,惩罚人民的罪恶,而不是慈爱的保护人,在人民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人民仁慈,对人民关怀:这种看法本来是很自然的。

英国的私人慈善机关,正强有力地说明了“恶之中有善生焉”[14]这句格言。在博士公堂遗产法厅[15]所保存的记录里,可以找到无数的事例,证明这句格言。有些非常有钱的绅士或者女士,受了穷亲戚的包围,据最低的估计,每一个星期要写一次遗嘱。这位绅士或者女士,即便在他们最健壮的时候,脾气都不见得好,到了现在,从头到脚,无一处不酸痛,从早到晚,无一时不闹脾气,喜怒无常,爱憎无端,烦躁不时,疑虑不定。最后,取消旧遗嘱,重写新遗嘱,就成了这种人生活中唯一的工作了。他或者她的亲戚和朋友(这些人中间,有的就是为了继承这种遗产的一份而生活、而长大了的,因为这样,他们从在摇篮中的时候起,就根本不能做任何有用的工作)有时出乎意料,让人一古脑儿取消了继承资格,有时又让人恢复了继承资格,又有时又让人取消,这样取消了又恢复,恢复了又取消,把一家亲友,连最疏远的包括在内,都闹得经常像在害热病的痛苦中。到了最后,到底有一天,眼看这位老女士或者老绅士活不久了;这种情形越明显,这位老绅士或者老女士就越清楚地看出来,每个人都在那儿算计他或者她这个可怜就要死了的人。于是这位老女士或者老绅士写了最后的遗嘱(这一次却断然决然毫无疑问是最后的遗嘱了),写好了把它藏在一个瓷茶壶里,第二天就死去了。他或她死了以后才发现,他或她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都捐给半打慈善机关了。这样一来,现在死去的这位立遗嘱的人,完全出乎恶意而做了很大的好事,不管这样做要引起多深的仇恨,多大的苦恼。

波士顿的泊金会和马萨诸塞州盲人院是受董事会监督的,董事会每年向总所报告一次。马萨诸塞州的贫苦盲人,得以免费进院。从邻州康涅狄格、缅因、佛蒙特或者新罕布什尔来的盲人,则须有盲人各所属该州的证明;如果没有这种证明,那他们就得有亲友作保人,保证第一年交饭费及教育费约二十英镑,第二年约十英镑。“过了第一年,”董事会说,“每人就都有一本流水账,院里只问他要他实际花费了的饭钱,每星期不得超过两元——比八先令稍稍多一点儿——政府替他付的款或者他的亲友替他付的款,都记他账上的贷方;他自己挣的钱,除去原料和工具的成本以外,也记在他账上的贷方;这样一来,他每一个星期所挣的钱,凡是超过了一元的,都归他自己所有。到了第三年,就要搞清楚了,他自己所挣的钱,是否多于他实际的饭费,如果多的话,他还是愿意留在院里,拿他自己所挣的钱呢,还是不留在院里呢,都完全听他自便。那些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就不再留在院里,因为把盲人院变成救济所,或者说,在蜂窝里,把工蜂赶走,而只留下不能工作的雄蜂,本是不相宜的。那些由于体力或者脑力有缺陷而不胜任工作的人们也就因而没有资格做人人勤劳的社会中成员之一;他们到专为残废老病的人设的机关里去更合适。”

我到这个盲人院去参观的时候,是一个天气清朗的冬晨:天空像意大利的天空一样,四围的空气那样清澈、明朗,连我这双眼睛,本来目力不是顶好的,也都能辨出远处的建筑物上极细微的线条和雕镂的片断。这个盲人院,也和美国大多数这一类的群众性机关一样,离城有一二英里地,地点高爽而合于卫生,是一所空气流通、房间宽敞、形式美观的大楼。它高踞在俯视海港的一座小山上。我到了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会儿,看到整个的地方,那样清新,那样明朗;那时候,我看到海上晶莹的浮沤,在水面上闪烁,从水底下上涌,好像水底的世界,和水上的世界一样,也有晴日四射,也有阳光洋溢。我看到海里船上一个一个的帆,只是几个发亮的白点儿,好像一片辽阔、深远、静穆的蔚蓝中惟一的云翳。我转身又看见一个瞎眼的男孩子,把脸转到那一方面,好像他心里也有些感觉到这个光明辉煌的远方似的。那时候,我不由觉得有一种难过的感觉,觉得这地方不应该那样光明,同时有一种奇异的想法,愿意这地方,为了那个瞎眼的孩子起见,能稍微暗一些才好。这种难过和愿望,当然一瞬即逝,并且只是一种妄想,虽然如此,我当时还是深切地有过那样感觉。

那些孩子们都在各自的屋子里,作日常的功课,只有那几个已经作完了的,在那儿玩。在这个盲人院里,也和在别的机关里一样,都不穿制服。我是非常赞成不穿制服的;我赞成的理由有两种。第一,我认为,我们在英国,只是因为我们固守毫无道理的习惯,凡事不好好地想一想,才使我们安于那种喜欢戴徽章和穿号衣的做法。第二,不穿制服,不戴徽章,那每一个孩子就可以以他本来的面目出现于参观者面前,他的个性一无所掩,不像那种毫无意义的服装,使我看来看去,个个人都是晦暗无色,单调乏趣,丑恶难看,和别人一样,分不出谁是谁来。这是一个值得好好考虑的问题。即便在盲人中间,也要对注意个人外表这种无伤大雅的骄傲之心稍加鼓励;这种办法是明智的;而把慈善机关和皮裹腿看作是不可分离的东西,只是一种任意而行的荒谬见解:这两种的好坏是用不着解释的。

良好的秩序、清洁的习惯、使人舒服的设备,充满了这座大楼的每一个角落。每一班盲童,都各自跟在他们的教师身边,他们对问他们的问题,回答得很快,回答得很有见地,并且还出之以友谊竞赛的精神,互争前列:这使我很觉得高兴。那些在那儿玩的盲童,也都和一般的孩子一样,快活而闹嚷。在他们中间好像有一种更痛痒相关、更亲密友爱的情谊,远过于没有残废之苦的孩子中间那样。不过这种情形是我很早以前就视为应该,看到以后不以为怪的。在上帝伟大的安排中,对于受苦的人本是要更加爱护的,这种情形,就是那种安排里的一部分。

大楼的一部分,划作车间,专为那些已经受完教育、学会一种技术但却不能像普通的人那样操作的盲人预备的。有好几个人正在那儿工作,有的做刷子,有的编席子,有的做别的东西;在这座楼别的部分所看到的那种快乐情绪,勤劳作风和良好秩序,在这一部分也同样看到。

钟声一响,所有的盲童,都没人领导或指引,而朝着一个宽敞的音乐厅走去。他们到了那儿,都在半圆形围在台前的座位上各就其位,听风琴独奏,演奏人就是他们里面的一个。他们听的时候,显然很感快乐。这个演奏人是一个男的,年纪有十九岁或者二十岁。他奏完了,跟着是一个女孩演奏。这时候,他们大家一齐唱起一首圣诗来,那女孩子给他们伴奏,唱完了圣诗,又来了一段合唱。他们的情况固然不错毫无疑问是快活的,但是看他们的样子,听他们唱,都总不免要使人非常难过;同时我看见一个瞎眼的女孩子,紧坐在我身旁(那时正因病而四肢暂时失灵),把脸冲着唱歌的人,一面听,一面流眼泪。

观察盲人的脸,看到他们毫无掩饰地把心里所有的思想感情都在脸上表现出来,是一件奇异的事;一个眼睛好的人,看见他们那种情形,再想到自己戴的那副假面具,也许会脸红的。他们脸上,除了老挂着一种焦虑的神气(这种表情,在我们暗中摸索着寻找路途的时候很容易在我们自己脸上看出来)以外,他们心里每一种思想,只要一想到,就像闪电那样快,像自然那样真,在他们脸上表现出来。如果在一个狂欢会上或者在宫廷里的客厅里,人们能有一会的工夫,像瞎眼的男女那样,忘记了自己还有眼睛,那就可以看出来,没有眼睛的人,可以泄露出什么样的秘密来,而有眼睛的人,可以弄出什么样的虚伪把戏来(然而失去了这个感官,我们还那样觉得可怜哪)。

我这样想的时候,我正在另一个屋子里,坐在一个既瞎且聋又哑、既没有嗅觉还几乎没有味觉的女孩子——一个好看的小女孩子面前;只见一切人所具有的性能,对于前途的希望,学好向善的心愿,爱人爱物的本能,在她那娇弱的身躯里,无一不备,但是在感觉方面,却只备一觉——触觉。她就坐在我跟前,她那样子,就和砌在一个大理石盖的幽室里一样,对于一线的亮光,一丁点儿的声音,全都不能接受;只能从墙上一个小窟窿那儿,伸出她那一只可怜的小白手来,向好人打招呼,求他拯救她,使她那个一灵不泯的精神得以醒过来。

拯救她的人,在我看到她以前很早就来了。所以那时,她脸上露出一股聪明,一片快乐。她的头发是她自己亲自梳的,盘在头上;只见她头脸端正,天庭广豁,秀丽地表示出她的头脑在智力方面的能力和发展。她的衣服,也是由她自己穿戴的,是整洁、朴素的模范。她打的毛活儿,就放在她身旁;她的作文簿,就放在她依靠的书桌上。这个孩子,本来只剩了一副令人可伤的残躯剩骸了,现在却在那副残躯剩骸上面慢慢地生出来这样一个新人来:温柔、慈爱、不知何为伪诈,一片感激涕零。

她也和这个机关里别的人一样,在眼皮上扎着一块绿色的带子。她自己做了一个玩具娃娃,放在近处的地上。我把这个娃娃拿起来一看,只见这个女孩子给这个娃娃也做了一条带子,和她自己扎的那条一样,扎在娃娃的假眼上。

她坐的地方,四围都是桌子和板凳,围成一圈,把她围在里面,她就坐在那儿写当天的日记。她不大一会儿写完日记之后,就和坐在她身旁的一位教师,很生动地作起手谈来。这是这个可怜的女孩子最喜欢的一位教师。即便她的眼睛能看见那位漂亮教师的面目,那她爱那位教师的程度,也决不会减低,这是我敢担保的。

那位帮助她,使她变成现在这种样子的善人,曾写过关于她的身世报告,我现在从这个人所写的报告里,摘录几段,这几段虽然不相连属,但是也可以看出她那身世的片断来。那位善人的叙述,很美丽,很动人,我没能把它全部录下,我深以为憾。

这个女孩子叫劳拉·布利直曼[16]。“她于一八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在新罕布什尔的汉诺维。据说她还是一个婴孩的时候,很活泼,很美丽,有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从她出生那天起,到她一周岁半的时候止,她一直都是特别地小,特别地弱,因此她的父母差不多都认为她不能长大成人。她有严重抽风的毛病,抽起来的时候,她那小小的身躯所受的痛苦,几乎超过她能忍受的程度;她那条小命儿永远是处在岌岌可危的情势中。但是她活到一岁半的时候,她好像好起来了,危险的症候也减轻了,到了她活到二十个月的时候,她的身体完全健壮起来了。”

“那时候,她以前那种发育不全的智力迅速地发育起来。在她所仅有的那四个月的健康体力中,能看出来,她非常聪明(这是她那慈爱的母亲说的,自然不免稍有夸大)。”

“但是她忽然又病了;病势猖獗了有五个月之久,在这五个月里,她的眼睛和耳朵,都发炎、化脓,排出秽物。但是虽然她的听觉和视觉,完全一去不回了,而这个可怜的孩子得受的罪还并没完。她继续发高烧有七个星期;她躺在一个暗室的床上有五个月。那时候,离她能不用人扶着而走路的时候还有一年,离她能整天坐着的时候还有两年。那时就看出来,她的嗅觉几乎完全失去,因而她的味觉也变得很钝。”

“这个可怜的孩子那个身体,一直到她四岁的时候,才好像恢复了健康;到了那时候,这个孩子才能学着说话、走路。”

“但是她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子呢?像在坟里一般的黑暗和寂静包围了她。她看不见她母亲的笑容,因此也没法回答她母亲的笑容。她听不见她父亲的声音,因此也没法模仿她父亲的声音。父亲、母亲、兄弟和姊妹,对于她,都只是她能摸到的一种有形体的物质,和家里的家具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只是他们有体温,能行动而已;不过和猫狗比起来,即便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老天赋予她的那种一灵不泯的心灵却无法磨灭,无法戕贼,无法残害;并且虽然这种心灵和外界沟通的道路,大多数都堵塞住了,它却在别的方面找到出路。她刚会走的时候,她就开始在她住的那个屋子里探索一切,接着又在全部的房子里探索一切;凡是她的手所摸到的每一件东西,什么形状,多大密度,是轻是重,是冷是热,她全都熟悉起来。她母亲在家里做家务事的时候,她就跟着她,摸她的手和她的膀子。她凡事都想模仿的心愿使她把一切动作都自己重做一遍。她甚至于还学会了一点缝纫,学会了打毛活儿。”

她交流思想的机会是很有限的,这一点用不着我对读者说;同时她这种悲惨情况,对于她精神方面的影响,不久就明白显露。我们对于那般不可理喻的人,只能服之以力,根据这个道理来看,再加上她那样五官不灵的苦况,如果没有意想不到的及时帮助,那她的情况不久就要变得比自生自死的野兽还要不如了。

“正在这时候,我很侥幸,听人说到这个女孩子;我一听人说到有她这样一个人,我马上就急忙到汉诺维去见她。我看她身材秀美,脾气中兼有神经质和多血质,头部大而端正,全身各器官的活动都正常。她的父母很容易地就叫我说服了,同意叫她到波士顿来;他们是一八三七年十月四号把她送进现在这个机关的。”

“她刚一来的时候,有一个时期,茫然不知所措;过了大约两个星期,等到她对于她的新环境习惯了,对于和她住在一起的孩子们也都有些熟悉了之后,就开始试着教给她使用人造手势,如果她会使用这种手势,她就可以和别人互相交流思想了。”

“在当时的情况下,有两种办法可以采用。一种是在她自己已经开始用的那种由自然语言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手谈;另一种是,教给她普通使用的纯人造手势——那也就是说,教给她一套字母的手势,把这些字母结合起来,她就可以表达她对于任何事物存在以及事物情态和情形的观念。第一种办法,虽然容易,但是效果却不会好;第二种办法,虽然好像很难,但是,一旦学会了,却有很好的效果。所以我就决定采取第二种办法。”

“我的实验是先从常用的东西,像刀子、叉子、匙子、钥匙之类开始;我把这些东西上都标上签儿,签儿是印在纸上、凸起来的字母。我叫她用手仔细摸这些签儿,不久之后,她当然不但能分辨出来匙子和钥匙这两件东西不同,同时也能分辨出来,‘匙子’和‘钥匙’这两个签儿上鼓起的字母也不同。”

“跟着又把没贴在东西上的签儿(签上印着的字,和贴在东西上的一样)放在她手里,她不久就发现,这些签儿,和贴在东西上的是一样的。她把‘钥匙’这个签儿放在钥匙上,把‘匙子’这个签儿放在匙子上,这样就表示出来,她认识到了某个签儿是表示某件东西的了。她这样做了之后,我就用自然表示赞成的方法鼓励她——那就是,用手拍她的头。”

“凡是她的手能拿的东西,都用这种办法教给她;她很容易地就学会了把签儿放在应当放的东西上。但是,显然易见,她所运用的智力,只限于模仿和记忆。她记得,‘书’这个签儿原来是放在书上的,于是她也把‘书’这个签放在书上,她这样放的时候,第一步用的是模仿力,第二步用的是记忆力,她这样做的惟一动机,只是想要受到夸奖,但是显然易见,她还不能了解签儿和东西之间有什么关系。”

“过了一些时候,不再给她签儿,而是把单个的字母(每一个字母都印在一块单张的纸上)递到她手里,再把这些字母平排儿排列起来,排成‘匙’字和‘书’字等等。跟着又把这些纸片混在一块,跟她做手势,叫她自己把字母排起来,排成‘匙’字和‘书’字等等。这个她会了。”

“在这以前,学习的程序是机械的,学习成功的机会,也就像教一个很机伶的狗种种把戏一样。这个可怜的孩子,默不出声的带着惊异的心情坐在那儿,耐心地模仿她的教师所做的一切动作;但是到了现在,她一下恍然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了——她的智力开始活动起来了。她了解到,用这种办法,她可以把她心里所想到的任何东西,用手势表示出来,传达到别人的心里;她了解了这一点的时候,她脸上立刻出现了如有所悟的表情。现在不再像教狗或者鹦鹉那样了。现在是一颗一灵不泯的心灵急切地抓住了一种可以使它和别的心灵息息相通的新链子了。我几乎可以指出,是哪一分钟,这种真理打开了她的心窍儿,在她脸上放出了光明。我当时看出来,障碍扫除了;从那时以后,不用别的,只要能有耐性、有恒心、老老实实、干干脆脆、努力做下去就成了。”

“直到这时的结果,可以很快地就说了出来,很容易地就看了出来。但是在当时教学的程序上,却不是那样,因为经过了许多星期显然徒劳无功的努力,才有了那种结果。”

“我在前面说做手势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手势的动作是教师做出来的,那女孩子只是摸着教师的手,模仿他的动作。”

“下一步就是得弄到一些金属字模子,字模子的一头铸着一个字母。还得弄一块板子,板子上要凿上方孔,在这些方孔里,她能够把字模子安上去以后,只有字模子有字的那一头露在板子的面儿上,可以摸到。”

“这样一来,每次给了她一件新东西的时候,比如说,一支铅笔或者一个表——她就能把表示这件东西的字母找出来,把它们安在她那块木板上,带着显然快乐的表情,读这些字。”

“她这样受了好几个星期的训练以后,她的词汇扩大了;于是就进行另一个重大步骤,那就是:教给她不要用笨重的字模子和木板等器具,而用自己的手指头做种种姿势来表示不同的字母。这种办法她很快地并且很容易地就学会了,因为,除了教师教她以外,她现在能运用自己的智力了,这对于学习是很大的帮助。所以她进步得很快。”

“她这样开始学习以后,大约过了三个月,我做了关于她的情况第一次的报告,报告里说:‘她刚刚学会了使用聋哑人通用的那一套手势字母;看到她那样快、那样正确、那样热心努力学习,使人感到快乐,感到惊异。她的教师给她一件新东西,比方说,一支铅笔;教师给了她这件东西以后,先让她把它考察一下,对于它的用途先有一个概念;跟着教给她如何用自己的手做手势,把字母表示出来,把这件东西的名字拼出来。教师用手指头做出不同的字母来的时候,她就抓住了教师的手指,一个一个地摸。她把头往一边歪着,像一个人倾听什么似的;她把两片嘴唇张着;她好像连气都不喘;她脸上的表情最初是焦灼的样子,后来慢慢地微笑起来,那是她了解了她所学的东西了。于是她把她的小指头举起来,用手势字母把那个字拼了出来;跟着她又把字模子拿过来,把字母排好;最后,要表示她没弄错,她就把排好了的字母全部拿起来,把它放在铅笔或者任何当时学的东西上面或者附近。’”

“在跟着来的那一整年的时间,用在以下各方面:(1)满足她对于所有她能拿的东西在名字方面热烈的追求;(2)训练她使用手势字母;(3)尽一切可能扩大她对于具体东西相互关系那一方面的知识;(4)加意保护她的健康。”

“在那一年的末了,又把她的情况做了一个报告:下面就是这个报告的摘录:

“‘现在看出来,毫无疑问,她看不到任何亮光,听不见任何声音,从来没用过嗅觉,即使她有这种感觉的话。这样,她的心灵完全处于一片黑暗和寂静之中,黑暗和寂静得和一闭永不开的坟墓在半夜的时候那样。她对于好看的景象,好听的声音,好闻的气味,毫无所知。但是,她却和一只鸟儿或者一只羊羔一样地快活,一样地好玩儿;她运用智力的时候,或者她学会了一种新东西的时候,她都感到很大的快乐,这种快乐,很明显地在她那感情流露的面目上表现出来。她好像从来没烦躁过,而永远是一个孩童那样轻快、欢乐。她喜欢玩笑、戏耍;她和别的孩子一块儿玩的时候,在一群人中间她的笑声最尖最高。”

“‘她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如果她正缝衣服,或者正打毛活,那她就很快乐,同时她可以一气做好几个钟头。她无事可做的时候,她就作想象的对话,或者回忆过去的印象,她显然以这种活动自娱;她用手指头数数儿,或者用聋哑人所用的手谈字母把她新近学的那些东西的名字拼出来。在这种孤独的自我交谈中,她好像在那儿推理、思索、辩论。如果她用右手的指头作符号拼字而把一个字拼错了,那她就马上像她的教师对她那样,用左手打她的右手,表示不以为然。如果她把字拼对了,她就自己用手拍自己的头,同时显出高兴的样子来。她有的时候用左手做手势故意把一个字拼错了,跟着带着恶作剧的样子待上一会儿,大笑起来,以后又用右手打左手,好像矫正左手的错误似的。”

“‘在这一年之中,她在使用聋哑手谈字母这方面,得到很大的熟练技巧,她拼起她所学会了的字句那时候,那种快法和巧法,只有习惯于这种语言的人,眼睛才能跟得上她的指头那种迅速的动作。”

“‘她用这种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那种迅速的程度固然令人惊异,但是她对别人用这种语言表达思想的时候那种毫不费力、毫无错误的了解能力,更令人惊异。她把别人的手握在自己手里,一个一个地摸那个人作的手势,这样她了解了每一个字母,从而获得整个字或整个句子的意义。她就用这种方法,和她那些瞎眼的同伴交谈。她们中间两个人相遇的情形,最生动有力地表现出来,精神力量如何能强使外物顺从己意;因为,如果两个哑剧演员,用他们身体的活动和面部的表情表达他们思想感情,需要很大的才能和技巧,那么,两个完全叫黑暗包围起来的盲人,其中还有一个听不见一点声音,到了一块儿,想要交换思想和感情,那他们的困难该多大!”

“‘劳拉把手向前伸着,从穿堂走过的时候,她对于她所遇到的人,马上就能辨认出来,同时她在她们旁边走过的时候,对她们做她认出她们来的手势。如果她遇到的人是一个和她年龄一样的女孩子,特别是一个她喜欢的女孩子,那她脸上马上就露出光明的微笑,表示她认出那个女孩子来,跟着两个人就互相挽胳膊,互相握手,同时小手指头迅速地通起话来;小手指头的迅速动作,把一个人心里的思想和感情,通过心灵的最前哨,传达给另一个心灵的最前哨。她们互相问答,互相交换快乐或愁闷,相对接吻,相对告别,恰恰和五官俱全的孩子们一样。’”

“在这一年里头,她离开家以后六个月,她母亲来看过她一次,她们母女相会的光景是极有意思的。”

“她母亲有一阵儿满眼含泪,站在那儿,看着她这个不幸的孩子;那时候,劳拉正在屋里和别的孩子们一块儿玩,并不知道她母亲在她跟前。后来劳拉往她母亲那面一跑,碰在她母亲身上,于是她马上就摸索起她母亲的手来,考查起她母亲的衣服来,要想知道她是否认识这个人;结果她不认识,因此她就像对生人那样转身走开了;她母亲,这个可怜的女人,看到她自己亲爱的孩子都不认识自己了,那份难过,不由得尽情流露。”

“于是她给了劳拉一串珠子,那是劳拉在家里的时候常戴的;这孩子拿到这串珠子,一下就认出来它的来历;她露出很快乐的样子来,把珠子戴在脖子上,跟着急忙找到了我,告诉我,她知道这串珠子是从她家里来的。”

“于是她母亲伸手抱她,但是她却把她母亲推开了,她不愿意和生人在一块儿,而愿意和熟人在一块儿。”

“这时候,她母亲又给了她另一件从家里带来的东西,她摸到这件东西,开始露出很感兴趣的样子来。她把这位生人又更仔细地摸了一遍,告诉我,说她知道,这个人是从汉诺维来的;这个生人抱她,吻她,她也不再拒绝了,不过只要有人稍微跟她一打招呼,她就带着满不在意的样子离开了她母亲。她母亲这时候的痛苦,叫人看着真难过。因为,她虽然原先就想到了,她的孩子会有不认识她的可能,但是,一旦当真受到了自己亲爱的孩子冷淡的待遇,那她的痛苦就不是一个女人的天性所受得了的了。

“过了一会儿,她母亲又把她抱住了,这时候,这孩子心里好像模模糊糊地觉出来,这不会是一个生人,因此她把她母亲的手很急切地摸了一遍,同时脸上露出深感兴趣的样子来;她脸上先发起白来,跟着又一下发起红来;在她心里,希望和疑虑焦灼好像正作斗争;她那种感情的冲突,在人脸上从来没表现得那样明显。正在她痛苦地疑虑不定的时候,她母亲把她紧紧抱住,亲热地吻她;于是这孩子一下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她脸上一切疑虑和焦灼都消失了,她只带着极端欢喜的表情,急切地伏在她母亲怀里,让她母亲亲热地抱她。

“这样一来,她对于珠子完全不注意了;给她玩具,她也完全不理会了。刚才的时候,本来她极喜欢离开生人而和她的同伴在一块儿的,现在她的同伴却不管怎样从她母亲怀里往外拽她都拽不开了。我跟她打招呼,要她到我这边来的时候,她虽然像平常那样马上就听从了,但是这种听从却是很痛苦的,出于无奈的。她紧紧抱住了我,好像不知所措、满怀恐惧似的;待了一会儿,我把她送到她母亲跟前的时候,她一下跳到她母亲的怀里,露出急切、快乐的样子,紧紧地抱住了她母亲。

“从她和她母亲后来的分别里,也同样可以看出来她对她母亲的亲热,对情况的了解,和对分离的决心。

“劳拉跟着她母亲到门口那儿,一路上都是紧紧揪着她母亲的;她们走到门槛那儿的时候,她站住了脚,用手往四外摸去,为的是好知道都是谁在跟前。她摸到一位女管理员(她很喜欢这位女管理员),她就用一只手紧紧拉着她,用另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拉着她母亲,这样站了一会儿的工夫。于是她撒开她母亲的手,用手绢捂着眼,转身紧紧拉着女管理员啜泣起来;这时她母亲走了;她的激动,也和她的孩子一样地强烈。

“在前几次的报告里,曾经提到,这个女孩子能够分辨别人智力的高下;遇到有新来的人,过了几天,经她发现这个人智力低下,她就几乎以鄙视的态度对待她。她的性格里这一种不友好的态度,在这一年里,大大地发展了。

“她只挑那些聪明伶俐,和她最谈得来的孩子作朋友,作戏侣。她显然易见,不喜欢和那些智力低的人在一块儿,除了在她想利用她们的时候;而她想要利用她们,是很明显的。她就利用她们的短处,让她们伺候自己;她那种利用的方式,她知道,是不能加到另外的人身上的;同时,她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她的撒克逊血统。

“她喜欢感到教师和她所敬重的人对别的孩子留意,和别的孩子亲近。不过这种留意和亲近,都不能做得太过,如果做得太过,她就嫉妒起来。她也要教师对她留意,和她亲近,而她所要的,即便不是最大的份儿,也得是较大的份儿;如果她得不到那么多,她就说,‘你不爱我,我妈会爱我的。’

“她强烈喜欢模仿的意向使她做了一些她完全不能了解的动作;她之所以那样做,除了满足内心的要求而外,并得不到别的快乐。她曾有过一次,把一本书放在她那双看不见东西的眼睛前面,嘴里咕念着,像她所了解到别人读书的时候所做的那样,静静地坐了有半小时之久。

“有一天,她假设她的玩具娃娃病了,她就做出看护它、给它吃药一系列动作。跟着她又把娃娃很小心地放在床上,在它的脚下放了一瓶子热水,一面哈哈地笑。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她非叫我去看她的娃娃不可,并且叫我给它诊脉;我告诉她,叫她给娃娃背上贴一张膏药的时候,她好像特别地感到可乐,乐得几乎叫起来。

“她对于别人是非常友爱,非常亲热的;她坐在她的小朋友旁边做工作或者功课的时候,每隔几分钟,她总要把工作或功课扔了,而去抱她的小朋友,吻她的小朋友,那种热烈、真诚,叫人看着非常感动。

“她自己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她就找点事情做,并且显然自得其乐,好像非常心满意足;她想把思想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自然意念非常强烈,所以她时常用手谈来自己对自己谈话,虽然这种语言迟缓而使人腻烦。不过只有她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她才安静;因为如果她觉得有别人在她跟前,她就不能老老实实的了,她就非得紧靠着她们坐着,握着她们的手,和她们打手谈不可。

“在她的智力方面,使人高兴的是:她的求知欲永无餍足,她了解物事的关系很迅速。在品性方面,使人觉得美的是:她经常快活、高兴、锐敏地领略有生之乐,广泛地爱人,信心坚定,深切地同情困难,忠诚真实,抱有满怀希望。”

以上是劳拉·布利直曼简单而却极有意思、极有教育意义的历史里一些片断。写这个历史的人,也就是她的恩人和朋友郝博士[17]。我希望并且相信,没有什么人读了这些片断以后,会听到郝博士而漠然冷淡的。

郝博士作了我前面引过的那个报告以后,他又作了进一步的报告。在这个报告里,郝博士把这个女孩子在后来的十二个月里心灵方面迅速的成长和进步,作了详细的记叙,把这个女孩子的历史继续写到去年年底。有一件事情,很值得注意:原来我们会说话的人,在梦中说话,在梦中自己和在梦中出现的人进行想象的对谈;这个不会说话的女孩子,则在睡梦中用手谈进行想象的对谈。同时他们曾确实看到,在她睡眠不稳或者梦魂颠倒的时候,她就用她的手指头乱做起手势来,表达她的思想,这和我们在同样情况下,说话凌乱无序、含混不清,正是一样。

我翻阅了她的日记本,只见她的日记是用清楚整齐、容易认识的方体字写的,所用的词句,不必加以解释,就可以使人了解。坐在她身旁的一位教师,听见我说我很想看一看她写字,就和她打手谈,叫她在一张纸上,写她自己的名字,写了两遍或三遍。在她写的时候,我看到,她右手拿着笔,却老用左手按着右手,并且跟着右手动。没有任何东西指示纸上的行列,但是她写的时候,却行列平正,笔道流利。

直到现在,她完全没意识到有参观的人在她跟前;不过在她把她的手放到陪伴我那位绅士的手里那时候,她马上就把那个人的名字在教师的手掌上表示出来。她的触觉现在确实发展到非常精细的地步,精细到只要是她摸过的人,不论过多久,她都能认识。我可以断言,陪伴我们的这个绅士,并不常和她在一块儿,并且确实有好几个月没见到她。她一摸我的手,就一下把我的手甩开了,她对一切生人都是这样。但是她摸着我太太的手的时候,却显然感到快乐的样子握住不放,并且还吻她,还以女孩子所特有的那种好奇和兴趣,仔细摸她穿的衣服。

她快活、高兴;和她的教师接触的时候,显出一派天真烂漫、喜爱玩笑的情形。她有一个她喜爱的戏侣与同伴,也是一个瞎眼的女孩子;如果她认出来那个女孩子,而那个女孩也默默地同样感到未来的意外快乐,坐在她身旁,那时候,她那种快乐,叫人看着,实在觉得优美。在那时候,起初从她嘴里发出一种怪声,叫人听来,感到有些难过;在我参观的时间里,有两三种情况,也使她发出了那样的声音来。但是在她的教师轻轻在她的嘴唇上碰了一下以后,她就立刻不吱声儿,而大笑着很亲热地抱起她的教师来。

我之前还到另一个屋子去参观过。在那个屋子里,有几个瞎眼的男孩子,正在那儿打秋千,爬绳子,做各种游戏。我们一进门儿,他们就都对陪伴我们的助教嚷着说,“看我,哈特先生,请您看我,哈特先生。”我当时想,即便在这种喊声里,都可以看出来,他们在他们那种情况下特有的焦灼心理,那就是说,他们愿意别人看见他们所作的那种轻巧敏捷的小小活动。他们中间,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正离开众人,站在那儿,自己单独作一种练两臂和胸部的体操;他对于这种体操很感快乐,特别是在他一伸胳膊,把胳膊碰在另一个孩子的身上的时候。这个小男孩,也和劳拉·布利直曼一样,又聋,又瞎,又哑。

郝博士给这个孩子初次受教育写的报告,使人感到特别有意思,和劳拉本人有特别紧密的联系,所以我不由得要摘录下一小段来。我可以先这样介绍一下:这个孩子叫欧利佛·卡司维尔,十三岁;他三岁零四个月以前,各种器官,完全正常。他长到三岁零四个月的时候,得了一场猩红热;病后四星期,他的耳朵聋了;又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眼睛瞎了;到了六个月的时候,他也不会说话了。他时常在别人谈话的时候,先摸那个人的嘴唇,然后再摸自己的嘴唇,好像要搞清楚,他自己的嘴唇,也生得很正常似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他对于他的哑巴,是很感焦灼的。

“他刚一来到这个机关,”郝博士说,“他的求知欲就明显地露出,因为他急切地把他那新环境里每一件他能摸到或嗅到的东西,都仔细地考察了一遍。举例来说,他有一次踩到一个炉子开关板上,跟着他马上就伏下身子,用手摸这对开关板,他不久就发现,上层板是怎样安在下层板上面的。但是这样他还不满足,所以就躺下去,把脸贴在板子上,先用舌头舔上层板,后用舌头舔下层板,最后好像发现,这两层板子是用不同的金属做的。

“他表达思想感情的动作是生动的,他的纯粹自然语言,那就是说,哭、笑、叹气、接吻、拥抱等等,都和好人一样。

“他用他的模仿力作指导所作的比划表达方式,是可以叫人猜得出它的意思来的——例如他把手摆动,表示小船的动作,用手划圈,表示车轮子之类。

“教育他的时候,第一步就是得把他这种表达方式给他打破了,用纯人为的方式来代替它。

“我利用以前的经验,把旧办法里的步骤,省去了好几步,一开始就教给他用手谈的方式。这样,我先拿过几样名字简短的东西来,像杯、碗、盆之类,再告诉劳拉,叫她做我的助手,我就坐下,把他的手拉着,放在这些东西的一件上面;跟着用我自己的手,比划着拼‘杯’这字的字母。他急切地用两只手来摸我的手,在我重复以前的动作那时候,他显然在那儿尽力模仿我那些指头的动作。过了几分钟以后,他就能用一只手摸着我的指头,把另一只手伸着,尽力模仿我的动作了,模仿对了就哈哈大笑起来。劳拉就在他身旁,她对于这个兴趣之大,都使她发起抖来;他们两个表现了一幅很奇特的画图:只见她,面色发红,表情焦灼,小指头跟着我们的每一个动作,在我们两个的指头中绕来绕去,但是绕的时候,却那样轻巧,决不至于妨碍了我们的动作;欧利佛呢,就聚精会神地待在那儿,把头微微歪着,把脸往上仰着,左手抓着我的手,右手伸着。对于我每一个动作,他脸上都表示出极度的注意来;在他尽力模仿我的动作那时候,他脸上是一片焦灼;他认为他也能做出我的动作那时候,他脸上就微微露出笑容;他的模仿一下成功,他知道我在他头上拍那时候,他的微笑就马上变为快乐的大笑;这时候,劳拉就热烈地拍他的背,乐得又蹦又跳。

“他在半点钟里,学会了六七个字母,他好像对于自己的成绩觉得很高兴,至少在他得到我的夸奖那时候是那样。半点钟以后,他的注意力开始松劲了,我于是就和他一块儿玩起来。显然易见,在刚才那一切动作里,他只是纯粹模仿我那些指头的动作而已,他把手放到杯、碗、盘等等东西上面,也只是作为模仿程序里的一部分;他对于手势和物件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认识。

“他玩腻了,我又把他带回桌子旁边;他很愿意重新开始他的模仿程序。他不久就学会了拼‘笔’、‘钟’、‘钥匙’这几个词的字母,同时,通过把每件东西重复地往他手里放的办法,他到底看出来我所要他知道的那种字母和东西之间的关系了。显然可见他看出这种关系,因为我把拼‘针’、‘笔’或‘杯’的字母比划出来以后,他就能把字母所代表的东西挑出来。

“他第一次认识到字母和东西之间的关系,不像劳拉第一次认识到这种关系那样,他心里没透出聪明的灵性,脸上没露出欢乐的笑容。于是我把这几件东西都摆在桌子上,带着孩子们,稍微离开桌子一点,叫欧利佛用手指头拼出‘钥匙’这个名词的字母;他这样一来,劳拉就走到桌前,把钥匙拿了过来。那个小家伙好像觉得这个很好玩儿,脸上非常注意,露出笑容。我于是又让他做手势拼‘面包’这一个词的字母;他做了那样手势以后,劳拉就一转眼的工夫给他拿了一块面包来。他先把面包闻了一下,又把它放在嘴唇上,露出如有所悟的样子把头一歪;跟着又好像思索了一会儿;于是马上大笑起来,这一笑的意思,好像是说,‘阿哈!我现在懂得了,原来这么一来,会有这种结果。’

“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他有学习的能力和心意,他正是教育的适当对象,只要对他有恒,对他留意就成了。因此我就把他交给了一个聪明的教师,相信他一定会很快地进步。”

劳拉·布利直曼那颗不见天日的心灵里,头一次射进去了一线之光、因而对于她有了现在这种希望那一瞬的时间,是这位功德无量的绅士最欢喜的一瞬,他叫那一瞬是可喜的一瞬,这本是应该的。在他整个的一生中,不论多会儿,他回忆起那一瞬的时间来,他都要觉得,那一瞬就是他那纯洁、永新的快乐所由来的一种源泉,那一瞬的时间,即使他这种为别人谋福利的高尚一生到了暮年,也要同样辉煌地放出光芒。

他们师生之间那样亲爱,迥不同于寻常师生之间的尊敬与爱护;也就像使那种亲爱情义发生的情况迥不同于寻常的生活那样。他现在正研究如何能教给她更高的知识,如何能使她对于宇宙伟大的创造者有应有的了解,这个宇宙对于她无色、无光、无声、无臭,但是却使她领略到深厚的喜爱和快乐。

你们这些视而不见、听而无闻[18]的人啊,你们这些假冒为善、面带忧容、故意愁眉苦脸、好叫人认为你们禁食[19]的人啊,你们应该跟着这个既聋又瞎且哑的人学,学她那样舒畅,那样愉快,学她那样温良,那样知足!你们这些自命为圣贤而紧锁眉头的人,这个目无视、耳无闻、口无言的孩子,可以教导一些你们极应遵从的道理。让她那可怜的手轻轻地放在你们的胸前好啦,因为那双手的接触中救苦、医疾的能力,也许有的地方可以和伟大的主同气连枝,你们本来把这个伟大的主所给的训诫都误解了,把他所给的教导都枉屈了,至于他对于全世界所表示的仁恕和慈爱,你们也和你们慷慨用坠到地狱来威吓的堕落罪人中间最坏的那些一样,没有一个在你们的日常生活中了解领会的。

我站起身来,要离开那个屋子的时候,有一个服务人员的小孩子,一个美丽的小孩子,跑来和他父亲打招呼。在那一刹那里,我看见那个视力正常的孩子杂到一群眼不见物的孩子中间,我所感到的痛苦,也和我两个钟头以前看见门廊下面那个失明的孩子所感到的一样。啊,走到屋子外面,只见外面的光景,和屋子里面那么些不见天日的小小生命一比,更显得一片光明,更显得一片深深的蔚蓝,固然先前外面的光景也就够光明、够丰富的了。

在叫作南波士顿的地方,有好几个慈善机关,都丛聚一起,它们的位置,也都十分合于它们的目的。这些慈善机关之中的一个是州立疯人医院。这个医院,是按照那种以友爱感化为主的开明原则进行管理的。这种原则,在二十年前,让人看作坏不可言,坏得甚于异端邪说,但是在英国汉维尔的贫民疯人院[20]里,却由于采用了这种原则而获得了很大的成就。“即便对于疯人,也要表示一种有信心,肯信赖的愿望来,”我们顺着穿堂走去的时候,住院大夫这样说;我们走着的时候,疯人都毫无拘束地往我们身旁拥上来。如果有人看到这句格言实行之后的效果还对这种原则怀疑,那关于这样的人,我只能说,在他们被告犯了疯癫而受审判的时候,我希望千万别找我做陪审员,因为只就他们还怀疑这种原则这一点上说,我就认为足以证明他们神志失常,而要说他们是疯子。

在这个疯人院里,每一座病房都是一个长穿堂或者过道的样子,病人的卧室,就把门开在穿堂的两边。他们就在这个病房里,工作、读书、玩九柱戏和别的游戏;如果天气不允许他们作户外运动的时候,他们就一块在那儿消磨长日。在每一个这样的病房里,杂在一群女疯人(有白人也有黑人)中间,安安静静并且事有当然的样子,坐着大夫的夫人和另一位女士,还带着两个小孩,这两位女士态度优雅,容貌端丽,不难一眼看出,她们身在病房这件事本身,就对于围在她们身旁那些病人,有很大的有益影响。

有一个年事渐长的女人,头靠着壁炉搁板,端着威仪俨然、文质彬彬的架子,坐在那儿,身上穿的是华服丽裳的残片剩段,和买直·维尔德斐尔[21]穿的一样。特别是她头上布满了纱片、布头和纸片,插着许多奇奇怪怪的针头、钉头和簪把,因此把个头弄得和一个鸟巢一样。她在想象中自认为戴了满身珠宝而容光焕发,她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这却没有疑问是真的金边。我们走近她跟前的时候,她态度文雅地把一张油垢沾污的旧报放到膝盖上;我认为,那张报一定登载着她在一个外国宫廷里召见的新闻,而她正在那儿看那段新闻呢。

我这样不惮烦地把这个疯妇描写,因为从她身上可以看出大夫都用什么方法取得病人的信心,保持病人的信心。

“这一位,”他高声说,一面拉着我的手,以极有礼貌的态度,走向那个光怪陆离的女人——同时凡是可以使她疑心(即使极轻微的那种疑心)的低语或神情,都一概避免,也不对我交头接耳或者单独进行谈话。“这一位女士,先生,就是这一所大宅子的女主人。这所大宅子都是她的。其他的人,都和这所房子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您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大户,需要好些人伺候。她的穿戴用度,你可以一见就看出来,都是最华贵,最豪奢的。她很和蔼;我来看她,总没有挡驾的时候;还蒙她容纳我和我太太一家住在这儿。在这些方面,我们都非常感激,那是不用说的。你看,她非常彬彬有礼——她听了这句话,以自贬身份的态度鞠了一躬——不惜屈驾就教,允许我唐突冒昧,把你介绍给她。这是从英国来的一位客人,夫人;他一路饱受风浪之苦,刚刚来到这儿——他是狄更斯先生——这是这所房子的女主人!”

我们两个,以极庄严的态度,极尊敬的礼貌,互相交换了最尊荣威严的问候,才分了手。别的疯妇,对于这种诙谐,好像完全了解(她们不但对于这一次诙谐,对于所有别的诙谐,也都了解,但是在关系到她们自己的时候,就不了解了),并且觉得这种诙谐非常可乐。我在同样的情况下,了解了她们每个人各自所患的不同疯病。我们离开她们的时候,她们无人不是一团高兴。按照她们性质不同、程度各异的幻觉和错觉而采用上面说的那类办法,不但可以在医生和病人之间建立起彻底的信赖,并且也很容易了解到,有许多机会,可以抓住她们任何清醒的时候,使她们看到自己在幻觉中最龃龉矛盾、最滑稽可笑的一方面,因而惊醒过来。

在这个疯人院里,每天吃饭的时候,每人都有一把刀子和一把叉子,医生就和他们杂坐在一起(医生对待他们的办法,我前面已经描写过)。在每一次吃饭的时候,疯人中间疯得顶厉害的那些人所以没有拿刀子把别人的咽喉拉了,完全是凭道德的感化,约束了他们。在这个疯人院里,这种感化的效果,达到了绝对可靠的程度,并且,即使用它作约束的手段,它比有了世界以来,由偏见、愚昧和残酷而发明的腰衣、手铐、脚镣,在效果方面,都不止大一百倍,更不用说用它作医治的手段了。

在工作车间里,每一个疯人,都像好人一样,毫无拘束地把他工作所用的工具交在他们手里。在园子里和农田上,他们用锹、耙、锄一类工具工作。在娱乐方面,他们散步、跑步、钓鱼、画画儿、看书、坐在特为给他们预备的马车里到外面兜风。他们中间有一个缝纫社,专为穷人做衣服;这个社也开会,也作决议案,而却从来没有像我们知道的在其他地方好人开会那样,一来就挥拳动刀;他们进行会议的时候,都是文质彬彬到极点的。他们那种暴躁易怒的脾气,都因为从事这些活动而烟消雾散,要是没有这些活动,那他们就该在他们的皮肉、衣服和家具上,找发泄的出路了。他们都老是兴致勃勃、举止安详、身体健康。

他们每星期开一次跳舞会,医生、医生的家属、护士和服务员,都踊跃参加。他们随着钢琴活泼生动的伴奏而跳舞,而走步,二者交替进行。有的时候,有的绅士或女士(他们的优点以前就证实了的)给大家唱歌。歌声从来没有在唱到动情的节骨眼那时候变成狂嗥或尖叫;我得承认,我原先本来还担心来着,认为危险就在那种节骨眼上。他们的舞会,开始的时间很早,八点钟吃一回点心,九点钟散会。开会的时候,他们全体,自始至终,都是文质彬彬、礼貌周全的。所有的人,在仪容和态度方面,都跟着医生学,而医生呢,则是他们中间的切斯特菲尔德[22]。这种娱乐会,也跟别的集会一样,是妇女中间好些天内容丰富的谈话资料,而男士们呢,就都那样想在舞会上大出风头,以至于他们有时竟让人发现,在私下里练习跳舞的步法,以备在跳舞会上大显身手。

显而易见,这种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即使在这班不幸的人中间,也要鼓励他们,教导他们,要他们有体面的自尊心。在南波士顿所有的机关里,这种精神或多或少地普遍存在。

那儿有一个机关叫励勤院。在那儿,有一部分,专收由于年老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办法的贫民。在那一部分里,可以看见这一类的话写在墙上:“谨守勿忽:自治、恬适、平静是幸福。”那儿并没有人这样假定,这样视为当然,说:凡是到那儿来的人,就都不会有好心眼儿,就都不能不坏,所以应该老拿威吓他们的话,强制他们的办法,来吓唬他们。他们一进门所遇到的,只是前面说的那种温柔和善的呼求,屋里的一切,都很朴素而简单(这本是应该的),但是虽然朴素简单,却是以保持安静、使人舒服为目的而安排的。这种安排比起别的安排来,也并不多费钱,但是这种安排里,却对于那班弄得只能在这儿找一个栖身之地的人们,含有无限的体贴,使他们的感激之心一下就油然而生,学好之念,一下就自然而发。他们住的地方,不是那种分成一长溜、一长溜连接、蔓延的病房,衰老病弱的人们,得在那儿把大部分的生命消磨在愁苦、无聊中,得在那儿整天价冻得发抖;他们住的房子是一所大楼,分成单间,每个单间都同样可以受到日光和空气。他们都想把各自的房间收拾得舒适、整齐,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都有努力向上,俭侈适中的自好之心。

我不记得任何房间,有不洁净、不整齐的,窗台上有没摆着一两盆花的,搁板上有没摆着盘碗的,墙上有没挂着带颜色的画片儿的,门后有没挂着木壳的钟的。

孤儿和儿童住在和这座楼相连的另一座楼里,虽然和这座楼是分开的,但是却是属于同一机构。这些儿童中间,有的非常地幼小,楼梯为了适应他们那种小小的脚步,都得用小人国里的尺度来量才成[23]。对于他们年小力弱的体贴,同样地表现在他们坐的椅子上,那些椅子,精巧细小,和贫民玩具娃娃房子里的家具一样。我可以想象到,我国的贫民委员会的委员们,想到这些小小的座儿都有背儿和扶手,一定会大发一噱;但是既然儿童幼嫩的脊椎,早就有了,在他们坐在萨默塞特大厦里从事救济工作以前就有了,所以我认为,即使这种设备也是慈悲仁爱的。[24]在这儿,我同样地看到墙上的标语而高兴;那些标语,都是一条一条的寻常道德格言,很容易记,很容易懂;其中有“彼此相爱”——“上帝对于他所造之物中,虽极小也都关怀”之类,以及同样性质的简截格言。这些小学生里最小的那些所用的书,所做的功课,也同样地周到体贴,也都是按照他们孩提的能力安排的。我们看了他们的功课以后,四个小不点的女孩子(其中之一是个瞎子)合唱了一个短歌,歌里说的是快乐的五月;但是由于这个歌很凄凉,我却觉得它更适于英国的十一月。她们唱完了歌以后,我们就上楼去参观她们的卧室;在这些卧室里,一切安排的美好和温存,都不下于我们在楼下所看到的。我看到了,那儿的教师,在性格方面,也和这个地方的精神是一致的,所以我跟这些孩子告别的时候,我心里那样轻松,是我向来跟贫民孩子告别的时候还没有过的。

附属在这个励勤院的,还有一个医院,那儿也是秩序顶良好,同时,我很高兴地说,有好些床位是空着的。但是它有一个缺点——这是美国所有的室内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说,屋子有一个该死的炉子老在那儿,烧得红彤彤的,使人气闷,简直是和一个魔鬼一样,炉子里冒出来的烟,能把天下最清新的空气都弄得浑浊起来。

在这块地方附近,有两个专为男孩子设立的机构。一个叫作波艾尔司屯学校,是专收容那些没有人管、但是却没犯过任何罪的穷苦孩子的;他们虽然没犯过罪,但是如果不把他们从要吃人的街上收容到这儿,那他们在事序推移的常态下,会很快就变成犯罪的人。另一个专收容犯过罪的少年,叫作自新院。这两个机构设在一所房子里,但是这两种孩子却从来没有接触。

波艾尔司屯学校的学生,在外表方面,比起别的机构来,都好得多,这本是一下就可以想得到的。我到他们那儿参观的时候,他们正上课,他们能不用看书本,就正确地回答下面这一类问题,像英国在什么地方?离美国有多远?人口有多少?她的都城叫什么?她是什么政体?等等。他们也唱了一个歌,歌里说的是农人播种的劳动;他们唱到下面这种地方的时候,像“他就这样播种”,“他转过身来”,“他拍手”之类,他们还作出和字句相应的动作;这种动作使他们对于唱歌发生更大的兴趣,同时又训练他们,使他们习惯于作整齐划一、相互协作的行动。看来他们教育得很好,而在吃的方面,也很不错,不亚于教育方面,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脸那样胖,腰那样壮的孩子。

那班犯罪的少年,在外表方面,可就差得远了;在这个机构里,还有好些黑人的孩子。我首先看到的是他们工作的情况(编筐,做棕叶帽子),以后又看到他们上课的情况,听他们唱了一个赞美自由的歌——这个题目,对于囚人,得说是格格不入,同时,我们觉得,要使他生起烦恶之感的——这些孩子一共分成几班,每一班都用一个数目表示,戴在胳膊上的徽章上。一个刚到这儿来的孩子,先安插在第四班里,那也就是最低的一班。以后,如果他守规矩,好好地学,他就可以逐渐由第三而第二,而升到第一班。这个机构的计划和目的是:用坚定而和蔼、合理而明智的待遇,使犯罪的少年得到改造;使他们的监狱,由腐蚀他们的道德,恶化他们的行为那种地方,变为净化他们的思想,改善他们的行为那种地方;使他们深入人心,牢牢记住,如果他们想要过幸福的生活,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勤苦的道路;教导他们,如果他们向来没在这条路上走过,现在应该如何在这条路上走;如果他走迷了路,应该如何回头:总而言之,要从毁灭中把他们救出来,使他们成为社会上一个悔过、有用的成员。这种机构的重要性,不论从哪一方面看,不论是为整个人类着想,还是为社会政策着想,都是不言而喻的。

我再把这种机构的一个说一下,来结束我关于这一方面的记叙。这个机构是州立自新所;在这个自新所里,静默是要严格遵守的一条规则,不过这里面的囚人可以互相见面,一起工作,因而得到精神上的宽解和安慰。这是监狱纪律的改良办法。我们曾把它输入了英国,并且在过去几年中行之有效。

美国是一个新兴起而人口不过多的国家,所以在她的监狱里,她都有一种方便,那就是,她能给她的囚人找到又有用处、又有利益的工作;而在我们英国呢,连从来没犯过罪的老实人都往往找不到工作,我们反对囚人工作的偏见,自然要强烈,自然要几乎不可克服了。即便在美国,把囚犯劳力和自由劳力放到一起,使它们竞争这个原则,也已经有许多人反对,并且反对的人,还要与日俱增,因为在二者的竞争中,显然易见,自由劳力要吃亏的。

但是就是由于这种原因,我国最好的监狱,刚一看起来,好像比美国最好的监狱管理得更好。因为,囚徒可以不甚作响,甚至于不作一响而踏着脚踏轮[25];甚至于五百个囚徒可以在一个屋子里摘麻刀而鸦雀无声,同时,这两种劳力,监视起来都可以滴水不漏,无隙可乘,所以即便囚犯中有想对别人说一句话的都绝对不可能。反过来看,织布机、打铁炉、木匠的锤子和石匠的凿子,都是声音嘈杂,震聋发聩的,大有利于交谈的机会——尽管这种机会时间短促,行动匆遽,但是机会终归是机会——而这些工作本身,既然要工人在一起做,往往还要工人肩并肩地做,而他们中间又没有任何栅栏槅子,把他们互相隔开,这种情形自然随时可以给囚人通话的机会。同时,如果一个参观者,看到一群人,在那儿只做他在户外熟睹惯见的平常劳动,又看到同样的人,在同一地方,穿着同样的衣服,却做的是到处都认为是身犯重罪的囚徒在狱里所做的卑贱劳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使头一种光景在他心里引起来的印象,抵得过后面那种光景所引起的一半那样强烈,那他不经过一番思维和推理,就不容易办到。我到了美国州立监狱或者改过所里的时候,刚一起始,我很难使自己相信,我真正在狱里,真正来到一个卑鄙下贱、受苦难、受惩罚的地方。因此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怀疑,那种以慈爱仁恕自夸,说监狱不像监狱那种说法,是否是根据处理这件事的明智办法和合理想法而来的。

我希望,关于这一点,不要有人误解我,因为我对这一点,感到强烈而深厚的兴趣。我不喜欢那种病态的感情,把著名的罪犯所说的每一句欺心骗人的假话,或者每一次痛苦流涕的悔恨,都作为新闻报道的资料,作为大家同情的对象;我也同样不喜欢熙洽盛世的那种熙洽盛事,把英国弄得一直到乔治第三那样近的时候,在刑法法典和监狱条例方面,还是世界上最嗜杀成性、最野蛮残酷的国家之一[26]。如果我认为对于新兴的一代有好处的话,我能够很高兴同意把高尚文雅的那些路劫匪徒的尸骨(他们越文雅,我越高兴)从坟里刨出来,把它们一块一块地挂在我们认为轩敞的指路牌上、栅栏门上、或者绞人架上,高悬示众;我由理性上,深深地相信,这些人都是毫无价值、荒淫无度的恶徒;我同样深信,当时的法律和监狱,使他们对于罪恶的行径习以为常,他们那种令人惊奇的逃脱,都是狱吏的成绩,因为那些狱吏本人,在那种所谓熙洽的盛世,本来也都是杀人放火的匪徒,自始至终,都和狱里的匪徒你兄我弟,酒肉征逐。同时,我知道,像所有的人知道的或者应该知道的那样,监狱纪律这个问题,对于任何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美国这一方面所作的彻底改革和给别的国家树立的榜样,表示她有极大的智慧,极大的慈爱和高远的政策。我把美国的制度和英国模仿美国制度相比的时候,我只想表示出来,我们的制度,固然有它的缺点,但是也有它的优点。[27]

因为谈到改过所,才引出前面这一番话来。这个改过所,和别的监狱不同,在它外面围绕它的不是森严的壁垒,而是又高又粗的木桩做成的寨栅,有些和我们在东方的画片儿和照片儿上所看到的那种养象场那样。那里面的囚徒,都穿着二色条服,那些被判做苦役的囚徒,有的是做钉子的,有的是打石头的。我到他们那儿参观的时候,打石头的囚徒正在那儿给波士顿一个还在建筑中的新税关打石头。他们打石头的技术很熟,做得也很快,但是他们却都是到了监狱以后才学会了这种技术的,不是在狱里学的,恐怕是绝无仅有。

女囚徒都在一个大屋子里,正给新奥尔良和南方各州做夏季穿的衣服。她们也和男囚徒一样,工作的时候,默不作声;同时,和他们一样,也是由订合同叫他们工作的商人自己或者他派来的代表监视着。除了这种监视人以外,还有特别监视她们的狱吏,随时都可以来查看她们。

关于做饭、洗衣服等等设备,和我在国内看到的办法差不多。他们晚上安置囚犯的办法,则和我们的不一样;他们那种办法简单而有成效,是美国通行的。他们选一块居高临下的地方,四面围上墙,墙上开上窗户,好透阳光;在这个地方的正中间,盖上五层囚室,一层高一层,每一层前面,都有一溜铁做的轻便走廊,除去最低的那一层因为盖在地上而外,都有同样材料、同样构造的梯子通着。在这五层囚室后面,和这五层囚室背对着背、面冲着对面的墙的,有同样的五层囚室,也有同样的梯子通着。这样一来,在囚徒关在囚室里的时候,只用一个狱吏,背着墙站在地上,就可以一下看着囚徒的一半;另外那一半,有另一个狱吏在那一面看着——这两面囚室,都在一个大房子里。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看守人受了贿赂或者在岗位上睡着了而外,囚徒想要逃走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囚徒能不弄出任何声音而把囚室的铁门用力开开(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他一出了室门,上了他的囚室通着的那个走廊,那他就非清清楚楚地露出全身不可,因而让下面的狱吏看见。这些囚室里,每一个都有一个小矮床,每一个床上睡一个人,永远没有睡两个人的时候。因为囚室的门不是实的,而是一道道栅栏做成的,同时门上也没挂着帘子和幔子,所以看守夜里巡逻、视查的时候,任何时间都能看到室里的囚徒是什么情形。囚徒的饭,每天都是由厨房墙上的小窗户那儿领,每人一份,领到了以后,拿到各人自己的囚室里吃,吃饭的时间是一个钟头,在这一个钟头里,囚犯就单独关在囚室里。这种安排,全体看来,我都觉得,极为可法,所以我希望英国要盖新监狱的时候,就照着这种安排来办。

他们告诉我,说在这个监狱里,看守的人员没有刀,没有火器,甚至于连棍子都没有;如果现在这种妥善办法继续用下去,那即使将来,在这个监狱里,也用不着任何武器,不论是用来打人的,也不论是用来自卫的。

南波士顿的几个机关就是这样!在这些机关里,收容了州内不幸的或者堕落了的公民,教给他们,他们对上帝和人类所应尽的职分,尽可能地在他们那种情况下小心在意地给他们舒服快乐;把他们看成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那样而感化他们,不管他们苦到什么地步,穷到什么样子,堕落到什么程度;完全避免用强大的暴力(其实并不强大),而只凭伟大的爱力来管理他们。我所以这样不惮烦,比较详细地介绍这些机关,有两种原因:第一,这些机关,办得很好,应该这样介绍;第二,我打算拿这些机关作模范,遇到我们看到其他同样目的、同样企图的机关,可以用它们作标准来比较:比如说,某个机关,在某一方面,和美国机关比起来得说失败了,另一方面,和美国机关比起来得说办法不一样之类,我能做到这样,我就很觉满足。

我对这些机构所作的记叙,虽然并不完备,但是用意却很诚恳,通过这些记叙,我希望,我描写的那些光景所给我的快乐,读者们能了解到百分之一就够了。

一个英国人,看惯了威斯敏斯特厅[28]那一套,再看美国的法庭,一定要觉得奇怪,那也就和一个美国人,看到英国的法庭一定也要觉得奇怪一样。在美国,只有华盛顿最高法院里的法官,穿朴素的黑长袍;在一般法庭里审理案件的时候,没有戴假发、穿长袍子的。一个代讼师同时也是辩护士(在美国,不像在英国那样,把辩护和代理两种职务区分开来),所以他们和他们的委托人中间没有距离,也和英国破产债务人救济法庭上代讼师和他们的委托人中间没有距离一样。陪审员都很随便,能使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证人也不比别的人高,也不比别的人特殊,所以,一个生人,在问案子的休息时间进了法庭,很难从旁听的人中间把证人指出来。如果遇上的是刑事案件,那他如果往被告席那儿去找犯人,十有八九不会找到;因为那时那位被告的绅士最可能的情形是,或者杂在法界里最知名之士中间逍遥闲坐,或者和他的辩护士咬耳朵,告诉他什么话,或者用小笔刀儿把旧鹅毛笔削成牙签。

我参观波士顿的法庭时,我不能不注意到美国法庭和英国法庭之间这种种不同。我看到,辩护士在进行侦查而讯问证人的时候,是坐着的,这也使我觉得惊讶。但是我看到辩护士还得把证人回答的话自己记录下来,同时我知道,他只一个人,并没有助手,我就这样琢磨来宽慰自己:在美国,打官司这件事,一定不像在英国那样费钱;我们认为必不可少的种种仪节,这儿一概没有,也毫无疑问可以使讼费减轻。

每一个法庭里,都有宽敞、广大的地方,容纳旁听的人。这是美国各地皆然的情形。人民有权力到法庭旁听,有权力对审理关切,是每个法庭都完全承认、明白承认的。在这儿,没有铁面狰恶的门警,把和颜温语当作了赈济的东西,迟迟不肯舍给,给的时候,也只是值六便士[29]那么一点。在这儿,我诚恳地相信,也决没有任何法官大摆其老爷架子。在这儿,凡是属于国家的,不论什么,都没有人拿着当展览品卖钱,也没有公务员当展出人[30]。我们近几年来,已经开始学习起这种好的榜样来了。我希望我们以后继续学习这种好的榜样,并且经过相当的时间以后,把教长们和大教堂议会的会员们[31]也能化劝过来。

在一个民事法庭里,正审理一件因铁路事故而引起损害的案子。证人都盘问过了,辩护士正对着陪审员发言。那位学问渊博的绅士,正像他的一些英国同行那样,发起言来拼命地往长里拉,把一句话重来重去的本领非常地大。他讲话的主题是“火车司机华伦”,他每说一句话,都要把这个人硬拽进去,为他服务。我听他听了有一刻钟的工夫,听完了一刻钟,我出了法庭以后,我对于这个案子里的是非曲直,还是一丁点儿的启发都没得到,这让我觉得我好像又回到了故国了。

在囚室里,有一个男孩子,因盗窃被检举,正等治安法官侦查。他们并不打算把这个小伙子送到普通的监狱,而是要把他送到南波士顿的改造所,在那儿教给他手艺,再在相当的时间以后,叫他认一个体面师傅作徒弟。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盗窃之被发现,不但不会使他以后遭受人所不齿的身世和走上凄惨的绝路,反倒可以像他们合情合理地希望的那样,把他从罪恶中改造过来,而成为社会上一个有用的成员。

对于我们的法庭里那些庄重严肃的仪节,我决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一概爱慕的,我认为,那些仪节之中有许多的还非常地可笑呢。我这个话听起来也许有些奇怪;不过我却真正认为,法官戴假发、穿长袍子,这里面毫无疑问,含有一些庇护法官的意味——因为把法官装饰起来,扮成角色,就可以使他们把个人的责任卸却;在我国的法庭上,所以常见到执行法律的人,语言蛮横,态度傲慢,所以常见到应该为真理辩护的人,却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都是前面那种仪节的鼓励所致。虽然如此,我还是不由得要怀疑,美国极力想要铲除旧制度里那些荒谬、滥污的东西,是否做得太过火而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呢?特别是在像波士顿这样一个并不很大的社会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其余的人,是否应该把执法这件事,用一道人为的屏障围起来,以免法庭上也出现了“你兄我弟,咱们俩儿好”那种日常交往的气氛呢?在美国,执法所赖以成立的一切,像法官的高尚品格和伟大能力,不但在这儿,并且在别的地方,全都具备,而且这种具备是当之无愧的;但是它却也许还需要一点别的东西,这点别的东西,不是弄来给知情达理的人看的,而是弄来给愚昧无知、马马虎虎的人看的,这班人里面,包括一些犯人和许多证人。毫无疑问,美国的法庭,是根据“制订法律尽其职份的人必能尊重法律”这项原则而建立的。但是经验却证明,这种希望是一种错觉;因为,没有比美国法官知道得更清楚的了,一遇到有任何使群众兴奋的事情,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法律也一时无法使它的威信高于一切。

波士顿的社交场中整个的气氛是讲客气、有礼貌、文质彬彬的。妇女们毫无疑问都很漂亮——面孔都很漂亮;不过我的话只能说到这儿。她们所受的教育,和英国的妇女所受的完全一样,也不比她们的好,也不比她们的坏。关于这一方面,我听到一些很令人惊奇的故事;但是,既然我不相信这些故事,所以也就无所谓失望可言。不栉学士,在波士顿也有;不过,她们也和几乎所有的国度里同样性别、同样装束的学士一样,她们所期求的只是要别人认为她们优越,而不是要优越真正兑现。对于各自所信的宗教派别那样忠爱,对舞台娱乐那样憎恶,真足以作榜样。热烈地喜欢听演讲的妇女,在各个阶层中,各种情况下,都可以找到。在波士顿这类城市里所流行的一般地方性生活中,讲道坛的势力很大。在新英格兰所有的讲道坛上(除去神一体派[32])特别的主题好像就是攻击一切天真无邪、合乎情理的娱乐。在这里,人们惟一可以得到兴奋的地方只是教堂、圣堂和讲堂;而妇女也就成群打伙地往教堂、圣堂和讲堂里跑。

不论在什么地方,如果人们把宗教当作烈酒一样地爱好,如果人们把它当作是躲开柴米油盐家常琐事那种单调生活的逋逃薮,那么,哪个牧师讲的道最富于刺激性,那个牧师也就最受欢迎。那班在往“永生”去的那条路上撒硫磺[33]撒得最多的,那班把路旁的闲花野草践踏得最无情的,一定会叫人认为是最正直的人;那班把“上天堂是最难的”这句话谆谆地老挂在嘴上的,一定会叫真正的信仰者认为,是决无疑问能上天堂的人,虽然他们得到这个结论用的是什么推理方式,是很难说的。在英国是这样,在外国也是这样。至于那另一种令人兴奋的东西——讲演,它至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它永远是新鲜的。第一个讲演还没完,第二个就来了,因此没有人记得到底讲了些什么;因此这一个月讲的东西,下一个月可以行所无事地重复一遍,而听的人仍然觉得新鲜,对于它兴趣仍然不减。

地上的果子是靠地下腐烂的东西长出来的。从这种种腐败的东西上,在波士顿生长出来一派叫做“超经验论”的哲学家[34]。在我考查这个名词是什么意义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任何不可了解的东西都一定是超经验的。因为我听了这个话,仍旧没得到多大的启发,所以我又作了更进一步的考查,于是我发现,所谓的超经验派哲学家,原来是我的朋友卡莱尔[35]的信徒——我也许应该说,这派哲学家,原来是卡莱尔那个信徒艾默生[36]的信徒;这位学者曾写过一本论文集,在这些论文中,固然有一些是耽于梦想,出于臆造的(请他原谅我用的这种字眼),但是多数都是合乎真理,有丈夫气概、老老实实、无所忌惮的。超经验哲学也偶尔有它的古怪之处(这是哪一派哲学能免得了的呢?),但是尽管古怪,它却也有它健康的成分在。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点是:这派哲学对于虚言伪善衷心地厌恶;能敏捷地把这种伪善从它那万古长存的柜橱里捉出来,尽管它有千变万化的化身。所以,如果我是一个波士顿人,那我想,我也一定要做一个超经验派的哲学家。

我在波士顿,只听过一个牧师,泰勒[37]先生。他是专对水手讲道的;他自己有一度也当过水手。他的圣堂坐落在一条窄而老的街上,靠着船桅林立的水边;圣堂上面,有一面鲜明的蓝旗在空中飘扬。讲坛对面的唱诗廊上,有一个小小的唱诗队,队员中男女都有,还有一个大提琴,一个小提琴。我到了圣堂的时候,他早已坐在讲坛上了;只见讲坛高起,下面是柱子拱着。讲坛背面挂着布幕,彩画生动,有些像舞台上的模样。泰勒先生看样子饱经风霜、面目峻厉,年纪约五十七八,有深深的皱纹,好像刻在脸上一般,有漆黑的头发,有严厉而锐利的目光。但是整个脸上的表情却让人看着舒服而愉快。礼拜仪式开始的时候,先唱圣诗,接着是临时的祈祷。祈祷词里重复的东西太多了,这本是一切这类祈祷所共有的毛病,但是祈祷里所表现的主义却平淡朴素,明白晓畅,流露出一种对人类全体同情和友爱的气氛;在对上帝祈求祷告的时候,本来应该这样,但实际却不常常这样。祈祷完了,他开始讲道,讲的题目是从《雅歌》[38]里摘出来的一句话。在礼拜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由会众中一个不知名的人,把这一句话翻出来,摆在讲桌上了。这一句话是:“这个从荒野中,扶着良人的胳膊而来的是谁呢?”

他把这个题目用各种方式来讲,他把它拨弄成各种样子,但是不管怎么拨弄,却永远很巧妙地,并且他有一种粗鲁不文的口才,都非常适合于他那些听众的了解能力。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我觉得,他对于听众的感觉力和了解力那样注意,一点不错,远远超过他对自己的口给和辩才。他所表达的形象,都是取材于海上生活的,都是取材于水手生活中的日常琐事的,并且往往特别生动、恰当。他对他们讲“那位光荣的人物,纳尔逊”,对他们讲科林伍德[39];他讲的时候,决不是“硬拖死扯”,像俗语说的那样,把不相干的话强插进来,而是使他的话自然而然达到他想达到的目的,同时,极端注意那些话的效果。有的时候,他说得兴奋起来的时候,他有一种很怪的动作——这是把约翰·班扬和伯尔雷的拜尔佛尔[40]合而为一——那就是:他把他的四开本大《圣经》夹在腋下,一面在讲坛上来回地走,一面目不转睛地往会众中间看。他把他的主题应用到他们听众头一次集会那时候,把他们大胆敢于自成集团而使教会惊讶的情形描绘出来那时候,他就像刚才我说的那样,把书夹在腋下,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

“这些人都是谁?他们都是谁?——这些家伙都是谁?他们都是从哪儿来的?他们都是要往哪儿去的?——从哪儿来的?你们怎么回答这句话?”——他把身子探到讲坛外面,用右手往下面指着:“他们是从下面来的!”说到这儿,他又把身子站直了,看着他面前的水手们说,“他们都是从下面来的,我的好兄弟。他们都是从装满了罪恶的大舱里面来的,舱门叫恶徒钉死了,把你们都关在舱里。你们都是从那儿来的!”——说到这儿,他又在讲坛上来回走了一趟。“你们要往哪儿去呢?”说到这儿,他突然站住:“你们要往哪儿去呢?要往上面去!”——于是他把声音放低,很柔和地说,“往上面去!”——又把声音提高一点:“往上面去!”——把声音提得更高:“那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那儿刮的是顺风——那儿一切都完备整齐、干净俏丽,光辉灿烂地往天堂驶去;那儿没有惊涛骇浪,那儿没有险恶天气,那儿恶人不再捣乱,疲劳的人得到休息,”[41]说到这儿,他又来回走了一趟,“我的朋友,你们要去的地方就是那儿。不错,就是那儿。那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那就是你们的海口,那就是你们的海港。那是一个幸福的港湾。在那儿,不管顺风逆风,不管涨潮落潮,永远都是风平浪静的。那儿没有撞到礁石上的危险,没有拖着锚叫浪打到外海的危险。那儿只有平静——平静——平静!”——说到这儿,他又来回地走了一趟,把腋下夹的《圣经》轻轻拍了一下:“怎么,这些家伙都是从旷野中来的?是吗?不错,是。从充满了罪恶的荒山旷野那儿来的,那儿惟一的收成就是死亡。不过他们没有人可扶吗,这些可怜的水手,没有人可扶吗?”——往《圣经》上拍了三下:“呃,有,他们扶着他们亲爱的人,”又拍了三下,“他们扶着他们亲爱的人,”又拍了三下,还走了一趟,“引航的人,指路的明星和定方向的罗盘,三者合而为一,对于每一个水手都是这样——就在这儿,”——又拍了三下,“就在这儿。有了这个,”又拍了两下,“即便在最大的危险中,他们都可以放心大胆执行他们水手的职务。他们,即便这些可怜的家伙,都能从旷野中来,扶着亲爱的人而往上去,往上去,往上去!”——他把这句话每重复一遍,就把他的手往高里举一下,到后来,他把手一直举到头上,一面带着神情奇异、如在梦中的样子看着他们,一面把《圣经》胜利地贴到胸前,接着他又慢慢地转到他讲演的另一段。

我把他这段讲词记下来,只作一个例子,表示他那种讲法的古怪,而并不是要说他那种讲法的优点;不过,如果我们把他这种古怪讲法,和另外两点——他讲道的时候所表现的神气和态度,以及听他讲道的都是什么样的人——联系起来看,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即便他的古怪之处也有引人注意的地方。不过,他所以给了我那样好的印象,也可能是受了下面这两点的影响而来:第一,他使他的听众了解:笃信宗教和心性快活,各尽其职,并不矛盾,不但如此,宗教还毫不苟且地要求他们心性快活,各尽其职呢;第二,他告诫他的听众,叫他们不要对于乐园和乐园里的慈爱采用垄断手段。我从来没听见过有讲道的对这两点那样明智地谈过(如果我曾听见过有人讲过这两点的话)。

我在波士顿,了解这些情况,安排我下一步旅行的日程,参加波士顿的社交,就把我在波士顿的时光都占去了,因此我认为,我没有把这章书再拖延下去的必要。至于那儿的风俗习惯,我还没有提到的,只用几句话就可以说完了。

那儿平常吃正餐的时间是两点钟。请客宴会的时间是五点,晚会很少闹到十一点钟以后的。所以,一个人,即便是赴热闹的酒会,也得在半夜以前到家,否则会于他大不方便。在波士顿的宴会上和伦敦的宴会上,我看不出任何不同的地方,但是有几点却不一样:在波士顿,一切集会,都是在合情合理的时间内举行的;会上的谈话,也许声音高一些,但是气氛却更欢畅;客人得跑到最高的一层楼上去存大衣;在大餐宴会上,他一定能看到桌上有非常多的家禽,在晚餐宴会上,他一定能看到两个硕大无朋的碗盛着热气腾腾的煮蛎黄,每个碗都那么大,一个长到半人高的克莱锐司公爵,要在那种碗里淹死[42],并不用费什么事。

波士顿有两个剧场,都是地方宽敞,建筑美观的,但是不幸,光顾的人却很少。那几位到那儿去的妇女,像理当如此那样,都坐在包厢的前排。

酒吧间总是一个石头铺地的大屋子,人们整晚上在那儿闲立、抽烟、逍遥、游荡;他们愿意什么时候来就来,愿意什么时候走就走。在那种地方,一个生人,可以对于种种奇酒的不传之秘(奇酒里有糖水金酒、鸡尾酒、三格里酒、薄荷白兰地、车里、考布勒、丁白都得尔和别的)一下就成了入室弟子。在这种地方,满是包饭的客人,其中有单身汉,也有结过婚的;他们有许多人还都夜里就在那儿睡。食宿费按星期交付——他们住的地方离天越近,他们付的费用也就越少。在一个很整齐的大厅里摆着公用饭桌,就在那儿开早饭、正餐和晚饭。那儿用饭的人,人数方面,变化很大,有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又有的时候可以有二百人,甚至于比二百人还多。一天里每到开饭的重典来到,他们就鸣巨锣为号,锣声在整个的楼里喧闹,连窗户都为之震动起来,让一个神经质的外国人听来,心里非常慌乱。他们给女客预备的定食是一套,给男客预备的又是一套。

在我们住的单间里,铺桌布开饭的时候,桌子中间总得放一个大玻璃盘子,里面放着雪球果,要没有这件东西,就无论怎么说,都不能算是摆好了台。早饭也不算早饭,如果主菜不是一大块不成样子的牛肉扒的话;这块牛肉的正中间老带着一块骨头,漂在热气腾腾的黄油里,上面撒着最黑的胡椒面儿。我们的寝室,地方宽敞,空气流通,但是,和大西洋这一岸上所有的寝室一样,陈设很简单,在法国式床和窗户上,都没有帐子和帘子。不过,那儿却有一样迥异寻常的奢侈品,那就是花木做的衣柜,这桩东西,比英国的守望岗楼稍小一点;如果这样比仿,你仍旧还是不能了解到它的大小究竟如何的话,那你可以根据我以下的经验估计一下:我在那儿住了十四个白天和晚上,却一直坚决地认为它是一个淋浴室。

注释:

[1] 码头上有所耽搁:狄更斯的一封信里说,丘纳得轮船公司在波士顿的税关那儿有自己的码头,但是很窄,所以我们靠拢码头,至少费了一个钟头。

[2] 这是美国特有的风俗。

[3] 钱宁博士(W.E.Channing,1780—1842):美国牧师、作家和慈善家,为美国神一体派(Unitarianism)的创始人之一,也是一个反对奴隶制度最力的人。他由1803年起,作了波士顿联邦街教堂的牧长。

[4] 哑剧:以动作和表情表演故事,在英国,这种戏剧间插玩笑的对话。这种剧是英国过圣诞节的时候常演的。一般分两部分,前半演根据通俗寓言故事的笑剧,后半则演小丑和潘塔露恩(一个愚而诈的老家伙)的戏谑,而终之以哈勒昆和考伦宾的跳舞。这种剧布景鲜明,所以狄更斯用它来比波士顿的街道。街道既然像哑剧的场面,则场面上当然应有剧中人物出现,所以后面狄更斯说,他到处寻找剧中人小丑等。

[5] 楼下开铺子,楼上住家,是十七—十九世纪英国人的习惯。

[6] 在哑剧里,哈勒昆和考伦宾是一对情人。这种剧最常用的逗笑方式是租房而永不付房租。

[7] 大钟面是钟匠的招牌。这个钟面,应该是一个圆圈作的,所以小丑能从它里面跳过去。跳圆圈是小丑演的一种把戏。

[8] 剑桥大学:即哈佛大学,因坐落在波士顿附近的市镇剑桥,故名。剑桥隔查尔斯河(Charles River)与波士顿相对,实际上等于波士顿一郊区。

[9] 在狄更斯第一次游美的时候,哈佛大学的教授里有朗费罗(Longfellow),著名美国诗人;有斐尔屯(Felton),美国古典学者,后来做了哈佛大学校长;有斯帕克斯(J.Sparks),美国历史学家,后来也做了哈佛大学校长。

[10] 哈佛大学在刚一开办的时候,和政治、宗教有密切联系,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名义上和政教脱离关系,实际上哈佛大学始终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11] 1842年,波士顿人口为十二万五千。

[12] 金牛:犹太人,受埃及的影响,造为金牛,设坛祀之,因而受到上帝的惩罚。屡见《旧约·出埃及记、列王纪》等处。此处意为金钱偶像之崇拜。

[13] 众神殿:祀奉诸神之宫殿,特指古罗马的众神殿而言。

[14] 恶之中有善生焉:善和恶是联系着的,这种观念,从罗马时代就在奥维德(Ovid)的著作中出现。英国作家中,弥尔顿的《失乐园》第1卷以及第4卷里,都有这种观念表现。十九世纪文人著作中更常见。

[15] 博士公堂本为民法博士协会餐厅,后为该会会所,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附近。里面是有关结婚证和离婚案件以及遗嘱登记的地方。

[16] 这个不幸的女孩,英语各辞典以及同类书中,都有记载。

[17] 郝博士(S.G.Howe,1801—1876):美国慈善家。他于1832年作了泊金会和马萨诸塞州盲人院的监督。

[18] 视而不见、听而无闻:见《新约·马可福音》第8章第18节等处。

[19] 《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16节: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

[20] 汉维尔在伦敦西约七英里,那儿的疯人院可容一千人。

[21] 买直·维尔德斐尔:司各特的小说《米德娄什安的心》(爱丁堡监狱诨名)(Heart of Midlothian,1818)里的一个人物。她是一个神志失常的女人。在义民打开监狱的时候,有一个人,都叫他是买直·维尔德斐尔,化装女人,指挥他们。法庭根据这个线索,传买直·维尔德斐尔讯问她。在第14章里,她在检察官面前出现的时候,身上光怪陆离地穿着一件蓝骑马夹克,缘着年久失色的花边,头上是苏格兰帽,装饰着凋零的鸟羽,下身是猩红薄呢马裙,绣着年久失色的花朵。

[22] 切斯特菲尔德(Chesterfield,1694—1773):英国十八世纪一个伯爵,政客、演说家兼作家,他在给儿子的书札中,教导他立身处世之道,以如何做坏事而雍容尔雅出之为主。

[23] 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里小人国一切人和物,都是平常人和物的十二分之一。

[24] 英国的贫民委员会是以残酷出名的,所以他们认为给儿童的椅子安椅子背和扶手是可笑的。萨默塞特大厦是伦敦的一个建筑,在河滨街;里面是政府各机关的办事处,贫民委员会也在其中。

[25] 脚踏轮:用脚踏的力量使之转动的轮子,是从前英国狱里使囚人服劳役的一种方法。

[26] 英国的刑法,一直到十九世纪初年,还是异常残酷,异常不合理。死刑的条文极多。偷值几先令的东西也是死罪。

[27] 除去囚徒的有用劳力所得的利润以外(这种利润,我们永远也不能希望会有多大,也许我们也不应该想法取得),在伦敦,有两个监狱,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得说比美国我所看到、所听到、所读到的监狱,同样地好,有些方面,还毫无疑问,比它们更好。一个是陶特希尔斐尔兹监狱,是由海军上尉阿·夫·特锐西管理的;另一个是米德尔塞格司改过所,由吉士特尔屯先生监督。这位先生还在公用机关里有差事,他们两个都是开明而优越的人物。想要找比他们更好的人,像他们那样坚定、那样热诚、那样明智、那样人道,来执行职务,是很难的,想要把他们管理的机关里那种良好的秩序和完善的安排加以改进,也是很难的。——原注

[28] 威斯敏斯特厅,即西敏寺厅,现为英国议会的前厅。但从十三世纪起,到1882年,主要英国法庭都设在那里。从前许多重要案件,像英王查理一世之判处死刑,都在那儿审问宣判。

[29] 英国法庭的门警要小费,至少要给他六便士,他才让你进去。狄更斯在他的《双城记》第2卷第2章里说:你要进老拜立(Old Bailey)(英国从前主要刑事法庭)的门,是要花钱的。他在《博兹特写集·在刑事法庭》里说,旁听的人,都是花了入场费的。

[30] 英国有一个时期,议会开会时,把议员当稀奇之物那样,任人观览,看的人由门警收半克朗的费用。见狄更斯《博兹特写集》中《议会速写》注。

[31] 教长们和大教堂的会员们是英国最顽固守旧的人。

[32] 神一体派:教会中的一派,和三一体派相对立。

[33] 撒硫磺:基督教的说法,地狱里有硫磺燃烧。屡见于《圣经》,也是讲道的人经常讲的。

[34] 超经验派:美国哲学及文学派别,盛于1836年到1860年。名目出于康德的哲学。从德国方面,受到费希特(Fichte)、谢林(Schelling)、歌德、诺瓦利斯(Novalis)等人的影响,从英国方面,则受柯尔律治、卡莱尔等人的影响。它是并不成为体系的唯心主义哲学,错误地主张宇宙是精神的,认为经验和理性都不可靠,只有通过直觉才能认识宇宙的真理。表现美国超经验派思想的作品里,以梭罗(Thoreau)的《瓦尔登》(Walden),艾默生的《论自然》、《美国学者》等著作为最重要。

[35] 卡莱尔(T.Carlyle,1795—1881):苏格兰论文家兼历史家。

[36] 艾默生(R.W.Emerson,1803—1882):美国论文家兼诗人。

[37] 泰勒(F.T.Taylor,1793—1871):美国美以美会牧师。幼孤,曾做过水手十年。热情和天生的口才,使他成为一个美以美会公理会教会的牧师。1830年,波士顿海员圣堂创立,他当选为该堂牧师。人们叫他泰勒爸爸。

[38] 《雅歌》:《旧约》的一部。下面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该书第8章第5节。旧官话和合译本作:“那靠着良人从旷野上来的是谁呢?”因上下文关系,改作现译。

[39] 纳尔逊(H.Nelson,1758—1805):英海军提督,1805年,特拉法尔加战役,歼灭法海军。科林伍德(C.Collingwood,1750—1810):英国海军提督。特拉法尔加战役为副指挥,纳尔逊死后,代行总指挥职务。

[40] 班扬(J.Bunyan,1628—1688):英国讲道家兼作家。拜尔佛尔(Balfour of Burley):司各特的小说《陈死人》(Old Mortality)里一个人物,“誓盟教派”(the Covenanters)或“凯冒娄尼安派”(Camoronian scet)武装斗争领袖。这儿说的怪动作,是指把《圣经》挟在腋下等等动作而言。因一般讲道,是把《圣经》放在讲坛讲案的小垫子上。但此处的怪,更特指《陈死人》第43章所写而言。那里说,拜尔佛尔失败之后,逃往深山僻谷、人迹难到的一个山洞中,他的一个老战友找到他的时候,只见他正站在山洞的正中间,一只手拿着《圣经》,另一只手则拿着拔出鞘来的剑,像和他的死敌作生死搏斗的样子,凶猛地喊,“来吧,来吧”,每喊一声,就把剑往空中一刺。“你来好啦,我这本书里就有足够的力量把我救出。”这样喊完了,把剑尖下垂,站住不动,像疯人发疯的劲头过了似的。至于班扬,则他的传记里,只说他讲道有力量,在劝导方面特动人。故此处之班扬和伯尔雷的拜尔佛尔合而为一,只是说,泰勒讲道,有班扬动人的力量,再加上拜尔佛尔的怪样子。

[41] 引用《旧约·约伯记》第3章第17节。

[42] 狄更斯的《儿童英国史》23章里说,据说,英国国王许克莱锐司公爵自择死的方式,他选择了在麻姆西葡萄酒桶里淹死。这也是一般英国史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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